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南doc 6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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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南doc67页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2007.11.01
深发改〔2007〕2235
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局参考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供有关单位在学校建设过程中参考使用。
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1总则
1.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适应深圳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以及投资效益,保证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实现学校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本建设标准)。
1.2本建设标准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有关学校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新建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照执行。
1.4学校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强调教育公平性,处理好近期需求与远期发展的关系,并结合深圳市教育资源、用地资源的实际情况,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先进合理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1.5本建设标准是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校园规划设计、申报校园建设用地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校园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6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学校选址与规划设计
2.1选址
2.1.1学校选址应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公共设施完善的地段,远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等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区域。
2.2规划设计
2.2.1学校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相关法规和规划的要求。
2.2.2规划设计原则
(1)学校规划应因地制宜、分区明确、布局合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适当预留发展用地;
(2)学校路网设计应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学校主要出入口不宜紧靠交通主干道,校园内的道路宜人车分流;
(3)学校各种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4)学校体育设施应布局合理,满足教学和学生活动的需要;
(5)校园绿化应达到主管部门要求的绿化覆盖率,努力建设园林化、生态型校园。
3学校规模及校舍用房组成
3.1学校规模
学校规模和班级定员如下:
(1)小学: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
36班、45班、54班、72班,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
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4)高级(完全)中学:
24班、36班、48班、60班,每班50人;
(5)寄宿制高中:
42班、48班、54班、60班,每班50人。
3.2校舍用房组成
3.2.1普通中小学校舍用房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小学:
设置普通教室;科学实验室(含科学探究室、科学仪器准备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含计算机辅助用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含舞蹈室、音乐器材室)、美术室(含书法室、美术器材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含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阶梯教室、图书室(馆)、体育活动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九年制学校:
设置普通教室;科学实验室(含科学探究室、科学仪器准备室)、理化生实验室(含探究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含计算机辅助用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含舞蹈室、音乐器材室、器乐排练室)、美术室(含书法室、美术器材室)、历史室、地理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含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阶梯教室、图书室(馆)、体育活动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初级中学:
设置普通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含探究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含计算机辅助用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含舞蹈室、音乐器材室、器乐排练室)、美术室(含书法室、美术器材室)、历史室、地理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含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阶梯教室、图书室(馆)、体育活动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寄宿制高中:
设置普通教室;理化生实验室(含探究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含计算机辅助用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含舞蹈室、音乐器材室、器乐排练室)、美术室(含书法室、美术器材室)、历史室、地理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含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阶梯教室、图书室(馆)、体育活动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2)办公用房
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广播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学生体质测试室、团队室、校史(德育)展览室、文印室、会议接待室、网络管理中心、总务仓库、维修管理室、传达值班室等用房。
其中,寄宿制高中增设宿舍管理用房。
(3)生活服务用房
中、小学校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和学生食堂(含餐厅、厨房)、厕所、配电房、饮水间、垃圾转运站等。
其中,寄宿制高中增设学生宿舍(含独立卫生间)、洗衣房、泳池更衣间等。
教职工住宅宜社会化解决,不宜在生活服务用房中考虑。
3.2.2经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他功能用房。
4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上限指标,校舍建筑面积应控制在此指标范围内。
4.1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4.1.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每间65.77平方米。
(2)专用教室。
应配置科学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1-1的指标范围内。
表4-1-1小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科学实验室(含探究实验室、仪器准备室)
242
358
358
358
242
358
358
454
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含计算机辅助用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
156
156
156
252
156
156
156
252
语言实验室
96
96
96
96
96
192
192
192
音乐室(含舞蹈室、音乐器材室)
302
302
302
302
402
402
618
618
美术室(含书法室、美术器材室)
116
202
202
202
116
202
202
202
多功能教室
—
—
116
116
116
116
202
202
综合实践活动室(含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
116
116
116
146
116
232
232
232
软件制作室
—
30
30
30
—
30
30
30
注:
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
应配置阶梯教室、图书室(馆)、体育活动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1-2的指标范围内。
表4-1-2小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阶梯教室
200
200
220
300
200
200
220
300
图书室(馆)
262
316
370
424
262
316
370
424
体育活动室(馆)
670
670
1000
1000
670
670
1000
1000
注:
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4.1.2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
应配置教学办公用房(教师办公室)和其他办公用房(含行政办公室、广播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学生体质测试室、团队室、校史(德育)展览室、文印室、会议接待室、网络管理中心、总务仓库、维修管理室、传达值班室等),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1-3的指标范围内。
表4-1-3小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教学办公用房
252
333
421
503
252
333
421
503
其他办公用房
258
276
276
276
470
488
488
488
4.1.3生活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
应配置教工和学生食堂(含餐厅、厨房)、厕所、其他用房(含配电房、饮水间、垃圾转运站等),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1-4的指标范围内。
表4-1-4小学生活服务用房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教工与学生食堂
463
618
773
927
463
618
773
927
厕所
171
227
284
341
171
227
284
341
其他用房
75
75
100
100
75
75
100
100
4.1.4小学校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表4-1-5的指标范围内。
表4-1-5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控制指标单位:
平方米
项目名称
学校规模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
7019
7678
8544
9529
10452
11722
11909
13282
教学及辅助用房
5144
5477
6192
6850
7599
8543
8606
9652
办公用房
784
1110
938
1264
1073
1399
1199
1525
生活服务用房
1091
1091
1415
1415
1780
1780
2105
2105
生均建筑面积
8.67
9.48
7.91
8.82
7.74
8.68
7.35
8.20
4.2九年制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4.2.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每间70.13平方米。
(2)专用教室。
应配置科学实验室、理化生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2-1的指标范围内。
表4-2-1九年制学校专用教室使用面积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科学实验室(含探究实验室、仪器准备室)
328
358
358
358
328
358
454
454
理化生实验室(含探究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
972
972
972
972
1068
1068
1356
1356
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含计算机辅助用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
312
312
408
438
408
408
504
504
语言实验室
192
192
192
192
288
288
288
288
音乐室(含舞蹈室、音乐器材室、器乐排练室)
614
614
714
714
714
930
930
930
美术室(含书法室、美术器材室)
318
318
318
404
404
404
404
490
历史室
96
96
96
96
96
96
96
96
地理室
96
96
96
96
96
96
96
96
多功能教室
156
156
156
252
252
252
252
252
综合实践活动室(含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
252
252
282
282
474
474
474
474
软件制作室
60
60
60
60
60
60
60
60
注:
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
应配置阶梯教室、图书室(馆)、体育活动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2-2的指标范围内。
表4-2-2九年制学校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阶梯教室
300
300
360
360
300
300
360
360
图书室(馆)
857
1021
1186
1515
857
1021
1186
1515
体育活动室(馆)
1000
1200
1600
2200
1000
1200
1600
2200
注:
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4.2.2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
应配置教学办公用房(教师办公室)和其他办公用房(含行政办公室、广播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学生体质测试室、团队室、校史(德育)展览室、文印室、会议接待室、网络管理中心、总务仓库、维修管理室、传达值班室等),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2-3的指标范围内。
表4-2-3九年制学校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教学办公用房
597
743
895
1193
597
743
895
1193
其他办公用房
356
376
376
376
484
504
504
504
4.2.3生活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
应配置教工和学生食堂(含餐厅、厨房)、厕所、其他用房(含配电房、饮水间、垃圾转运站等),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2-4的指标范围内。
表4-2-4九年制学校生活服务用房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教工与学生食堂
979
1223
1468
1957
979
1223
1468
1957
厕所
356
445
535
713
356
445
535
713
其他用房
100
120
120
150
100
120
120
150
4.2.4九年制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表4-2-5的指标范围内。
表4-2-5九年制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控制指标单位:
平方米
项目名称
学校规模
36班
45班
54班
72班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
15896
17311
18231
19978
21178
23316
26284
28229
教学及辅助用房
12222
13441
13758
15309
15956
17898
19531
21279
办公用房
1466
1663
1721
1918
1955
2152
2414
2611
生活服务用房
2208
2208
2751
2751
3266
3266
4339
4339
生均建筑面积
9.46
10.30
8.68
9.51
8.40
9.25
7.82
8.40
4.3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4.3.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每间70.13平方米;
(2)专用教室。
应配置理化生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3-1的指标范围内;
表4-3-1初级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理化生实验室(含探究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
972
972
1464
1464
1260
1260
1752
1752
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含计算机辅助用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
156
156
252
252
252
252
348
348
语言实验室
96
96
192
192
96
96
192
192
音乐室(含舞蹈室、音乐器材室、器乐排练室)
372
372
618
618
372
372
618
618
美术室(含书法室、美术器材室)
126
126
222
222
222
222
222
222
历史室
96
96
96
96
96
96
96
96
地理室
96
96
96
96
96
96
96
96
多功能教室
─
─
156
156
156
156
282
282
综合实践活动室(含综合实践活动器材室)
126
126
252
252
222
222
252
252
软件制作室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注:
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3)公共教学用房。
应配置阶梯教室、图书室(馆)、体育活动室(馆)等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3-2的指标范围内。
表4-3-2初级中学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阶梯教室
300
360
450
540
300
360
450
540
图书室(馆)
470
591
712
928
470
591
712
928
体育活动室(馆)
800
1000
1200
1600
800
1000
1200
1600
注:
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4.3.2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
应配置教学办公用房(教师办公室)和其他办公用房(含行政办公室、广播室、医务室、心理咨询室、学生体质测试室、团队室、校史(德育)展览室、文印室、会议接待室、网络管理中心、总务仓库、维修管理室、传达值班室等),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3-3的指标范围内。
表4-3-3初级中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教学办公用房
392
521
649
778
392
521
649
778
其他用房
342
356
376
376
470
484
504
504
4.3.3生活服务用房。
应配置教工和学生食堂(含餐厅、厨房)、厕所、其他用房(含配电房、饮水间、垃圾转运站等),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3-4的指标范围内。
表4-3-4初级中学学校生活服务用房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教工与学生食堂
541
721
901
1081
541
721
901
1081
厕所
193
258
322
387
193
258
322
387
其他用房
100
100
100
120
100
100
100
120
注:
每套用房面积中包括辅助用房面积
4.3.4初级中学校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表4-3-5的指标范围内。
表4-3-5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控制指标单位:
平方米
项目名称
学校规模
18班
24班
30班
36班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指标范围
总建筑面积
9791
11114
11579
12902
15434
16416
17691
18672
教学及辅助用房
7378
8504
8570
9697
11821
12606
13473
14257
办公用房
1129
1326
1349
1546
1349
1774
1349
1972
生活服务用房
1284
1284
1660
1660
2036
2036
2442
2442
生均建筑面积
10.88
12.35
9.65
10.75
10.29
10.94
9.83
10.37
4.4高级(完全)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4.4.1高级(完全)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使用面积
(1)普通教室。
每班设1间,每间75.30平方米;
(2)专用教室。
应配置理化生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历史室、地理室、多功能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软件制作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其使用面积应控制在表4-4-1的指标范围内。
表4-4-1高级(完全)中学专用教室使用面积表单位:
平方米
用房名称
基本指标
上限指标
24班
36班
48班
60班
24班
36班
48班
60班
理化生实验室(含探究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
1560
1695
1983
2559
1983
2559
2847
2916
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含计算机辅助用房、计算机资料及工作室)
408
408
690
756
504
534
690
816
语言实验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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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南doc 67页 深圳市 普通 中小学校 建设 标准 指南 doc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