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HIS管理系统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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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HIS管理系统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审定意见表
项目名称:
茶陵县人民医院HIS管理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
HNHX-
项目单位:
茶陵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方:
备注: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2010年1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2
第二章投标须知……………………………………………………………4
A说明…………………………………………………………………4
B投标文件的编写……………………………………………………6
C投标文件的递交……………………………………………………9
D开标和评标…………………………………………………………10
E评标方法及标准……………………………………………………14
F中标及合同签订……………………………………………………16
G法律责任……………………………………………………………17
H验收…………………………………………………………………18
I质疑与投诉…………………………………………………………19
J其他……………………………………………………………………21
第三章标的要求及说明………………………………………………………22
A项目技术要求…………………………………………………………22
B项目特别说明…………………………………………………………24
第四章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书(货物类范本)……………………………2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29
第一章投标邀请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受茶陵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
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
茶陵县人民医院HIS管理系统采购
二、招标编号:
HNHXZZ-
三、采购项目内容
医院HIS管理系统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承诺履行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有关规定;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和良好的业绩;
5、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6、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7、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
8、医院HIS管理系统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费用
2010年1月12日起至2010年1月22日止(上午8:
30~12:
00,下午15:
00~17:
30),谈判文件售价:
400元/本。
售后不退。
七、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电话:
0731—
联系人:
李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1月25日下午2:
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0年1月25日下午2:
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茶陵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四楼开标室
收款人名称:
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收款人开户行:
建行茶陵支行
投标保证金:
叁仟元
请注明“茶陵县人民医院HIS管理系统采购保证金”
注: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1月25日下午2:
30之前到账(以汇票、转账、现金形式),同时办理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并在开标时验证原件。
十、答疑联系人
联系人:
李铮
联系电话:
0731—传真:
0731—
十一、招标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锦园2栋406。
联系人:
李铮
联系电话:
0731—传真:
0731—
异议征询: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第二章投标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系指在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了相关资格审查手续具有采购单位所需货物、物资供应及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满足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医院HIS管理系统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
第一包投标人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评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独立软件制作权的产品(以国家版权局颁布的软件着作权为准;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凭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办理。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6.投标有效期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澄清或修改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
8.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9.其他说明
投标人收到谈判文件时,应进行检查。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或处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B投标文件的编写
10.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
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含)以上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拒绝。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等组成,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条款规定的顺序、格式制作,装订成册。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报价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次谈判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一致。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在谈判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C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谈判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袋两端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商务技术部分和报价部分必须分开密封,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
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由招标采购单位签收保存。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或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
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书面通知放弃投标。
D开标和谈判
17.开标程序
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人必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不公开拆标、唱标,直接进入谈判环节。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比照湘财购【2008】5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18.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谈判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依规组成谈判小组。
谈判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成交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9.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0.谈判工作程序
谈判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投标文件初审。
拆封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报价部分不予拆封。
(一)资格性检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资格性检查表
序号
投标人
1
投标文件的签署
2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3
投标代表身份证明
4
营业执照(按期年检)
5
组织机构代码证(按期年检)
6
单位税务登记证
7
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8
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9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备案证
结论(合格/不合格)
特别说明:
说明:
1、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投标人有一项资格证明未提交,或资格证明有重大瑕疵,或提供虚假资格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
3、证明文件影印件(是指原件扫描后的彩色打印件)或复印件要求清晰,要求加盖行政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4、评标委员会认定不具备投标资格的,不进入下一轮评议。
(二)符合性检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谈判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谈判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符合性检查表
序
号
投标人
完整性
实质性响应
结论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报价
范围
符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说明: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1、投标文件载明的适用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的;
2、投标文件附有投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其他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条件和要求的;
4、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轮评议。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
(3)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比照湘财购【2008】5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作废标处理。
(1)出现比照湘财购【2008】5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非以上情形导致项目被废标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所有评委、监委签字认可,可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其他方式采购。
咨询与答复。
(一)谈判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
(二)谈判小组就谈判内容咨询投标人时,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标人的答复也应是书面形式,并经授权代表签字。
对每个投标人的咨询及其答复均采用相同的程序进行。
(三)商务、技术等部分是否需要咨询、咨询的内容、咨询的次数等,由谈判小组根据投标人的具体情况按照一致同意的原则决定。
(四)报价部分的咨询,按以下规定进行。
(1)本次谈判报价部分的咨询定为2轮次,投标时的密封报价为第1轮次,第2轮次为最终报价。
(2)报价部分每一轮次的咨询都要涉及到所有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其答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谈判小组,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向谈判小组宣读。
(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将每一轮次的报价填写到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并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五)增加报价部分咨询轮次或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
比较与评价。
按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对咨询答复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直接确定成交人。
21.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在谈判过程中和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
E评标方法及标准
22.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向招标人提交成交候选人名单,按序排列,排名最前者为成交供应商。
F中标及合同签订
23.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确定成交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湖南政府采购网”(网址:
)上公告评标结果。
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
24.合同签订
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
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谈判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新的成交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前提下,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转让。
G法律责任
25.法律责任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H验收
26.项目验收
项目验收按招标文件“标的清单及说明”、“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I质疑与投诉
27.质疑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
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8.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限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J其他
29.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一)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二)成交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三)成交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伍佰元的场地费。
30.成交人在公示十个工作日后到茶陵县招标投标局交易中心退取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
一、项目名称:
茶陵县人民医院HIS管理系统采购
二、采购内容
医院HIS管理系统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A、软件基本功能
功能总体要求须符合卫生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
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信息为主线”的设计思想,真正达到医院信息管理学的要求。
最大限度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支持联机事务处理,支持科室信息汇总分析与收支经济核算,支持医院领导对医疗动态与医疗质量的宏观监督与控制,HIS软件以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方式和管理程序为基准,充分考虑各业务层次、各管理环节数据处理的实用性。
用户接口和操作界面设计尽可能考虑人体结构特征及视觉特征,界面力求美观大方,操作界面力求简捷实用
满足医院在门、急诊信息管理;住院病人信息管理、药品管理、病案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后勤管理、行政管理等实际工作需要;综合查询及辅助决策支持等方面实现计算机数字化的需求,做到在全院内信息、数据高度共享、实现医院管理的现代化。
系统能随时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需要。
B、系统功能模块要求
(一)项目内容
1、西药库管理系统
2、中药库管理系统
3、门诊西药房管理系统
4、门诊中药房管理系统
5、住院药房系统
6、门急诊挂号系统
7、门急诊收费系统
8、入出院管理系统
9、住院结算管理系统
10、病区护士站系统
11、手术麻醉管理系统
12、医技收费管理系统
13、物资库房管理系统
14、综合查询与分析系统
15、管理员维护系统
16、医保接口(医保、农村合作医疗)
17、住院医生管理系统
C、项目要求
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服务或技术支持:
(1)信息系统维护期满后,投标人应提供信息系统最终版本的全部源代码和所有相关技术文档;
(2)若招标人需连接其他系统,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技术接口和进行技术配合;
(3)按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在系统中嵌入IC卡、磁卡、显示屏、条形码、短信、PDA、移动终端等新的技术;
(4)投标人应提供必须的应用软件客户化开发工作,应用软件功能扩充、修改、维护工作;
(5)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使用培训和使用维护;
D、软件技术规格及要求
支撑平台:
(1)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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