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docx
- 文档编号:24374769
- 上传时间:2023-05-26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8.71KB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docx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是我国建设行业存在已久的问题。
对此,各地建设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整顿,加以规范,以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入有序操作阶段。
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互相利用,彼此“陪标”。
即投标单位暗地相互勾结协商,拟定一中标单位,其他单位全力配合演戏;
二、打牌挂职,形成“围标”。
即指某一施工企业为了排斥竞争对手,同时以多个施工企业的名义参与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进行“围标”操作;
三、拉帮结伙,恶意“串标”。
即指投标人之间事先拉帮结伙,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从而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位运行”;
四、黑市中介,“提篮倒卖”。
即指某些不法分子以利益为“诱饵”,说服那些缺乏信心的竞标施工企业加入“陪标”、“围标”、“串标”队伍,自己从中谋利;
五、评标匆忙,不利择优。
各地现行的评标办法大致为:
当天评标,当天抽选评委,当天完成评标工作。
如此仓促,自然弊病甚多;
六、合同多变,留下隐患。
施工企业一经确定,本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签订与其主要内容相符合的建设施工合同,但有的变更造价,有的变更材质要求等,留下隐患;
七、体制缺陷、方法弊端。
以上种种问题,违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影响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亟需以有力的措施进行规范。
一要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把过去若干个政府部门分散管理的工程,变为由政府设立的某个部门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
如深圳市于2002年在全国率先设立财政全额拨款的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
二要完善现行的招投标法规,现行的一般有三种方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这三种办法都存在问题。
我们在对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公开选择施工队伍的探索中,尝试实行“明标抽取法”,即各建设工程项目我们事先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作为标底,通过交易中心或固定媒体向社会公布,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公开抽签定标。
三要健全相配套的部门规章,要建立健全工程投标保证金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制度,健全市场稽查制度,加快建立规范施工企业与专业人员信用制度等。
四要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努力:
1、减少建设方利用资格预审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搞假招标的现象。
2、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要科学合理地设定评分内容、指标体系分值,减少随意性的人为因素的影响。
3、加强对标底的管理。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的作用只作为参考,而不应成为中标的直接依据,以防止利用标底操纵中标。
4、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完善评标专家保密制度,完善评标专家的专业配置,增加专家的数量,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建立违规违纪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5、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施工监理机构的监督力度。
建立对代理(中介)机构工作质量的考核办法,加强动态管理,对违规行为建立档案,严厉查处代理(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6、加快行政监督的信息化建设。
实行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为开标、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举报查处违规案件奠定基础。
1建筑工程投标管理的重要性
当前,由于我国城乡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建筑工程企业也在不断地增多,面对建筑工程少而建设企业单位多的局面,建筑企业处于弱势的地位。
如果相关部门不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管,那么建筑工程企业会对建筑行业失去信心。
因此,我国建筑市场对建筑工程进行了招投标的管理,这就从一定程度上使得建筑工程透明化公平合理化。
并且,竞争中的优胜劣汰也使得那些资质不过关的建设企业无机可乘,确保招投标管理工作的规范,使得建筑工程能够快速安全地顺利进行。
2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参与者与组织者,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受到市场、人为等等因素的影响,在现实工作中也存在许多问题。
主要有1、部分招投标代理人员缺乏招标投标相关的专业知识,部分从业人员没有经过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的培训和学习,因此不能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招标相关文件。
而是互搬互抄,漏洞百出,严重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2、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设置招标条件,使之达到招标人满意本是无可厚非。
但是有的代理机构为了迎合招标人的意愿,无视法律法规,丧失职业道德,在招标过程中设置无理的前置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编制有倾向性不公平的评标办法,评标时发表倾向性言论,影响评标委员会专家公正评标。
3、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背信弃义,串通投标人愚骗招标人,利用代理权之便,暗中设置不合理条款,使与之串通的投标单位中标,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2.2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有些招标人有法不依、逃避监督,对于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违规变成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或化整为零,故意分期、分段实施。
使其达不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规避招标。
2、有些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共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按照招标文件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搞阴阳合同,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
4、招标程序不规范,一些招标人为了急于开工在施工图纸未齐全,或者施工图审查未合格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工作,使后期设计变更较多,使工程后期难管理5、一些招标单位重招标,轻后期管理,使一些资质挂靠、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2.3投标单位存在的问题
1、有些投标人通过围标、串标、等手段获取中标资格后,将其中标资格全部或者部分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此来获取利益,在层层转手的过程中,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
2、有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联合多个承包人进行围标,相互串通报价,使中标价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不仅违反了招投标的基本原则,还增大了业主的损失,腐败现象严重。
3、有些投标人本身没有承接业务资格,却挂靠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来承接相关工程业务,一般挂靠人都是建设行业外人员,毫无建筑技术和经验,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出现“豆腐渣”工程。
2.4评标委员会存在的问题
1、部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受招标人不良影响大,甚至有些评标专家趋炎附势迎合招标人的倾向性需要,评人情标的现象难以避免。
2、有些评标专家马虎、草率责任心不强,走马观花、避实就虚,不深入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认真的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随意走动,相互聊天影响其他责任心强的评标专家正常评标。
3、有些专家还存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现象。
4、评标办法设置不科学,评标专家打分自由裁量权过大,没有进行分级限制。
3改进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效措施
3.1完善招标代理各项制度
1、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素质、工作能力、企业实力,代理业绩等综合评比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使其最大程度的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2、完善对招标代理行业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处罚规则,明确市场清出条件,细化不良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让行业主管部门有依可循,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心慈手软。
针对普遍性问题展开专项整治。
3、招投标监管机构要认真核查招标相关文件是否有不合理条款,评标办法是否合理科学。
3.2加强建设单位的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主要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1、健全建设单位内部约束机制,为了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也不允许某个人或个别科室独立运作招投标的全过程,应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体系组织体系及相应的岗位职责。
人员定岗,权力分散,责任到人。
无论出现什么问题都可以根据岗位职责找出问题所在,分析其原因并找出解决的办法。
2、加强建设单位监督机制的建设。
加强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程序监督,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
3、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
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询标、宣布中标结果等都要公开进行,实行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将每个环节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管理,确保督工作到位,严格查处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的腐败行为,对招标全过程备案,不管何时何事出问题都有案可查,便于纠正错误,追查责任人,实行终身负责制。
3.3加强对投标单位的管理
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给于没收保证金、罚款等处罚对投标人除采取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罚款等处罚外,还要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停止其投标资格;对参与围标串标活动的建造师、委托代理人等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取消其个人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4建立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
1、加强对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建立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
严肃评标纪律,对不遵守评标纪律,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时常出错的评审专家,进行批评、现场纠正。
对存在违法违规的评审专家及时清除评审专家库。
加强评审专家准入和清出动态管理。
严格评审专家准入制度,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对评审专家评审质量的考核,发现不合理、不负责任的评审行为要及时纠正。
每年度对评审专家进行充实和淘汰。
2、加强评审专家评标过程的管理。
严格评标现场纪律管理。
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评标现场封闭,拒绝无关人员进入。
询标时不得出现倾向性言论,不得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评定。
4结语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部分等共同组织完成。
各个环节必须规范操作,密切配合共同监督加强交流。
在严密的规范操作之下,让不法人员无可乘之机,最大程度减少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如今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建筑工程招投标也早已深入,某些市场主体行为的失当、不规范等问题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推出落实不断地减少,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在此做出一些初步探讨建议对策。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当今社会在飞速发展,建设工程业一直是我国的支柱性工业,其影响力、成本费用与规模都相当的巨大,在这个经济飞快发展的市场中,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一直十分的激烈,各施工单位都在尽全力地争取工程项目与资源。
近些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例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招投标法》以及《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由此看出国家政府对于建筑工程业招投标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视与严管,不断的修改以及改善针对招投标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将违规行为尽力消除。
1.程序上的不规范
在招投标过程中,在招标、评标、定标等环节我国都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招投标活动,这样一来便有着许多的招投标活动程序上的要求,但是实际上很多的建设单位并不了解详细的招投标程序流程,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便出现了各式各样不规范的做法。
2.施工单位报价过低
有部分施工单位在报价时故意报出比竞争对手低很多的成本报价,使得建设单位容易选择更加经济的报价低的单位,以此获得工程项目,但实际上报价是比工程建设要低的虚假报价。
在之后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利用各式各样的手段(如索赔、现场签证或是某些部分的变更)来不断地追加款项,使得实际工程的造价早已远远超过当初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标注的价格。
二、针对问题提出的对策
1.严格评标
2.清退制度需要推进
清退制度需要向招投标市场大力推进,对于那些诚信度过低企业或是个人,以及曾有过暗箱操作、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和围标等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需要予以严重打击,并加大处罚力度。
例如:
取消中标或是罚款等经济处罚或者是依法吊销资质,有活动相关人员的加入更加要追究到底,进行法律惩处,将其清退出招投标市场,限制其再参与招投标等活动的资格。
若评标专家在其中有连带关系,应退还贿赂款项,并取消其评标资格。
3.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力度
首先应该建立起招标代理机构健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力度,保障招投标行业得以健康发展,使其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
而后则应该针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标准制定评价系统,提高整体素质水平、自律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协调能力等等一系列多方面能力,打造出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再来便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流,行业协会应该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企业能及时了解政府的管理方针,也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政策与支持。
4.加大招投标的管理力度
目前招投标市场的混乱一定意义上归咎于招投标管理工作力度上的不严谨、不细致,要想在根本上解决招投标中存在的各项问题,需要结合国家的政策,加大打击力度,加重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不论是多么细微的环节出现问题后果都是巨大的,其中政府的监督工作尤为重要,有许多的招投标工作乍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管理上的漏洞,而实际上在细节部分却出现了许多的不法操作以及违规行为,国家在招投标的管理制度上需要加大力度、加强建设。
5.规范招投标活动,改善招投标机制
有部分本地建设单位会有某些地方主义的同盟,在招标公告的发布时期便开始了对外地企业的排挤,很多优秀的实力企业在这时失去了投标的机会,反而让部分本地的条件并非很好的建筑工程企业得到了机会。
针对该现象,政府管理部门应该重视起来,从源头抓起,规范招投标活动。
投标公司对投标行为的改善、投标单位对投标测量的重视还有我们对于招投标机制的地位的认知都是改善招投标机制的重点。
6.执法检查力度的加强
建设行政相关管理部分需加强执法力度,国家在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半点懈怠。
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在招标、投标、评标以及定标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核查、严格监督。
执法力度的加强不仅仅是针对招投标活动当中,不论是投标企业还是代理机构,甚至评标专家都要进行有效的监管。
若想要招投标活动中各个施工企业单位都按照规范合法的程序进行活动,监管力度和检查力度都需要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接受到公众和全社会的监管,将招投标信息透明化、公开化。
三、结语
因为招投标市场的地位十分独特,在推进落实一些政策和对策的阶段,矛盾自然是层出不穷,可是各方相关单位的利益与招投标工作息息相关,就更加应该重视起招投标市场,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单位的法规制度,管理好工程招投标活动工作中各个项目工作,加强监管力度和监控力度。
这样一来,招投标市场便可以得到良性、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城市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反思论文
城市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反思论文
摘要:
近些年来,城市化进程正在迅速加快,与之相应的城市规模也逐步扩大。
在城市建设的全过程中,与环境工程地质有关的各项问题都在逐步突显。
城市化引发了很多地区的环境恶化,由此也导致多样的地质问题。
对于城市建设,不能缺少环境工程地质的深入研究,进行深入探究的关键就在于缓解现阶段的环境问题,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为此针对城市建设而言,应当明确环境工程地质的相关问题;结合现阶段环境工程的真实状况,探求可行的完善思路。
关键词:
城市建设;环境工程地质;相关问题
1前言
受到粗放建设模式的影响,近些年来的城市化建设不可避免遇到各项环境问题,在这其中包含了环境工程地质的严重问题。
建设环境工程的基本宗旨在于净化整体的城市环境,与此同时也致力于改善城区环境。
然而不应当忽视,城市建设伴随的环境问题与地质问题都变得逐渐明显,对此有必要综合运用多样的措施和手段加以改进。
例如水体环境遭受污染、地质失衡与地面沦陷等都构成了现阶段的`环境地质隐患[1]。
如果没有运用相关措施加以整改,那么长期以来将会威胁城市化进程中的居民生存,进而带来严重后果。
因此可以得知,城市建设的核心与关键应当落实于环境工程中的地质问题,依照因地制宜的基本思路来美化城市环境,确保消除环境地质存在的隐患。
2环境工程地质的相关问题
首先是城市中的水环境。
城市建设正在逐步推进,城市中的人口总数也在持续增多。
面对这种现状,很多城市都表现为供水短缺的不良状态,因此亟待强化最根本的水环境保护。
在城市化的全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于城市埋藏的地下水进行了超量开采,以至于导致较严重的岩溶塌陷、水体资源枯竭或地面沉陷现象。
情况严重时,过度开发地下水的行为还可能引发沿海城市的海水倒灌,威胁居民安全与生命。
由此可见,对于城市蕴藏的地下水有必要进行保护,在适度开发的前提下健全水体环境的管理[2]。
其次是地壳稳定性。
城市中的地壳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岩浆运动、地震运动及其他相关运动,对此有必要给予综合评价。
评价地壳稳定性的宗旨在于防控地震损害,在此基础上防控地层断裂、火山爆发、地震或者地裂导致的安全与生命威胁。
此外,受到新构造的影响,某些城市所处的地壳还可能引发泥石流、滑坡或者地陷等不良现象。
在某些情况下,地下水长期处于异常环境下,这种现状也来源于地壳缺乏稳定性。
第三类是固态废物造成的污染。
城市人口总数正在急剧增长,城市中堆积的垃圾也快速增多。
在现存的城市垃圾中,部分垃圾应当属于工业排放的废渣与废水,另一部分则构成了生活垃圾[3]。
从目前来看,城市化进程涉及到的固态废物排放已经构成了严峻问题,垃圾废物渗入城市土地以至于造成泥石流或者空气污染,因此也伤害了动植物与人类健康。
3探求改进措施
城市化建设在客观上需要保护环境,这是由于,地质环境与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由此可见,城市建设应当依照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针对地质环境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关系进行妥善处理。
只有从全面的角度入手,才能致力于消除潜在的环境问题与地质隐患,进而为城市中的居民创造优良的生活氛围。
从现阶段来看,可持续发展已经逐步融入了城市建设的各个阶段,这种状况有利于促进和谐。
对于地质环境有必要增强保护,切实杜绝各种类型的地质灾害。
具体来讲,与环境工程地质有关的改进措施应当包含如下:
地质环境可承载的容量是有限度的,对此应当逐步加以改进。
从地质环境角度来讲,城市建设不可避免将会涉及到地质环境与地质容量等问题。
然而,如果相关人员忽视了最基本的环境容量,那么很可能就会超出最大限度的环境承载力,以至于酿成地质环境隐患[4]。
由此可见,具体在推行城市化建设时有必要密切结合环境容量,确保不会超出最大的环境负荷。
作为建设单位,在追逐自身最大化利润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环境,确保在根源上寻求二者的平衡点。
通常情况下,城市建设都很难杜绝地质影响,这些影响根源于人类行为。
例如:
某些企业超量开采地下水,或者排放过量的固态废物等。
如果不加禁止,那么持续性的地质破坏行为就可能阻碍现阶段的城市建设进程。
对于此,具体措施应当包括限制排放量、增强整治固态垃圾的力度等。
例如:
建筑企业有必要严格遵照现行的指标来排放建筑垃圾,而不能超越最大的排放限度。
各个行业与企业只有全面加以完善,才能符合城市化过程中最基本的环境保护目标。
4结束语
城市化进程中的地质问题与环境问题具有内在联系,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具体在推进城市化的全过程中,针对环境工程有必要建立全方位的评价指标,从地质环境的角度入手进行综合考虑。
具体的措施为:
对于城市建设的整体规模与发展速度都要进行限制,在此前提下确保地质环境与城市建设二者的协调性。
截至目前,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的地质问题并没有彻底实现解决,因此仍有待加以完善。
未来在实践中,相关人员还需要归纳经验,对于潜在的地质问题进行全面的防控,确保有序实现城市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员建峰,洪波,李宝辉.城市地下工程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的分析[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5
(1):
122~123+175.
[2]邢璐苹.浅谈城市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J].河南科技,2014(14):
174.
[3]王亚玲.浅析城市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J].四川水泥,2014(7):
187.
[4]王开亮.浅谈城市建设中的环境工程地质问题[J].能源与节能,2013(4):
71~72.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相关问题
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相关问题
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相关问题解答
结构工程师定义
是指合理的将建筑物的结构承重体系(包括水平承重体系的楼,屋盖等和竖向承重体系的砌体,柱子,剪力墙等)建立和布置起来,以满足房屋的承载力,安全,稳定,和使用等方面的职务和工作。
结构工程师也可以是进行结构的计算和绘制结构图,并取得相应资质的人。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
其中,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
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过程。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
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目。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
基础考试:
上午:
1.高等数学2.普通物理3.普通化学4.理论力学5.材料力学6.流体力学7.计算机应用基础8.电工电子技术9.工程经济
下午:
10.土木工程材料11.工程测量12.职业法规13.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14.结构设计15.结构力学16.结构试验17.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专业考试:
1.钢筋混凝土结构2.钢结构3.砌体结构与木结构4.地基与基础5.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与横向作用6.桥梁结构
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
注册结构工程师
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结构工程设计;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项目。
结构工程师设计的主要文件(图纸)中,除应注明设计单位资格和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必须在结构设计图的右下角由主持该项设计的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
否则设计审查部门不予审查,建设单位不得报建,施工单位不准施工。
如何成为结构师
土木工程无论是路桥还是房屋建筑都有最有资格成为结构工程师的专业。
土木本科毕业一年可以参加一注结构师基础课,毕业二年参加二级结构师专业考试,在通过一注结构师基础考试后四年,就可以参加一级结构师的专业考试。
考试通过后既可以成为结构工程师,可以注册,执业。
一注结构师有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二级结构师只有专业考试,成绩一次性通过有效,考试基础考试闭卷,专业考试开卷,可以带规范和个人笔记,资料。
结构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包括
(一)结构工程设计;
(二)结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三)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等调查和鉴定;(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五)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不受项目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
二级注册工程师的勘察设计范围仅限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下或工业小型项目。
总之一条:
结构工程师是属于土木建筑业中的结构设计和研究,不包括建筑设计和机械设计。
结构工程师的职业要求
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子、工业设计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结构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责勘察分承包方的选择,考察工作。
2.负责勘察治理工作。
3.负责勘察成果的评审与确定。
4.负责结构专业组设计治理工作。
4.1负责结构专业前期技术调研。
4.2负责编写各阶段结构设计任务书。
4.3负责各阶段结构设计的治理。
4.4负责结构设计成果的评审与确认。
5.参与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 投标 存在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