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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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项目
工作阶段:
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单位:
XX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XXXX-XXXX(电话)XXXX(传真)
项目负责人:
项目审定人:
项目编制人:
附表:
项目投资估算表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
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项目
1.2项目承建单位
1.3项目负责人
(陕西省华县农工部部长)
1.4项目建设地址
陕西省华县。
主体工程设在华县新城区南山大道东侧,覆盖全县10镇4乡。
1.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从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村一品经济,打造华县强势农产品的品牌的角度出发,把华县建设成为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势在必行,主要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1、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综合大楼1座,建筑面积5500㎡,并完善相应配套设施;
2、建设华县优势农产品网络信息服务平台
3、建设华县一村一品研发中心
4、在全县选取20个典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强化建设,使其达到全省标准化合作社水平;
1.6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2041.26万元,其中:
土建工程506.94万元,设备投资1149.5万元,配套工程68.2万元,辅助工程25万元,其他工程费用221.64万元,基本预备费139.97万元。
资金来源:
拟申请国家财政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041.26万元。
1.7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拟定建设周期:
12个月
1.8主要技术经济参数
1.8.1项目主要技术参数
建设用地面积6666.7平方米(折合10亩)
总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
建筑密度0.24
容积率0.825
绿化率45%
1.9项目编制依据
1.9.1可研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二条;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8】24号);
(5)《关于切实做好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通知》(渭政办发【2007】43号)第二条第二款;
(6)《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的意见》(渭政发【2007】13号);
(7)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
(8)华县农工部关于编制《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书
(9)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0)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查和收集的设计基础资料。
1.9.2编制的原则:
(1)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消防等有关标准及规范;
(2)详实调查,科学分析,客观论证;
(3)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确保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高。
1.10存在问题及建议
1.10.1存在的问题
1、本项目建成后,市场信息及管理水平是决定正常运营发挥预期效益的关键。
能否尽快形成规模较大的信息及销售网络、培养出具有开拓精神和组织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将直接影响本项目的成功运营与长期发展。
2、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运营成本消耗较大,要能保证项目预期效果,在政府拨付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应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用,同时必须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处理好政府、合作社、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
1.10.2建议
1、建议进一步扩大宣传、创出陕西寿光的品牌,尽快组建营销网络,扩大国内市场。
2、请求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使该项目尽快投入实施,早日发挥其综合效益。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2.1.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农村经营体制组织和制度创新,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市场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2.1.2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995年,经国务院领导批准,陕西省被农业部列为全国第一批农民专业协会试点省,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400多个,成员150多万户,创办经济实体1200多个,拥有固定资产6亿多元,经营范围涉及农林牧副渔等众多领域,以及农副产品储运、加工、购销和传统手工业、服务业等许多环节。
从合作的层次与紧密程度看,可分为四类:
一是技术合作型,会员与协会之间呈现“松散型”关系,占总数的60%左右。
二是技术经济合作型,会员与协会之间呈现“半紧密型”关系,约占总数的20%左右。
三是技术经济实体型,会员与协会之间呈现“紧密型”关系,约占总数10%左右。
四是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总数的近10%。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原有的专业协会基本上全部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少数是从事同类专业生产的农户依法新成立的,还有个别是龙头企业牵头与农户共同组建,由成员共同出资的。
2.1.3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自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截止2008年9月底,全县共有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6家,注册资金1132万余元,入社社员13700余人,带动农户4720户,其中:
种植业23个(果业8个,蔬菜10个,玉米1个,西瓜1个,棉花3个),占全县的50%;养殖业20个(养兔2个,养猪8个,养鸡6个,养牛3个,养蜂1个),占全县的43.5%;农机1个,占全县的2.17%;其它2个,占全县的4.35%。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年产各类农产品25.65万吨,年产值达1.35亿元,拉动农民纯收入增长187元,年技术培训人数达18000余人次。
先后有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注册商标,华县蔬菜、毕家芦笋、赤水大葱等品牌驰名省内外,部分农产品远销俄罗斯、东南亚等地,拓宽了我县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有利推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2项目发起缘由
2.2.1华县特色农业发展状况
华县自然资源优越,是蔬菜生长的天然优生区,近几年来,华县围绕“扩菜、优果、兴牧、促林”的农业发展思路,在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带动下,抓机遇,整资源,调结构,促进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1、菜果业发展状况:
初步建成了以瓜坡、赤水、辛庄为主的5万亩地膜洋芋基地;以瓜坡为主的3000棚高效农业基地;以下庙、毕家为主的万亩芦笋基地;以赤水和塬区乡镇为主的赤水大葱基地;以柳枝、莲花寺为主的2000亩香椿生产基地。
蔬菜种类230多个,总面积发展到17万亩次,产量达到30万吨,总产值6.4亿元,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64%,收入占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68%。
2、林果业发展状况:
2008年,华县建成梨、桃等水果基地万亩,产量万吨。
新增梨、杏、桃、草莓面积万亩,形成XX东部的时令水果基地;新增花椒、核桃为主的干杂果万亩。
全县经济林面积达到万亩,产量达到万吨,总产值亿元,产值占全县农业总产值的%,收入占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
3、畜禽养殖业发展状况:
2008年各类畜禽存栏万头(只)。
其中奶牛存栏量头(其中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个),秦川牛存栏量头(其中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个),生猪存栏量头(其中5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个),蛋鸡存栏量只(其中5000只以上规模养殖户个),肉鸡存栏量只(其中5000只以上规模养殖户个),4个养殖小区获得省市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称号,畜牧业产值达到万元,比上年增长10.3%。
2.2.2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的类型及特点
1、自发组建型。
全县共有25个,占全县合作社总数的54.3%。
这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相对较多,但发展势头一般。
他们主要依据本地的特色农产品和优势农业而组建,一般积累有限,基础较弱,社员数量较少,社员对合作社的依赖性不强,社员对合作社利益关心不够。
此类合作社要大力加强经营管理,健全分配机制,扩大公共积累,加强合作社于社员间的合作,让更多社员从中受益,才能健康发展。
2、能人大户或经销大户带头创办型。
全县共14个,占全县合作社总数的30.5%。
这类合作社合作层次参差不一,理事长一般由有影响的大户担任,大多数有顺畅的销售渠道和固定的合作人,一般规模较大,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对理事长的依赖性太强。
这类合作社要加强内部机构建设,用规范的制度约束合作社的管理执行人员,才能使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才能避免合作社管理中的“一言堂”现象。
3、各类社团或协会组织转型为合作社型。
全县共有6个,占全县合作社总数的5.13%。
这类合作社的运营一般较好,经济基础较强,管理人员的素质较高,积累了一定的运营经验,在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等方面有一定优势,值得推广。
4、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型。
全县有1个,占全县合作社总数的2.2%。
这类合作社的成立有一定的特殊背景和原因,他们的理事长有村委会主任或书记担任,全体村民为合作社的社员,经营管理人员采取雇佣形式雇佣,实行定额报酬,不能充分体现合作社“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分配形式采取过年过节向村民分合作社产品,不值得推广。
2.2.3项目的提出
围绕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以打造区域板块经济为目标,华县的一村一品工作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已经进入规范化轨道,但这只是作为独立的个体而言,专业村、专业合作社相互之间的关联度却不大,几乎可以说是各自为政,一般散沙。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模小,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推动能力不强。
二是生产的聚集度不高,产业链不长,农产品深加工和多层次增值能力不足。
三是促进“一村一品”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四是农民合作社成员素质与发展“一村一品”的要求不相适应。
五是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了“一村一品”的发展。
要进一步加大华县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从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村一品经济,打造华县强势农产品的品牌的角度出发,首先要从提高一村一品的缔造者、专业合作社的组成者的综合素质出发,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把这些专业村、合作社统揽起来,加深专业村之间的纵向联系,发展合作社之间的横向合作,把华县建设成为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势在必行,故华县县委县政府提出该项目建设。
2.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可以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华县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一部分作用发挥得较好,通过试点工作的运行,不仅可以使试点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而且使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水平向前推进一大步,在许多方面去的突破性进展。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用服务互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三根纽带,把一家一户“单干”的农户组织起来,引领农户走上了“抱团”与市场接轨的快车道,使广大农户由个体农户变为“组织化农民”、“集团化农民”。
2、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华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把从事相同产品的一家一户农民联结起来,形成小生产大经营的格局,变小规模、零星生产为规模化、批量化生产,产品销售从分散销售变为批量销售,共同应对市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了运输成本。
几年来,凡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有的还大幅增加。
3、可以提高农民素质,培养一批新型农民。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通过闯市场,接受市场经济千变万化的考验和锻炼,培育出一批能驾驭市场经济的农民;其次,农民专业合作按市场要求组织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农民逐步懂得了标准化生产的重要性,渐渐成为现代化科学技术的接受者和实践者;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所民主的学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合作社领导大家选,事情大家定,风险大家担,利益大家享。
4、可以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及规模的发展壮大。
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过程中,可以通过内抓规范,使合作社自身的素质有较大提高,内部的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健全,运作机制更加规范有序,这些为合作社的壮大发展奠定了良好条件。
同时注重加强基地建设,扩大覆盖面,以生产基地建设,集聚起各种生产要素,尤其是使用科技、新材料、新设施,从而使合作社的社员在种养品种,生产规模,生产水平等均可产生不同程度的改善和提高。
2.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切入点的重要抓手。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
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
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和农时的特点,通过室内讲授、科学示范与现场指导等方式传播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浓厚的学习兴趣,既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也促进了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和应用。
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
第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的有效场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最大的特点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实行自愿加入,民主管理。
每个专业合作社都要求制定合作社章程,理事会、监事会职责,社员代表大会职责,以及培训、财务管理、分配等制度,对规范社员行为、实行民主集体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合作社社员的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每个农民都有根据自己的经济利益、经济要求参与民主决策,进行民主监督的主观愿望和内在积极性,使得广大社员在直接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监督实践中,得到民主管理的锻炼,逐步增强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进行自我教育,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民主自治的学校,是提高农民素质的根本途径。
第三章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
3.1项目区概况
3.1.1地理位置及区域范围
华县地处关中平原东部,东邻华阴市,西接临渭区,南靠秦岭与商洛地区接壤,北临渭河与大荔县隔河相望,属秦岭北麓,渭河夹槽区,县域面积1139平方公里,辖10镇4乡242个行政村,全县有人口35.79万。
3.1.2自然资源状况
华县依山傍水,地处秦岭和渭河夹槽地带,属暧温大陆性季风半湿润气候区,四季干、湿、冷、暖分明,冬季干燥寒冷,春季气温日差较大,易出现寒潮、霜冻,大风等天气现象,夏季易出现雷阵雨,在风,降水分布不均,秋季多连阴雨,晚秋多晴朗天气,主要灾害天气为连阴雨,暴雨、冰雹等。
全县太阳辐射年总量为117.06千卡,年平均气温为13.4℃,平均年日照时数2219.8小时,无霜期为230天,平均冻土日数为62天,最大冻土深度为26cm,历年平均降水量为598.5mm,平均蒸发量1230mm,土壤以肥沃的黑土和夹砂土为主,富水性强,水资源极为丰富。
3.1.3社会经济状况
华县辖10镇4乡,242个行政村,17个居委会,国土面积113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1.2万亩,到2007年底,全县总人口为36.4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29万,劳动力15万,富余劳动力8万,劳动力充足,绝大多数农民主要靠种植业和养殖业来发展经济。
华县作为一个农业县份,“十五”时期我县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0.3%,“03.8洪灾”使县域经济受到严重影响,2003年各项经济指标急剧下降,从2004年起经济增长呈逐年加快势头,2005年实现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新提高。
2006年全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24亿元,增长19.8%;财政收入1.69亿元,是上年的近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净增247元和490元,县域总体经济实力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2007年社会生产总值完成42.816亿元,人均产值超过1万元;农业总产值5.423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0349亿元;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164.5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70.86元,比上年增加725.86元。
据第六届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结果显示,华县继06年之后,再次跨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的100个县(市)之列。
3.1.4项目建设地点选择
1、选址原则
本项目是服务类项目,对于运营、维护等方面都有严格要求,因此,基地应遵循如下原则:
1)交通方便,便于原料及产品的运输;
2)土地基础条件较好,土地平整,土壤肥沃;
3)水资源丰富,水质良好,电力供应可靠;
4)劳动力充足,且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接受新事物较快;
5)有较大面积的连片土地,有进行饲草发展空间;
2、其它应考虑的因素
项目选择建厂地区还应考虑的其它特殊的要求主要包括:
(1)风景区、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
(2)水土保持禁垦区。
(3)矿山作业等爆破危险区。
(4)有放射污染或有害气体污染严重的地区及传染病、地方病流行或常发区。
(5)军事设防区。
(6)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
(7)民族宗教风俗有特殊要求的地区。
该项目选址实施基本不涉及以上范围。
3、项目地点
1)基地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综合大楼拟选址于华县新城区的南山大道东侧。
2)服务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可以覆盖整个华县地域。
3.2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1、区位优势:
华县南依秦岭,北跨渭河,东靠西岳华山,西临秦兵马俑,属西北地区,但华县地处秦、晋、豫三省交界处,经济、文化又与中原地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华县发展经济,面向西北,辐射中原,区位优势明显。
2、水源供应:
本项目拟定建于大明镇三义行政村,该地区地下水资源丰富。
根据《华县水文地质分区图》,该地区为地下水渗入径流区,含水层岩性以粗砾沙为主,含水层厚3-15米,单井出水量50-200立方米/小时,并可连续开机24小时,水位无明显变化,满足该项目用水需求。
3、电力供应:
华县电力由秦岭热电厂提供,秦岭热电厂是陕西最大的发电厂,距XX不足20公里,华县年可供电量4.38亿千瓦时(不含市级直管部分),电力供应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需求。
4、热料供应:
华县紧靠渭河,而渭河以北地区属陕西的煤炭基地,交通便利,该项目所需燃料运输快捷方便,成本低廉。
5、其他公用设施:
项目区与XX市的临渭区相接,位于关中平原东部,交通便利,陇海铁路、西南铁路、西潼高速公路、310国道横穿东西,华金、华洛公路纵贯南北,县城距省会西安92公里,距XX市25公里,县境内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已全部完成硬化改造,状如蛛丝,交通便利。
3.3主要障碍因素及解决方案
3.3.1主要障碍因素
该项目属于社会服务类项目,经济效益低下,要统揽各个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有各个行业的专业技术力量,同时要完成庞大的信息服务网络,才能保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带动一村一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会长期受到经费不足的困扰。
3.3.2解决方案
建议政府在人员机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同时能够将该管理机构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能稳定拨付,或者能够实行财政稳定补贴的情况下,将管理职能交予企业,实行市场运作。
第四章项目总体规划
4.1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
华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遵循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在农民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整合物流资源,鼓励和指导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按合作制原则组成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或市场对接,形成“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市场)”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为农民开展各种规模的种养业和加工业,提供生产、营销、资金、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
4.2项目建设原则
一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坚持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得改变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侵犯农户的财产所有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是独立的产权主体。
在此基础上,农民可以突破行政区划界限,自愿出资加入各种专业合作社。
二是多样发展、专业合作的原则。
华县各乡镇有各乡镇的资源优势,主导产业和产品不同,不同产业、产品所需要的具体组织形式也不同。
因此,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多样发展,专业合作的原则。
不搞那些地区性、封闭性的大而全的综合经济组织。
可以兴办专业中介服务型、科技服务型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是生产、加工、经营、销售形式的专业合作社;可以由专业生产经营大户牵头兴办,也可以依托龙头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兴办。
凡是能够为农民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对接企业,连接市场,带动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大胆地实践和发展。
三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坚持“民办”,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前提。
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以农民为主体,专业农户出资入股自愿参加,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组织开放,独立经营,自我发展。
坚持“民管”,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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