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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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深圳市******监理
年月日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建筑节能篇
二、法规、标准规范
1.《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
2.《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SJG15—2005)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三、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四、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二章建筑节能工程专业特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宝龙工业城生活配套区(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宗地号:
G02404—0003;
3.建设单位:
深圳市宝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使用功能:
单身宿舍,食堂及管理用房;
5.总用地面积:
48135m2,一期建设用地面积:
24771.68m2;
6.总建筑面积:
84692.4m2,一期总建筑面积:
56016.40m2;
7.容积率:
1.5(1,2期),覆盖率:
27.37%(1,2期),26.13%(1期)绿地率:
38.14%(1,2期),38.75%(1期);
8.建筑层数及总总高度(一期):
1-3,5-7#楼:
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23.7m。
4#楼:
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27.9m。
二、设计依据
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2.《深圳市居居建筑节能设计规范》(SJGl0-2003)
3.《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标标准实施细则》(SJGl5-2005)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l551—2007)
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7.《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3号,2006年7月26日通过)
三、节能措施
1.总体规划
(1)总平面布局留有足够的自然风入口和出口,建筑群室外空间气流顺或畅;
(2)建筑物朝向以南北为主,主立面迎向夏季主导风向,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降低空调负荷;
(3)在满足日照间距和卫生间距的前提下,尽量拉大建筑间距,强化小区内的通风换气;
(4)采取立体绿化系统。
地面绿化确保规定的绿地率,不做或少做硬地,改作透水地面,减少地面热反射,避免热岛效应,阳台绿化、入户花园、屋顶花园等空中经化可提高绿化率,并起到遮阳降温作用,有利于节能。
2.单体设计
(1)采用简洁规整的体形,避免过多的凹凸变化,尽量缩小体形系数;
(2)组织良好的穿堂风。
尽量使每户或每室均有两个朝向可开门窗采光通风,有利于夏季降温,降低空调能耗;
(3)适当控制窗墙面积比,使窗墙面积比尽量满足节能标准的规定,特别是东、西向外墙,宜少开窗或开小窗、不开窗。
本工程的窗墙比:
l-3#东0.14,南O.39,西0.14,北0.19:
平均窗墙比0.23;
5-7#楼东O.24,南0.36,西0.20,北0.14;平均窗墙比0.24;4#楼食堂及管理用房部分东0.26,南0.45,西0.50,北0.36;平均窗墙比O.39;
4#楼单身宿舍部分东0.25,南0.37,西0.42,北0.25。
平均窗墙比0.32。
(4)1-3#,5-7#楼架空底层,以利通风降温,降低能耗。
3.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设计
1-3#,5-7楼
(1)屋顶:
采用25厚挤塑板保温隔热,倒置式防水屋面,浅色饰面层。
K=1.004W/(m2.k),D=2353;
(2)外墙
1)采用200厚加气砼砌块,内外批l:
2水泥砂浆,不做外保护,浅色饰面层。
Km=1.071w/(m2.k),Dm=3767;
2)采用200厚加气砼砌块,做20厚JZ-C无机保温砂浆外保温系统,浅色饰面层。
Km=0.859w/(m2.k),Dm=4.350(用于东、西侧外墙)
3)采用200厚钢筋砼,内外批l:
2水泥砂浆,不做外保温,浅色饰面层。
Km=3.Il4W/(m2.k),Dm=2.470;
4)采用200厚钢筋砼,做20厚JZ-C无机砂浆保温层,浅色饰面。
Km=1.8llw/(m2.k),Dm=3.053(用于东、西侧外墙)
4#楼单身宿舍部分,食堂及管理用房部分
(1)屋顶:
采用40厚挤塑板保温隔热,倒置式防水屋面,浅色饰面层。
Km=0.708w/(m2.k),D=2.513;
(2)外墙:
1)采用200厚加气砼砌块,做20厚JZ-C无机保温砂浆外保温系统,浅色饰面。
Km=O.841w/(m2.k),Dm=4.350;
2)采用200厚钢筋砼,做20厚Jz-C无机砂浆保温系统,浅色饰面。
Km=1.732w/(m2.k),Dm=3.053。
(3)外窗:
详见下列外窗选用表:
外窗类型
传热系数
W/(m2.k)
遮阳系数SC
使用部位
铝合金窗
普通
单层无色透明玻璃
6.67
0.69(1-3#楼)
0.70(5-7#楼)
外墙
0.68(4#楼单身宿舍部分)
外墙
热反射镀膜玻璃
5.50
4#楼食堂及管理用房
南:
0.23,西:
0.23
外墙
东:
0.17,北:
0.16
外墙
外窗可开启面积和气密性等级符合节能标准规定。
(4)外遮阳
1)利用阳台、露台、外廊、挑板等遮阳,朝南向,东西向采用固定遮阳设施。
2)
采用的遮阳设施如下表所示:
遮阳类别
遮阳形势
遮阳系数SD
使用部位
外遮阳
固定遮阳
1、固定铝百叶(水平、垂直)
0.35
阳台
2、砼、金属华格或挑板
0.40
楼层外向挑板
内遮阳
活动遮阳
3、电动(手动)外窗内卷帘
0.70
外窗
4、电动(手动)内百叶(水平、垂直)
0.70
外窗
四、围护结构基本参数及热工性能指标汇总表(详表1、表2)
第三章建筑节能工程监理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专业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管,采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工作方法;
2.按照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专业工程实施监理;
3.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质量问题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的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二、控制措施
控制手段
控制目的
采用方式
旁站、巡视、平行检验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观察、检查其施工整个阶段,以便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解决
测量、试验、
目测、实测
规定的质
量监控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工作程序,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未经监理签署验收单,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签证、见证送检
指令文件
表达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指示和要求的书面文件,用以向承包商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请承包商注意,提出整改要求或责令暂停施工
联系单、通知单
协调会
通过会议的形式汇总问题,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达到预定目标
例会、专题会、
现场会、交底会
利用支付
控制手段
这是业主或承包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支付控制权,对施工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明书,没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业主不得向承包方进行支付工程款,如承包商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监理工程师可以不签署支付证书
签证
通报政府
主管部门
通过政府部门的力量,加强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发联系单
三、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要求
(一)技术与管理要求
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1)在国家尚未制定专门的节能工程施工资质前,应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质。
如国家制定专门的节能工程施工资质,则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对施工现场的要求,本规范与统一标准及各验收规范一致。
2.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与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1)当变更可能影响节能效果时,设计变更应获得原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2)由于材料供应、工艺改变等原因,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改变节能设计。
为了避免这些改变影响节能效果,故需要对涉及节能的变更加以限制。
如确需改变时,应事先得到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
此时设计单位应认真核算并确认变更对节能带来的影响,出具洽商或设计变更,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变更对于节能效果带来的影响较大,有可能使得该工程达不到原定节能目标时,原设计单位也不能自行确定是否应该同意这种变更。
此时应报原负责节能设计审查的机构审查同意。
确定变更后,并应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3.进行鉴定或备案。
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
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承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试验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二)材料与设备节能监理
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使用的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是节能工程的物质基础,通常在设计中规定或在合同中约定。
凡设计有要求的应符合设计要求,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对它们的质量应进行双控。
对于设计未提出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则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或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并且应该得到监理或建设单位的同意或确认。
这些材料和设备,同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2.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1)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均应进行验收,这种进场验收主要是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可视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核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核准。
进场验收必须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2)由于进场验收只能核查材料和设备的外观质量,其内在质量则需由各种技术资料加以证明。
故进场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材料和设备附带的技术资料进行检查。
这些技术资料主要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判断室内环境是否污染按照《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进行。
5.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
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6.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7.与空调系统及其他建筑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电设备。
(三)施工与验收节能监理要求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批的节能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重复采用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4.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应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照下表进行划分;
(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表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6
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7
空调系统的
冷热源及管
网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8
配电与照
明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9
监测与控
制节能工程
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5.建筑节能工程的各检验批,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各检验批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6.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7.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1)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2)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按照规范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3)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按照规范的规定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
9.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
其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第四章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要点及控制目标
第一节墙体节能工程监理
(一)一般规定
1.墙体节能工程包括采用板材、浆料、块材等墙体保温材料或构件的建筑墙体节能工程质量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应在主体结构及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3.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耐候性检验;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外保温成套技术或产品,是由供应方配套提供。
对其生产过程中采用的材料、工艺及产品耐久性能难以在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因此主要依靠厂方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加以证实。
其中耐久性能在短期内更是难以判断。
型式检验报告本应包含耐久性能检验,但是由于该项检验较复杂,部分不规范的型式检验报告不做该项检验。
故本条规定型式检验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耐候性检验。
当施工中出现缺少耐久性检验参数时,应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予以补做;
4.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
(1)保温板材的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阻燃性;
(2)保温浆料的导热系数、压缩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
(3)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4)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5)其他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
(6)必要时,可增加其他复验项目或在合同中约定复验项目。
5.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6.墙体节能工程的隐蔽工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验收;
7.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执行;
当需要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二)墙体节能工程质量控制
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
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样不少于3个试样。
2.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粘结材料、增强网等的复验应符合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的同种类产品抽查不少于3次。
3.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并符合保温层施工工艺的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4.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5.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温材料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浆料保温层应分层施工。
当外墙采用浆料做外保温时,浆料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时,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对墙体的热桥部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抽样实测粘接强度和锚固深度、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6.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材料的验收应执行规范GB504l1-2007第4.2.2条的规定;保温板的安装应位置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应粘结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执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7.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压缩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
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8.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干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
当采用时,必须保证保温层与饰面砖的安全性;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应渗漏。
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9.采用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10.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保温墙板产品及其安装性能应有型式检验报告;
(2)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保温墙板的板缝、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
检查墙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块(处)。
11.外墙和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墙面,凸窗四周墙面或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处。
12.当采用外墙外保温时,建筑物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的保温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5件(处)。
13.当采用加强网作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表层砂浆抹压应严实,不得空鼓,玻纤网格布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
按检验批进行抽样检查。
每个检验批应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
检查数量:
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抽查不少于一组。
没有第二节
4.幕墙的气密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建筑外墙面积50%时,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
密封条应镶嵌牢固、位置正确、对接严密。
单元幕墙板块之间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
开启扇应关闭严密。
检查方法:
观察及启闭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幕墙气密性能检测报告、见证记录。
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典型接缝、典型可开启部分。
试件应按照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
试件设计应经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
气密性能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
核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性能检测报告。
现场观察及启闭检查按检验批抽查30%,并不少于5件(处)。
气密性能检测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面积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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