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鹿小区A区二期建筑节能监理细则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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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鹿小区A区二期建筑节能监理细则DOC
围场县哨鹿小区A区二期2—a#、2—b#楼商住楼工程
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信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年月日
围场县哨鹿小区A区二期2—a#、2—b#楼商住楼工程
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1、工程概况:
围场县哨鹿小区A区二期2—a#、2—b#楼商住楼工程结构类型
为结构,层,总建筑面积12742.02平方米,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防火设计的建筑分类为二类,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
本地区C类气候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13(J)81-2009),《建筑外窗气密性分级机检测方法》(GB/T7107),《ZL系列外墙保温》(88JZ13)。
本工程涉及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造价人才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2、建筑节能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2《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2.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5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相关法规、规定
3、施工准备阶段的节能监理:
3.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3.1.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工程监理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3.1.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文件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2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3.3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正式施工前,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建筑节能检验批划分。
参照表3—1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表表3-1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3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温层、防水层、面层等
4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温层、防水层、面层等
5
采暖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保温材料、热力入口装置、调试等。
6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7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8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抵押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9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冷、热源、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
4、施工阶段的节能监理:
4.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件、采暖、照明设备等)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4.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检报告如:
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有效,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
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4.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设备。
4.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4.1.4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4.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预以签认。
4.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4.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进行巡查和旁站检查。
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上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4.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验,应检查和审核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竣工验收阶段的节能监理
5.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5.2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签署建筑节能竣工报验单。
5.3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建筑节能专项评估报告包括:
5.3.1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的基本情况。
5.3.2评估依据:
本工程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
5.3.3质量评价:
本工程在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对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出现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缺陷或事故,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主要提出以下一个方面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a)、对进场的建筑节能材料、构配件、设备(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审核情况;
b)、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关键点的旁站、日常巡视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现场检查的情况;
c)、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的情况;
5.3.4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的处理意见。
核定结论。
本工程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本地区强制性标准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等。
综合以上情况核定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或不合格。
6、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见证取样送检。
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在监理工程师(或见证人员)见证下,施工单位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建筑节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的进场材料和设备取样送检项目见表6—1
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见证取样送检项目表6-1
序号
分项内容
项目
1
墙体节能工程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2
门窗节能工程
严寒、寒冷地区:
门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3
屋面节能工程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4
地面节能工程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5
采暖节能工程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6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和吸水率
7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和吸水率
8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
7、建筑节能监理质量控制关键点
本工程节能分部工程包括:
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关键点见表7—1
建筑节能监理质量控制关键点表7-1
序号
分项工程
质量控制关键点
1
墙体节能工程
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或构件检查、见证送检、平行检测等
保温基层的处理质量检查
保温层施工质量的检查、现场试验
隔汽层与装饰层施工质量检查、现场试验
特殊部位如不采暖墙体、凸窗等节能保温构造措施检查
隔断热桥措施检查
2
门窗节能工程
建筑外门窗品种和规格的符合性检查
建筑外门窗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等符合性检查、见证取样送检、平行检测等
金属外门窗、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符合性检查
外门窗框、副框和洞口间隙处理符合性检查
外门安装、外窗遮阳设施性能与安装质量检查
特殊门性能与安装、天窗安装等质量检查
3
屋面节能工程
屋面保温隔热材料品种和规格符合性检查
屋面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抗拉强度、燃烧性能等符合性核查、见证送检、平行检测
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质量检查、热桥部位处理措施检查
屋面通风隔热架空层、隔气层符合性检查
采光屋面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等符合性检查
4
地面节能工程
地面保温材料品种和规格符合性检查
地面保温材料等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和抗拉强度、燃烧性能等符合性核查、见证送检、平行检测
保温基层处理质量检查
地面保温层、隔离层、保护层等施工质量检查,以及金属管道隔断热桥措施检查防水层、防潮层和保护层等施工质量那个检查
5
采暖节能工程
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等类型、材质、规格和外观等符合性核查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等技术性能复验核查,以及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和吸水性的复验核查
采暖系统制式、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和仪表符合性和安装质量检查
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出口装置安装符合性检查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安装质量检查
采暖管道保温层和防潮层施工质量检查
采暖系统联合试运转和调试
6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验收核查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见证全用送检
低压配电系统调试及低压配电电源质量检测
照明系统通电式运行,测试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8、节能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8.1墙体节能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
8.1.1墙体节能施工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8.1.1.1结构质量验收合格。
外保温施工前,主体结构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阶段性验收合格。
并应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备案的前提下,总承包单位会同专业施工分包单位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办理完交验手续。
8.1.1.2编制分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合格。
8.1.1.3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8.1.1.4在大面积施工前先做样板,经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共同确认后方面可大面积施工。
8.1.1.5室内地坪、外粉刷层应在外保温体系施工完成并已干燥硬化。
8.1.1.6门窗、装饰线条、窗套等水平构件。
(门窗外挑台、空调板、挑檐、外装饰栏杆、阳台栏杆)必须在做外保温前施工完毕。
所有水平方向的构件(如挑檐、窗台板、固定外墙面构件用的支架等)需要预留外保温体系所需的施工厚度。
8.1.1.7安装工程管线与预埋件。
外墙上的各种进户管线、空调及管道支架、预埋管件等必须预先安装完毕,螺栓应伸出外粉刷面60—70mm,(考虑保温层厚度的影响)并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8.1.1.8外墙面设置孔洞,外墙面设置的通风口、空调口等应预先打好,并内置PVC套管,且伸出外粉刷面40mm。
外墙面上原有的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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