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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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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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1
薪酬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留住好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所有员工,除承包人员按合同计薪外,均适用于本制度。
二、总工资待遇结构如下:
基础工资
技术工资
标准工资住房补贴
标准绩效工资
(浮动绩效)
总工资全勤奖(1级员工不单独体现)
工龄工资
加班费
请假或缺勤
奖励或罚款
第十四条上述工资构成中,除年终奖按年支付外,其余部分均按月支付。
工资的支付日为下月的15号,若遇周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日。
第十五条工资实行职能职务等级工资制。
具体按职务、职称等划分6级共62等,详细见附件:
《薪资等级明细表》。
第十六条标准工资按职务、职称等划分为6个级别,具体定义及范围如下:
1、1级:
普通员工。
包括生产部作业员、组长,品质部品检员、管理部保安、厨工等后勤人员,技术部的学徒工等。
2、2级:
文员、初级技工、技术员(中级技工)。
文员包括办公室各部门的一般办事人员、前台、仓管员、PC、MC等;初级技工包括学徒转正、补师等;技术员(中级技工)指有技术的工种,包括技术人员、电工、计算机管理员等具有初级技术的员工。
3、3级:
高级文员、中级技工、助理工程师(高级技工)、副课长、课长。
高级文员与重要岗位、具有专业性的文员;助理工程师(高级技工)的范围与技术员基本相同,但经面试、考评技术较高者。
副课长为经总经理正式任命的部门或项目的负责人。
4、4级:
部长、副部长、课长、工程师(技师)。
部长、副部长、课长指经总经理正式任命的部门负责人;工程师(技师)指经面试、考评,具有较高技术的专业人员,包括技术部的项目负责人等,工程师(技师)也须总经理正式任命。
5、5级:
副总经理、总监。
副总、总监指经董事会正式任命的、协助总经理分管若干部门的职位。
6、6级:
总经理。
总经理指经董事会正式任命的、负责整个公司经营管理的职位。
第十七条职务津贴,是发放给担任管理职位的员工专有的工资,在工资结构奖励/惩罚中体现。
享受职务津贴的范围及金额见附表,具体包括:
1、组长、组长:
标准为50-200元/月;
2、副系长、系长:
标准为200-400元/月;
3、副课长:
标准为500元/月;
4、课长、副部长、部长:
标准为600-800元/月;
第十八条住房补贴,是发放给非一级员工的住宿方面的补助工资。
范围如下:
1、级员工,标准为100~310元;
2、3级员工,标准为301~5800元;
3、4级员工,标准为600~1400元;
4、5级员工,标准为1550~2800元;
5、6级员工,标准为8000~14000元。
第十九条绩效工资,分为标准绩效和浮动绩效。
是受公司绩效的波动而变动的工资。
绩效指数以公司前3个月的平均营业额为标准,与当月营业额比较得出。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浮动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绩效指数
绩效指数=当月营业额/前3个月的平均营业额×100%
营业额指公司的塑料产品、五金产品的销售额,模具无论是否收费,暂不计入。
每月的绩效指数,由财务部在发薪前公布。
第二十条因公司目前尚处在成长阶段,营业额、利润等指针尚不稳定,故以上标准绩效工资中的绩效指数暂按1计算,待公司成长一段时间后,再实施绩效工资。
浮动绩效按上述公式计算。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全体员工,均享受标准绩效工资,浮动标准绩效工资是指发给除新入职、当月离职员工外的其他员工,见《薪资等级明细表》。
第二十二条全勤奖,是发放给全月出勤率为100%的工资,周六请假不扣全勤;病、事假及一个月五分钟内的迟到超过三次或累计缺勤15分钟以上,扣除相应的全勤奖;具体扣款标准依据《薪资等级明细表》执行。
第二十三条工龄工资,是对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的奖励性工资。
计算公式如下:
工龄工资=附表规定的标准(以转正、调薪当月级别为准)×实际工龄
计算工龄工资时,只计工龄的整数部分,对不满1年的部分不计。
第二十四条全勤奖、工龄工资两个月发放一次,发放金额为现行等级标准2倍计,若其中一个月须扣除全勤奖的,仅发放一个月的全勤奖,逢双月发放。
若员工离职,按实际离职月份计算。
第二十五条正常出勤日(不含休息日)遇到转班出勤不足8小时,不足部分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工时中扣除。
因停电无法工作按停工工时扣除当日出勤薪资,不扣全勤。
第二十六条全勤奖,单月请假的在单月扣全勤,双月发放时发放二个月全勤奖,(因为计算单月薪资结构中不包括全勤这项);逢双月请假,在双月发放全勤奖时只发放一个月。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适用范围如下:
1、除总经理、工场长、技术总监外的其它人员;
2、属节假日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员(须提前申请并经批准);
3、对有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加班的岗位,若员工当月未请事、病假或无其它缺勤,则当月出勤按全勤计,其加班工时按对应岗位的定额加班工时计,加班费亦相同;
4、员工加班必须打卡,并在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书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部门审核、工场长审核,财务部、市场部负责人加班必须由彭总审批,否则管理部有权不予核算。
第二十八条公司实行5天工作制,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为:
1、公司根据岗位不同,设定1.5倍及2倍定额加班工时,原则上周六上班为2倍定额加班,当员工在定额加班时间范围内的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超过定额的加班需要填写加班申请单,该加班才有效;若一个自然月内有五个星期六,超过定额双倍加班的周六出勤不另计加班,亦不作调休;若一个自然月内有五个星期天,超过定额双倍加班的周日出勤不另计加班,但可以做调休处理。
2、生产部作业员(查货员)入职工资等级统一定为101级,1字级员工试用期内休息日加班工资按2倍核算”,厨房杂工休息日与正常工作日加班一致,不分试用期;
3、模房学徒出勤(含加班)工时按所学专业岗位一致,出勤或加班工时不足,按1:
1的比例扣除不足时间内的工资;当月加班费抵扣当月学费;学期为10至12个月,学期结束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对技术掌握的程度,决定是否转正并确认转正后的工资等级,程序与员工转正一致,但薪资重新确定(不受两级限制);
4、原则上各部门应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尽量不要超过加班定额。
由于公司原因(包括有薪假期、停工待料等情况)未满足定额加班的,按实际加班工时核算,不扣其2倍工时的工资(个人原因的不在此列)。
调休每次最少按4小时调,未满4小时部分累计到下个月调休(不核算其工资),满4小时或4的倍数,给予1:
1调休;
5、正常工作日:
加班费为本人每小时标准工资的150%,即标准工资/21.75/8*1.5;
6、休息日:
加班费为本人小时标准工资的200%,即标准工资/21.75/8*2;
7、法定节假日:
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基础薪资的300%,即标准工资/21.75/8*3。
第二十九条周六原则上需加班,情况特殊的需请假经批准后可不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不扣全勤奖。
员工的加班工时由管理部行政课负责统计。
统计的主要依据为员工的打卡纪录,财务部对管理部行政课统计的数据进行审核。
第三十条因公司原因,无薪休假的,按缺勤计算扣薪,周六除外。
员工请事、病假按请假时长与假别不同分别扣薪,而不论当月正常出勤是否满21.75天(不含加班)缺勤扣薪计算公式如下:
缺勤扣薪=(标准工资+各种津贴)/21.75×缺勤天数
各种津贴包括:
职务津贴、技术补贴、浮动绩效;
第三十一条对于新入职或离职人员,不满1个月的,无请假的不扣全勤奖,工资以实际出勤日计(不含周日),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标准工资+各种津贴)/21.75×实际工作天数+加班费,但当月入职和当月离职的,按照第20条执行
第三十二条请病假的,按实际病假天数扣除薪资,如适逢周六,不计该日加班工资,亦不扣全勤;请事假的按休息日请假扣除薪资,休息日加班、正常工作日加班扣完后即按工作日扣除。
计算公式如下:
请假扣薪=(标准工资+各种津贴)/21.75×请假天数
第三十三条有薪假期休假的,视同出勤。
有薪假的适用范围等由《员工手册》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迟到/早退扣薪=标准工资/21.75/8×迟到时间×2,具体如下:
1、如果一个员工在一个月内发生五分钟(含)内的迟到不超过三次(包含三次),不扣工资和全勤奖;
2、如果某员工一个月内单次迟到超过5分钟,或一个月五分钟内的迟到超过三次,按薪资制度的有关规定扣除工资,薪资扣除时应包括该员工当月所有五分钟以内的迟到;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超过15分钟扣除全勤奖;
3、迟到/早退累计时间15分钟(含)以内按0.5小时计算,累计15-30分钟(含)以内按1小时计算;
4、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至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十五条旷工的,按实际旷工天数计算扣薪,并扣除当月全勤奖,扣薪计算公式如下:
旷工扣薪=标准工资/21.75×旷工天数×3
第三十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住宿,住宿员工需支付房租(含管理费)和水电费。
标准如下:
1、房租:
12人标准间(一般为1级员工):
每人每月房租40元;8人标准间(一般为2级及以上员工):
每人每月房租65元。
2、水电费:
电费每个房间定额30度、水费每人定额3吨,定额内员工每月需支付水电费10元,超标按实际用量计算,房间总人数平均分摊支付。
2级以上员工当月不在宿舍住宿超过15天,需经书面申请,经管理部行政课核实后,按半月核算水电费。
3、不在公司住宿的1级员工每月相应需扣除定额的房租和水电费,超标水电费由住宿人员平均分摊。
第三十七条餐费,2级以上员工在公司饭堂用餐按2.5元/餐核算,1级员工用餐按150元/月扣款,不在饭堂用餐的1级员工每月按150元/月扣款,新入职或离职的1级员工,当月餐费按入职上班(起始)或离职(截止)自然日核算,每天5元。
夜宵补贴:
对于夜班人员,夜宵补贴标准为每人2.5元/餐。
第三十八条员工的奖励、惩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奖惩建议,逐级上报经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再由管理部人力资源课公告、并交财务部执行。
第三十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进行薪资调整:
1、转正调薪: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办理转正手续的;
2、升职调薪或降职调薪;
3、年终调薪;
4、临时调薪:
其它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薪的。
第四十条公司员工试用期均为1至3个月,对于特定岗位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管理部提醒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由部门课长/部长提出初步意见,由总经理决定给予转正调薪、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第四十一条试用期薪资,应在入职时约定级别及相关福利待遇,并经总经理批准。
若入职时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该职位的最低档标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试用期满转正的,根据工作表现,调整幅度为提升1级或2级,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逐级经总经理批准。
但有表现特别优秀、有特殊贡献的,经总经理特批后可不受此限。
第四十三条职位晋升的,按任职文件规定给予提薪,若文件未具体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按升职后职务的最低一档标准计薪,但不得低于原实际薪资;职位降低的,按任职文件规定给予降薪,文件未具体规定的,由总经理核定降低后级别。
第四十四条年终统一调薪的,时间定于每年的12月份进行,从次年1月份开始执行新的薪资。
第四十五条年终调薪前,管理部、技术部、品质部、生产部、物料部负责人由工场长直接审核,财务部、市场部、工场长由总经理直接考核,其它员工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并逐级报总经理批准。
考核结果按工作表现评为A、B、C、D四类,三者比例根据公司当年绩效临时确定,但B、C类应者多数。
各类人员的调薪参考等级如下:
1、A类:
予以提薪2级,对表现特别优秀的、有重大贡献的,经总经理特批后可更高;
2、B类:
予以提薪1级;
3、C类:
保持原有薪资;
4、D类:
予以降薪1级,对表现特别恶劣的,可降薪2级以上或辞退。
第四十六条其它情况确实需要调整薪资的,可进行临时调薪的,应由本人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薪申请,逐级至总经理批准,具体调薪幅度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四十七条试用期未满提前调薪的、计算试用期满三个月、给予转正,升职/降职调薪的,临时调薪的,薪资调整分两个阶段:
1、月2日-15日(含)之间满试用期并且总经理审批后的,薪资从当月16日开始作调整;
2、当月16日-次月1日(含)之间满试用期并且总经理审批后的,薪资从次月1日起作调整;
3、例如:
5月16日入职的,试用期满为8月15日,薪资从8月16日开始调整。
若因部门原因推迟提交审批的,转正或调薪时间顺延。
第四十八条工资计算时,各项目均精确到人民币元,角、分采用四舍五入,工时统计精确到0.5小时。
工资的支付实行银行划账方式,即直接划入各员工的储蓄账户,领款人应当签名确认。
第四十九条支付工资时,应详细列明各项目金额。
对于所得税、借款等,公司有权进行扣除。
第五十条员工因辞职、辞退、开除等原因而离职,应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财务部提交《离职通知书》等文件后方可计薪,其薪资发放日仍为本制度规定的固定发薪日;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当时结清的,应在交接完成的情况下,逐级报至总经理特批后,凭《离职通知书》及总经理批文,填写现金报销单,按报销程序结算薪资。
自动离职的,不发放离职前未领薪资。
第五十一条离职员工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在离职前应书面授权委托,委托书除委托人签名外,还应有管理部人力资源课、财务部签名同意方可。
发薪时,受托人可凭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代领工资。
第五十二条员工入职时,应有经总经理批准的入职文件。
条五十三条员工入职后,管理部及主管部门应进行培训,若在7日内离职的,可扣除培训费。
培训费标准在入职文件上另行约定,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每日的培训费暂按该员工的日标准工资计。
第五十四条为保证每月的工资按时发放及资金安排的需要,管理部行政课应在每月终了后的1个工作日内(不含休息日),向财务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入职员工的入职表、离职员工的离职通知书,核对原件后退回,留存复印件;
2、全体员工的考勤统计,应包括出勤天数、加班工时、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时间、旷工天数等信息;
3、薪资调整的资料;
4、其它与薪资核算有关的资料。
第五十五条财务部在收到管理部的上述资料后,应负责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制作工资表,工资表由财务部负责人及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在每月终了后的5个工作日内(不含休息日),提交至总经理。
第五十六条若员工对自己的工资产生疑义时,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由部门负责人汇总后,再向财务部书面提出,财务部应给予答复。
对于因统计错误、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致使少付工资的,应在下月发薪时补足。
对于财务的答复不能满意的,应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由财务提交总经理裁决。
员工直接向财务部或总经理提出异议、甚至争吵,不但不予受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财务部受理工资异义的时间为发薪之日起10日内,超过此期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第五十七条员工对自己的薪资待遇,负保密责任,对于故意泄密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未规定的,可参照《劳动法》及深圳市的地方法规执行。
第四节福利
第五十九条员工假期包括有薪假期和无薪假期。
有薪假期含:
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有薪年假,假期内发放工资;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有薪年假的假期工资视同员工正常上班,发放薪资;产假、工伤假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假期内视具体情况不同按不同标准发放工资。
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不得分段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年假需分休时,按本节第66条执行。
第六十条有薪国家法定节假日:
1、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2、春节三天(农历一月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六十一条婚龄员工享受有薪婚假;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婚假不得分段使用。
再婚员工不享受有薪婚假。
婚假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十二条女性员工分娩前后,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以员工的标准工资为基础,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不同按不同的比例发放,具体如下:
1、作满五年(含)以上,产假期间月工资=标准工资*100%;
2、工作满三年(含)不到五年,产假期间月工资=标准工资*80%;
3、工作满一年(含)不到三年,产假期间月工资=标准工资*70%;
4、工作未满一年,产假期间月工资=标准工资*60%。
若按以上核算,员工产假期间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80%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第六十三条员工享受有薪丧假,丧假应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1、父母、子女、配偶死亡给丧假3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假2天。
第六十四条员工因公负伤,享受有薪工伤假,具体如下:
1、工本人或受伤员工所在部门人员应于第一时间知会公司管理部行政课负责人,由行政课安排到保险公司认可医院进行工伤确认及医疗救治;凭保险公司认可医院证明,经本人或代理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行政课批准、并经财务部负责人核准后,可享受工伤假;
2、医院提供的工伤休息建议和意见可以作为员工休假时长的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部门负责人、行政课负责人应依工伤员工岗位性质(重要性)、员工伤情轻重、恢复时长确定员工的工伤假期长短;
第六十五条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的发放以员工的标准工资为基础,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不同按不同的比例发放,具体如下:
1、作满五年(含)以上,月工伤期间月工资=标准工资*100%;
2、工作满三年(含)不到五年,月工伤期间月工资=标准工资*80%;
3、工作满一年(含)不到三年,月工伤期间月工资=标准工资*70%;
4、工作未满一年,工伤期间月工资=标准工资*60%。
若按以上核算,员工工伤期间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80%的,按最低工资的80%发放。
第六十六条凡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者,每年给予以下相应的年假,年假相关要求如下:
1、一年者给予7天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假为每增一年增假一天,但最多以15天为限,年假须连续使用;如确实无法连续休假的,可分开休假,但最多限两次休完。
年假分休时,由休假员工在请假单上注明年假分休的具体理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由管理部审核,工场长审批。
2、年假需在员工工龄期满次日起一年内享受,逾期自动作废;
3、休年假前必须依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并填好请假单,经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工场长批准后才能休假;财务部,市场部负责人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休假。
4、年假工资照发。
第六十七条病假与事假
1、病假:
凭县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确认,按请假程序办理。
2、事假:
事假为无薪假。
员工因某种情况需请事假的每月最长时间为4天,全年最多只能请4次,一次超过4天(全年合计超过16天)按辞职处理,但特殊情况除外。
3、员工请事假按休息日请假扣除薪资,即休息日加班、正常工作日加班扣完后,按工作日扣除。
计算公式如下:
请假扣薪=(标准工资+各种津贴)/21.75×请假天数
非个人原因未正常出勤,按缺勤处理,不扣全勤奖。
停电后二十分内,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表》向管理部申请本部门需留岗人员名单、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信息,经批准实施。
第六十八条请假程序
1、1天以内的假期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2、2天(含)以上4天以下的假期必须报工场长,4天(含)以上的假期须由总经理审批。
3、管理部、生产部、物料部、品质部、技术部负责人需由工场长批准,工场长、财务部、市场部负责人需由总经理批准,无论请假时间长短。
4、周会请假人员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批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六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食堂,员工用餐实行报餐制度;并为夜班人员提供夜宵补贴,夜班补贴按2.5元/天执行;
第七十条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外出深圳以外地区办事,且当天返回的人员,公司给予误餐补贴。
如当天无法返回的人员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在深圳地区办事人员不给予误餐补贴。
第七十一条误餐补贴标准:
凭《外出申请单》注明出入时间为准,在中午13:
00,下午19:
00之后返回计误餐。
所有人员误餐补贴按8元/餐的标准凭票报销;如属于司机因公出车、送货员送货、品质或生产部员工到客户端进产品处理,或处理其他事务一直工作超过23:
00、工作地点为深圳区域以外,且于次日凌晨0:
00以后才返回到公司的,可以给予夜霄补贴,员工夜霄补贴标准与误餐补贴一致。
员工返回公司时间以值班保安于外出申请单上记录或员工考勤卡记录为准。
第七十二条公司为在职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具体规定见员工培训管理。
第七十三条公司于适当时间,组织员工旅游,以增强员工的团结性,旅游地点可以选择国内或国外。
第七十四条按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规定,本公司为在职员工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
第七十五条养老保险:
1、参保资格:
试用期满并转正的所有员工或提前结束试用期转正、经员工本人同意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员工;
2、参保期限:
转正的次月起至离职当月份;
3、缴费标准:
按照员工的应付工资实际缴交,最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4、费用缴付:
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当月工资中代扣,连同公司承担的部分一起向深圳市社保局缴纳。
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费缴交标准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9%,其中公司缴交11%,员工个人缴交8%;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费缴交标准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8%,其中公司缴交10%,员工个人缴交8%;
5、投保办理:
(1)管理部凭总经理批准的转正单,通知相应人员提交投保资料;
(2)已投过保人员须提交社会电脑编号;
(3)管理部在每月15号前统一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6、停保办理:
管理部凭总经理批准的《离职通知书》,在当月的15号统一办理停保手续。
7、试用期满并转正员工若员工不愿意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书面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课负责人批准后,可不参加养老保险,其不参加养老保险的一切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第七十六条医疗保险:
1、参保资格: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参保期限:
员工入职月份(15号前入职当月办理,15号入职次月办理)至员工离职月份;
3、参保种类及对象:
(1)综合医疗保险:
深圳市户籍员工、因公司历史原因于2006年1月1日前已经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公司员工;
(2)合作医疗保险:
除以上
(1)类员工以外的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4、费用缴付:
(1)综合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员工的医疗保险费缴交标准为员工缴费工资的8.5%,其中公司缴交6.5%(其中0.5%为地方性补充基金),员工个人缴交2%;
(2)合作医疗保险:
每月缴交12元,其中公司缴交8元,员工个人缴交4元。
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当月工资中代扣,连同公司承担的部分一起向深圳市社保局缴纳。
5、投保办理:
(1)管理部凭总经理批准的员工入职申请单,通知相应人员提交投保资料;
(2)管理部在每月底统一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15号前入职当月办理、15号后入职次月办理)。
6、停保办理:
管理部凭总经理批准的《离职通知书》,统一办理停保手续。
第七十七条工伤保险:
1、参保资格: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2、参保期限:
员工入职月份至员工离职月份;
3、缴费标准及缴付:
按政府部门要求,按规定1%标准全额由公司缴交,员工不承担;
4、投保办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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