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项目余文辉广告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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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项目余文辉广告服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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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六盘水项目余文辉广告服务合同
广告推广服务合同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重庆市余文辉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世纪英皇大厦14-06-08号
电话:
023-630379711
传 真:
023-63037971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贵州六盘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广告整合推广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特设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为本项目(本项目是指:
甲方对贵州省地块土地的合法开发,并在此土地上兴建的城市综合体房地产项目,项目报建名称)广告整合推广的广告公司。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广告服务的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市,负责本项目的推广策划、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公关活动物料设计等整合推广事宜。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
1、合作期限:
合同有效期暂定为壹拾贰个自然月,自2012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8日止。
2、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壹个月,乙方可书面申请续约,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承诺给予乙方优先续约的权利。
3、乙方在广告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工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双方确定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
第三条、广告服务内容
广告服务内容清单详见合同第四条。
第四条、广告服务费用及服务内容
1、费用总计:
人民币玖拾万元整(¥:
900,000)。
2、付费方式:
按阶段付费的方式收取服务费用,整个项目服务期共分为三个阶段。
3、甲方在乙方出具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正规发票后,在3个工作日内方可支付广告服务费用。
第一阶段:
项目整体策略定位、区域炒作及蓄客筹备期
服务内容:
第一项、项目全程广告策划
(一)广告市场调查与分析
●广告营销环境分析
●广告竞争对手分析
●广告目标客户群分析
(二)广告定位
●市场定位:
物业市场定位、消费群体定位
●功能定位:
项目功能定位、自身功能定位
●形象定位:
项目形象定位、目标客户群形象定位
(三)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
●广告核心创意
●广告推广主题
●广告文案撰写
(四)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
●传播策略遵循的原则
●传播与媒介覆盖策略目标
●阶段传播策略的制定
●媒介炒作计划的制定
(五)整合推广计划制定
●推广策略执行方案
●广告实施计划细则
●整合推广计划
(六)整合营销传播阶段性策略与组合
●筹备期策略
●试销期策略
(七)2013年年度广告推广策略
●区域炒作策略
●2013年项目整合推广策略
第二项VI系统设计项目
(一)、VI基础系统设计
1.楼盘标志及释意
2.楼盘标志制作规范及标准制图
3.楼盘名称中文标准字、辅助字及标准制图
4.楼盘名称英文标准字、辅助字及标准制图
5.楼盘标志基本组合(竖)及标准制图
6.楼盘标志基本组合(横)及标准制图
7.楼盘标志标准色及辅助色
8.楼盘中、英文指定字体
9.标志与企业名称的组合规范
10.标志与企业资料的组合规范
11.标志在广告中组合规范
12.标志的最小使用尺寸、单色表现
13.标志的标准色,辅助色
二、VI应用系统设计
(一)办公用品类设计
1.楼盘名片设计
2.楼盘专用信封设计
3.楼盘信签、便签纸设计
4.楼盘传真纸设计
5.楼盘工作证/胸卡/桌牌/徽章设计
6.楼盘纸杯/烟灰缸设计
7.楼盘文件夹设计
8.楼盘文件袋设计
9.楼盘合同书封面设计
10.楼盘销售相关文件板式设计
11.楼盘演算表、咨询表设计
12.其他相关设计
(二)公关用品类设计
1.楼盘请柬/贺卡设计
2.楼盘手提袋设计
3.楼盘广告伞设计
4.楼盘广告T恤、广告帽设计
5.楼盘宣传促销纪念品设计
6.其他相关设计
第三项蓄客筹备期设计项目
(一)环境、宣传用品类设计
1.楼盘POP吊旗设计
2.楼盘彩旗设计
3.楼盘报纸广告标志运用规范
4.楼盘户外广告牌
5.楼盘事务用车车身广告及广告宣传车车身广告
6.楼盘售楼书标志运用规范及楼盘售楼书设计
7.楼盘工地围墙及安全通道围板设计
8.楼盘形象背景版设计
9.其他相关设计
10.项目现场、道路、外展点等氛围营造包装设计
(二)小区内VI系统设计
1.总平面图
2.公告栏
3.保安亭牌
4.路口多功能指示牌
5.垃圾桶
6.楼栋牌
7.楼层牌
8.户号牌
9.单元牌
10.售楼处欢迎光临牌
11.临时停车场指示牌
12.禁烟牌
13.区域指示牌
14.小区功能设施指示牌
15.停车场指示牌
16.禁止停车牌
17.出口指示牌
18.会所指示牌
19.会所功能设施指示牌
20.禁止吸烟、禁止宠物入内牌
21.洗手间牌
22.男女更衣室牌
23、其他相关设计
(三)项目一期宣传物料实施
(一)、销售资料设计
1、户型单张、折页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2、DM直邮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3、海报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4、邀请函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5、招商手册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6、电台广告创意思路撰写
7、其他印刷品等(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二)、媒体和户外广告设计
1、报刊、杂志及相关媒体广告设计
2、车体广告
3、工地围墙和看房通道围板设计
4、候车亭广告
5、路牌广告
6、路灯旗
7、房交会展场相关平面设计
(三)、媒体选择与代理发布
1、媒体组合
2、电视频道的选择
3、户外及其他媒体的选择
4、报纸媒体的选择
5、网络媒体的选择
6、新媒体的应用选择
(四)、渠道及活动营销相关物料设计
线下活动物料及包装
第一阶段服务时间:
2012年12月9日---2013年3月10日
第一阶段服务费用:
此阶段服务费用占合同总费用的40%,即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360,000元)。
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启动前期具体工作,在完成并提交项目前期广告推广策略报告后,经甲方认可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阶段总费用的50%(即合同总费用的20%),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180,000元);第一阶段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阶段总费用45%,即人民币壹拾陆万贰千元整(¥:
162,000元);再经甲方及代理公司对乙方第一阶段工作进行考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第一阶段总费用的5%,人民币壹万捌千元整(¥:
18,000元);(如因甲方推广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或工作时间延后的,则支付时间以该阶段服务时间截止日为准)
第二阶段:
项目开盘准备期
服务内容:
第一项环境用品类设计(更换)
1、楼盘彩旗设计
2、楼盘户外广告
3、楼盘工地围墙及安全通道围板设计
4、楼盘形象背景版设计
5、其他相关设计
第二项小区内VI系统设计(更换)
第三项、项目二期宣传物料更换
(一)、销售资料设计
1、单张、折页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2、DM直邮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3、海报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4、邀请函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5、招商手册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6、电台广告创意思路撰写
7、邀请函
8、其他印刷品等(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二)、媒体和户外广告设计
1、报刊、杂志及相关媒体广告设计
2、车体广告
3、工地围墙和看房通道围板设计
4、候车亭广告
5、路牌广告
6、路灯旗
7、房交会展场相关平面设计
8、商业相关设计
a、商业内外包装设计
b、商业整体风格调性示意
c、商业橱窗风格示意
9、其它相关设计
a、项目展厅包装设计
b、外展场包装设计
c、销售中心包装设计
(三)、渠道及活动营销相关物料设计
线下活动物料及包装
第二阶段服务时间:
2013年3月11日---2013年9月15日
第二阶段服务费用:
此阶段服务费用占合同总费用的45%,即人民币肆拾万伍仟元整(¥:
405,000元)。
支付方式:
第二阶段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阶段总费用95%,即人民币叁拾捌万肆千柒佰伍拾元整(¥:
384,750元);再经甲方及代理公司对乙方第二阶段工作进行考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阶段总费用的5%,人民币贰万零贰佰伍拾元整(¥:
20,250元);(如因甲方推广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或工作时间延后的,则支付时间以该阶段服务时间截止日为准)
第三阶段:
项目持续销售期
服务内容:
第一项环境用品类设计(更换)
1、楼盘彩旗设计
2、楼盘户外广告
3、楼盘工地围墙及安全通道围板设计
4、楼盘形象背景版设计
5、其他相关设计
第二项小区内VI系统设计(更换)
第三项、项目三期宣传物料更换
(一)、销售资料设计
1、单张、折页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2、DM直邮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3、海报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4、邀请函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5、招商手册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6、电台广告创意思路撰写
7、邀请函
8、其他印刷品等(文案撰写及平面设计)
(二)、媒体和户外广告设计
1、报刊、杂志及相关媒体广告设计
2、车体广告
3、工地围墙和看房通道围板设计
4、候车亭广告
5、路牌广告
6、路灯旗
7、房交会展场相关平面设计
8、商业相关设计
a、商业内外包装设计
b、商业整体风格调性示意
c、商业橱窗风格示意
9、其它相关设计
a、项目展厅包装设计
b、外展场包装设计
c、销售中心包装设计
(三)、渠道及活动营销相关物料设计
线下活动物料及包装
第三阶段服务时间:
2013年9月16日---2013年12月8日
第三阶段服务费用:
此阶段服务费用占合同总费用的15%,即人民币叁拾叁万伍仟元整(¥:
135,000元)。
支付方式:
第三阶段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阶段总费用95%,即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
128,250元);再经甲方及代理公司对乙方第三阶段工作进行考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阶段总费用的5%,人民币陆仟柒佰伍拾元整(¥:
6,750元);(如因甲方推广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或工作时间延后的,则支付时间以该阶段服务时间截止日为准)
2、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因项目需要,经甲方授权产生的费用另计,另计费用如下:
1项目形象代言人或广告模特聘用费用。
2宣传单张、折页、售楼书等宣传资料的菲林、印刷费;导视系统、包装系统的制作费等相关费用。
3租用高精度电子图片、平面广告、电视广告拍摄、制作、模特、化妆、场地、餐饮、交通、住宿、道具等费用。
4电台、电视广告录制费及报纸、媒介等投放费。
5因项目公关推广所需的活动策划、执行以及采用相关作品应交纳的使用费等费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2、乙方开户行:
招商银行渝中支行;账号:
123904713510603。
第六条、付款日期
1、乙方在收取费用前开具正式发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每阶段支付乙方上一阶段代理服务费,乙方凭出具的正式发票送达或快递至甲方处,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经审核无异议后,以转账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该阶段广告服务费。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质量有计划、调整、监督、考核等权利。
因此造成的服务时间推延和工作量的增加,则甲方应提前书面或口头告知乙方,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议变更事宜.
2、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按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图片和文字资料)及咨询等,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或口头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4、合同期内,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沟通,传达甲方意见、签字确认,提供文件和资料等。
5、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每阶段广告服务费用,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6、甲方应根据营销节点合理的要求乙方的出品时间,每项工作应按照合理的执行周期给予充分的创作及出品时间。
7、因乙方为甲方服务的成果为创作型智力成果,因此,在本合同约定服务期间内,甲方原则上不再委托其他广告服务单位(含自然人),而由乙方全权负责完成。
若甲方再行委托其他广告单位(含自然人)参与本项目广告服务推广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费用额度支付乙方的广告服务费用。
8、在合同付款期限内,由于项目营销需要,额外增加与项目广告设计相关并在合同内容中未能体现的工作,由甲方提供书面工作要求,乙方无条件的完成。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的品牌策略、宣传推广、创意设计、公关活动物料设计的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工作范围、工作要求、工作质量的标准,按本合同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策略、创意、设计执行等服务。
3、乙方具有在本项目媒体发布及广告宣传资料上的署名权,有权在乙方设计的平面、户外、印刷品、影视广告作品标注“整合推广:
余文辉广告(重庆)”字样及公司标识。
4、乙方需安排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其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项目组人员因辞职、长假、病假、婚假、丧假事由,需要调整,乙方须通知甲方,并及时补充相关人员,保证项目组成员数量和综合质量。
5、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修正意见及时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口头或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6、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推广执行工作。
7、乙方享有按时收取广告服务费的权利。
8、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输出等业务。
9、合同期内,乙方应指定专业专职客户服务人员与甲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的质量、效率下降。
10、乙方协助甲方对涉及广告制作第三方的质量监控。
11、乙方协助甲方与报社及相关媒体在广告发布上的对接和监控。
12、乙方协助甲方在广告策略执行及活动上的开展。
13、乙方需安排一位客户AE或客户经理驻场至项目处办公(一年合同期限中AE或客户经理更换不超过两人),同甲方紧密配合日常工作,并及时传达甲方的指令与安排,正常顺利的推进工作并保障沟通服务的顺畅性。
14、乙方所设计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工作确认和执行
1、乙方为甲方提所供的广告内容的设计成品,包括文案、样稿、图片说明等,均需得到甲方或其指定专人的确认方可发布。
2、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方案做出确认或不确认,如果甲方不确认,应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重新创意设计,否则即为已获甲方确认。
甲方确认或不确认应当在接收乙方所送的文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如若为报版,见报前书面或口头确认)。
3、甲方正式确认的文件,乙方予以执行且在双方约定的合理时间内执行完毕。
4、甲乙双方确定相应的工作联系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甲方工作联系人姓名工作QQ号码工作邮箱手提电话,销售代理方工作联系人姓名QQ号码工作邮箱手提电话,乙方工作对接人姓名QQ邮箱电话。
第十条、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所提供的项目策划设计服务成果,甲方已签收且已支付项目广告服务费用全额,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对已移交甲方、且甲方已付费的本合同广告作品实施所谓知识产权的使用、占有、处分、受益及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
2、乙方对所有在履行合同中与项目相关的创意出品保留参加广告专业奖项评选及自身宣传的权利。
3、乙方为甲方设计制作的广告,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许可使用的权利。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一切广告图文设计作品均具合法著作权(知识产权)。
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在合作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商业秘密、工作计划、业务资料和交易情况等相关资料以及提供、出售相关情报予他人和第三方。
2、如一方违反保密责任的约定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反保密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应由派出该工作人员的一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范围为相对人的直接损失和因知悉需保密的信息而所得到的利益。
第十二条、人力保护制度
1、为保障事业长久发展,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留或聘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等。
2、双方有义务在双方员工面前注意言行,不发表不利于双方公司长远发展、合作的言语。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应着眼于共同长远利益,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应共同协商解决。
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代理费用,经书面函告仍无法支付的,乙方有权终止工作,并要求甲方在正常支付阶段服务费的前提下,按应付额千分之三每天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乙方若没有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广告等作品设计等不能达到甲方满意,甲方以书面函件告知后,乙方仍未在指定时间及时改善达到甲方满意,甲方按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三每天的比例向乙方扣除超出指定时间(未满一天按一天算)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若改善仍未达到甲方满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系指:
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2、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创作所需要的相关基础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由此造成工作时间延误之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由于乙方设计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事宜
1、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内容之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订立书面协议方生效。
第十六条工作程序
1、工作形式:
乙方组成项目组负责运作,建立双方工作平台和沟通机制,原则上每月(特定时期,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参与甲方组织的项目会议)来甲方办公现场参与项目工作提报及沟通会议。
2、甲乙双方分别书面授权项目负责人及联络人,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团队名单经甲方核实考评后最终确认服务名单,并项目工作中的签字确认均应由经授权的相关人员负责,经甲方考评的名单详见附件。
3、甲方授权乙方工作项目时应提供书面部署-客户工作单。
其重要事项,如变更媒体、创意修改,增减制作,可先电话通知开始设计及修改,接下来亦由客户方提供书面文件。
4、甲方签字或口头确认乙方准备的会议记录、创意、媒体等工作部署文件。
5、乙方在完成每项工作后须提交甲方签字或口头确认,包括媒体计划,创意设计与文案等,在得到甲方同意之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6、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销售代理公司)须对乙方提交的工作及时给予书面确认或提供书面(
口头)修改意见。
7、乙方整理的会议内容需会后24小时之内提供书面会议纪要供甲方备案。
如果遇大量工作
累计的高峰期,可酌情推迟。
8、双方约定在服务期间内重要销售节点前由双方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例会,具体时间、地
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9、乙方每阶段在收到相应阶段服务费用后,将上阶段广告涉及的工作内容提交甲方备份,含推广策略、媒体计划、创意设计与文案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起始时间生效。
第十八条 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并电话确认收到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并确认收到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法律法规。
2、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受法律保护,双方若有争执,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则可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附则
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乙双方不得更改或删除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擅自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甲乙双方法定地址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后一周内通知对方,如因地址有误造成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由变更方承担全部责任。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报价、建议书、工作任务书(单)、协议、会议纪要、工作清单、总结、往来电子信函、网络沟通记录、电子工作文档等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附:
附件一:
项目业务操作机制
附件二:
项目创作工作时间基础规范
附件三:
项目广告小组人员简介
甲方:
乙方:
重庆市余文辉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代表: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件一:
项目业务操作机制
为顺利推进本合同项目品牌战略的打造与实施,建立诚信合作、良性互动的战略伙伴关系,特制定本机制。
一、沟通机制
项目例会制
●广告推广工作正常启动阶段,甲乙双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重要销售节点前,可以安排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销售推广强销期过后,可以实行双月例会,每次开会甲方营销小组核心人员、乙方广告公司项目负责人需参加。
●每次例会前,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立当次重要议题、时间、地点及与会人员。
●乙方在当次例会上提交阶段工作总结和下阶段产品营销推广策略(项目阶段诉求策略、媒体策略、活动建议、项目包装设计建议及相关物料筹备等)
●乙方按会议确认内容展开工作,情况变化甲方负责人须及时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
二、工作规范
1、工作单下达
项目相关设计、策划、创意工作,甲方须以书面形式注明工作具体要求,甲方项目推广负责人签字向乙方下达工作单(特殊情况除外),乙方收到工作单应立即确认并回复意见,且展开相关工作,每个工作日10点30分前是乙方接收工作单的时间。
2、业务确认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相关工作,甲方应及时以书面文件或口头交流修改意见。
●项目相关工作定稿后,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签字确认。
●印刷、喷绘、写真设计稿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与第三方就尺寸、精度等效果的把控,甲方须负责与第三方相应人员沟通到位。
3、工作质量与效率
●甲方向乙方发送的工作单,乙方一经确认须按时按要求完成提交,不得延误,若因突发不可预见原因,乙方须提前电话或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在向乙方下达工作单时,应考虑业务具体执行周期,突发或紧急情况,乙方须完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项目相关设计事务,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两套方案以上供甲方选择,特殊紧急情况下除外。
附件二:
项目创作工作时间基础规范(原则上按照此时间执行,最终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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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项目 余文辉 广告 服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