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各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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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各项制度
中队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中队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队工作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准后进行实验,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政令畅通,按时完成园区管理办及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熟悉掌握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社会状况、地理环境以及监控重点,及时检查本中队工作的落实情况,主动加强与区内企业和施工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负责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协调。
五、组织队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教育,同时做好对队员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培训。
六、切实提高中队整体水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违法行为。
七、严格遵守局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副中队长职责
一、副中队长协助中队长工作。
二、熟悉掌握中队辖区情况及执法中队的工作情况,协助中队长抓好中心工作,做好所分管的工作。
三、协助中队长贯彻落实中队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请示报告。
四、按照中队领导职责的分工,对所分管的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改革创新,共同做好城管执法工作。
五、主动配合,积极协助中队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
六、完成中队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中队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中队行政事务工作;
二、负责中队文字处理工作,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归档工作;
三、负责中队物品、物资、装备的保管工作;
四、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中队信息报送工作;
五、负责对各小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及违纪问题查处;
六、负责对各小队执法业务工作的检查、考核;
七、负责草堂基地内土方、垃圾车辆《准运证》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中队队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执法中队职责
一、负责西安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辖区范围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园林绿化监察等执法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乱倒垃圾、私设垃圾场、非法采矿取石、非法挖掘取土、无照商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洗车等不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
三、负责辖区范围内非机动车辆停放站以及车辆清洗站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违法设置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五、负责辖区范围内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的监督检查,配合规划建设部门,查处未按规定修建的违法建筑物。
六、负责辖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城市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七、负责辖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方面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八、完成分局领导和各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法规宣传岗位工作职责
一、接受中队长、副中队长的领导,并向中队长、副中队长负责;
二、负责中队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
三、受理中队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投诉接待工作;
四、负责中队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
五、负责中队执法信息、宣传工作;
六、负责中队队员法律文书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完成中队及上级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条禁令
一、严禁打骂、体罚执法相对人和粗暴执法,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二、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
三、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
四、严禁对投诉举报者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违者调离执法岗位或者予以辞退。
五、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
六、严禁着制式服装进入餐馆、市场、商场、娱乐等场所消费或在流动商贩处购物,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七、严禁在执行公务时佩带饰物、浓妆艳抹、吃东西、吸烟或在执法车辆内睡觉、玩扑克,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调离执法岗位。
八、严禁在执行公务时服装混穿、衣帽不整、标志符号佩带不齐,违者予以告诫;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勤政爱民的观念。
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公正执法,积极维护政府形象和法律权威。
执法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秉公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勤奋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接受和跨区域执法,增加执法工作透明度;工作时间禁止喝酒,罚没、暂扣物品按规定登记、入库,不得随意处置;
三、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良好的事业道德,坚持廉洁奉公,执法为民,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淡薄名利。
不以权代法、以情代法;不接受贿赂,不吃拿卡要;不为执法对象充当保护伞;杜绝罚款不撕票或者少撕票的行为;
四、仪表端正,着装整齐。
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着制式服装,按规定佩戴标志,保持整洁,不得混穿。
不准披衣敞怀、挽卷袖裤。
不准戴装饰性首饰,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制服,执勤时不得插手、背手、袖手和吸烟,做到男不留长发,女不浓妆艳抹,不涂彩油,语言得体,举止端庄;
五、文明执法、礼貌纠违。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自觉做到以理服人,依法办事。
执法中要执行一敬礼、二亮证、三指违、四纠正、五处罚的执法规范。
严禁滥用职权,粗暴训斥、打骂执法对象;
六、严肃认真,程序规范。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身携带有效法律文书和罚款票据。
执法时必须两人以上,对当场不处罚事后难以执行的按简易程序处理;对违法情节严重,因故不能当场处罚的,按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进行处理。
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是对中队工作人员人事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办公室负责中队队员、队干部的考勤监督工作。
二、所有工作人员休病事假、婚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三、凡休假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队。
由请假人写出请假条,逐级报批,经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下可有中队领导或分管领导先口头同意,事后进行补写假条。
四、队员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小队、中队签署意见后,报执分局法监察室审批;中队长以上人员由本人填写《请假条》,报分局办公室签署意见,经分局分管领导审批。
假期结束后,即按级销假。
五、凡请病假的,须有医院证明;病假需延长修养期的,均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分局办公室或执法监察室审核,经分局分管领导批准。
六、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假擅自离队、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情况,以旷工对待,超过2天,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奖金;超过3天,将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七、病事假1个月内累计超过10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公休假除外),扣发第13个月工资,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工伤休假酌情处理。
八、原则上不允许攒假、过期休假,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值班的,在两周内补给与值班时间相等的休息时间换休。
年休假、婚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各科室、大队应按级上报加班人员名单,并注明加班事项,加班时间,经分局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加班。
十、办公室定期对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坚持每天按时如实考勤,如违反考勤纪律,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考勤人员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城管队员仪容仪表规范
一、所有队员要讲文明,讲礼貌,培养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精神面貌;
二、工作时间必须按季节、按规范着工作制服,做到服装不得混穿,衣帽整齐,标志符号要佩戴齐全,仪容仪表端庄;
三、头发要整洁,蓄发露于帽外部的过长,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不准留胡须。
四、风纪严明、形象端正。
肩章、领花、袖标、衣扣完整无缺。
着装应当整洁,不得披衣、敞怀、歪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
五、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准围围巾,带耳套;非工作时间不得穿着标志服。
六、制服不准变卖、拆改或外借非城管人员穿着;
七、着装人员必须举止端庄、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不准袖手、背手或手插入口袋。
不准搭肩、挽臂,嬉笑打闹,不准在执勤期间吸烟、饮酒。
八、严禁在任何情况下酗酒,赌博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九、执勤时,执勤人员应扎武装带。
在其他场合和时机,由中队办公室酌情而定。
十、季节换装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集会、检阅和外出活动及有接待任务时的着装要求,应按中队综合科规定执行。
十一、参加集会、晚会,必须按规定事件和顺序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秩序,不喧哗打闹,不迟到早退,散会时,依次退场。
装备管理规定
一、不得擅自将执法车辆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二、不得用办公电话等通信装备拨打公共信息台;
三、凡配备的对讲机、城管通、照相机、摄像机等装备及附件必须按使用说明正确保养,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
四、装备持有人必须爱护装备,科学使用,保持装备良好;
五、各部门对所配发的装备要进行建档,设专人进行管理,装备持有人因工作调动,职责改变,应将所持装备上交;
六、工作期间,因保养不善,责任心不强,未按使用规定使用造成装备损坏、遗失的,及时上报分局办公室,视情况作出处理;
七、非工作期间,造成装备损坏、遗失的,由持有人赔偿;
八、中队长以上人员24小时不得关闭手机。
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每班执勤期间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内容包括:
值班期间发现存在的问题,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工作建议,交接班时间等;
二、严格执行对班交接制度,交接人员必须当班情况予以详细交接,不得简略;
三、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四、车辆交接。
各班执勤完毕,必须将车辆擦洗干净,交下一班使用;接班方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外观,并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确认完好后可予接收;
五、器材交接。
为确保各种器材的正常使用和妥善保管,全体队员要爱护器材,交接时确保完好无损方可予以接收,在交接记录中注明。
值班制度
一、值班制度
值班员由中队干部轮流担任;带领领导由中队领导担任,周一至周日轮流带班;值班表由中队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值班时间
白班:
每日8:
30至18:
00,夜班:
每日18:
00至次日8:
30;工作日白班由办公室代理,夜班安排专人担任;重大节日或非常时期应安排值班表,确保责任落实。
三、值班员工作职责
值班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承接上级通知事宜,接听下级汇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情况。
(二)接听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作出初步判断,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持与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随时注意事件以及处置的最新情况,并及时、准确传达领导的指示和指令,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承担联络协调任务。
(三)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项工作做好记录,妥善处理。
(四)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五)搞好驻地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事故)。
(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整理、保存有关原始资料,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七)保持值班室卫生,维护值班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或通知主管人员维修。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员工作纪律
(一)按时到岗、按规定接班,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二)交班时要认真移交工作,移交资料、信函和文件,清理公用物品,介绍相关情况。
对于本班已办结的重要情况,交班人员也要提醒接班员予以继续关注。
交接班一律在值班记录本上书面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收到的资料、信函和文件统一交办公室处理。
(三)值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得进行娱乐活动,夜间不得留宿外来客人。
(四)接班员必须在接班前10分钟到岗,交班值班员交班后4小时内,要保持通讯畅通。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就餐,要保持联络畅通,做到随叫随到,就餐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五)接听、拨打电话应使用规范用语。
接听重要电话,要认真记录来话人的单位、职务、姓名、联系电话、来话时间及电话内容,对于重要内容应向对方进行复述。
(六)值班人员在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要准确记录收到时间,仔细阅读,对信息中不清楚的内容,要立即与原报单位或者事发单位联系,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对于重要的突发事件信息,值班员要予以高度关注,密切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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