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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机动车驾照新规定
不仅仅提高罚分解读机动车驾照新规定
2012年10月10日来源:
汽车之家类型:
原创编辑:
汪淼
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公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修订版,针对驾校学车和驾车两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
驾校中学习科目的增减、申领驾照、驾车规范和违章罚款的改版。
那么下面我们就把其中变化的部分和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学车需要注意的
1、取消了5项《科目二》项目
新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消了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
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并且未来场地考试中将会用地面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桩考考试未来将取消』
『未来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
通过调研发现,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存在部分考试项目针对性不强,如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已不常用,学员大多靠背口诀应试。
为提高考试的实用性,新规定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
一是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移库要求。
二是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调整至实际路考中。
三是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小型客车驾照考试科目2项目变化
变化前项目
变化后项目
桩考
倒车入库
坡道停车/起步
坡道停车/起步
侧方停车
侧方停车
曲线行驶
曲线行驶
直角转弯
直角转弯
通过单边桥
限速通过限宽门
通过连续障碍
百米加减挡
起伏路行驶
此外,《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驾校学员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2、增加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
《新规定》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
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变化解读
发布日期:
2012-10-128:
25:
00 来源:
辽宁法制报 记者邵小桐
闯红灯一次性记6分、3年内有吸毒史不能考驾照、小型车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一年内新手上高速必须有人陪、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这些都是公安部新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新规”)里的内容。
其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10月8日发布之日起施行,“新规”中的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那么,“新规”内容有哪些亮点,给我省驾驶人驾车出行带来哪些变化,本期记者特邀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为您作详细解读。
【亮点】
实习期新手不能单独上高速
在我们常规的思维中,“实习期”这个词好像多用于工作上,但它也实实在在存在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只是在“新规”之前,我们没有太过关注而已。
工作中的实习期一般为三到六个月,而“新规”中的实习期则指申领驾照后一年以内。
“新规”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制度。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新规”将增加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驾龄低于一年的实习期驾驶人将不允许单独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另外,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审验,以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
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
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追责违规发放驾照考官
“新规”不仅对驾校学员、司机作出了严格规定,对考官同样也有制约,从明年起,违规发放驾照的考官将面临“追责”。
“新规”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有消费者认为,这将很大程度上消除驾照考试中的作弊行为。
此外,对于校车安全的管理,“新规”也新增了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
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
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
【变化】
驾证新考法有增有减
小型车原:
1(桩考)+2(定点停车、侧方停车)+7选1=4项考试;小型车新:
固定为5项固定考试。
大中型车原:
训练10项、考试6项;大中型车新:
训练、考试均为16项。
“新规”中最大变化就是小型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的调整。
“这项看似复杂的变化,实际是为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
”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理论考试:
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小型汽车:
将过去的4项考试,调整为5项,取消了之前的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
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考试项目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大中型客货:
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我省已于今年初开始着手改造考试场地,预计明年部令开始实施后,全省各地均可按照新标准开展驾驶人考试工作。
”相关负责人说。
驾车违法扣分有说道
再违法驾车,驾驶员可要小心啦!
“新规”进一步加大了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
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
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
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三年吸毒史不能考驾照
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为加强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及驾驶机动车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吸毒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新规”进一步细化了吸毒人员申领驾驶证的限制条件,完善了取得驾驶证的吸毒人员管理措施:
原:
吸毒成瘾尚未戒除不得申请驾驶证;新: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新增:
明确取得驾驶证后具有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三种情形的,视为吸毒成瘾未戒除,予以注销驾驶证。
新增:
明确持有驾驶证有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予以注销驾驶证。
【惠民】
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新规”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
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的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
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由于‘新规’要到明年才开始实行,这中间有一个过程。
公安交管部门将尽快完善配套制度和标准,细化相关的具体规定和配套措施,新建或者改造驾驶人考试场地,改进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相关设备、设施。
我省将依据公安部陆续的具体规定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我省的实施细则,并将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因此,在最新细则未传达之前,驾驶证考试仍沿用原有的考法方法进行,暂不做调整。
”
【热议】
对于即将施行的“新规”,记者采访了多位驾校教练、学员、车主及路人,他们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评价不一,有积极的也有存在争议的。
皇姑区昆山路一家驾校教练李海说:
“对于新规的内容我是举双手赞成,简直太实用了。
刚刚还有学员问我,如果移库没有标杆、玻璃上的小标作参照,那考试是不是就难了。
我说不可能,因为现实的停车入库就是标线,这样学完考完学员再停车就容易多了。
”
资深教练陈承博道出了担忧:
“即使是科目二不考查诸如起伏路等内容,但是对于加减档操作等项目都转移到科目三的考试中,这也就意味着,一些虽然科目二不考查的项目,同样在日常的学习中需要学习培训,否则很难通过科目三的考试。
”
车主吴欣欣也道出她的疑虑:
“规定严了不是不好,但我觉得应该制定适合所有人的,而不是只针对老百姓不针对特权车。
就拿闯红灯和不挂牌来说,实际上闯红灯最多的是行人,他们像是明知道机动车不会撞人似的,根本不看红绿灯、有无车,我觉得严惩我们的同时,是不是也得相应的对这些不守规的行人也一并治理。
另外,特权车基本都不挂牌,可谁来管呢?
”
车主常百明不解道:
“超速50%扣12分,这也太过了吧?
有的高速限速标准设计不合理,宽阔平坦的高速公路却设定了较低的限速,这不就增加了我们超速的几率吗。
”
车主冯欣认为:
“有的路口红灯时间过长,绿灯时间过短,在上下班高峰,做到一年不闯红灯太难了。
而且有时候并不是故意闯的,比如小车跟着一辆大车,如果正好变了红灯,小车跟着过去了。
一次扣6分一年2次分就没了!
”
路人张洪亮说:
“我本来这几天还想去报名学车,这新规一出,我准备明年再报了,原因是新规将取消百米加减挡及限宽门等项目,这样我觉得会更容易考些。
”
正在驾校练车的学员蔡敏有些遗憾地说:
“早知道就晚点报名了,我在练习连续障碍上,经常出问题,最近做梦都是过连续障碍,把这项减掉了可真好。
”
同样在练车的梁威则不以为然:
“总之都是要考,加强训练最重要。
”
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
“‘新规’的部分条款对于司机们来说虽是‘紧箍咒’,但对公共安全而言却是更加有效的‘安全阀’,我们应该理解支持及遵守。
”
责任编辑:
曹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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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变化解读
驾照新规
【字体:
大中小】
2012年10月10日
来源:
新华网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出台 驾驶人准入条件提高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日前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申请门槛 对毒驾“零容忍”
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率较高。
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每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导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70%以上。
为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保证驾驶经验丰富、安全守法的驾驶人进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队伍,新规定明确,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新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完善驾驶人考试制度 民警违规考试发证将被倒查
为增强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新规定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
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加深驾驶人对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理解记忆。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提高了考试针对性和考试难度。
据悉,调整后的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
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同时,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建立了考试培训质量公告制度和违规考试发证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考试工作纪律“高压线”,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被列入重点管理
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较为突出。
对此,新规定明确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制度。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外,新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但没有记分的可免于审验,以鼓励驾驶人守法驾驶。
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
此外,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同时,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闯交通信号灯均记6分
新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
新增的有:
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的有:
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放宽年龄限制 缩短等候时间 多项新规便民利民
为更加方便群众高效快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新规定推出了6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
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
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考试。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记者邹伟、史竞男)
新规陡增交通违法成本(热点追踪)
2012年10月10日03:
05国际金融报
字号:
T|T
醉酒驾驶、闯红灯、吸毒驾车、遮挡号牌……种种驾车劣行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受到更高惩罚,显然,违法成本的提高,或将极大约束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严厉的123号令
10月8日,公安部发布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
此令一出,即“震撼”了绝大多数开车人士,而不开车者则是拍手叫好。
根据最新规定,明年开始,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123号令对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也做出了严格规定,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刚刚过去的超长黄金周,在拉动经济的同时,却也让人们看到了一组冰冷甚至悲痛的数据。
9月30日至10月7日,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422起,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64起,造成794人死亡、2473人受伤。
原本开心的假期对于很多失去亲人的家庭而言,留下的只是深深的伤痛。
在众多交通事故中,更多还是因为人为因素所造成,因此,提高交通违法成本,会让驾车者的侥幸心理被瓦解。
责罚过重?
“就应该这样,还有随意变道等都应该重罚!
”一位网友表示说。
尽管多数人为这一严厉的新政策叫好,但闯个红灯就要被罚掉一半的分数,还是令很多司机感到责罚过重。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司机就漠视法律、漠视他人生命,而是有些情况下存在一定客观因素。
媒体评论员邓海建昨日便撰文指出:
对于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闯红灯施以重罚,确实看起来很美。
然而,冷静观之,这样的罚责却有过狠的嫌疑:
一者,狠罚闯红灯前,全国亟待整饬不规范、有“钓鱼”嫌疑的红绿灯设置。
另一方面,在道路交通主体中,除了机动车,还有非机动车与行人,而欧美等国的治理方式之所以高效,在于其强化机动车责任的同时,不放任其他道路交通出行者的责任,譬如行人闯红灯也载入个人征信系统等。
如果我们仅仅是强调一方责任,恐怕也很难扭转道路秩序格局。
“我们在交通方面一定要从严,尤其要规范驾驶员的行为,‘闯红灯扣6分’已经成为继‘酒驾受重罚’后的第二个焦点。
酒驾的惩罚政策已经被大众所接受,实际效果也非常好,预计‘闯红灯扣6分’的惩罚也会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高鹏怀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高鹏怀称,法律一定要从严,是否“责罚过重”,这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这个必须要下猛药来治理的阶段,要尽可能保护弱势群体。
但也要做好社会的引导,同时还必须有配套措施。
“光靠说服和重罚是不行的,必须要规范相关设施,比如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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