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科各项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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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科各项工作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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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科各项工作规则
地质矿产科各项工作规则
一、划定矿区范围工作规则
二、采矿权新设登记发证工作规则
三、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工作规则
四、采矿权变更登记发证工作规则
划定矿区范围工作规则
主办部门:
地质矿产科
协办部门:
土地报批发证中心
一、办文依据
1、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
年生产规模50万吨以上-100万吨以下建筑石料矿山和经勘探的甲类矿山矿区范围划定
三、审查内容
1、是否属于本级审批权限;
2、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
3、地质勘查报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申请范围内的矿业权设置情况;
5、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是否与申请开采的矿产资源储量相适应;
6、申请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是否正确,矿区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7、是否有共、伴生矿产资源及综合开发利用意见;
8、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四、必备资料
1、材料清单(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TXT】文档格式))
2、要求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并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盖章同意(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3、地质报告(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4、以1:
2000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5、采矿权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预登记证明、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TIFF格式,单页JPEG格式】);
6、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原件3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所有电子报件一律使用5寸或3寸光盘存储,要求存储在一个光盘内。
五、办事流程及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办文环节及工作时限:
1、报批中心资料受理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2、职能科室初审、审核工作时限:
2个工作日;
3、分管领导审批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4、主办科室印发划定范围时限:
1个工作日。
(三)工作流程图
划定矿区范围工作流程图
申请人人提出办理申请
土地报批发证中心大厅窗口受理收件(1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职能科室审核
(2个工作日)
局领导审批
(1个工作日)
印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1个工作日)
土地报批发证中心大厅窗口取件
采矿权新立登记发证工作规则
主办部门:
地质矿产科
协办部门:
土地报批发证中心
一、办文依据
1、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
新立采矿权竞得人申请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审查内容
三、审查内容
1、申请新立登记发证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的矿区范围、标高和开采矿种是否与采矿权出让合同一致;
3、相关规费是否已缴纳;
4、是否擅自转让采矿权。
四、必备资料
1、材料清单(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TXT】文档格式】)
2、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并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盖章同意(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3、《采矿权申请登记表》(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TXT文档格式】);
4、以1:
2000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5、采矿权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预登记证明、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TIFF格式,单页JPEG格式】);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原件3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封面、委托编制单位编写委托书、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及审查意见的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7、《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原件1分,复印件2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封面、目录和加盖红章的页面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的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8、《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及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缴纳的发票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备案表(原件3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表的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10、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11、采矿权竞争性出让相关文件和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发票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12、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通知书(原件3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13、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登记申请,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原件3份,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封面、评估结论页及确认意见的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14、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提交勘查许可证书注销或变更通知书(原件3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15、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采矿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TIFF,单页JPEG】);
*16、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矿产资源的取水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矿泉水鉴定证书(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TIFF,单页JPEG】);
17、应提交的其它材料(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TIFF,单页JPEG】)。
打*部分根据项目性质选择
所有电子报件一律使用5寸或3寸光盘存储,要求存储在一个光盘内。
五、办事流程及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
4个工作日。
(二)办文环节及工作时限:
1、报批中心资料受理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2、职能科室初审、审核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3、分管领导审批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4、主办科室许可证制作时限:
1个工作日。
(三)工作流程(详见工作流程图)。
采矿权新立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图
新立采矿权竟得人提出办理申请
土地报批发证中心大厅窗口受理收件(1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职能科室审核
(1个工作日)
局领导审批
(1个工作日)
制作证书
(1个工作日)
土地报批发证中心大厅窗口取件
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工作规则
主办部门:
地质矿产科
协办部门:
土地报批发证中心
一、办文依据
1.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
原采矿许可证已到期,采矿权有偿出让还未到期的原矿山业主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
三、审查内容
1.申请延续登记发证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
2.申请的矿区范围、标高和开采矿种是否与采矿权出让合同一致,且申请延续期在采矿权出让期限内;
3.相关规费是否已缴纳;
4.是否擅自转让采矿权;
5.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必备资料
1、材料清单(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TXT文档格式】);
2、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的申请报告并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盖章同意(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3、辖区国土管理所监督管理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表》(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TXT格式】);
5、采矿权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6、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完毕、依法开采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7、采矿权竞争出让相关文件和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发票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文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8、《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书》及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缴纳的发票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9、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或原件遗失报纸公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10、其它应提交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所有电子报件一律使用5寸或3寸光盘存储,要求存储在一个光盘内。
五、办事流程及工作时限
(一)总时限:
4个工作日。
(二)办文环节及工作时限:
1、报批中心资料受理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2、职能科室初审、审核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3、分管领导审批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
4、主办科室许可证制作时限:
1个工作日。
(三)工作流程(详见工作流程图)。
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图
矿山业主提出延续申请
土地报批登记发证中心受理收件(1个工作日)
职能科室审核
(1个工作日)
局领导审批
(1个工作日)
制作证书
(1个工作日)
土地发证报批中心大厅窗口领证
采矿权变更登记发证工作规则
主办部门:
地质矿产科
协办部门:
土地报批发证中心
一、文依据
1、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二、适用范围:
原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的须办理变更采矿许可证手续:
1、变更矿区范围的;
2、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3、变更开采方式的;
4、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
5、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三、审查内容
1、采矿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申请变更的理由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3、扩大矿区范围的:
在申请扩大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矿业权,相关地质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4、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
是否有变更矿种的地质勘查报告;
5、变更矿山名称的:
是否有工商部门的批准文件;
6、变更开采方式的:
是否有变更后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7、采矿权转让的:
是否有采矿权转让批准文件
8、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必备资料
1、材料清单(原件3份,电子文件1份【TXT文档格式】);
2、要求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申请报告并经所在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委会盖章同意(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3、国土管理所监督管理意见(原件3份);
4、《采矿权延变更申请登记表》(原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5、采矿权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6、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或原件遗失报纸公告(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7、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的发票复印件(3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8、其它应提交的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申请变更矿区范围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矿区范围的变更依据(原件1份,复印件2份,电子扫描件1份【多页为TIFF格式,单页为JPE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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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矿产 各项工作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