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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分析报告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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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12会计4班李广稷
一、企业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需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文件规定“涉及企业价值的资产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要求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
对于市场法,由于缺乏可比较的交易案例而难以采用。
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同时,企业具备了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
将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
成本法(资产基础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潜在的投资者在决定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项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
本评估项目能满足成本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所需的条件,即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而且,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可以满足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的要求。
因此,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在对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后,以其中一种更为合适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委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采用收益法对资产进行评估,所确定的资产价值,是指为获得该项资产以取得预期收益的权利所支付的货币总额。
不难看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与资产的效用或有用程度密切相关。
资产的效用越大,获利能力越强,产生的利润越多,它的价值也就越大。
收益法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
P——评估价值
n——收益期年限
Ri——第i年的预期收益
r——折现率
一、评估技术思路
本次收益法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模型,即预期收益(Rt)是公司全部投资资本(全部股东权益和有息债务)产生的现金流。
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营业性资产价值,然后加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
二、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包括明确的预测期期间的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自由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一)明确的预测期
公司是从事国际海运危规规程的危险化学品包装产品生产为主的企业,业务规模稳步提升,考虑企业管理、经营能力和宏观经济、市场需求变化,明确的预测期取定到2017年12月31日。
(二)收益期
由于公司运行比较平稳,企业经营主要依托的主要资产和人员稳定,同时,企业所在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步入景气周期,其他未发现企业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三)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它业务利润-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投资收益-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四)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净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公式:
WACC=Ke×E/(D+E)+Kd×D/(D+E)×(1-T)
式中:
Ke为权益资本成本;
Kd为债务资本成本;
E为权益资本;
D为债务资本;
D+E为投资资本;
T为所得税率。
三、有息债务
有息债务指评估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四、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资产。
此类资产不产生利润,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企业利润率。
此类资产按成本法进行评估。
五、非经营性负债
非经营性负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无直接关系、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不包含其价值的负债。
六、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多为溢余的货币资金。
二、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案例
1.评估主体
韩国LG集团于1947年成立于韩国首尔,位于首尔市永登浦区汝矣岛洞20号。
是领导世界产业发展的国际性企业集团。
LG集团目前在171个国家与地区建立了300多家海外办事机构。
事业领域覆盖化学能源、电子电器、通讯与服务等领域。
其在中国子公司乐金电子(中国)(以下简称L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专注于地面数字电视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工程化和市场化工作,是集营运、开发、生产、系统集成的工程与设计于一体的实业公司。
现在若有一上市公司F想对L公司进行收购,并选择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04年12月31日。
2.评估过程
第一步:
收益法适用性判断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所谓收益现值,是指企业在未来特定时期内的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当前价值的总金额。
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
本次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额。
目前国际上整体企业评估一般采用收益法,采用收益法评估出的价值是企业整体资产获利能力的量化和现值化,而企业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盈利,因此运用收益法评估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整体资产的价值,更能为市场所接受。
收益法能弥补成本法仅从各单项资产价值加和的角度进行评估而未能充分考虑企业整体资产所产生的整体获利能力的缺陷。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公开化程度不够高,以往对整体资产评估往往只能采用成本法。
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和成熟,信息公开化程度不断增强,用国际上通行的收益法评估企业的价值已具备一定条件。
除了上述宏观背景外,评估人员还从企业总体情况、本次评估目的和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分析三方面对本评估项目能否采用收益法做出适用性判断。
1、企业总体情况判断
L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是一方面与各地广电部门合资成立移动传媒公司,通过移动传媒运营,与广电部门共同分享利益;另一方面为公司参股投资的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的完整解决方案、系统集成及配套供应相应的软硬件产品。
根据对L公司企业概况和所处行业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所涉及的L公司的资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被评资产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明确,具备持续经营条件;
(2)被评资产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整体资产。
(3)被评估资产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
因此,L公司整体资产采用收益法评估,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2、根据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目的是F公司拟收购L公司股权这一经济行为,对L公司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企业价值的评估结论,将作为交易各方的价值参考依据。
因为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相关交易各方更关心的是L公司整体资产的投资价值,关心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和预期收益,并愿意在该时点上支付与预期收益折现的现值相对应的价格。
因此评估人员认为采用收益法能体现L公司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更能体现该公司的价值。
3、根据企业前期财务会计报表判断
根据L公司提供的2004年度会计报表,公司于2004年6月成立,目前处于开创期,大规模的营业活动还未展开,收入很少,公司目前把精力主要放在开拓全国各地市场、和地方广电部门参股成立移动传媒公司,以此带动硬件设备和系统集成的收入增长。
截至评估基准日,我国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尚未确立。
可以预计,一旦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确立,各地的电视台马上就会大规模投资,届时L公司所参股的移动传媒公司如果采用L公司的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应的软硬件,那么L公司的营业收入将有一个飞速的增长。
综合以上三方面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尽管L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不佳,但公司处于一个发展前景光明的产业中,随着产业政策的明朗化,公司前期的市场开拓工作将使公司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的经营收入也将会出现飞跃,其收益也是可以预期的,因此评估L公司整体资产适合采用收益法。
二、企业概况及背景分析
1、公司的历史沿革
L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鉴于公司业务快速拓展的需要,经过增资,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2、公司的组织结构
L公司以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7人组成,监事为1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最高负责人,下设行政人事部、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研发部、生产部、外协部等部门,并设有营销培训中心和工程中心。
公司员工主要由博士后、博士、硕士、留学归国人员等数字电视行业的精英组成,在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工程技术和市场开拓等方面都组成了优秀的团队,充分体现出其优秀的人才经营优势。
3、公司的经营状况
L公司是一家高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地面数字电视广播系统的建立,完成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的集成、参加地面数字电视的业务营运、进行数字电视系列产品的研制和生产。
目前,公司着力与各地广电部门合资成立移动传媒公司,构建一张移动传媒的网络。
目前已经参股成立四家移动传媒公司,并为公司投资的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的相关软硬件产品共五大类。
4、运用波特力量模型分析公司目前面临的环境
波特力量模型由麦克尔·波特(MichaelPorter)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对企业战略制定产生全球性的深远影响,用于竞争战略的分析,可以有效的分析客户的竞争环境。
五种力量模型将大量不同的因素汇集在一个简便的模型中,以此分析一个行业的基本竞争态势。
五种力量模型确定了竞争的五种主要来源,即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的威胁以及来自同一行业的公司间的竞争。
一种可行战略的提出首先应该包括确认并评价这五种力量,不同力量的特性和重要性因行业和公司的不同而变化,如下图所示:
就L公司而言,可以从下面五个方面分析公司所处的环境。
(1)现有企业间的竞争
由数字电视取代模拟电视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必然趋势,数字电视按传输方式的不同也可分为三种,即卫星直播、地面电视广播和有线电视广播。
目前,我国已经确定欧洲的DVB-S为国家的卫星数字电视标准,已经确定欧洲的DVB-C为我国广电行业的行业标准,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将不采用任何一个国外传输标准。
目前世界上尚没有一套统一的数字电视信道传输国际标准,只有欧洲、美国和日本制定了相应比较成熟的标准。
在我国,数字电视标准的制定权争夺异常激烈,也因为涉及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而受到格外的重视。
目前,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有A方案、B方案和C方案三大方案。
L公司的产品是基于A方案的。
(2)政策期望发展目标
我国计划2015年关闭模拟播出,地面无线传输将在近年内完成数字化改造。
我国的广播电视事业有很强的公益性特点,加强广播电视覆盖率是保证“让党中央的声音传遍千家万户”的重要手段。
因此地面无线广播是相当重要的一环。
随着数字电视的发展,地面无线传输也将适时跟进。
地面无线传输可以实现数字电视的移动接收,对于小城镇、农村及边远地区有着重要的意义。
所以,国家确定地面数字电视标准将不采用任何一个国外传输标准。
(3)公司行业地位优势
①产品及服务
任何产业都需要一个完整生态链才能形成、成熟并不断发展,数字电视产业也不例外,产业链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
数字电视产业链总体来说包括内容提供商、内容运营商、平台运营商、技术服务商及最终用户。
国家广电总局在2003年提出了建设节目平台、传输平台、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建立有线数字广播影视技术新体系。
L公司定位于投资运营各地的地面(移动)数字电视平台、为公司投资的地面数字电视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数字电视系统解决方案、为公司投资的地面数字电视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数字电视相关软硬件产品。
公司目前已经参股或控股了四家移动数字电视公司,现有系统产品五大类。
②网络覆盖情况
公司参股的四家传媒公司都是当地第一家采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地面(移动)数字电视运营商,它们承担着当地地面数字电视的传输及市场运营。
具有或即将具有在当地建设、经营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传输网络系统以及制作、发布、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广告节目和从事无线数据传输的长期专营权,并且在当地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8兆带宽以上的地面数字电视网络数据广播通道。
在目前各地的电视频段资源均相当有限的情况下这些传媒公司均(将)拥有独立的电视发射频道的使用权。
由于公司在A方案产业化中的市场先入优势、研发优势和股东背景优势,公司在当地地面(移动)数字电视系统的建设中将占据较大优势。
数字化后,一个模拟频道可以变成多个数字频道,频道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对于广电部门来说,这是最宝贵的财富,尤其在三网(因特网、电话网和电视网)融合的前景下,频道资源更是广电系统实现体制改革的理由和依赖。
③经营平台策略优势
公司定位于投资运营各地的地面(移动)数字电视平台、为公司投资的地面数字电视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数字电视系统解决方案、为公司投资的地面数字电视平台及其他平台提供数字电视相关软硬件产品。
公司盈利的商业模式主要是在城市公交车上安装一定数量的电视接收机、覆盖一定范围的受众面,吸引企业和广告商在电视节目播出期间投放广告,通过广告收入实现企业的盈利;然后在出租车、私家车上安装数字电视接收机,这样一方面扩大了广告受众面,进一步提高广告收入,此外也可以通过向出租车、私家车销售接收终端,并逐步实行向出租车、私家车收取月租费以提高收入来源。
广告收入与电视的收视率、有效收视的人数、当地的经济发达程度以及国家总体经济形势直接相关。
④移动电视传媒优势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节奏的改变,城市主流人群移动在途时间不断增加。
根据水清木华的调查,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上班族平均每天在途时间超过1.8个小时,大部分人在此期间无所事事。
移动电视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消磨时间、了解最新资讯、增长知识的良好机会。
移动电视,主要是指采用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技术播出,接收终端安装在公交电汽车、地铁、城铁、出租车、商务车和其他公共场所,满足移动人群的收视需求的电视系统。
(4)潜在加入企业的竞争威胁
终端设备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数字电视的接收终端可以分为数字电视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和一体化数字电视机。
数字电视显示器只是一种过渡产品,机顶盒是模拟向数字化过渡的桥梁,目前我国已有的近4亿台模拟电视机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更新替换为数字电视机.因此机顶盒在未来10年里仍然是数字电视接收终端的主流。
①行业技术壁垒
L公司没能掌握基于A方案的机顶盒芯片等发射、传输和终端接收设备的核心技术,在整个产业链中主要从事平台运营和系统集成,预计技术领先期约为3-6个月。
②行业政策壁垒
我国移动电视准入政策涉及到地面数字电视频率申请问题、车载移动数字电视信号标准问题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移动电视在我国广泛推广。
数字电视设备提供与系统集成服务市场没有行业壁垒,如果相关核心部件是开放式供应的话,任何具有一定资金和研发实力的公司均能进入,并能很快推出系统集成服务。
目前移动电视在北京、上海、广州、佛山、长沙、青岛等地区大力推广。
我国的其他地区也逐渐在试点运营。
地方想开展数字移动电视业务应向科技司频率处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进行业务开展,对已经申报的试点试验城市基本上会尊重原来已有频率。
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规划主要参数有最低场强和干扰保护率(即同频保护率、邻频保护率、镜频保护率)。
我国目前已形成了频率规划参数草案,等待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标准确定后提出报批。
广电总局在频率分配上会有协调。
南京市是采用本地协调方式,利用邻县无线频率做试验。
另外,广电部门垄断传媒行业,各地的移动传媒运营平台第一大股东必须为广电,L公司只能参股,不能控制行业的发展,资本力量受限。
标准已经涉及到巨大的国家利益,国家通过实施合适的标准来推动一个更加市场化的中国数字电视产业结构的建立。
现在20多个地、市已经先行了车载移动数字电视信号的传送项目,采用的标准自然超不出目前三大体系——欧洲体系,A方案和B方案。
③替代技术
目前世界上尚没有一套统一的数字电视信道传输国际标准,A方案在提出的时候考虑到广电(要传输高清晰度电视和单频网组网)和产业发展两方面的要求。
产业方面的要求主要是,一要保持产业的自主发展性,二要有经济性,三要有市场的适应性。
目前该方案己经先后经过了方案认证、系统仿真、三代样机研发以及场地试验等阶段。
目前数字电视播出较早、发展比较快的沿海城市,机顶盒的销售基本采用了收费制,更偏重于提供增强型或基本的交互式产品。
受整体规划影响,在后期发展数字电视的省市很多是免费提供机顶盒,出于成本费用考虑,大多提供的是具有基本功能的普及型产品,只要更换机顶盒芯片即可。
④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公司的发射和传输设备等地面数字设备的供应商较少,市场也较透明,因此,与供应商议价的空间很小,设备的采购成本不易降低。
目前,公司正在与德国R公司洽谈数字发射机和激励器的中国独家代理业务,但尚未签订相关意向协议。
基于A方案的机顶盒的芯片供应商为X公司等少数几家厂商,议价空间不大。
⑤购买方的议价能力
基于A方案与基于B方案的机顶盒产品技术差别不大,目前使用何项技术和相关的产品,决定权在于各地的广电部门,因此,公司的产品议价能力有限(买方可能会转向其他标准和产品)
由于公司与几个省市的广电局和电视台签订了独家经营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L公司提供的系统集成方案。
但有竞争力的系统方案解决提供商也为数不少,提价的可能性不大。
三、企业历史经营状况分析
根据L公司提供的2004年度会计报表,公司于2004年6月成立,目前处于开创期,大规模的营业活动还未展开,收入很少,公司目前把精力主要放在开拓全国各地市场、和地方广电部门参股成立移动传媒公司,以此带动硬件设备和系统集成的收入增长,随着我国数字电视产业化推进的速度加快,一旦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确立,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数字电视推进时间表,各地的电视台马上就会大规模投资,届时L公司所参股的移动传媒公司如果采用L公司的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应的软硬件,那么L公司的营业收入将有一个飞速的增长。
L公司2004年度的损益表数据
单位:
元
项目
2004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8,867.92
减:
主营业务成本
24,160.8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5.28
主营业务利润
-5,338.16
减:
营业费用
422,095.19
管理费用
1,725,135.84
财务费用
-19,407.00
营业利润
-2,133,162.19
利润总额
-2,194,217.36
减:
所得税
0.00
净利润
-2,194,217.36
L公司2004年度财务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万元
项目
2004年度
资产总额
9,823.70
负债总额
43.12
净资产总额
9,780.58
销售毛利率
-2.83%
净资产收益率
-2.24%
尽管L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不佳,但公司处于一个发展前景光明的产业中,随着产业政策的明朗化,公司前期的市场开拓工作将使公司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的经营收入也将会出现较大的增长。
四、企业未来情况预测
(一)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L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涉及以下平台:
A方案的地面数字电视业务、酒店视频点播系统(HVOD)、A方案的移动交互平台、L公司数据广播系统、地面数字电视路测系统、广告制作发布业务。
1、A方案的地面数字电视业务
L公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基于A方案的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的解决方案,并能为客户提供相关的软硬件产品及系统集成。
公司目前已在a、b、c三地等地完成了工程施工,并且成功开播,在A方案的地面数字电视全系统施工建设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目前L公司在基于A方案的产品的用户先从其参股的各地移动传媒公司开始,根据其与当地广电部门签订的合营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由L公司提供的数字电视工程整体方案,即相应的数字电视设备及软件系统集成服务。
因此,在下列假设条件下:
即L公司提供全套数字电视解决方案,相应的软硬件系统集成都由L公司总包负责,相应的工程、销售总收入全部计入L公司,2005年对其成立的7家移动传媒公司进行供货,2006年除原7家外再增加其按商业计划书所列最晚于2005年底成立的6家传媒公司进行数字化电视设备供货,按2007~2010年分别进行预测。
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评估报告所列范围的各地已成立的移动传媒公司和拟成立的移动传媒公司如下表:
序号
成立情况
名称
L公司参股比例
1
已成立
JX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30%
2
已成立
CS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20%
3
已成立
GZ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75%
4
已成立
GY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40%
5
已成立
WX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14%
6
已成立
WH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20%
7
拟成立
MAS移动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
20%
8
拟成立
YL移动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
30%
9
拟成立
SX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20%
10
拟成立
ZJ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40%
11
拟成立
HS移动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
20%
12
拟成立
SD移动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
33%
13
拟成立
YT移动传媒有限公司(暂定名)
49%
其中:
序号1-6号的移动传媒公司已正式成立,其余7家仍处于谈判签约、设立公司的不同阶段,尚未最终工商登记注册成立。
但根据公司商业计划书的进度,最晚不迟于2005年年底成立,即最晚2006年就要正式采购设备,准备开播。
由于A方案的地面数字电视硬件设备分别有发射、传输、接收、系统集成等几个环节,故评估分别对2005-2010年的各环节的硬件设备的可能需求量进行预测,再乘以预计销售价格。
随着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的出台,各地电视台的建设大规模展开,预计L公司能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向非参股的地方电视台提供A方案的软硬件及系统集成。
预计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能向3、5、10个地方电视台提供数字电视设备,两部分相加得到A方案地面数字电视业务的预测营业收入。
L公司A方案的地面数字电视业务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JX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单位:
千元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单价
金额
发射环节设备
数字发射机、激励器、集成发射天馈线
2
1,000.00
2,000.00
4
90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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