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4410132
- 上传时间:2023-05-27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38.73KB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docx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管理制度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6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9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1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12
危险源辨识与排查制度13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1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5
危险源告知制度18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19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0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1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24
施工人员管理制度27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8
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30
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32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34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40
消防责任制度41
治安保卫制度44
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管理制度
1、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管理就是围绕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公司对职业安全健康的指标要求,结合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划,及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现状、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出项目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
并为实现这一目标采取的保证措施。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的制定
根据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方针目标,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参照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目标,针对各本项目生产任务实际情况,制定该年度项目经理部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项目开工后,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部必须同各领导、部门负责人签订《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方针、目标责任书》,然后各领导、部门负责人、分部经理必须同各自部门职工、从业人员、分部施工人员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见附表)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考核
每年年末项目经理对各领导、部门负责人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方针、目标责任书》中的因工重伤率、负伤率、死亡率等重要目标进行考核。
一项内容超过指标必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各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从业人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附表: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
伤亡
控制
指标
杜绝人员死亡事故,千人重伤率少于0.45‰,机械设备事故损失(元)<机械设备净值的2.0‰,每年降低0.3‰,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下,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含)以上的安全事故;杜绝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逐步实现消灭一般火灾事故;
安全
达标
目标
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至少配备7名专职安全员;同各工区负责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杜绝重大职业病的发生,通过加强劳动保护,逐步减少一般职业病伤害。
文明
施工
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库房、施工现场、经理部等场所的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并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切实做好“防汛、防旱、防暑降温”的三防工作;争创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标准化工地。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程,进一步强化全体员工安全意识。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局、省指、高监办下发的各项安全管理要求,针对本项目工程高、大、难、险的特点,为促进各级领导、全体员工的安全工作责任心,并能牢固树立和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精神,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实到每一个人,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全面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责任。
2、安全主管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安全部部长负有直接业务管理的领导责任,并负有全面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的责任。
4、技术、生产分管领导对自身所管理的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
5、各部门负责人负有全面安全生产的指导、保障责任。
6、各部门管理人员负有安全生产的连带责任。
7、各分部经理负有分部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8、各分部班组长负有本队范围安全生产整改、落实的直接管理责任。
9、各分部安全员负有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的直接管理责任。
10、各分部员工负有履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项目应每月召开一次有专职安全员、现场专业工程师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检查、了解本工地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布置、指导班(组)安全工作。
项目在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同时讨论研究安全施工问题;安全施工措施应与施工计划同时贯彻落实。
2、安全部应每月召开一次由各分部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专业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管理工作。
3、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由各级行政正职组织和主持。
4、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及时发现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以及安全生产的好经验,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消除安全管理缺陷和“三违”的行为,推广安全生产的好经验,不断提高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项目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规定是:
项目经理部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各分部每月对其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3、项目除了要坚持定期的安全检查外,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包括巡回检查、专业性检查、防洪、防雷击、防暑降温、冬季施工等季节性安全检查。
4、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领导,使其目的和要求明确、计划具体可行。
在计划和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全程参加,特别对隐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须亲自确认,并签署意见。
5、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以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代表共同承担。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要认真听取施工作业人员代表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协调和解决。
6、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是:
查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否真正履行了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保证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充足的资源,是否能够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安全和效益的关系;
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
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查隐患和违章,施工现场各方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
7、每次安全生产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检查查表,并严格依据安全检查表系统性地检查,避免随意性、主观性和漏项。
8、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查一处,整改落实一处。
对查出的隐患和故障,要有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或违章处罚通知单。
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
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检查、整改、消项登记台帐,予以纪录。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9、由于气候、自然灾害等原因停工以及发生因工重伤事故及以上事故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经检查负责人确认合格并呈报项目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在开工。
10、作业队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或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
下班后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
11、定期全面的检查应该由检查负责人组织写出书面的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并加以审核后,报请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特别是对事故隐患,要实事求是的具体描述,并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意见。
项目的负责人对隐患整改方案和所需资金等要签署明确意见,并督促落实。
12、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依据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处罚和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应对措施。
对不听从管理的人员、部门,有权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结果负责。
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部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得不到整改,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各级相关领导必须参加安全主管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项目每年应组织一次有本项目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
此项工作应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排,办公室,安全部配合。
3、安全部应开展劳动保护教育。
应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活动。
4、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项目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项目的施工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各级管理机构及本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工程概况、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施工特点;常用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基本知识;危险作业安全基础知识及预防安全事故基本知识;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讲解及现场急救常识;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3)现场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特点和可能发生伤害事故、影响健康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部位,及如何防范;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基本安全知识;各工种涉及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施工机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要求;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功能、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作业中易发事故的自救、排险、抢救、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应急措施。
6、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高处作业的人员和架子工、交通车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对上述人员应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设备,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方可上岗工作。
8、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应由安全部组织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层层交底的程序,项目安全副经理对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及安全员交底;安全部对分部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安全员交底;现场工程师、安全员对作业班组及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2、安全交底内容包括:
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及作业特点;存在危险源及其具体防范、控制措施;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发生事故后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及应急预案。
3、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采用列表法,对拟进行的所有安全交底事先有计划,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完善。
4、被交底人要覆盖所有的相关从业人员,对新增人员,交底要及时跟进,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高危岗位作业人员、从事“四新”作业人员,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
5、安全技术交底要有现场监理在场见证,要履行签字手续,记录影像资料,各项记录由安全部留存。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1、安全部应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包括文字说明、计划表),分解到年,并经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合同约定为工程总造价的1%(即3041798元)。
2、安全部应按照计划及时组织采购、投入,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财务部应给予资金配合。
3、财务部应单独设置安全生产费用科目,及时做好费用的整理、归集。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科目包括:
安全防护用品费用,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考察、宣传费用,安全会议费用,安全检查费用,临时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特种设备年审、办证、维修费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费用,编制和评审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费用,采购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预案演练费用,安全科研课题研究费用,现场监控设施、通讯设施费用,安全奖励费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等共十四项。
4、安全部、财务部应配合合同部及时做好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工作。
危险源辨识与排查制度
1、危险源辨识与排查范围包括驻地、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直接相关联的区域。
2、危险源辨识与排查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的行为、施工机械、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
3、危险源排查每月进行一次,由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项目安全部具体执行。
4、各部门、各分部相关负责人员参与配合安全部就本辖区范围危险源逐一清查。
5、排查工作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对重点部位附图片。
6、项目安全部搜集汇总,对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处理台帐。
7、各部门、各分部根据项目安全检查隐患处理方案严格执行,定人、定时、定责进行整改。
8、项目安全部检查各部门、各分部隐患整改情况及安全隐患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形成文件报主管部门。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一、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合同部、质检部、安全部共同编制,经项目技术、生产负责人、审查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审批签字后严格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梁、柱等构件施工等;
5、爆破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各部门、各领导会审,签认完毕后报驻地办、总监办审批,待签字确认后实施。
三、对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组织安全部、质检部、合同部、及项目相关部门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核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相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再上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现对生产中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各施工队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及架设机具。
1、安全防护用品:
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
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架设机具:
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第三条安全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安全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要求销售单位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3、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五条建立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1、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正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六条防护服(工作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1、有灼伤危险的作业人员;
2、有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人员;
3、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在特别肮脏环境作业的人员。
第七条防寒服应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人员使用。
第八条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人员使用;绝缘手套应当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使用;胶手套应当发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工种人员使用。
第九条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火或防腐蚀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第十条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烫伤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人员使用。
第十一条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尘、防晒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工作帽和草帽。
第十二条防护用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以及比较脏和一些重体力劳动的工种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毒面具应当发给有吸入毒气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防尘口罩应当发给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
第十四条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第十五条雨衣应当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其它潮湿环境下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危险源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各项施工风险,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保护项目施工人员安全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所属各分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行业、湖北省、省指局、公司的相关要求,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保障现场施工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
2、项目应与已进、新进项目的员工签订从业人员风险告知书,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施工风险及其后果、安全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
3、项目员工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时,安全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存在的各种施工风险及其后果、安全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
4、项目应采用风险告知书、风险告知卡、口头告知、标识标牌告知及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多种形式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风险告知。
告知内容包括:
现场存在的各种施工风险,所从事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项目安全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分部安全风险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风险告知制度的严格落实。
6、风险告知的对象还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内外部检查人员、材料供应商、当地村民、记者、实习生等。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项目成立应急救援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织领导,明确各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实施范围内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编制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驻地办、总监办等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2、发生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按各自分工对现场进行指挥、协调及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情进展。
3、积极协调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力将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4、项目应组织应急小组成员进行应急培训,做到发生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项目部应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保存相关记录、影像资料。
6、应按应急物资清单提前进行采购、储备,建立布置图和责任人清单,定期对应急物资保管、状态进行抽查,监督责任人。
7、项目应每年至少一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当人员、工作场所、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项目各部门、班组如出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
3、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做出记录,再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4、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以及二局公发(94)字第342号文的具体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施工队和个人,由项目或公司的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季度、年度各种安全生产任务、指标的作业队和班组。
2、参照公司对项目安全检查表内容要求,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的部门、作业队或班组。
3、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安全事故以及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年的部门、班组或作业队。
4、模范地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年内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5、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作业队、班组的事故隐患职能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效的,坚持原则,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免受伤害,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
6、符合以上规定的部门、作业队、班组、集体应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500元。
7、符合以上个人奖励规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二、对施工队的奖励应实行累进制,以体现重奖。
三、奖励应拉开档距,重奖在施工一线的安全第一责任者、主管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以及为安全施工做出贡献的有关科室人员,严禁平均分配。
四、奖金来源与使用
1、项目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1%~2%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安全奖励专用基金是指安全部用于日常性安全奖励的基金,不包括月、季、年度考核中属安全考核的奖金)。
2、项目应建立工程施工安全奖励基金,与对所属施工队的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工程施工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3、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项目财务部门设立并建帐,由安全部申请,主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审批使用。
五、项目必须建立违章罚款制度。
对凡属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者,应百分之百地进行登记、罚款,并将罚款纳入其安全奖励专用基金不得挪作它用。
六、对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必须给予以下的惩处:
1、施工队承建的工程杜绝死亡事故,如发生死亡除扣罚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外,同时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七、对项目的事故罚款不得摊入成本,并纳入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八、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对轻伤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对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应给予行政处分;
3、对重伤事故负主要和直接责任者,应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警告处分;负次要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对死亡事故负主要和直接责任者,应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记过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5、对重大伤亡事故负主要和直接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或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负次要和领导贡任者,应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6、对造成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的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 健康 安全管理 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