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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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目 录
序言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第二章 战略主题和主要目标
(三)战略主题
(四)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五)普及学前教育
(六)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七)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第四章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第五章 发展壮大职业教育
(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一)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
(十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十四)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
第六章 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十五)实行对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
(十六)优化结构办出特色
(十七)全面提高本专科教育质量和水平
(十八)建立完善研究生教育创新体系
(十九)增强高等学校的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七章 建立完善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
(二十)推进继续教育发展
(二十一)推进教育资源社会共享
(二十二)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第八章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十三)创新中小学德育和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二十四)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
(二十五)加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
(二十六)建设社会资源大课堂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九章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二十七)推进多元化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
(二十八)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二十九)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十)建立多样化考试招生制度
(三十一)完善各级教育助学制度
(三十二)深化学校人才工作体系改革
(三十三)建立新型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
第十章 构建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
(三十四)提升粤港澳台教育合作层次和水平
(三十五)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
(三十六)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十七)建立省内区域间教育发展联动机制
第十一章 改革试点
(三十八)组织开展改革试点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二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三十九)加强师德建设
(四十)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四十一)提高中小学教师业务水平和地位待遇
(四十二)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
(四十三)加强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
第十三章 提升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十四)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力度
(四十五)多渠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四十六)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四十七)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第十四章 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四十八)推进教育信息化一体化工程
(四十九)全面提高教育科研网水平
(五十)构建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十五章 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一)完善教育法规规章
(五十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五十三)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五十四)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五十五)建立教育发展问责制
第十六章 加强组织领导
(五十六)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五十七)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五十八)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施
序 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强省必先强教。
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具有决定性意义。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大力办教兴学,建成了全国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实现了义务教育从缴费到免费的跨越,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逐步深化,基本形成了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建立起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区域中心城市举办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省部共建部属高等学校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技工院校发展等走在全国前列。
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省人民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
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还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
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城乡、区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职业教育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特色不协调;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一些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领导、发展和管理教育职责不充分,教育投入明显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
接受良好教育成为人民群众强烈期盼,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省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和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努力培养造就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百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
要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良好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
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斜倾,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 战略主题和主要目标
(三)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坚持能力为重,强化能力培养;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主要目标。
围绕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普及化、终身教育全民化、教育服务多元化、教育合作国际化,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2年目标。
全省普及小学到高中阶段12年教育,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市域、其他地区县域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超过85%;初步构建满足区域需求、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各层次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建设一支较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健全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机制.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2015年目标。
全省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各县(市、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85%以上;珠江三角洲发达地区市域、其他地区县(市、区)域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集约化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构建起满足区域需求、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毛入学率达到36%;建成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全面适应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教育经费来源稳定,总量显著扩大,绩效显著提高。
珠江三角洲地区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其他地区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2020年目标。
全省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成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进入普及化阶段,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建立起高水平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教育体制机制,建成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学习型社会。
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其他地级市城区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其他区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基本建成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成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指 标
2009年
2012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49.47
270
290
28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77。
3
全省85以上,珠三角发达地区和地级市城区90以上
全省90,珠三角发达地区95
全省90以上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391。
33
1250。
90
1170
1160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99。
88
100
100
100
小学五年保留率(%)
100
100
100
100
初中生年辍学率(%,含转入转出差)
4.25
全省1.5以下,珠三角地区1以下,粤东西北地区2以下
全省1。
2以下,粤东西北地区1。
5以下
全省1以下
高中阶段教育
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377.90
415
440
400左右
其中: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85.46
207
220
200左右
毛入学率(%)
79。
9
85以上
90
90以上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208.31
252
286
315
在校研究生(万人)
6.59
10
12
18。
5
普通本专科生(万人)
133.41
167
196
215
成人本专科生(万人)
46.34
52
58
62
毛入学率(%)
27。
5
30
36
5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600
800
900
1080
人力资源开发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万人)
583
760
930
120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
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12.07
75
13
83
14
88
14以上
95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岁)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
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9.70
9。
5
10.46
12.8
11.23
15
12以上
20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五)普及学前教育。
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生活行为习惯,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完善学前教育体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实行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管,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的管理体制.坚持公益性,各级财政合理投入,多渠道筹措经费,多形式举办幼儿园.省制订办园标准和收费管理办法,完善设置审批制度,建立教师持证上岗制度、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
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体系。
到2012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以上中心幼儿园。
村幼儿园采取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形式举办。
充分利用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校舍和师资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六)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努力消除义务教育辍学现象。
着重加强农村学校基本建设,确保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统筹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结合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调整完善政策,多途径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提供义务教育学位,逐步实现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大对接受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就读的民办学校扶持和管理的力度.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体系.
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实施特殊教育百校建设工程,全面改善特殊学校办学条件。
完善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
制定实施特殊学校各项经费标准,足额配备特殊教育教职员,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到2012年,力争地级以上市和30万以上人口、残疾人较多的县(市、区)均建成一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力争达到97%。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快乐成长.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完善教学体系,实施有效教学。
(七)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
逐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规模相当。
到2020年,全省高质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优化发展普通高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稳步发展普通高中,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适当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推动普通高中进一步向城市、县城集中。
鼓励支持办好特色高中,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水平.到2020年,建立起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多模式、多取向、开放型的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新格局.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以省属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以及其他地级市城区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加快扩大办学规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开发人力资源中的作用.
第四章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
深化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学校基本条件建设。
根据城乡规划,结合常住人口密度、生源、交通等条件,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实行规模办学,优化资源配置.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三室一场五有”(按标准配置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厕所和供教师工作休息的住房,寄宿制学校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食堂)工程。
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大中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以及粤东西北地区完全小学和初中力争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
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规范化标准。
继续鼓励和支持教育强镇、教育强县(市、区)和教育强市创建,作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
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问题,推行标准班教学。
加大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有足够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小班化教学。
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15年,全省班额普遍达到国家标准.
(九)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行区域内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员编制标准、教职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
以满足常住人口子女就近入学为目标,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实行教师配置、经费拨付、学位分配城乡一体化。
改革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采取合并、一校多区或集团办学等形式,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
实施农村中小学装备工程。
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配置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艺术教学器材设备和图书资料,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和卫生室建设,努力缩小城乡学校教育装备差距。
改善农村就学环境。
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改建、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
重视解决学生交通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路途较远的农村走读生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或交通补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化食堂,定期监测学生营养和健康状况。
第五章 发展壮大职业教育
(十)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从初级到高端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完整培养链条,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
健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体制。
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需要,强化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培养,使学生具备较强的适应产业发展和岗位迁移的基本能力。
以职业资格标准为基础,形成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和人才培养标准的一体化设计机制,充分体现开放性、多样性、系统性的特点。
全面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十一)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
着力推进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统筹发展。
整合省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做大做强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建设一批优质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省招生。
粤东西北地区加强市级统筹,以地级市城区为主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有条件的县(市)集中力量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
促进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合理发展。
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
鼓励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设置以工科专业为主体的高等职业院校。
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高等职业院校扶持力度,提高办学水平.支持发展技师学院,着力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师。
(十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
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集约发展的原则,着力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职业院校成为龙头骨干学校.到2012年,建设10所以上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15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10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50个国家级县职教中心,建设2所国家示范性技师学院、5所省级示范性技师学院、40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工学校,构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重要基地,带动全省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提高,引领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实训中心统筹规划建设。
按照行业、产业类别,整合实训中心资源,构建省、市、校职业教育实训体系,重点支持校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同时借助行业、企业力量,建立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区域性公共实训中心、企业实训中心、学生创业中心等实习实训平台。
(十三)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
建立校企合作共同体。
以现代产业体系为依托,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结合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共同体,在专业设置、人才标准和培养方案设计、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实训实习、就业指导、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形成合力。
到2012年,建成一批省、市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
建立校企合作保障机制。
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有关税收政策,鼓励支持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职业教育主动服务企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鼓励行业、企业、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工作机构,指导、组织、协调、评价校企合作。
(十四)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
建设集约化高水平职业教育基地。
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建设以省级职业教育基地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核心,以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节点,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职业教育基地网络,完善适应现代产业体系要求的专业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成为全国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示范区和我国南方重要的职业教育基地。
以基地建设带动职业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到2012年,基本建成省、市两级职业教育基地.到2015年,初步形成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为龙头、以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于一体的职业教育新格局;校企合作日益紧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到2020年,建成珠江三角洲与环珠江三角洲和泛珠江三角洲区域联动、最具吸引力和高就业率的职业教育基地,形成各级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国际化程度高、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使广东成为全国职业教育强省。
第六章 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十五)实行对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和分类指导.
完善高等学校的分类定位与指导。
建立与高等学校分类定位、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相适应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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