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汽大众4S店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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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汽大众4S店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维护车间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及公司财产安全,规范生产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
3.管理细则
3.1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2工作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得在工厂打闹,追逐及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3.3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3.4车间内严禁吸烟,包括客人在内,客人吸烟应礼貌制止,或劝其到指定地点吸烟。
3.5严禁私人动用客户车辆,严禁试车时办私事。
3.6车间试车人员需经部门经理根据驾驶能力及相关要求考核批准,严禁组员在厂区内开车、组长在厂区外试车,厂区外试车由生产部经理操作,并应遵守交通规则。
3.7不准在厂区内试刹车,厂区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
3.8加强对易燃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其它未用的洗件油应在下班前交回库房,已使用的洗件油应存放在密闭容器中。
3.9检修燃油管路时,或钣金进行焊修时,均应在维修车辆附近放置灭火器;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3.10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3.11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3.12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非持证人员不得使用电焊、氧焊、保护焊等。
3.13检修电器设备时,应先断开电源,并在电源附近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牌。
3.14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3.15作业时应配件、工具、油污不落地,作业完毕时应将机具设备整洁齐备放在指定位置。
3.16各工种应按规定定期保养和不定期检查各类工具设备,确保良好的工作性能。
3.17在进行下列具体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工作:
四轮保养对其他接触地面的车轮固定,避免车体移动或倾斜、举升驾驶室后一定插保险销或用专用工具固定、自卸车辆举升后大箱后用专用工具固定。
班组生产管理制度
1.总则
为正常开展班组生产,有效发挥班组生产力作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
3.管理细则
3.1班组为车间最基本生产单位,维修生产作业一般以班组为单位进行。
即班组接到维修工单后,才能按工单要求进行生产。
3.2对于《维修接待单》以外发现的明显的、或重大的、或影响安全的故障,应在第一时间通知。
3.3在得到明确答复后,方可按要求作业。
如客户不做的,应在施工单上注明发现的故障,由业务接待请客户签字认可。
3.4班组长是班组生产的组织领导者,同时也是生产骨干,技术主修。
上班时间,班组成员直属组长领导;成员必须服从班组长指挥调度;一般情况下,反对越级请示报告,任何时候反对擅自行动。
班组长有权批评、纠正、制止班内不良现象和行为。
3.5班组长对组织指挥工作承担责任。
3.6班组长必须是有效的生产组织者,善于发挥全组人员的力量。
同时,善于关心本组成员,善于团结员工,善于与人合作,要经常与员工交心谈心,解决员工思想问题,反映员工个人困难。
3.7上班时间,班组成员有事需离岗,必须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3.8班组所负责维护的生产场地、设备、卫生、是全体成员共同责任,任何成员都必须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3.9班组的工作成绩,个人表现评价和存在问题,一般由班组成员民主议定,由班长集中意见,向上级汇报。
3.10班组长负责对完工车辆进行质量检验工作。
“三检”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根据《汽车修理行业国家二级企业标准》现制定“三检”质量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
3.管理细则
3.1“自检”、“互检”、“专检”的人员必须在相应维修工单上签字。
3.2检验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维修车辆不得出厂,如果维修工未装工单交车间主任或技术总监签字,则每张出厂的工单扣罚主修技师50元。
3.3技术总监对于质量检验的部分经过检验后,确定检验结果,同时对于检验结果签字负责。
3.4“自检”不合格的车辆及时返工修复,对于延误的时间和维修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责任。
3.5“互检”不合格的车辆及时通知生产部经理或技术总监,并让其做出裁决,明确责任,及时返修,对于责任人应追究其在误工期等所造成的经济和声誉损失以及增加的维修费用。
3.6“专检”人员检验出的不合格车辆应及时返修或追加项目,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7对于明显维修缺陷,而技术总监未能检验出来,同时直接出厂的,应追究技术总监的责任,如出厂以后,由于维修缺陷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技术总监及维修人员按6:
4比例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3.8对于出现低级失误(如螺丝没有扭紧、缺少油品或液体、灯光不亮等),而技术总监未能检验出来,同时直接出厂的,应追究有关班组长的责任,如出厂以后,由于维修缺陷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技术总监及维修人员按6:
4比例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3.9对于隐性缺陷和有关电子元件的缺陷,在检验过程中未能表现出故障的,如出厂以后,由于维修缺陷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技术总监及维修人员按6:
4比例承担。
3.10“专检”完毕后,技术总监应在检验单上注明维修以外还存在的问题,以提醒客户。
凡进出送修车辆或总成,均需经过本厂有关人员技术检验。
3.11进厂送修车辆,属一般性技术状况,由业务接待负责技术检测诊断,并对公司与客户负责;业务接待不能确诊的,由技术总监配合,主持检测诊断,并向公司与客户负责。
3.12车间生产过程质检由班组自检和技术总监专检双层把关。
维修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成员应按工艺规程、操作规范进行一次自检;总成装备完成时,班组长应按标准进行一次自检;全车或局部或总成维修完成,经过自检后,须经技术总监或生产部经理进行全面质检,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确诊。
否则不予出厂。
3.13生产过程中,出现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是否更换问题时,班组应请技术总监到场进行技术分析、并决定是否更换。
技术总监对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的更换有决定权,并负有直接责任。
3.14因质量问题返修的车辆,首先经过技术总监作返修前检测,确认返修项目后,通知维修班组安排返修工作。
3.15凡竣工车辆,包括返修竣工车辆,必须经技术总监检验。
检验合格,技术总监签署“合格”结论并签名,方可移交服务部。
检验不合格,技术总监签署“不合格”及其项目、技术数据、要求返工等意见,立即通知班组返工和告知业务接待。
技术总监在技术质量上有一票否决权,并负有全部责任。
3.16凡返修车辆,班组在业务接待安排后应立即返修,否则作不服从命令处理。
3.17凡维修作业中出现漏项,维修质量不合格,违章作业,延误工期等情况均由技术总监在检验后记录在检验单上,当事班组应受到规定的处分。
3.18生产部经理做好车间生产作业安排的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负责完成该工作报告。
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保障生产有序、高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
3.管理细则
3.1本公司均由业务接待、服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总监进行生产调度。
3.2生产调度工作的主要任务:
以生产作业的维修单为依据,合理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生活,经常检查维修作业过程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组织新的平衡,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3.3每日开班前,应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包括班组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工具准备情况,配件供应或修复待装情况,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班组按时作好多项生产准备工作。
3.4根据当天应安排作业的“维修单”,及时均衡地安排班组进行作业。
调度指令必须绝对服从。
班组或员工个人对调度有意见,必须先执行指令。
下班后再提意见,必要时可向生产部经理报告。
3.5生产部经理对车间进行周期性巡视检查,不断地到各个作业工位检查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协调。
一般情况下,每班次(4小时)车间巡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5分钟。
3.6生产部经理或技术总监可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组织,调剂作业安排,以确保各工位之间的有效配合。
当班组作业完成时,自行通知技术总监迅速到工位检查。
3.7业务接待员应经常与配件部联系,了解配件供应情况,督促配件部及时把配件供应到车间班组。
3.8督促车间文明环境建设、每日检查生产现场,经常引导教育员工文明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持车间整洁的卫生环境。
3.9组织好生产调度会,对全车间的典型问题或情况,要及时告诉员工,以吸取教训;对工作中优良表现,要予以表扬,以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调度人员在调度会前安排好准备工作,要以专门管理者的态度发言,简明扼要,启发号召力强。
车间生产检验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保证维修质量和正常开展技术质量检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
3.管理细则
3.1本公司生产检验由技术总监负责。
3.2技术总监所负质检责任:
3.2.1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技术规章、标准和规范,严格把握质量检验关。
3.2.2参与制定与修订有关质量检验管理规章。
3.2.3掌握车间生产质量整体动态,完成质量分析,适时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质量的工作方案或建议。
3.2.4建立、整理、保存质检统计资料,适时向公司提供相关的信息。
3.3质检工作具体规定:
3.3.1凡进出送修车辆或总成,均需经过本厂有关人员技术检验。
3.3.1-1进厂送修车辆,属一般性技术状况,由业务接待负责技术检测诊断,并对公司与客户负责;业务接待不能确诊的,由技术总监配合,主持检测诊断,并向公司与客户负责。
3.3.1-2车间生产过程质检由班组自检和技术总监专检双层把关。
维修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班组成员应按工艺规程、操作规范进行一次自检;总成装备完成时,班组长应按标准进行一次自检;全车或局部或总成维修完成,经过自检后,须经技术总监进行全面质检,并作出合格与否的确诊。
否则不予出厂。
3.3.2生产过程中,出现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是否更换问题时,班组应请技术总监到场进行技术分析、并决定是否更换。
技术总监对价值量大或重要的零部件或总成的更换有决定权,并负有直接责任。
3.3.3因质量问题返修的车辆,首先经过技术总监作返修前检测,确认返修项目后,通知调度员安排返修单送车间班组返修。
3.3.4凡竣工车辆,包括返修竣工车辆,必须经技术总监检验。
检验合格,技术总监签署“合格”结论并签名,方可移交服务部。
检验不合格,技术总监签署“不合格”及其项目、技术数据、要求返工等意见,立即通知班组返工和告知业务接待。
技术总监在技术质量上有一票否决权,并负有全部责任。
3.3.5凡返修车辆,安排后应立即返修,否则作抗调处理。
3.3.5-1凡维修作业中出现漏项,维修质量不合格,违章作业,延误工期等情况均由技术总监在检验后记录在检验单上,当事班组应受到规定的处分。
3.3.5-2检查督促生产班组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
一是检查、督促操作者按章操作;二是检查、督促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三是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和班组严格执行设备维修规定。
3.3.6做好车间生产作业安排的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负责完成该工作报告。
3.4.技术总监检验工作质量考核:
技术总监检验工作质量主要从检验工作量、检验准确率,检验记录的完整率、及时率几个方面指标考核评价。
技术总监在上述几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时,依情况评为优、良、正常三个工作等级;不能达到上述规定时,依情况评为差、极差两个工作成绩等级(评价指标另见规定)。
车间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1.总则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使生产效率持续保持高水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
3.管理细则
3.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不得随便出入车间。
3.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制度规定的工作服,佩带工作证,并保持仪容整洁。
3.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
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或查阅资料。
3.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然、易爆物品。
3.5维修车间整洁卫生文明,是全体员工的职责。
每位员工都应自觉维护,并同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的现象作斗争。
3.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3.7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必须齐备;设备技术状况必须正常;员工必须知道设备位置,并掌握使用技术;定期进行维修调整。
3.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车辆中去。
3.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3.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3.11生产工作必须凭维修单(工单)进行。
禁止无单(工单)施工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3.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业务接待或车间管理人员驾驶移位。
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
3.13上班时间不得在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3.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3.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生产部经理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3.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3.17车间班前会、周
(一)会、临时工作会由生产部经理召开主持。
一般占用15分钟:
各种会议不得超时进行。
机电工安全操作规定
1.总则
为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家庭幸福,规范操作程序及技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部。
3.操作规范
3.1工作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它部门走动,聊天。
3.2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左胸上配带好工作牌,戴好工作帽,不得穿拖鞋上班。
3.3非指定吸烟处,严禁吸烟。
3.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维修车间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维修车间内试刹车。
3.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工场的指定位置。
3.6在维修车间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3.7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3.8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3.9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3.10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落地。
3.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3.12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3.13作业时要确保维修车辆停放绝对安全,并有规定的保护措施,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油漆工位管理制度
1.总则
为维护油漆工位的正常运作,确保油漆房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部。
3.管理细则
3.1油漆工位由油漆组长负责车间日常卫生、安全,工具设备管理维护,组内派工和油漆质量把关、监督,组员应服从组长的工作安排。
3.2油漆工位应随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每日下班前应将车间内外打扫冲洗干净,工具物品摆放整齐。
3.3油漆工位内严禁吸烟、违者处以警告处分。
3.4严禁私自移动客户车辆和在客户车内休息、听收录机,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3.5油漆工位车辆应摆放整齐有序,避免移动时互相擦碰。
3.6油漆烘房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在烘房内做喷漆前的打磨、试枪调漆等准备工作;打气泵用后应及时关机,燃烧器滤清器应及时更换,工具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对人为损坏要追究责任人和设备负责人的责任。
3.7努力节约辅料和易耗工具物品,杜绝浪费。
3.8精心施工,确保质量,让客户满意。
3.9对长期保证质量、客户满意的班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关于检验不合格情况处理的规定
1.总则
为了维护企业质量品质形象,把握质量关,规范汽车维修不合格情况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润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间。
3.管理细则
3.1凡质检不合格的均按技术总监指令(返工指令记录)返修。
返修班组必须马上动工返修。
3.2质量出现以下情况者,应受到相应处分:
3.2.1全车大修、总成大修,出现“油”或“水”不足,漏油、漏水、漏气,“三格”未换,螺丝未紧到位,方向球头、转向节、十字轴等联结件出现松旷、错装,电瓶液不足、电瓶桩头不清洁,电瓶表面未清洁,电路接线不规范,松动等。
3.2.2全车喷漆出现漏喷,喷漆前未除锈,交车前不清除流痕等;内饰件安装不到位,漏装等。
3.2.3二保车应注润滑脂的润滑点漏注,底盘转向、传动联结件未调整出现松旷,“三格”未清洁或更换,制动片未调整,应更换的未更换,电瓶液、冷却水、刹车油、方向助力泵油未检查及补充到位,风扇皮带、电机皮带为检查及调整到位,发动机外表清洁除尘不到位。
3.3出现上述情况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与处罚(见“质量问题处分处罚表”)
质量问题处分处罚表
维修项目
违反项目
(车次)数
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
大修
总成大修
全车喷漆
零修
二级保养
单车次1项
口头批评当事班组
扣除责任人与班长当月5%薪金
单车次2—4项
责令当事班组书面检讨
扣除责任人与班长当月10%薪金
单车次5项以上
车间会上通报批评
扣除责任人与班长当月15%薪金
一月内二车次以上
车间会上通报批评
扣除责任人与班长当月20%薪金
3.4接受处分和处罚的班组及个人,如有不服,可以在五日内向上一级领导提出申诉。
上一级领导在五日之内代表公司给予最后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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