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零星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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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零星工程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零星工程
设计单位采购项目(三次重招)
一、项目名称: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零星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三次重招)
二、采购项目编号:
MZY2018NBZB014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本项目控制价:
详见报价表
五、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要求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报名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所有报名用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七、报名时间、询价时间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9日每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5:
00~17:
00时(国家节假日、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北校区综合楼三楼学院办公室。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7月10日上午8:
30~9:
00(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询价时间:
2018年7月10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5.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地点: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北校区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6.本次采购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询价。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
7.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向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查询:
联系地址:
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
联系人:
陈老师电话:
0668-2920026传真:
0668-2920626
八、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盖单位公章,正本和副本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九、评审方法: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办公室组建的评审小组通过比较所有有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出下浮率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十、采购文件下载:
十一、报价表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零星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三次重招)报价表
本采购项目合同样本见附件。
报价人承诺严格按照采购人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服务,诚实守信,保守秘密,不向第三方透露任何设计的信息,如有违反愿承担全部责任。
1.报价人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
零星工程项目设计(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调整、修改、各项税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等,报价人漏报或不报,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其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2.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其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报价中。
3.报价人的报价,应是采购人采购文件所列的采购项目内容和提供的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工程项目类别:
基建工程(含物业维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学院两校区的物业(包括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饭堂、图书馆、实验室等)的改造和维修工程,租赁物业(商铺等)的土建、安装、消防、改造等工程。
装修类零星项目及设计施工总承包类项目学院可另行招标设计单位。
(2)学院两校区范围内的市政、绿化项目的改造、维修工程。
(3)学院两校区零星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6.工程项目造价范围:
单项工程在10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内容)。
7.工程项目建设主体: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部门: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总务科、基建科。
8.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人向报价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合作期内未向成交人下达设计任务订单,或者未足额下达设计任务订单,或者因政策等要求需提前终止合同,不构成采购人违约,成交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承诺书原件,复印件放副本,不提供承诺书的,该报价无效。
9.服务地点: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地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10.服务期限:
合作期2年,具体以合同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11.服务内容:
零星工程设计服务,即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的零星项目,项目单项资金在10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见下表:
服务内容
项目单项金额
项目单项金额
项目单项金额
项目单项金额
备注
基建零星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维修)
5万元以下
5万以上(含5万),20万元以下
20万以上(含20万),50万元以下
50万以上(含50万),100万以下
学院或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价格
12.工期要求:
成交人接到采购人签发的零星项目设计任务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后开始作业,视工程项目金额、项目的复杂程度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
13.成交人在进行设计服务时,要符合相应的设计规范及采购人的具体要求。
完成的设计成果报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审核完毕后,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审核意
见进行调整、修改,调整修改的工程量,不另行计费。
14.成交人所完成的设计成果经采购人审核后,加盖公章一式六份提交给采购人。
不需要送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书,以学院审计审核的最终价格作为该项目服务费计费的依据,需要送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书,以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价格作为该项目服务费计费的依据。
15.招标控制价
(1)根据不同合同金额的零星项目,控制价如下表: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
基建零星工程(新建、改建、扩建、
维修)设计
5万元以下
5万以上(含5万),20万元以下
20万以上(含20万),50万元以下
50万以上(含50万),100万以下
招标控制价
1000元
2000元
3000元
5000元
(2)报价人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
(3)单项项目的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
16.权利保证:
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任何设计内容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一旦出现侵权,成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17.本报价表、附件(合同样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唯一授权书原件(须含本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报价表第8点要求的承诺书原件等资料须密封在内层包封内,所有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报价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18.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成交人的服务费以半年为计费时间单位,半年内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每半年支付一次,半年内不超过3万元的,则每一年支付一次。
成交单位必须开具正式的发票给采购人。
19.报价人如对本项目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采购活动。
报价:
下浮率为____%
备注:
单项项目的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
零星项目工程设计业务
服
务
合
同
发包人: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承包人:
协议书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关于该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有关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零星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年零星工程设计单位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
成交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学院零星工程项目设计业务(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3、工程项目类别:
基建工程(含物业维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学院两校区的物业(包括教学楼、宿舍楼、综合楼、饭堂、图书馆、实验室等)的改造和维修工程,租赁物业(商铺等)的土建、安装、消防、改造等工程,装修类零星项目及设计施工总承包类项目学院可另行招标设计单位。
学院两校区范围内的市政、绿化项目的改造、维修工程,
学院两校区零星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4、零星工程项目范围:
单项工程在10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内容)
5、工程项目建设主体: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部门: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总务科、基建科。
二、项目实施
1、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需求,并不作为采购人向成交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成交人下达采购订单,或者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或者因政策等要求需提前终止合同,不构成采购人违约,成交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并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承诺书。
如不同意此条款,则报价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2、服务地点: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具体地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3、项目服务期限:
合作期2年,即2018年、2019年。
4、项目金额: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的零星项目,项目单项资金在10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见下表
服务内容
项目单项金额
项目单项金额
项目单项金额
项目单项金额
基建零星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维修)
5万元以下
5万以上(含5万),20万元以下
20万以上(含20万),50万元以下
50万以上(含50万),100万以下
预算金额是以学院审核或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审定价为标准。
三、工作服务要求
1、承包人接到发包人签发的设计任务通知单及相关资料等后开始作业,视工程项目估算、项目的复杂程度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需要进行方案设计的项目,先进行方案设计。
2、承包人在设计时,遵行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甲方需求进行设计。
3、承包人在设计服务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保守秘密,不得向外人透露任何相关的工程信息。
4、对零星的应急工程,民生工程等,需承包人到现场实地勘察,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文明北校区应在2小时内到达,水东湾校区6小时内到达。
5、承包人所完成的设计成果报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审核完毕后,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调整、修改,调整修改的工程量,不另行计费。
6、承包人的设计成果经发包人审核后,加盖公章(出图章)一式六份提交给发包人,不需要送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预算的项目,以学院审计审核的最终价格作为该项目服务费计费的依据,需要送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预算的项目,以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价格作为该项目服务费计费的依据。
四、合同服务费
1、根据不同预算金额的零星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表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
基建零星工程(新建、改建、扩建、
维修)设计
5万元以下
5万以上(含5万),20万元以下
20万以上(含20万),50万元以下
50万以上(含50万),100万以下
招标控制价
1000元
2000元
3000元
5000元
2、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为%。
单项项目的设计服务费=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
六、支付方式
1、承包人的服务费以半年为计费时间单位,承包人的服务费半年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每半年支付一次,承包人的服务费半年不超过3万元的,每一年支付一次。
2、承包单位必须开具正式的发票给发包人。
七、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合同签订以后,在2018、2019年服务期内,学院基建及维修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零星工程(包括土建、装饰、市政、绿化等),且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内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设计服务单位(中标人,以下服务单位所指相同)完成,并且向服务单位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上报政府立项的项目,设计服务如政府批文有要求的按政府批文要求执行。
2、对应急处理的零星项目,如水管维修等,需设计单位进行处理的,发包人可以电话通知设计服务单位,且按约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事后10天之内发包人补发零星项目设计任务书,项目服务费用以项目的结算价为计费标准。
3、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服务单位支付服务金额。
4、发包人负责审定验收服务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成果,并及时告知服务单位修改意见。
5、发包人有权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要求服务单位更换相关工作人员。
6、发包人应委派工作人员配合服务单位的工作。
7、发包人须按业务委托目的、要求和范围等向服务单位及时提供各委托项目的全部资料及情况,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负责。
八、成交人(服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服务单位应严格依据发包人要求进行零星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出具设计图纸。
2、服务单位保证已经完全理解发包人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包括但并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工期等事项,并有能力依据甲方的要求完成项目工作。
3、服务单位保证其具有承接设计任务的法定资质,因服务单位缺乏相应资质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服务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
4、服务单位在进行设计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工程行业标准。
如项目需送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由服务单位准备好相应的图纸资料。
5、发包人交给服务单位的所有文字资料,服务单位应妥善保存,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它目的,如发包人发现有此事件,罚款2000元/次,
6、服务单位应保证其项目成果科学、客观、真实、有效,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7、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设置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人:
,电话:
,联络员:
电话,乙方须按本协议书或甲方签发的具体项目《设计委托书》的业务委托范围和要求完成设计服务业务。
其中,各类项目完成工作的时间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
类别
送审金额标准
资料接收
设计初稿
对反馈意见回复及预算调整
出具最终
报告
1
项目设计
5万元以内
1
2
1
1
5-20万元
1
3
1
1
20-50万元
1
4
3
2
50-100万元
1
4
3
2
单位:
工作日
8、服务单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收费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9、服务单位进行服务的工作依据:
服务单位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服务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
10、所有零星工程设计资料,必须由发包人(经办部门)工作人员转交给服务单位,服务单位不得直接从发包人其他工作人员处接收设计资料;服务单位完成的项目成果,必须交由发包人(经办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不得由发包人其他人员转交给经办部门。
11、服务单位设计人员在进行服务工作时,可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12、服务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发包人提交成果文件。
成果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外,根据规定需加盖工程设计人员执业印章的,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服务单位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罚款200元/次,如在服务期内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达5次以上,罚款20000元/年度。
3、服务单位对完成的服务成果应当保密,如有违反,罚款5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发包人保留对服务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提前中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任一方要求协议变更合同的,应该先向对方发出通知,然后进行协商,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合同的,该变更无效。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如因特殊情况,发包人要求终止本合同的,发包人应提前十天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中标人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终止有关工作。
已发生的费用及其他善后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本合同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发包人依照本条款规定发出了通知,中标人仍然进行制作工作的,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8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服务期满同时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人、承包人执一份;副本六份,发包人执五份,承包人执一份。
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发包人: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承包人: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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