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乡镇经济运行综合考评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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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乡镇经济运行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无为县2006年乡镇经济运行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项目
内 容
分值
农业
单位耕地面积创造的产值(依据乡镇统计年报)
5
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依据乡镇统计年报)
5
总播种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依据乡镇统计年报)
5
财政
乡镇财政总收入(由财政部门提供)
10
人均财政收入(依据乡镇统计年报)
10
农民收入
农民人均纯收入(依据乡镇抽样调查统计年报)
8
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非农产业比重(依据乡镇抽样调查统计年报)
4
企业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依据工业统计年报)
4
乡镇企业入库税金(由国、地税部门提供)
6
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依据乡镇投资统计年报)
8
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依据乡镇投资统计年报)
5
利用内外资
外贸出口供货总额(由商务局提供)
3
实际利用内资(由招商局提供)
8
利用外资到位资金(由商务局、招商局提供)
4
城镇化水平
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依据公安局统计年报)
5
镇区面积占区域面积的比重(依据乡镇统计年报)
5
推进新农村建设(由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提供)
2
统计准确率
依法统计准确率(依据招商等重点工作记录)
3
计算方法:
1、核实各乡镇各项指标的当年实绩和增减幅度,确定各项指标的最高值和最低值;
2采用功效系数法分别计算各指标的动、静态指数;
3、将各项指标静态指数之和乘以40%,加上各指标动态指数之和乘以60%,得出各乡镇经济发展综合指数。
项目
内 容
分值
组织
领导
成立领导组织,设立相应办事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落实;
1
有总体规划,出台方案措施,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
1
有主要领导联系示范自然村工作机制,有专人负责组织开展2-3次“新农村建设”群众民意调查,参与讨论示范自然村“新农村建设”工作;
2
能全面掌握示范村真情实况,梳理出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并制定分步解决问题的方案;
2
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举3例,每例1分。
3
按时报送业务报表和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资料等。
2
发展现代
农业
建立特色主导产业生产集中连片核心示范基地不少于5000亩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不少于5000头(只),示范基地有领导,有专人驻点,有标牌标识,有示范效果。
1
粮、棉、油生产建有百亩以上展示区,展示品种5个以上;建有10亩以上蔬菜生产设施新品种展示区,展示品种10个以上;建有大牲畜100头或家禽1000只养殖示范区,展示品种2个以上;水产养殖建有新品种展示区100亩以上,展示品种5个以上。
3
围绕农作物轻型栽培、设施栽培、秸杆还田、沼气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种草养畜、水产高效精养、农机化、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新技术,开展示范推广3项以上,其中农村沼气示范工程已超30户以上。
4
年度内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每人次获省级表彰记2分,获市级表彰记1.5分,获县级表彰记1分,同一人以最高分记,不重复记分(依据奖励材料)。
2
全年举办科技培训20场次,累计培训人数3000人次(依据分场次培训报到记录)。
1
年度内已建和新建农村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2个以上,协会会员数200人以上(依据批准登记文件和会员登记表册)。
2
有专职测报人员并正常开展测报和调查工作。
2
有系统调查(依据主要病虫系统调查记载档案)。
2
有正常指导防治的病虫情报(依据资料)。
2
指导本区域内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效果明显。
2
能完成全年动物防疫任务。
2
建立动物防疫档案。
2
能全面发放动物防疫卡。
2
大牲畜能按要求打挂防疫耳标。
1
本年度内生产基地通过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机构检测。
2
农产品市场配备无公害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窗口,能正常开展检测工作,市场建有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专柜,并正常开展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工作(依据在本地和异地市场设置窗口、专柜、检测和销售记录等材料)。
3
年度内新获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每个产品记2分,同一品牌、多个产品可累计加分(依据认证机构批文资料)。
2
无为县2006年新农村建设考评评分细则
(1)
无为县2006年新农村建设考评评分细则
(2)
年度内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称号,每个记4分,获省级记3分,获市级记2分,获县级记1分,多个企业可累计加分,同时获多个龙头企业称号,以最高分记,不重复记分(依据企业称号证书)。
4
企业获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或ISO14000质量环保管理认证,或获HACCP质量监控管理认证1个以上的,记2分,对同时获多项认证的,不累计加分(依据认证证书)。
2
年度内新获得名优农产品品牌,获国家级记6分,获省级记4分,获市级记2分,同一产品同时获得多级品牌称号,以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记分,获多个品牌称号,可累计加分(依据授牌机构文件)。
6
年度内注册优质农产品商标,每个获3分,多个品牌可累计加分。
3
示范
点新农村建设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农村“五保户”供养率达100%,特困户、灾民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2
文明创建达标率85%,无“黄、赌、毒”现象,开展防火、防盗,社会治安状况良好;
3
新建1-2个便民商店和农资综合服务部。
2
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村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健全,有一套村庄治理机制。
2
村务、政务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筹劳筹资等活动要实行“一事一议”制度,民主理财、民主监督体现在日常活动中,真正发挥其作用;
4
建有村规民约,邻里和睦,团结互助,民风淳朴。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99%,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8%以上。
3
示范自然村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一村一品”,农民收入来源比例合理,二、三产业占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当年农村集体经济债务化解20%以上;
5
示范自然村有新农村建设规划,有项目建设预算方案,有分步建设计划,并按规划和分步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到位;
5
示范自然村建有新农村理事会,有章程,严格按章程办事。
理事会负责农民自筹资金的筹集、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工程验收等;
4
村民自筹资金(含投工投劳)占自然村项目建设总投资的40%以上每增加5个百分点自筹资金投入另加1分,加满5分为止;
3
示范点有村庄整治建设方案,方案能解决群众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方案可操作性强,重点围绕“三清、三改、三整顿”开展村庄整治工作,年完成“三改”项目建设投入15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个百分点投入另加1分,加满10分为止。
6
无为县2006年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评分细则
(1)
项目
内容
得分
领
导
责
任
制
将综治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报告和发展总体规划;当年专题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4次。
2
一把手亲自解决综治工作实际问题(查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档案)。
2
坚持综治委例会制度,每年召开全体会议4次以上。
1
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综治工作,有效开展活动。
1
开展综治委委员述职活动。
1
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责任查究制等制度健全。
2
层层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状)。
发现一个未签的不得分。
1
每年开展两次综治工作检查(2分),年终开展表彰(1分)。
3
严
打
整
治
当年刑事案件比上年明显下降,持平的得1分。
2
当年发生治安灾害、火灾事故比上年下降。
上升的不得分,持平的得1分。
2
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特大事故。
每发生一起死亡2人以上案件扣1分、每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的的事故(包括交通事故)扣1分,交通事故死亡累计人数比上年上升扣1分(以县公安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统计为准,扣完5分为止)。
5
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2分)。
定期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建立了整治工作机制。
一年排查2次。
对摸排出的治安混乱地区(部位、路段、场所)整治面达100%,有部署,有整治记录(2分)。
查禁“黄赌毒”并取得实效(1分)。
5
一个月召开一次排查矛盾纠纷分析调度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分);对重点矛盾纠纷实行党政负责人挂牌督办,做到每起矛盾纠纷有处置的班子、有方案、有时限、有处理台帐(1.5分)。
一般性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1分);建立了赴省进京到市来县劝访预案(0.5分)。
5
无为县2006年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评分细则
(2)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无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发生去京或去省、市、县集体上访每起扣分别2分、1.5分、1分、0.5分,发生堵路和堵县以上党政机关的每起扣1分,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每起扣1分(区分责任主体,凡县直以上单位引起的集体上访不计入乡镇)。
进入县信访重点管理乡镇的,8分全扣。
8
维护社会稳定“包保”责任制、责任查究制度落实。
1
原“法轮功”修炼者全部转化,没有其它邪教组织及非法宗教活动。
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及乡(镇)村两级网络建设(1分);原“法轮功”修炼者和其他邪教组织人员全部转化的(1分);未发生“法轮功”人员到市、赴省、进京滋事或在本地公开聚会、练功、进行广播电视插播及其它破坏活动的(1分)。
3
治
安
防
范
有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并落实措施、提升技防水平。
2
村居有治保组织、治安巡逻制度(1分),组织群众打更巡逻看楼护院并有详细记录(1分),治安信息员网络健全,并有效开展工作(1分),城区或乡镇所在地社区建立专职治安巡逻队伍(4分),经费落实(4分),治安人员无违法违纪(1分),群防群治经费有保障(2分),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措施落实(1分)。
15
村(居)和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有调委会(200人以下有专人负责调解工作)(0.5分),有调解通知、问话记录、调解协议(1.5分)。
和调解统计(登记)表(1分)。
4
社区内组织健全、制度完善(1分),有固定宣传栏,有值班室和值班记录,有社区平面图(1分)。
巡逻检查、治安信息员、驻地单位情况建立档案,人口状况底数清(1分),“两口一屋”、刑释解教人员有档案、有管理(1分),开展法律进社区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1分),加强对社区内闲散青少年的教育与管理(1分)。
6
社区设警务室并达到一区一警。
1
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安”、“创模”活动,“创安”面达60%以上。
(1分);实行动态管理(1分)。
2
无为县2006年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评分细则(3)
基
层
基
础
工
作
乡镇村(居)综治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2分)。
乡镇综治办、司法所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2分)。
4
建立见义勇为推荐上报制度(0.5分),提请及时予以表彰奖励(1分)。
1.5
加强了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综治治理工作并取得效果。
1.5
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且聘请政法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并发挥作用,(2分);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每学期上法制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不少于1次,警校共建活动有内容(2分)。
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比例比上年度下降(1分)。
5
流动人口底数清(1分),暂住人口有管理教育措施(1分),出租房屋户与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书(1分),重点人口列管、考核、升降有记录(1分)。
4
刑释解教人员名册齐全,有接茬文书(0.5分)、入户手续(0.5分)、帮教责任书(0.5分)、定期帮教记录(0.5分)。
2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综治专项经费(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支出,乡镇财政对综治工作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3
综治宣传有计划、有活动(1分);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法理工作,办有综治信息或简报(8期以上,能正常反映工作)(1分);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学校、社区、单位(企业)活动(1分)。
3
开展综治人员培训工作。
2
工作
创新
(奖励分)
1、创造性地开展综治工作,成效突出,受到上级综治委肯定。
在中央或省、市、县综治委召开的会议上推广或被中央或省、市、县综治动态(简报)采用,分别加5分、4分、2分、0.5分。
(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加分)。
2、系综治模范乡镇加1分,当年授予综治模范乡镇加2分,取消综治模范乡镇的扣2分。
备注:
1、以小项为单位连续扣分,该小项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依据此计分细则所计分值占乡镇考评得分的80%,平时工作占20%。
无为县2006年度乡镇社会发展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权数:
60)
项目
内容
分值
公民道德建设
公民道德规范“20字”和“三管好”、“三做”的内容上宣传栏,位置醒目(3分);随机问查(3分):
每样知晓率》80%(3分),每样知晓率》70%(2分),每样知晓率》50%(1分),每样知晓率低于50%不得分。
6
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4分):
材料审核,有活动方案2分,有活动结果2分。
4
精神文明“三做”典型推报(4分):
全年推报不少于4篇,少一篇扣1分。
4
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
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度(2分),召开专门会议(2分),有责任分解(2分),有专题教育活动(2分),有督查考评(2分)。
10
环境建设
沿公路两侧无堆放垃圾(5分)。
5
乡镇政府大楼走廊、室内干净(2分),院内整洁绿化(2分),车辆停放有序(2分)。
6
集镇主要街道硬化、绿化、亮化(6分)
6
集镇建设规划(2分),居民居住条件、饮水、用厕改善(3分)
5
集镇有垃圾处理场所(3分),有公厕并管理好(3分)
6
集镇主干道,无店外店,无乱张贴(3分),机动车无乱停放(3分)人行道无堵塞(3分),无暴露垃圾(3分),每发生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15
集贸市场管理,摊点归群归类归位(3分),场内无暴露垃圾和污水(2分),出入口畅通(2分)。
7
创建活动
党委、政府研究部署创建工作(2分),成立领导组有专人管(2分),设置文明创建办有专人负责(2分),创建文明乡镇有年度工作计划(2分),开展创建文明乡镇单项活动有方案(2分),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每项活动有活动结果资料(2分)。
12
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2分)、文明村工作(3分),文明村庄工作(2分)、十星级文明农户工作(3分)。
10
重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文明创建和道德建设宣传标牌(4分)。
4
无为县2006年度乡镇社会发展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科技进步工作(权数:
20)
项目
内容
分值
组织领导
科技工作组织健全,有发展规划(依据文件和材料)。
2
党委、政府当年召开两次以上专题研究科技工作会议。
2
党委、政府当年解决科技工作实际问题5件以上。
3
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健全,配有专职科技副职,分管科技工作。
2
科技投入
科技三项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使用规范(提供财政预算报告,拨款单和科技计划任务书)。
10
高新技术企业、大型企业和其他企业科技投入和使用情况(提供财务证明,企业科技工作总结)。
4
农业科技
当年新增农业科技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基地(提供证明材料)。
4
当年申报和列入的农业科技项目(提供证明材料)。
4
当年农业技术项目或产品获非科技进步奖。
4
开展科普工作(包括农业科技承包、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等)。
3
工业技术
当年申报和列入国家、省、市、县级工业科技项目(提供证明材料)。
4
当年开发新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4
当年工业技术项目或产品获非科技进步奖(提供)
4
高新技术产业
当年建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园区和创业中心(提供证明材料)。
4
当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5
年度高新技术产业技工贸收入(提供证明材料)。
6
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创汇(提供证明材料)。
6
民营科技企业
新增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4
年度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收入(提供证明材料)。
3
新建民营科技园区(提供证明材料)。
4
知识产权保护
新增专利批准量(提供证明材料)。
4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工作。
3
科技奖励和成果转化
制定、改革和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提供相关材料)。
3
获县以上科技进步奖(提供证据)。
3
科技成果(专利)转化应用(提供证据)。
3
组织开展产学研活动,引进技术、资金、人才。
2
无为县2006年度乡镇社会发展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扶贫开发工作(权数:
20)
项目
内 容
分值
工作
责任
制
成立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责任制。
5
有专人分管2.5分,有专人经办2.5分。
(依据文件材料)
5
整村
推进
指导重点村对拟申报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和论证。
(依据可行性报告或材料)
3
实施参与式项目管理,监督重点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项目,指导村民自主成立扶贫项目监督小组(依据会议记录),会议程序不规范、乡镇分管负责人未参会、无扶贫项目监督小组,各扣1分。
4
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本乡镇及所辖村当年扶贫资金项目计划2分,监督重点村按规定开展项目公示2分。
4
县扶贫资金到帐后,乡镇在7个工作日内足额拨付至村(每逾期一周扣1分,扣完为止,逾期一月的,作零分处理。
)
6
监督重点村严格按县要求实施项目4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工4分。
8
监督重点村规范项目财务管理4分,确保扶贫资金合规合理使用6分。
10
相关项目实施
劳动力转移培训(培训人次、输出人数)
5
产业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草危房改造
6
社会
帮扶
建立乡镇党政班子领导和乡镇站所包扶重点村制度。
(依据文件资料)
5
建立乡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特困户制度(见文件,无文件不得分)
5
帮扶贫困户每户物资折合现金不少于200元。
5
积极争取社会扶贫资源,吸纳民间资本参与扶贫捐助、项目建设。
(依据实际到位资金有关票据)
5
认真开展社会扶贫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参与共同扶贫氛围。
(社会扶贫先进事迹在县以上媒体报道)
5
工作
创新
围拢扶贫重点、难点、热点,开展前瞻性调研,形成一篇以上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5
立足自身,积极探索扶贫开发新思路、新举措,得到县以上扶贫主管部门认可或经市以上报刊报道。
5
材料
报送
日常材料、工作总结(由县扶贫办评定)
5
贫困监测(重点考核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质量)
4
无为县2006年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1)
项目
内 容
分值
组织领导
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1
乡镇当年召开各类会议研究和处理农民负担问题不少于10次,以会议记录为依据,少一次扣0.5分。
2
有专职农经站长(以任命文件为依据)(1分),专门办公场所挂牌办公,专业农经人员2-3名(2分),专项业务经费(以专项拨款和支出为依据)(2分)。
5
落实惠农政策
按规定对村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依据财政所对村结算凭证)。
2
本年度对农户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一卡通”存折直发到户,违规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4
暂停收取农户各类税费尾欠(不含合规的上年生产性水电费尾欠),违规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4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按《条例》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实行“一事一议”(1分)。
参会率达法定人数(1分),有上年决算(1分),有具体预算(1分),有专项会议记录(1分),有议事过程(1分),有表决结果(1分)。
7
规范以资代劳行为,统一由劳力承担,以资代劳由本人或亲属书面申请,每个工值不超过10元,乡镇政府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县农监办审批。
(违规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6
不得层层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一事一议”资金不得集中到乡镇使用。
违规一例全扣。
2
执行监督卡制度
农民负担监督卡由乡镇统一填写,无漏填、省略或随意更改现象,当年5月底前发放到户。
3
卡内项目仅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共同生产性水电费,筹资筹劳与到户清册,村民代表会议所议项目一致,违规一例扣2分,扣完为止。
5
向农民收取卡上费用,须按卡内项目、金额开具《安徽省农民负担专用收据》,违规一例扣0.5分。
2
治理“三乱”
乡村两级不得在负担卡外自设收费、罚款或摊派项目,违规一例全扣。
3
严格按县政府规定筹措“村村通”工程配套资金,违规一例全扣。
2
涉农收费项目、价格一律实行“公示制”。
违规一例全扣。
4
落实信访制度
对农民负担来信、来电、来访有专人接待,专项记录,重大问题领导接访。
能及时妥善处理上访问题(依据乡镇提供信访材料)
4
对县级(含县)以上交办的农民负担案(事)件,或农民负担督查和暗访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查处并上报结果,调查不清楚、处理不到位、上报不及时,每例扣1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全扣。
4
县级(含县)以上直接查处的农民负担案(事)件,乡镇应积极配合,对态度消极,甚至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发现一例全扣。
3
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农民一年内多次集体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受到市以上新闻媒体披露、曝光而产生不良影响的,发现一例,在总分中扣5分。
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严重群体性案件,或被市以上农监部门重点监控的当年考评得分全扣。
5
专项审计工作
先期组织力量自审,并向县农监办上报审计结果。
3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共同生产性水电费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年度专项审计。
发现任意截留、挪用和平调村级资金,把“一事一议”当成固定收费项目,只收钱不办事,或水电费擅自提高标准,加码收费,违规一例扣2分。
12
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管”
乡镇负责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村级财务全面核算,村级帐簿设置齐全,科目完整,债权债务明晰,票据管理、使用规范。
限额非生产性支出。
没单设“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没在“应付款”科目下设水费、电费、小机电费等二级科目每例扣2分。
村级债权债务未设立二级科目,记载不清晰,每例扣2分,非生产性支出超限额扣1分。
任意坐收坐支扣5分。
未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参与理财扣2分。
村级债务当年较上年上升的扣3分。
15
村级财务设有专门公开栏,公开及时,内容完整。
2
无为县2006年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考评评分细则
(2)
无为县2006年信访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项目
内 容
分值
领导
重视
实行党政领导接待来访日制度,有安排,有记录,有结果。
3.5
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协调会等专题研究信访会议,当年不少于四次。
2
基本
建设
成立信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配有主任、秘书,村有信访代理员和信访员,县直有专人办理信访业务。
2
有专门的接待场所,有信访档案专柜,各项制度健全。
2
建有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公安、法庭、民政等部门组成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1
来信
处理
党政领导阅批来信占总量50%以上,阅批县以上转送来信100%,并有处理结果。
3
联名信查处率100%,并有处理结果。
2
摸排与
信息
每半月排查一次信访隐患,实行领导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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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无为县 乡镇 经济 运行 综合 考评 评分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