空压机技术规范.docx
- 文档编号:24455453
- 上传时间:2023-05-27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26.81KB
空压机技术规范.docx
《空压机技术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空压机技术规范.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空压机技术规范
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
220吨/小时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扩能改造项目
空压机系统设备技术规范书
设计:
会签:
校核:
审核:
审定:
项目负责人: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1月
1.0工程概况及技术规范总则
1.1本规范书用于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220吨/小时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扩能改造项目所配套的压缩空气系统设备。
它包括空气压缩机、空气过滤系统及压缩空气储罐等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方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范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全新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1.3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和工艺成熟先进,并有多台同类产品已投产、经过多年连续运行实践已证明是成熟、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
1.4投标方应对其供货范围内的压缩空气系统及其附属、辅助设备、其它附件负有全责,这包括其分包和外购的产品。
1.5如因投标方所负责的空气压缩机、空气过滤系统及压缩空气储罐等辅助设备和附件的选型、设计、制造质量问题而导致改造项目无法正常投产,无法长期连续、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并满足性能要求,投标方必须为此负全部(直接、间接)责任。
1.6如投标方没有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规范书的要求。
1.7投标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的各项现行(国内国际)标准。
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或优于本规范书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0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2.1厂址自然条件
设备安装地点黑龙江省依兰县达连河镇
厂房零米海拔高度(黄海高程)110m
年平均气温3.1℃
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1.9℃
极端最高气温35℃
极端最低气温-37.2℃
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8.9℃
空调用夏季干球温度29.3℃
空调用夏季湿球温度23.6℃
月平均最高相对湿度(8月)81%
月平均最低相对湿度(1月)1%
年平均相对湿度68%
冬季空调计算用相对湿度69%
主导风向和频率西南+西西南17%
地面上10米高处最大风速24米/秒
冬季平均风速4.6米/秒
夏季平均风速3.0米/秒
年平均风速4.1米/秒
最大风压(参照佳木斯市)0.5KN/m2
最高绝对气压1032.1毫巴
最低绝对气压958.7毫巴
年平均气压1002.1毫巴
年平均降水量540.7毫米
月平均最大降水量(7月)137.0毫米
月平均最小降水量2.1毫米
日最大降水量(1965.7.9)127.4毫米
一小时最大降水量(1968.7.25)68.8毫米
最大积雪厚度(1958)280毫米
雪荷重0.7KN/m2
冻土深度-2.3米
年平均雷暴日数34.5日/年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
2.2设备运行条件
2.2.1安装地点:
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220吨/小时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扩能改造项目
2.2.2布置:
室内,空气压缩机房内。
2.3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3.1设备名称及用途
设备名称空气压缩机组及储气罐
设备用途提供检修及锅炉吹灰、气动阀及仪表等用压缩空气;提供气力除灰输送、仪用压缩空气
2.3.2设备运行方式
系统设置:
设四台套空气压缩机(三用一备)系统(组成:
空
压机+前置过滤器+组合式低露点压缩空气干燥机+粉尘过滤器
+微油过滤器)并配三台储气罐
设备运行方式:
连续运行
2.3.3冷却方式:
水冷
冷却水温:
≯33℃
冷却水质:
工业水
3.0主要技术规范
3.1空气压缩机
型式:
微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容量:
33Nm3/min
排气压力:
0.85MPa(g)
供气温度:
≤40℃
台数:
4台
型号:
排气温度℃
冷却水进水温度℃
冷却水压力:
MPa
冷却水流量:
t/h(冷却水温升7~10℃计)
空压机润滑油推荐用油品种及规范:
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
KW
电源:
电机转速:
r·p·m
噪音:
dB(A)
气体含油量:
ppm
固体颗粒:
气体含水量:
外型尺寸:
m
进口公称直径/公称压力:
出口公称直径/公称压力:
机组净重:
kg
3.2前置过滤器
型号:
工作压力:
0.8MPa
空气处理量:
40Nm3/min
粉尘:
<1ppmw/w
含油:
<1ppmw/w
台数:
4台
3.3组合式低露点压缩空气干燥机
型号:
工作压力:
0.8MPa
空气处理量:
40Nm3/min
再生气量:
<5%
压力损失:
<0.05MPa
冷却方式:
水冷
水源:
工业水
水温:
30℃
控制方式:
微机程序控制
常压露点温度:
低于-40℃
台数:
4台
3.4粉尘过滤器
型号:
工作压力:
0.8MPa
空气处理量:
40Nm3/min
粉尘:
<0.5μm
台数:
2台
3.5微油过滤器
型号:
工作压力:
0.8MPa
空气处理量:
40Nm3/min
粉尘:
<0.01μm
含油:
<0.01ppmw/w
台数:
2台
3.6储气罐:
1、型式:
立式
工作压力:
0.8MPa(g)
工作温度:
40℃
有效容积:
20m3
台数:
1台
型号: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型式:
立式
2、工作压力:
0.8MPa(g)
工作温度:
40℃
有效容积:
10m3
台数:
2台
型号: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
4.0技术要求
4.1微油螺杆式空压机
4.1.1本体部分
(1)投标方提供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应是机电一体化的组合式机组,机组应有进气滤清器、带电机的机体、油气桶、油气分离器和水分离器及控制和电气部件组成。
(2)为保证空压机的安全,可靠运行,应有控制排气温度,机组震动及防止转子内泄漏等措施。
每台空压机配有全套压力润滑系统。
(3)空气压缩机入口应装设高效率的空气滤清器或组合式消声过滤器,并保证空气通过过滤器的最大流速不大于1.0~1.3m/s,压力损失:
100~250Pa。
(4)空气压缩机排气中的含油量应不超过3ppm,油颗粒大小控制在0.1m以下,并考虑容易拆换。
(5)设备的连续运行时间不得低于8000小时,整机的使用年限应保证不少于30年,易损件使用寿命按部颁标准执行。
轴承设计寿命达120000工作小时。
(6)空气压缩机须采取先进、可行的降低噪声的措施,离设备外壳和地面1米处的噪音不得大于75dB(A)。
(7)投标方应所用空压机润滑油采用全合成油,寿命超过6000小时。
(8)投标方应提出润滑油使用注意事项及设备运行,维护要求。
(9)机组具有自动气量调节功能,可对排气量进行连续无级调节,保证压力稳定的同时避免频繁空重车。
(10)空压机必须有一条接地线至地上,防止因漏电而造成危险。
空压机应防止漏水、漏气、漏油。
4.1.2仪表和控制要求
空压机标准联控系统主要采用PLC进行控制,四机联控采用联锁控制箱进行控制(采用同一配置)。
1.四机联控箱基本配置:
序号
型号
说明
数量
2.联控系统的连接
空压机、干燥机组通过RS-485通讯接口用二芯屏蔽通讯电缆与联控箱连接,采用通讯方式完成所有的联锁控制功能。
3.联控基本控制功能
3.1.联控方式:
空压机三台主机和辅机、一台备机;干燥机三台主机和辅机、一台备机。
系统内所有参与联控的空压机、干燥机都接至同一压力系统内(含储气罐)。
3.2.联控PLC的输出点均经过外电路继电器的接点输出。
3.3.联控箱盘面采用触摸式按钮/开关。
3.4.触摸屏具有如下显示画面功能:
3.4.1具备系统总管网压力显示;
3.4.2具备各空压机组的压力、温度、运行时间状态显示;
3.4.3具备各空压机、干燥机组的电源(OFF/ON)、近/远程、加/卸载状态显示;
3.4.4具备各空压机组、干燥机组的启/停状态及故障报警显示;
3.4.5具备总管网压力曲线查询;
3.4.6具备空压机运转资料查询;
3.4.7具备空压机组、干燥机组故障报警查询;
3.4.8具备各空压机组、干燥机组的单启、单停按钮(触摸式按钮);
3.5基本操作方式选择(就地/中控、单控/联控);
单控:
机组自身独立运转,不参与其他机组的联锁控制。
联控:
所有处于联控状态的机组一同联锁动作。
就地:
机组仅单独接受联控箱发出的命令。
中控:
用户可在中控室对处于中控状态下的各机组进行远方控制。
“就地”操作模式下,可在联控箱上对空压机、干燥机进行“单控”和“联控”操作的选择。
如选择为“单控”,该模式下通过联控箱触摸屏上每台空压机、干燥机的“启动/停止”键来操作空压机、干燥机单独启动与停止;如选择为“联控”,该模式下按联控箱触摸屏上任一台空压机“启动/停止”键,联控机组自动进入联控状态,同时此机将作为联控第一主机首先启动运行,其它机组将根据启动延时时间延时启动,如总压力已到设定高限值则未启动的机组不在启动。
“中控”操作模式下,用户可在中控室对空压机、干燥机进行“单控/联控”操作。
工作方式与“就地”方式相同。
3.6联控主机的建立
在联控状态下:
按任意处于远控状态下的空压机的触摸按钮,此机组将作为第一主机启动运转,其它处于远控状态的辅机和备机将按顺序根据管网压力及开机延时时间按顺序依次启动各机组,直至全部机组运转(按照运转的先后顺序将机组分为第一主机、第二主机、辅机和备机;二机联控时只具有主机和备机,三机联控时为主机、辅机和备机,四机联控时为第一主机、第二主机、辅机和备机……)。
如总管网压力己到预定高限值,则未起动的机组不再启动。
3.7联控卸载控制
在联控状态下:
压力达到总管网压力上限值后,联控箱根据卸载延时时间自动卸载备机;如仍处于压力上限值时,继续延时自动卸载辅机;如卸载信号继续存在,则继续延时后自动卸载第二主机,最后延时自动卸载第一主机。
3.8联控加载控制
总管网压力低于压力下限设定值,联控箱将根据加载延时时间,首先给第一主机自动加载;如管网压力仍低于压力下限设定值,根据加载延时时间,将给第二主机自动加载;如果管网压力还是低于压力设定值时,经加载延时时间后自动加载辅机,最后延时自动加载备机。
3.9.联控故障报警
联控空压机、干燥机在运行过程中,如任意运行机组发生故障后,联控箱会自动将其切出联控系统。
其余机组仍会按预先设定的程控要求自动加载和卸载,如此时造成管网压力低于压力设定下限值时,根据启机延时时间,将依次启动其它未启动的备用机,以满足总管网压力的需求。
3.10.联控主机的转换时间
在联控运行过程中,联控箱能根据设定的空压机、干燥机转换时间,自动对各运行方式机组进行运行时间的计时,并自动进行主机转切换,以达到均衡各台机组的运行工作时间。
4.控制系统设置
4.1.通过设置密码,使系统设置须是有资格的主管人员才能进入并操作。
4.2.进入系统设置后,可进行“压力设置、主机转换时间、开机延时、加载延时、卸载延时、停机延时及停机再开机延时”等功能的操作。
4.2.1空压机、干燥机主机转换时间:
任意一组运行方式使用的运转时间(累计),如果该时间己到达设定时间后,联控箱会将主机设定切换至下一组运行方式为主机。
以此平衡各台空压机、干燥机的运行时间。
4.2.2开机延迟时间:
联控状态下,联控箱发出每台空压机空压机、干燥机启动命令时的延迟时间。
即在总管网压力处在低限时,联控箱顺序发出启动每台空压机及干燥机的延迟时间。
4.2.3停机延时:
是指在联控状态下,处于卸载状态下的,根据空压机、干燥机停机延时设定时间,延时自动停机;
4.2.4停机再开机延时:
在联控状态下,延时停机的空压机自动停机后,只有当停机时间达到“停机再开机延时”设定时间后,才可再次启动运行。
4.2.5空气压缩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防止因漏电而造成危险。
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23。
电动机具有F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B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
电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
绝缘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4.2空气净化装置
4.2.1满足压缩空气净化装置干燥机部分制造、检测、试验设备及规范。
(1)空气净化装置采用组合式空气干燥机。
包括前置过滤器、冷冻吸附二合一式压缩空气干燥机、粉尘、微油过滤器、控制用阀、控制器及控制箱。
(2)前置过滤器、冷冻吸附二合一式压缩空气干燥机和粉尘、微油过滤器等设备设置在一整体罩壳内,实行全封闭式一体化结构,安装方便。
整体外形美观大方、门板开启简单方便、便于维修。
(3)空气干燥机和压缩空气过滤器组及设备都设有自动放空或放水阀,使用维护方便。
(4)组合式干燥机设有进出气压力表指示管道中的空气压力,具有良好的可控性能,能够实现就地启停,调试。
(5)空气干燥机和压缩空气过滤器及罩壳外表面为亚光喷塑处理,具有良好的耐温和耐腐蚀性能,表面平整光滑、色泽一致。
(6)干燥机具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采用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必需的检测、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7)主要零部件,选用经国家法定机关确认的专业单位制造的产品,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8)电气元件选用施耐德公司生产的电器,以确保设备运行可靠。
(9)干燥机的设计、开发、生产及安装服务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
(10)过滤器结构简单,拆装滤芯方便,使用性能保证。
(11)除油器前后、组合式干燥机、前、后过滤器配置相应的压力和差压指示仪表。
(12)冷干机的制冷管路应横平竖直弯管圆整,焊接美观牢固,裸管应砂光后涂上氧化清漆。
(13)电器接线应牢固可靠,软线应成扎固定,硬线应横平竖直布线美观,电源线应捆扎固定。
(14)容器和制冷管的保温部分应用橡胶海绵粘贴牢固,接缝应用同色胶带粘封。
(15)冷干机制冷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应在下列定值内动作:
冷媒高压脱跳(F22):
2.0±0.05MPa
冷媒低压脱跳(F22):
0.2MPa
热继电器:
1.2倍工作电流
(16)空载(无压缩空气输入)时,制冷系统应能在下列压力值下正常运转:
冷媒高压(F22):
1.4~1.6MPa
冷媒低压(F22):
0.35~0.4MPa
(17)停机后,冷媒高压表和冷媒低压表的指示值应趋一致,稳定后两表误差≤0.015MPa。
(18)机壳和交流电源进线间的绝缘电阻大于1MΩ,耐压1000V一秒钟不击穿。
4.2.2干燥机干燥部分制造、检验、试验设备标准
(1)干燥器中属于压力容器的零部件按GB150和有关的监察规格设计、制造和验收。
(2)干燥剂应有质量说明书。
干燥剂的粒度、磨耗率、球形粒径、堆积密度和吸附等应符合规定。
(3)干燥剂在装入干燥塔前,应除去破碎的粉尘,装有干燥剂时要填充坚实、足重装入。
(4)再生吸附塔采用带CPU控制器实现自动切换,再生气量,时间程序可调,具有节能和调节露点的功能。
控制系统应动作灵敏,安全可靠。
(5)电气接线应牢固可靠,软线应成扎固定,硬线应横平竖直布线美观,电源线应捆扎固定。
(6)吸附式干燥机启动压力最低不得小于0.2MPa。
(7)通气试验检测时,A、B两塔运转正常,运动部件和自动控制字体动作可靠,气路连接部位在工作压力下无泄漏。
(8)进出气压力表压差不得大于0.04MPa,再生塔压差不得大于0.07MPa,各表在保压时误差≤0.05MPa。
(9)机壳和交流电源进线间的绝缘电阻大于1MΩ。
(10)干燥机设备运行时最大噪声≤75dB(离设备1m处)。
4.2.3过滤器
(1)压缩空气精密过滤器,滤芯全部采用世界名牌的原装产品。
(2)压缩空气进入过滤器内,通过拦截、惯性、扩散、重力等作用,有效地去除压缩空气中含有的水分、尘粒、油雾等杂质,使压缩空气洁净干燥。
(3)过滤器结构简单,拆装滤芯方便,使用性能保证。
4.2.4空气净化装置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必需的检测、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4.2.5除油器、吸干机(含前、后过滤器)、各种控制用阀门和电脑控制箱应采用组合布置,且上述设备间连接管和电缆连线应在出厂前连接好。
4.2.6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
4.2.7空气净化装置应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
4.2.8设备的制造加工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4.2.9过滤器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容易拆换滤芯;过滤器采用标准滤芯。
超精油尘过滤器末级应采用进口超精过滤芯。
4.2.10每台设备应配供所需的安全阀、排污阀、压力表、温度表(按需要)及其它所需的仪表设备。
4.2.11投标方提供的干燥装置应选用可靠的气动切断阀、自动换向阀、电磁阀。
4.2.12仪表和控制要求
(1)空气净化装置的控制设备应选用标准化的元件和标准化的设备组件,以适应设备使用时更换的需要。
电控装置的电器元件采用施耐德产品.
(2)应设置设备故障自诊断报警和各类异常工况报警。
控制装置输出的报警信号、保护、联锁信号接点均为无源开关接点,其接点容量为:
交流220V,5A,直流220V,0.5A,模拟信号4~20mADC。
(3)用于联锁、保护的开关量仪表应采用进口GORGINE或SOR产品。
(4)就地温度表采用可抽芯双金属温度计。
就地压力表和温度表表盘尺寸为Ф100mm。
(5)电控制箱防护等级为IP54。
(6)控制开关、按钮选用施耐德产品。
(7)接触器采用施耐德系列产品,电源开关采用施耐德产品。
(8)招标方为每套组合式压缩空气系统提供~6KV,50HZ三相四线电源,投标方配供设备需用的其余等级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5.0性能保证、试验及监造
5.1质量保证
5.l.l投标方应满足本技术规范所提的技术要求。
质量保证期限为设备试运合格后十二个月。
5.1.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保证所提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全新产品,在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上均无任保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的内容必须正确、完整。
5.l.3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对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如果有)的质量和服务,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5.l.4制造质量应按最新标准执行,招标方将参加设备验收,投标方应按有关要求提供试验报告。
5.1.5投标方应确保设备的制造质量,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期间发现的质量问题由投标方免费负责解决。
5.2试验
5.2.l出厂试验要求
投标方在设备出厂前应进行工厂检验,以检查其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至少要包括水压试验、性能试验、振动测量、噪声测量。
5.2.l.1试验报告
经证明的试验报告应提供给招标方。
报告应包括试验安排、仪表及标定数据,试验过程、试验数据及数据结果计算。
5.2.2现场试验要求
现场的试验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5.3监造
5.3.1一切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加工、试验及检验均应接受顾客的监督。
5.3.2设备制造过程中,招标方将派出工程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对设备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和试验并监造,但这并不代替和减轻投标方对质量的责任。
6.0供货范围
6.1整体箱式空气压缩机组四套。
包括以下主要部件:
(1)螺杆压缩机主机
(2)电动机
(3)传动系统(包括弹性联轴器,齿轮箱)
(4)气量自动调节系统(包括卸荷阀,逆止阀,最小压力阀)
(5)控制系统
(6)电气系统(包括电控柜)
(7)油路系统(包括恒温阀,油过滤器,断油阀,油气分离器,油冷却器)
(8)气路系统(包括进气过滤器,水气分离器,安全阀,排气阀)
(9)底盘,箱罩
(10)压缩机油(在机内)
6.1.1外部与投标方成套控制柜连接的电缆及其敷设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成套设备之间连接的电缆及其敷设由投标方负责。
6.1.2所有的远传信号全部引接至就地控制柜内,就地仪表至控制柜的接线由投标方完成。
6.1.3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为可修订电子版,其中,图纸为ACAD2004,文档为Word或Excel。
6.2空气净化装置设计与供货界限
6.2.1外部与投标方成套控制柜连接的电缆及其敷设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成套设备之间连接的电缆及其敷设由投标方负责。
6.2.2投标方的设计界限从前置过滤器进口至后过滤器出口的所有部分。
6.2.3每套仪用空气净化装置包括组合式低露点压缩空气干燥机(含前置过滤器、粉尘过滤器、微油过滤器)、自动疏水器及所有与外部接口处的配对法兰及连接附件(含紧固件、地脚螺栓)。
6.3压缩空气储存罐设计与供货界限
投标方提供储气罐应配带人孔、安全阀、排污阀、压力表等附件。
贮气罐应配带支腿及配套螺栓。
6.4备品备件
对设备安装、调整、连续运行和维护要求,投标方应提供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名称及预期的使用寿命,推荐其所需的最少数量。
具体品种及数量清单如下:
6.5专用工具
投标方应随空压机提供拆装本体零部件的专用工具,并说明工具的名称、用途及数量清单如下:
6.6控制部分:
用于空气压缩机的测温、控制、保护及调节系统的设备等一次表计、控制、仪表、电气设备和设备本体的连接管道、阀门及接线等。
7.0设备包装、标志、运输
7.1包装
7.1.1空压机组及储气罐的包装应符合GB/13384标准的规定,并应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空压机的转子应加以轴向固定,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7.1.2空压机组及储气罐的进出口、管孔等应用盖板封住,防止异物进入,以保证设备安全地运到施工现场。
设备必须接到需方正式通知后才能由供方发往现场。
7.1.3每个包装件必须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应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
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应与装箱单一致。
7.1.4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应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7.2运输
产品应适应于运输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
7.3每个设备包装件上应有以下标志;
7.3.1运输作业标民(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位等)
7.3.2发货标志:
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空压机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