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培训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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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培训要点
传染病防治大体知识
一、概述
(一)传染病的种类及报告时限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
流行性伤风、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址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之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传染病,依照其暴发、流行情形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发布。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操纵方法。
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觉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觉其他传染病和不明缘故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向本地疾病预防操纵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职责。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
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操纵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医疗机构必需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治理制度、操作标准,避免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信专门的部门或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操纵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平安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需同意疾病预防操纵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查验、搜集样本、隔离医治等预防操纵方法,如实提供有关情形。
疾病预防操纵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三)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违背本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更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严峻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罢免、开除的处分,并能够依法撤消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操纵工作、医院感染操纵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依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觉传染病疫情时,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拒绝同意转诊的;
4、未依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依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对依照规定一次利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利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进程中未依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7、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紧密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峻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缘故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和其他严峻阻碍公众健康的事件。
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专门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样(Ⅳ级)四级。
其中,专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紧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涉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缘故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觉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觉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从头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出事件。
(6)周边和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域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显现输入性病例,严峻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平安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专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报告发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取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或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有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
不具有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纳最快的通信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付信息进行审核,确信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或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要紧传染病防治
(一)人禽流感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称“人禽流感”)是由禽甲型流感病毒某些亚型中的一些毒株引发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1997年,我国香港专门行政区发生H5N1型人禽流感,致使6人死亡,活着界范围内引发了普遍关注。
最近几年来,人们又前后取得了H9N二、H7N二、H7N3亚型禽流感病毒感染人类的证据。
一、病原学
禽流感病毒属正粘病毒科甲型流感病毒属。
到目前为止,已证明感染人的禽流感病毒亚型为H5N一、H9N二、H7N7、H7N二、H7N3等,其中感染H5N1的患者病情重,病死率高。
二、流行病学
传染源 要紧为患禽流感或携带禽流感病毒的鸡、鸭、鹅等禽类。
野禽在禽流感的自然传播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目前尚无人与人之间传播的确切证据。
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紧密接触感染的家禽分泌物和排泄物、受病毒污染的物品和水等被感染,直接接触病毒毒株也可被感染。
易动人群 一样以为,人类对禽流感病毒并非易感。
尽管任何年龄都可被感染,但在已发觉的H5N1感染病例中,13岁以下儿童所占比例较高,病情较重。
高危人群 从事家禽养殖业者及其同地居住的家眷、在发病前1周内到过家禽饲养、销售及宰杀等场所者、接触禽流感病毒感染材料的实验室工作人员、与禽流感患者有紧密接触的人员为高危人群。
3、临床特点
临床表现
(1)暗藏期 依照对H5N1亚型感染病例的调查结果,暗藏期一样为1~7天,一样为2-4天。
(2)临床病症 不同亚型的禽流感病毒感染人类后可引发不同的临床病症。
感染H9N2亚型的患者通常仅有轻微的上呼吸道感染病症,部份患者乃至没有任何病症;感染H7N7亚型的患者要紧表现为结膜炎;重症患者一样均为H5N1亚型病毒感染。
患者呈急性起病,初期表现类似一般型流感。
要紧为发烧,体温大多持续在39℃以上,可伴有流涕、鼻塞、咳嗽、咽痛、头痛、肌肉酸痛和全身不适。
部份患者可有恶心、腹痛、腹泻、稀水样便等消化道病症。
重症患者可显现高热不退,病情进展迅速,几乎所有患者都有临床表现明显的肺炎,可显现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肺出血、胸腔积液、全血细胞减少、多脏器功能衰竭、休克及瑞氏(Reye)综合征等多种并发症。
可继发细菌感染,发生败血症。
(3)体征 重症患者可有肺部实变体征等。
胸部影像学检查
H5N1亚型病毒感染者可显现肺部浸润。
胸部影像学检查可表现为肺内片状影。
重症患者肺内病变进展迅速,呈大片状毛玻璃样影及肺实变影像,病变后期为双肺弥漫性实变影,可归并胸腔积液。
实验室检查
(1)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一样不高或降低。
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减少,并有血小板降低。
(2)病毒抗原及基因检测
(3)病毒分离
(4)血清学检查
(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为一种传染性强的呼吸系统疾病,目前在国内部份地域有病例发生及蔓延。
世界卫生组织(WHO)以为它是一种冠状病毒亚型变种引发,并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称为严峻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SARS)。
一、流行病学史
与发病者有紧密接触史,或属受传染的群体发病者之一,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发病前2周内曾到过或居住于报告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并显现继发感染疫情的区域。
二、病症与体征
起病急,以发烧为首发病症,体温一样>38℃,偶有畏寒;可伴有头痛、关节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常无上呼吸道卡他病症;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可有胸闷,严峻者显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肺部体征不明显,部份病人可闻少量湿罗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注意:
有少数病人不以发烧为首发病症,尤其是有近期手术史或有基础疾病的病人。
3、实验室检查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一样不升高,或降低;常有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4、胸部X线检查
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改变,部份病人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常为多叶或双侧改变,阴影吸收消散较慢;肺部阴影与病症体征可不一致。
假设检查结果阴性,1-2天后应予复查。
(三)艾滋病
艾滋病即取得性免疫缺点综合症(AIDS)。
是由人类免疫缺点病毒(HIV)引发的一种严峻病毒性传染病。
HIV要紧侵犯及破坏辅助性T淋巴细胞(Th),引发人体细胞免疫功能严峻缺点。
临床表现有长期不规那么发烧、消瘦、全身持续性淋巴结肿大、各类机遇感染和肿瘤如卡波济肉瘤(Kaposissarcoma)等,末稍血Th细胞减低和血清抗—HIV抗体阳。
一、流行病学
传染源
病人及其病原携带者是性病和艾滋病的要紧传染源,他们通过直接性接触或其它途径感染他人。
暗娼、性乱者、同性恋/双性恋者、吸毒者、供血者是传播性病艾滋病的高危人群。
传播途径
一、性接触传播
性行为的直接传播是性病和艾滋病的要紧传播途径,嫖娼者受感染的机遇可随着与卖淫者的性交频度而增加。
二、血源感染
经静脉输注感染的血液、血液成份或血液制品及静脉注射毒品等途径是传播AIDS、乙型肝炎或梅毒的要紧途径。
三、母婴传播
艾滋病及许多STD(如梅毒、淋病、乙型肝炎、衣原体感染等)可经胎盘、产道等途径由母亲传给胎儿或新生儿。
据报导,全世界90%以上婴儿和儿童的HIV感染是通过母婴传播的。
四、医源性传播:
消毒不严格:
检查病人用过的器械、注射器、针头等不通过充分清洗和严格消毒或及时销毁。
五、感染和传播HIV的要紧危险行为
直接造成HIV从一个个体传播到另一个个体的行为包括:
共用注射器吸毒行为、不平安性行为、不平安采浆/用血行为和感染HIV的孕、产妇临盆和哺乳。
在这些行为中,共用注射器静脉吸毒行为是我国目前HIV的要紧传播途径,而不平安性行为那么是目前全世界HIV感染的要紧传播途径。
2、临床表现
暗藏期可短至6个月~1年。
HIV-I侵入机体后2-10年能够进展成为AIDS,HIV-II所需的时刻更长。
一、AIDS的分期
HIV感染人体后分为四期。
I期(HIV急性感染期):
感染HIV后,部份病人显现一过性类似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1nfectionmononucleosis)样病症。
起病急剧,显现发烧、出汗、咽痛、头痛、恶心、厌食、全身不适和关节、肌肉痛等病症。
可伴有红斑样皮疹、腹泻。
全身淋巴结肿大,血小板减少,淋巴细胞亚群检查CD4+/CD8+细胞比例倒置。
现在血中可检出HIVRNA及p24抗原。
此期约持续1-2周。
Ⅱ期(HIV无病症感染期):
本期可由原发HIV感染或急性感染病症消失后延伸而来,临床上没有任何病症。
但血中能检出HIVRNA和HIV核心蛋白p24和包膜蛋白gp120的抗体(即抗-HIV),外周血单个核细胞内可检出HIVDNA。
此期可持续2-10年或更长。
HIV感染人体初期,血清中虽有病毒和p24抗原存在,但抗-HIV抗体尚未产生,现在临床检测抗-HIV常阴性,称为窗口期。
此期一样数周至6月。
III期(PGL持续性全身淋巴结肿大综合征):
除腹股沟淋巴结外,全身其它部位两处以上淋巴结肿大,直径lcm以上,质地柔韧,无压痛,无粘连,可自由活动,活检为淋巴结反映性增生。
常伴有疲惫、发烧、全身不适和体重减轻等。
一样淋巴结持续肿大3个月以上,部份患者淋巴结肿大数月或1年后可慢慢消退,亦可从头肿大,个别淋巴结可进行性肿大。
Ⅳ期(AIDS):
本期要紧表现有:
一、一样病症:
发烧、乏力、全身不适、盗汗、厌食、体重下降(>10%)、慢性腹泻、全身淋巴结肿大、肝脾肿大等,有时称为AIDS-relatedcomplex即ARC。
二、严峻的immunedeficiency致使的各类机遇感染,最多见的是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卡氏肺孢子虫、结核杆菌感染。
其它EB病毒、鸟分枝杆菌、弓形虫、隐孢子虫、隐球菌、念珠菌等感染。
3、神经系统病症: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也可表现为反复发作的癫痫、进行性痴呆、下肢瘫痪等。
脑脊液检查除压力升高外,蛋白、糖、氯化物、细胞数可完全正常。
4、因免疫缺点而继发肿瘤:
最多见为Kaposi,ssarcoma、非何杰金淋巴瘤(non-Hodgkinlymphoma)等。
(四)霍乱
一、流行病学:
传染源:
病人和带菌者是本病的传染源。
轻型病人由于及时就医的少,临床上又易误诊和漏诊,不易被发觉。
而这些人不仅可排菌,且可自由活动,广为传播,其流行病学意义,可能更大。
传播途径:
霍乱是经口感染的肠道传染病。
常经水、食物、生活接触和苍蝇等而传播。
人群易感性:
普遍易感,但受胃酸及免疫能力等阻碍,感染后并非人人都发病。
二、临床表现:
暗藏期一样为1-2天,可短至数小时或长达5-6日。
典型霍乱病程分三期:
吐泻期:
最要紧表现为无痛性猛烈腹泻,不伴里急后重,大便为米泔样水便或洗肉水样血便,每日数次至十余次,乃至无数次。
多数病人伴腓肠肌痛性痉挛。
可有恶心、呕吐,多为先腹泻后显现呕吐,呕吐物为胃内容物。
成人一样无发烧。
尚有一种罕有的“干性霍乱”,即暴发型霍乱,病人以休克为首发病症,而吐泻不明显或没有,病情进展迅速,多死于循环衰竭;
脱水期:
⑴轻度脱水时口唇和皮肤干燥,无心识障碍,重度脱水时可有神经系统表现:
显现神志不清、烦躁不安;脱水严峻可致使循环衰竭,,血压下降乃至测不出,心音弱而心率快,呼吸急促,显现少尿或无尿,尿比重增高,血中BUNCr增高,显现肾前性氮质血症。
⑵严峻泻吐丢失大量水分及电解质引发电解质失衡及代谢性酸中毒,在那个地址要注意由于血液浓缩,血浆钾、钠、氯离子浓度常接近正常水平,钾离子乃至升高,其实体内缺钾缺钠已较严峻,若是输入不含电解质溶液,将使血液稀释发生低血钠及低血钾症。
反映(恢复)期:
脱水及时纠正后,病人病症好转,体温、脉搏、血压、尿量恢复正常,现在,由于残余的肠内毒素继续吸收,约1/3病人显现反映性发烧。
(五)肺结核
肺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发的慢性肺部感染性疾病,占结核病总数的90%,其中痰中排菌者称为传染性肺结核病。
世界卫生组织于1993年宣布"全世界结核病紧急状态",确信每一年3月24日为"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一、流行病学
传染源:
主若是开放性肺结核病人。
传播途径:
飞沫传染是要紧传播途径,患者咳嗽排出的结核菌悬浮在飞沫内细胞中,当被人吸入后即可引发感染。
污染结核菌食物的传播,饮用未经巴氏清毒的带菌牛奶引发消化道感染;患病妊妇经胎盘传播。
易动人群:
婴幼儿、青青年和老年人结核病发病较高。
某些疾病专门是患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或器官移植者和同意免疫抑制剂医治者尤易发生结核病。
二、临床表现
肺结核病人的临床表现病症轻重缓急不一,且20%病人可无病症或病症轻微。
全身性病症:
由结核菌毒素引发的全身性感染中毒病症,如纳呆、潮热、盗汗、颧红、消瘦、乏力、气短、月经不调等。
局部病症:
由于肺部组织受病变损伤后引发的各类病症,如咳嗽、咯血、咯痰、胸疼、呼吸短促等。
各类病症的轻重程度因个体抗击力、病情进展进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病灶小而轻者,常无阳性体征,病灶稍大者,在病变发生的局部,可闻及湿性罗音,空洞性病变位置浅表而引流支气管通畅时有支气管呼吸音或伴湿罗音。
胸水形成或肺实变者,可有叩浊、叩实、呼吸音减弱、呼吸音消失、胸膜摩擦音等肺部体征。
(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
猪链球菌病是由多种不同群的致病性链球菌引发的一种人畜共患病,属国家规定的二类动物疫病。
人能够感染猪链球菌病,屠宰、加工、贩运、销售、食用病(死)猪是造成人感染猪链球菌的直接因素,可是迄今尚未发觉人传人的现象。
1、传播途径:
猪链球菌Ⅱ型感染病例的感染来源为猪,国外也有野猪感染的报导。
人在接触病(死)猪时,致病菌经破损皮肤等侵入人体,在几小时至几天内发病。
猪链球菌引发的链球菌感染综合征虽为感染性疾病,但尚未发觉人传人的现象。
二、临床病症及分型
本病的暗藏期短,平均常见暗藏期2~3天,最短可数小时,最长7天。
临床可表现为败血症型和脑膜炎型2种类型。
病人感染后起病急,临床表现为畏寒、发烧、头痛、头昏、全身不适、乏力、腹痛、腹泻。
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升高,中性粒细胞比例升高,严峻者发病初期白细胞能够降低或正常。
重症病例迅速进展为中毒性休克综合征,显现皮肤出血点、瘀点、瘀斑,血压下降,脉压差缩小。
可表现出凝血功能障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软组织坏死、筋膜炎等。
部份病例表现为脑膜炎,恶心、呕吐(可能为喷射性呕吐),重者可显现昏迷。
脑膜刺激征阳性,脑脊液呈化脓性改变。
皮肤没有出血点、淤点、淤斑,无休克表现。
还有少数病例在中毒性休克综合征基础上,显现化脓性脑膜炎表现。
医疗废物处置大体知识
一、医疗废物治理条例概述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和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一、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治理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做立、健全医疗废物治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避免因医疗废物致使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刻、处置方式、最终去向和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记录资料至少保留3年。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方法,避免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禁止在输送进程中抛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址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搜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依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做立医疗废物的临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寄存医疗废物;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的时刻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临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物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寄存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等平安方法。
医疗废物的临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按期消毒和清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利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输送工具,依照本单位确信的内部医疗废物输送时刻、线路,将医疗废物搜集、输送至临时贮存地址。
输送工具利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址及时消毒和清洁。
二、法律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背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超期不更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成立、健全医疗废物治理制度,或未设置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和紧急处置等知识的培训的;
(三)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搜集、输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治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方法的;
(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记录或未保留记录资料的;
(五)对利用后的医疗废物输送工具或输送车辆未在指定地址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六)未及时搜集、输送医疗废物的;
(七)未按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成效进行检测、评判,或未将检测、评判成效存档、报告的。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背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能够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超期不更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设备不符合环境爱惜、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依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的;
(三)未利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输送医疗废物或利用输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输送其他物品的;
(四)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监控装置未常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更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超期不更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经营许可证件;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输送进程中抛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址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治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搜集、输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爱惜、卫生标准、标准的;
(五)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置系统的;
(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依照医疗废物进行治理和处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置方法,或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更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经营许可证件;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合法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的,由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爱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责令更正,给予警告;拒不更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经营许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惩罚条例》,组成违背治安治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罚;组成犯法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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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 医疗机构 传染病 防治 培训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