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监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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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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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理程序
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
1、施工单位在进行各单位(分项)工程施工之前14天,按照工程分项单元向总监办提交《工程分项开工申请单》及附表。
开工申请应列明开工的工程名称、位置、申请开工时间和施工准备情况等,并提交相应的施工技术文件供审查。
2、总监办审核施工单位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并检查申请开工的单位(分项)工程设计图纸、机具、设备、人员以及材料的供应是否落实解决,施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合格,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3、如果开工条件具备,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并抄报上级部门。
如果不具备开工条件,应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总监办将就问题的性质责成
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通知施工单位调整分项工程开工顺序。
4、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调整分项工程开工顺序的通知后,另行提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总监办审批。
5、重复步骤3、4直至单位(分项)工程开工。
6、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见图3。
三、计划(进度)监理程序
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1)按照合同条款的要求,施工单位在合同协议书签订日后的28天同时应提交一式三份实施性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作为施工技术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
①工程概况;
②整体施工组织计划;
③整体施工方法;
④整体施工进度图(如斜率图、横道图、网络图等);
⑤劳力与机械设备图表;
⑥施工场地总布置图;
⑦施工准备说明;
⑧质量、安全及环保措施;
⑨资金使用计划(柱状图)。
图3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程序
(2)施工单位应根据图纸、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
并在每个新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前至少7天提交该计划(或程序)的详细报告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其内容包括:
①施工的基本情况;
②施工内容;
③详细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④材料、设备、劳力的安排(包括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
⑤质量保障,内容应包括:
各种工地实验,以及原材料的标准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试验成果;
⑥安全保证措施;
⑦计划进度;
⑧临时工程;
⑨环保措施。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与进度监理
总监办要详细审查施工单位的上述计划,决定所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与其正在进行的工程相一致。
总监办必须检查的项目至少包括:
(1)施工单位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工序安排是否适当。
(2)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进场总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能否满足工程需要;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工程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所配备的设备数量是否足够。
(3)便道、水、电、临时设施布局是否适当。
(4)劳动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工和试验人员的配置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不相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这些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供审查。
(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
(6)试验室的设备及测试手段是否完善。
(7)原材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场数量是否足够,混合料配比试验是否真实可信。
(8)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如河流、湖泊、池塘防污、防噪音和空气污染,对水源、排污、灌溉等的影响。
总监办在收到施工单位单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后7天内必须给予批复。
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批复的单位(分项)工程开工项目汇总报上级部门。
3、施工计划的修改
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施工单位应不多于每隔3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在前一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提交给总监办。
如工程进度过于延缓,总监办应指示施工单位解释理由,并说明将如何加快工程进度。
同时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条款的要求在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修正计划,尤其当计划表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总监办应指示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上述修订计划应报上级部门。
(1)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程序(见图4)。
(2)年进度计划审批程序(见图5)。
(3)月进度计划审批程序(见图6)。
(4)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检查、调整程序(见图7)。
(5)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程序(见下页图8)。
(6)总体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方案审批流程(见图9)。
图9总体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方案审批流程
四、工程质量其他监理程序
工程质量的监理,一般按照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框图(下页图10)开展工作。
(一)开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开工前,施工单位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总监理工程师师,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条款令其暂停。
在质量监理方面主要审查内容为:
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
2、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3、施工测量放线。
4、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混合料的标准试验或验证试验。
5、施工组织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6、施工方案、主要工艺流程
(1)单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框图(见图11);
(2)施工测量与放样检验程序框图(见图12);
(3)质量检查流程图(见图13)。
7、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
设计单位会同总监办
现场交桩
设计单位补测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总监办现场交桩
承包人
施工单位施工放样,提交
“施工放样报验单”
总监办审核
批复施工放样报验单
图12施工测量与放样检验程序
(二)施工过程质量监理
1、施工质量监理程序
(1)定线放样
定线放样的监理以原设计为基础,由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导线和设计中线的有关资料,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复核,经批准后把各种控制点标到地面上。
①、对于定线放样,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a、核对资料,实地检查导线的位置;
b、引导线点护桩,以便保存到工程竣工以后;
c、建立水准基点护桩;
d、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工程测量复核过程中,负责迁移位置不当的并布设遗失和损坏的永久性标桩。
在合同执行期间,将施工中所有的永久性标桩进行固定性的保护并树立易于识别的标志,妥善保管所有的永久性标桩,以便保留这些标桩至竣工验收。
②、监理对定线放样应做好下列工作:
a、会同设计单位在工地向施工单位交桩;
b、现场监督抽查施工单位的放样测量,主要包括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所使用的仪器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c、检查每次测量放样的记录,当符合精度要求时,监理人员签字后将一份交施工单位,总监办保存一份;
d、如果发现定线与设计资料不符合或不符合规范的精度要求,要分析偏差的原因,如果属于测量原因,应通知施工单位重新测量;如果属于设计上的错误,则应尽快通知业主,要求设计单位作出处理,若因设计原因引起工程数量的增减,应将情况报告业主。
e、督促相邻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工作,以利相邻工程的前后衔接。
(2)单项工程开工前的监理
单项工程开工前,监理应对下列工作予以检查:
①、施工单位递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流程;
②、施工单位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检查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
③、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组织机构应附框图);
④、试验检验仪器与试验人员的配备及工地实验室是否通过计量认证和资质认证,内部质量自检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⑤、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
⑥、施工设备、供水、供电;
⑦、施工单位提供的放样测量,标准实验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⑧、安全设施及环保措施。
监理人员根据对施工单位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情况决定同意或不同意单项工程开工。
(3)审查施工安排
施工单位应于每周星期五上午向监理书面报告下周施工安排(按单项工程填报,包括施工地点和内容)供监理工程师批准。
施工单位应于每日下午5时前向监理提交次日各工程施工检验计划,以便监理人员安排工作。
(4)中间检验
①、施工单位应将每旬(月)施工与检查计划提前7天报总监办,以便总监办安排本旬(月)的每道工序的施工检验工作。
②、检验程序
a、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检验申请单”报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
b、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检验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字认可,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同时,施工单位方可填写中间计量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应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如果检验不合格,必须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监理人员在接到一般检验申请单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检验,否则,施工单位将认为下一道工序的开工已被准许。
c、总体施工方案(重大技术方案)审批流程图见图9。
d、单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框图见图11。
e、质量检查流程图见图13。
五、监理试验工作程序
(一)监理试验室的工作程序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报告后,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告并由监理试验室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
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监理试验室要及时向监理工程师反映并通知施工单位,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
原材料试验程序见图十七所示。
2、现场检测试验程序
施工前监理试验室与施工单位试验室按规范确定试验项目,施工中共同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检测,或试验监理旁站施工单位的试验过程,检查原始记录并按规定抽查频率对现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填入质量检验单,对无条件做的项目送业主指定试验室。
施工中,材料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工程的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部位。
现场检测试验程序见图14所示。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应将自检情况和旁站监理情况及时报送监理试验室,以备监理试验室抽查。
3、单项工程检验程序
单项工程完工后,监理试验室根据旁站监督的资料以及施工单位自检试验记录,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报告总监办并反馈给施工单位。
单项工程验收报表作为中间计量的凭证。
单项工程检验程序见图15所示。
监理试验室及时汇总工地试验室及本室的抽查资料,总监办材试理工程师审批后存档。
4、单项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对单项工程自检合格后,监理试验室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再由施工单位填写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监理工程师签认,由施工单位向监理试验室提出验收申请。
监理试验室接到质量验收通知后,首先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和监理试验室的抽查记录,然后对已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抽查,并由监理试验室向监理实验室与施工单位发出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
单项工程验收程序见图16所示。
5、混合料设计配合比的复核试验程序
混合料配合比复核试验一般由监理试验室完成。
复核试验程序如下:
(1)监理试验室接到施工单位推荐的混合料配合比后,先检查原材料及推荐的混合料配合比的各项指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然后检查原始资料的试验方法、试验条件、步骤是否符合试验规程。
检查合格后,用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同地点的样品进行原材料复核试验,合格后再逐项进行混合料配合比复核试验。
如不合符要求,施工单位应重新选取合格的材料再进行推荐配合比设计。
(2)由监理试验室提出复核试验报告,作为总监办批准混合料配合比的依据。
推荐配合比被批准后,称为“推荐的混合料配合比”,施工中应以“推荐的混合料配合比”控制生产的混合料各项指标,混合料设计配合比的复核试验程序见图17所示。
6、工程质量抽验程序
总监办在工程施工中或在支付前需对某项工程进行检查时,监理试验室根据检查内容、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检查结果作为中间支付与否的最终依据。
同时监理试验室随时到达工地进行各种抽验试验。
工程质量抽验程序见下页图18所示。
7、试验路的检测程序
试验路开工前,监理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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