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处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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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处罚制度
郑新xx(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及防治水管理处罚制度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彻底杜绝瓦斯、煤尘事故,保证通风质量,逐步提高我矿的通风管理水平,结合我矿的通风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处罚规定。
一、通风系统;
1、实行分区通风,若需串联通风、扩散通风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其回风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
未经总工程师批准而采用串联风或扩散风的单位或责任人罚款200元。
2、井下作业地点不得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罚有关责任人100元。
3、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井下随意开掘巷道,井下巷道开掘时,特别是开掘与主要回风巷贯通的巷道,必须取得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掘,否则,责任自负,给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4、巷道贯通没有措施或有措施不执行的,罚款100元,贯通时,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调整风流准备工作,队长在现场统一指挥贯通后,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不听指挥,随意贯通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罚款。
5、巷道失修率不大于7%,严重失修不得大于3%,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6、总进、回风道和主要进、回风道必须建立测风站,否则每查处一次无测风站罚款50元。
7、通风系统中需要的通风设施:
如风墙、风门、风桥、调节风窗等,当通风科安排后,通风队必须在定期内按质量标准完工,否则将对施单位罚款100元。
通风队完工后,如施工队随意对通风设施进行破坏给予罚款200元。
8、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通风科安排后,要在定期内按质量标准完工,否则对其责任人处以50元/人罚款。
9、各施工队必须做好文明卫生工作,风门前后5米必须无杂物;在主要回风道做到无积水、无杂物、无煤尘,当积水面积过大,杂物堵塞巷道1/3断面,从而影响通风时,除责令及时处理外,对当时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二、主扇风机
1、主扇风机司机,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操作规程》,业务熟练,持证上岗,否则停班培训,并给予20元罚款。
2、主扇风机司机严格执行8小时工作制,严禁脱岗,各种记录齐全,否则处以20元罚款。
3、主扇风机司机必须保证风机运转正常,严禁随意停开,否则罚款20元。
4、主扇风机因检修,确需停风时,必须报调度室,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停机检修,并做好记录,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5、若无计划停电或意外其它原因,而造成停风,值班司机必须及时上报调度室,并记录详情,否则对责任人处以20元罚款。
6、定时检查仪表工作情况(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水柱计等),若设备仪表工作异常时,及时上报调度室,请求处理,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三、局部通风
1、各队的局部风机,由通风科指定位置,机电部门按技术要求按设,由通风队安装,施工队不得随意安装,否则处以100元罚款。
2、安装后的风机,不得随意更换、移动,如需更换、移动或者搬迁时,必须由通风科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按要求处理,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3、局扇风机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由瓦检工每班负责倒台试验,并作好几录‘风筒不落后5米,如当班瓦检工不处理,给予罚款20元。
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跟班队组长50元。
5、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停止工作,否则对所有工作人员处以50元罚款,对当时责任人罚款100元。
6、长期停工的地点需要停风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向通风科汇报,在通风科允许的时间内拆除风筒,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通风科必须在拆除风筒后安排通风队设立栅栏警标,如施工队私自撤除栅栏警标,责任人员罚款200元。
7、掘进面停电停风,恢复通风时未经检查瓦斯私自送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罚款。
8、局扇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通风监测电工工负责安装,保证灵敏可靠,否则对有关责任者罚款50元。
9、严格风筒管理,所有风筒接口必须采用反压边接口法,保证接口合理严密,否则除责令责任者返工外,并给予50元罚款。
10、风筒掉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风筒必须编号,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
11、风筒出现破口要及时修补,风筒口至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米,每项不合格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12、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风筒,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四、通风设施
1、通风设施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若出现漏风、周边接触不严、不实、墙面不平、有裂缝、空缝等不合格现象,除责令采取措施整修外,并对责任者处罚50元,漏风严重的要重新返工处理,并对施工者每人罚款50元。
2、通风设施由通风科安排后,通风队必须定期完工,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3、密闭严禁随意打开,若因工作需要,必须有通风科工作指令,否则对主要责任人罚款100元。
4、密闭应设在顶邦完好处,见硬邦、硬底,与煤岩接实,位置合理,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5、密闭前5m内不得有积水,堆放杂物,不得拆卸原有支柱,违者罚款50元。
6、严禁拆卸密闭前的栅栏、警标、记录牌,违者罚款50元。
7、永久密闭墙中间填土必须充实,不得乱填砖头、碎石、碎煤、炭块等杂物,一经发现对施工者罚款50元/人,主要责任人罚款100元。
8、经过风门时必须随手关门,由通风队写出标志,否则每次罚款50元。
9、不得拆除风门、调节风窗5米前后的支柱,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0、风桥的两端接触要严密,否则除责令采取措施外,并对每人罚款50元。
11、严禁在测风站10米内堆积杂物和废旧设备,否则一经发现对通风队罚款50元,并责令处理。
12、严禁损坏测风站面壁,严禁改动记录内容,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13、测风站记录牌填写必须及时准确,不合要求的每次罚款50元。
14、通风设施完工后,施工人员负责余料清理工作,保持清洁卫生,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5、通风科要派人定期深入井下,检查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并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不按规定执行的罚款100元。
16、任何人不准擅自打开栅栏进入危险区,违者罚款100元。
17、任何人都不得随意破坏通风设施,否则一经发现罚款500—1000元。
五、防治煤尘
1、严禁随意拆卸防尘管路,若需更改,检修防尘管路时,须经通风科批准,否则对责任者罚款100元。
2、各工作面防尘管路延伸必须及时到位,按标准进行吊挂,保证及时洒水,违者罚款50元。
3、各转载点喷雾及主要运输大巷、工作面的雾化喷雾,必须保持经常喷洒,不得随意关闭,安装不到位给通风队50元罚款。
4、防尘管不得漏水,保证正常使用,否则对责任者罚款50元。
5、防尘管路被车撞断或其它原因断裂,要及时处理,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6、任何人都不得随意破坏防尘系统,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1000元。
7、扩修煤巷、掘进煤巷及回采工作面要提前注水,违者一次罚款300—500元。
六、瓦斯管理
1、瓦检员必须业务熟练,责任心强,持证上岗,一次不持证上岗,处以50元罚款。
2、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检员交接班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否则给予50元罚款。
3、瓦检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本班情况以及下班需要注意的问题,接班人核实后亲自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否则罚款50元。
4、瓦检员每班必须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不含一炮三检),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按规定时间填写在瓦斯记录牌和班报表上,否则每少测一次或不按规定时间填写,不填记录、虚报、谎报的每次罚款50元。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队组长、瓦检员、放炮员三者必须对口签字,缺一人或他人代签,都不得装药放炮,否则每人罚款50元,漏检、谎报的每人罚款50元。
6、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瓦检员照常检查瓦斯,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7、若出现停电停风,进行复电送风时,必须按照主扇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恢复送电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罚款100元。
8、局扇停风后不撤出人员盲目作业或不检查瓦斯,不通知瓦检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的,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9、排放瓦斯无措施,不严格掌握浓度,一风吹的,不按顺序进行,排放瓦斯时所规定领导不在现场指挥的,对瓦检员罚款100元,有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10、井下各作业人员,严禁在瓦斯超限区域作业,否则每人罚款50元。
11、当井下局部区域瓦斯超限时,瓦检员必须立即上报通风部门或调度室,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违者罚款100元。
12、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否则罚瓦检员100元,有关责任人100元。
13、停电停风的盲巷必须设备栅栏,揭示警标,任何人都不得擅自进入,违者罚款100元。
14、恢复通风时,瓦斯检查必须由外向里进行,当检查地点瓦斯浓度达到1.5%时,严禁进入,违者罚款100元。
15、瓦检员每班必须检查一次盲巷栅栏前的瓦斯,不检查的每次罚款50元。
16、瓦斯记录牌必须随作业地点变动而合理悬挂,若记录牌距工作面太远,起不到警示作用时,处瓦检员50元罚款。
17、瓦斯记录牌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每次罚款50元。
18、长期停风停工区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时,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封闭,不达要求者罚款100元。
七、瓦斯监测
1、瓦斯监控装备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和说明来执行,违者罚责任人50元。
2、井下监测系统电缆线悬挂必须整齐,不得出现明头、鸡爪子、羊尾巴,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3、采掘面回风道传感器设在距回风口10-15米处,不按规定设置的罚款50元。
4、掘进工作面传感器应设在距掌子面5米以内,不按规定设置的罚款50元。
5、采面传感器应设在回风巷道里距工作面5-10米内,不按规定调整的罚款50元。
6、井下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其在最短时间内正常运行,否则对责任罚款50元。
7、仪器下井使用合格率100%,不合格的仪器要及时调校,否则每查处一次不合格罚款50元。
8、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必须设置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瓦斯检测报警仪充电必须及时,保证8小时使用正常,否则,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9、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对监控线路及设施保护不到位,造成监控中断者,按郑煤处罚规定执行一次罚款(3000—5000元)。
10、维修巷道措施不得力,造成冒顶堵巷,致使瓦斯报警超限、或掘进施工不当造成瓦斯超限报警,按郑煤处罚规定执行一次罚款(5000—10000元)。
11、破坏监控设施者一次罚款(10000—20000元)。
12、监控布设或电器设备检修等影响监控传输的,要提前向调度室汇报,得到调度许可后才可操作,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一次罚款(3000—5000元)。
八、防火
1、任何人不得携带明火下井,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的,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方能下井,否则罚有关责任人100人。
3、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到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每查处一次罚款100元。
4、供电系统不得出现鸡爪子,羊尾巴的明接头,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5、所有设备必须防爆、严格执行设备入井验收制度,每发现一次设备失爆现象,对主要责任人罚款200元。
6、井下不得使用灯炮取暖,不得随意拆卸矿灯,违者罚款100元。
7、井下各硐室、工作面必须备足灭火器材及消防沙、土等,任何人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及存放地点,灭火器材不足或发现有灭火器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罚款50元。
九、井下放炮有关规定
1、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每发现一次无证上岗罚款50元。
2、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够长、不允许有破口明线接头,每处不合格罚款50元。
3、放炮必须坚持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用粘土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炮眼封泥,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炮,严禁放糊炮,否则每查处一项不合格,罚款50元。
4、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及“八不放炮制”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采煤工作面每次打眼、装药、放炮都必须严格检查瓦斯,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填入“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班报表,不得漏检、谎报,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十、防治水有关规定
1、各掘进巷道对本巷道的中腰线及时沿线,发现一次不沿线或者不用中腰线进行施工,对班组长、队长各罚款100元,由于不按线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施工队负全责。
2、掘进挂线巷道按跑线程度进行处罚,跑100-200mm的、罚款50元,跑300mm及300mm以上的、罚100-500元,并且重新活棚进行处理。
3、测量人员在井下的测量、放线等工作,施工队要积极配合,发现不配合的罚款100元。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人员破坏测点和中腰线点的,一次罚款500元。
5、测定的中腰线,各队要及时向前延伸,距迎头不得超过20m,否则对施工队、班组长各罚款50元。
6、施工队必须按照生产技术部门下达的开口、停工、复工、贯通通知书进行施工,否则,对队长罚款100元,对队罚款200元。
7、凡发现掘进过程中,中腰线不照,继续使用,而没有向技术部门汇报,造成的巷道跑偏,对施工队罚款200元,对队长罚款100元。
8、掘进工作面坚持“有掘必探,不探不进”的原则,违者一次罚款500-1000元。
9、掘进工作面要及时安装洒尘管路,距工作面迎头不得超过20m,否则罚款100元,停止掘进,进行整改。
10、各条巷道水仓内的排水泵要求是一备一用,却少一台罚款100元。
11、各条巷道内的排水管路必须按标准吊挂,否则罚款200元。
12、进行物探工作时,施工队要积极配合,发现不配合,对班组长、队长罚款100元。
13、各条巷道物探后,必须在巷道的棚梁上喷上“物探”次数,如果发现一次不喷的,罚款50元,物探牌板严禁前后移动(放炮除外),发现一次私自挪动者,罚款100元。
擅自更改棚号的,罚款500元。
14、物探管理牌上所填写的技术参数,除地测防治水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违者罚款100元。
15、对物探显示低阻异常区、巷帮挂汗、空气变冷、有臭鸡蛋味、煤壁淋水等任意一种现象,都要停止掘进,按设计进行打钻探放,否则罚款500-1000元。
16、在未上站之前,首先加固钻场,连体加固棚子,打篦子,挖水沟,凿临时水仓,装设排水设施和备用设施,否则造成公司验收不合格,罚款500-1000元。
17、钻探进行探放水时,严格按照设计规定标准、尺寸进行探放,否则缺少1m,罚款500元。
十一、其它规定
1、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迟到,早退,否则罚款50元。
2、严格交接班制度,不认真交接班出现问题罚款50元,出现事故罚责任人500-1000元。
3、任何人上班期间不得中途脱岗,否则罚款50元/次,因脱离岗位造成事故的,罚款50-200元,并停班培训,培训费自己承担。
4、在岗期间要集中精力专心工作,不得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离岗睡觉造成空岗罚款100元,在井下不安全地点睡觉罚款100元,因睡觉造成事故者罚款50-200元,并停班培训,培训费用自己承担。
6、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填写瓦斯记录牌板、瓦斯班报表、瓦斯检查手册,漏检、谎报的每次罚款20元,因漏检、谎报造成隐患,发生事故的,罚款100-200元,报表必须本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写、代签,否则每次罚款50元。
7、严格请消假制度,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50元。
8、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欧现象,否则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承担治疗费、误工费,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9、任何人不得酒后入井,不得酒后闹事,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因酒后入井造成事故的罚款300-500元,并停班培训,培训费用自己承担。
郑新xx(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5日
郑新鑫盛(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及防治水管理处罚条例
生产技术科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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