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宗三圆善与康德最高善问题之探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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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圆善与康德最高善问题之探究
論文名稱:
牟宗三圓善與康德最高善問題之探究
校所組別:
新亞研究所哲學組譚寶珍
前言:
本文題目是有關最高善問題之討論。
個人認為要解決此問題首先是要釐清善的概念。
因為人的意志是依據概念而有活動,人的思想不能離開概念,錯誤的概念會使人走向自毀之路而不知返。
因此本文首先提出釐清「善」之概念的迫切性,以引起諸位大德先生對釐清概念之關注。
然後,於第二節再對最高善概念作一分析。
最高善這概念很早就有,但人們對它的內容爭論不休,第一個去正視最高善問題,從概念之釐清及找出概念之根源之方法入手去解決爭論的是康德。
康德三大批判對人之理性剖解深微,他發現人的認知機能本身有解決此問題之機制,此機制如何指導人們邁向最高善呢?
此機制為人提供了一個原則-----合目的性原則,「此原則的探求是«判斷力之批判»中最重要的一項工作」(註1)。
可惜此書多被誤為美學之談,其重要之核心問題反被忽略。
康德之最高善內容包括幸福,不能否認,我們今天能有如此進步文明而又舒適的生活是因為我們有一套合用的知識以促進我們的幸福,這些知識便是判斷力以合目的性原則為我們提供的。
康德在第一批判指出,我們的知識是綜和判斷,以合目的性原則為我們提供的概念便是綜和判斷,因此康德說「只當那合目的性原則合用時,我們始能在我們的知性之使用於經驗中有任何前進,或得到知識」(註2)由於我們的知識是綜和判斷,因此綜和判斷如何可能便成為知識產生的核心問題。
審美判斷是綜和判斷(註3),根據審美判斷之方式可找出綜和判斷如何發生的線索。
於此我們可見«判斷力之批判»不但說明美,而且還說明知識如何被建立。
知識的意含可以很廣,包括自然之知識和踐實之知識,圓善(以德福一致為內容之最高善概念)之概念便是實踐之知識,它和其他知識一樣是由判斷力提供的,既然自然知識合用,實踐之知識也一定應該合用。
於此我們可見,在現實生活中,圓善之可能是可以因著我們的判斷力可以溝通兩界而可能,因此,若判斷力不能有效地使用合目的性原則,人的潛能便受到抑制,思想行也會被扭曲,圓善不單沒法實現,而且會距離我們越來越遠。
在實踐方面之學問是東方哲學的主要內容,牟先生知之甚詳甚深,在譯註«判斷力之批判»完成後提出“合一說”,此說可說是他的思想成熟發展的高峰,觸及解決圓善問題的核心。
依以上之分析,判斷力能有效地使用合目的性原則便是智慧之源,儒佛道是智慧之學問,能使人產智慧,在根源上,他們有使人的判斷力能有效地使用合目的性原則的實踐功夫與“合目的性原則”互相呼應,可惜,由於宗教上的分歧,合目的性原則不能有效地使用,因此,由“合一說”之提出引出一個嚴肅的問題,儒釋道三家的紛歧必須解決,因為要證成“合一說”就要衝破派系的紛歧,否則無從講合一,本文的第三節就是要討論以上問題,結論是,儒釋道三家實是人的理性、知性、判斷力三種認知機能的不同展現,缺一不可,因此它們的分裂將成為實現圓善之障礙。
“合目的性原則”與“合一說”是相通的,它們分別為中西方兩位哲人提出,展示人類認知機能實現“圓善”的機制。
三教概念之對立通過概念之釐清並得到消解的時候,便會出現實現圓善的曙光。
有鑑於此,本論文特列出數待釐清之概念以為作結,以拋磚引玉。
一釐清「善」之概念的迫切性
「意志依概念而有活動」。
道德行為之活動也不能例外。
意志關連於行為,當論及道德行為,意志是關鍵。
善的意志要從善去惡,因此要分別是非善惡,善惡便是概念。
「意志依概念而有活動」,而且「意志是世界中種種自然原因之一」(註4),若把善的概念弄錯,我們便會有錯誤的行為方向。
我們對善的概念的確是含糊不清,顛倒錯置的。
就以最高善這概念為例,當論及倫理學時,一般都不能反對以下的觀點:
“古今倫理學之學說,自其大體而言,皆在求所謂某最後的與普遍的價值,即在求終極的、廣包的善-----最高善summumbonum(至善),此一最高目的之觀念,乃倫理學之基本原理(註5)。
”這觀點摘錄自吳康的《哲學大綱》,這不單是出自他個人的觀點,而是綜合各家學說的結論。
我們從一般的哲學著作也可見到人們心中對善的向往及認同。
但當問及最高善的內容時,若說最高善的內容是德福一致,而福就是指物質方面的滿足,這講法就會引起爭論。
因人們會想,若善與福拉上關係,道德的純潔性便會受到質疑,而且,若為善是為了幸福,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增進人的幸福,何必要說道德呢?
因此說道德之善是存乎心,不但不講幸福,而且還要有義務的行為,這些話很有道理,康德亦指出,道德的最高原則是「意志底自律」(見於《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若行為的動機是求幸福,便是他律的意志。
看來吳先生也同意這想法,他繼續說“惟道德以實踐為歸趣,故道德的價值,又名品性的價值,謂道德行為以養成完美品性為最高目的也。
”(同註5)這些論點是很有道理,因此有不少人信服,並千方百計的想出許多方法去使自己能做到「意志自律」。
從思辨之爭論中,我們看到幸福與道德看來是不相容的,有矛盾。
這矛盾引起對決定最高善的內容之爭論。
把最高善理解為圓善是牟先生,這點由他把最高善譯為圓善可見。
吳先生的《哲學大綱》中,他在最高善下只加了‘至善’一詞,看來他未有意想到最高善可作圓善解。
現在我們暫且不去分析那些觀點誰對誰錯,而以觀察者的態度去看,看看“善”這概念對人的行為和想法有什麼影響。
我們會看到在一般人心中,當認定某事某人是“善”的時,便總覺一定是好的,不管其實際情況是什麼。
例如,即使有些人不想捐錢,若被人勸說是做善事,即使不願意也覺得善事是應該做的,而且,即使自己不做,也不會阻止別人去做。
在人們心中善總是好的,會帶來幸福。
但實際上,人們心中所想的“好”不一定能達到。
人們依著善的目的而行動,但善的目的和人們的行動結果相反是屢見不鮮的。
追求善,但產生惡果絕不奇怪。
就以目前的香港特首為例,他也說以儒家之學治理香港,他的品德、良好的心腸和意願、學歷和經驗都從沒有人懷疑,但在他領導下的確出了很多問題,雖然他的目的是善的,但卻產生惡果。
追求善,但產生惡果絕不奇怪,奇怪的是:
即使產生了惡果,人們對“善”這概念也從不懷疑,人們認定善與幸福有必然關係,而且幸福最終必然隨善的德性而至,即使有不幸的事發生,人們會認為只是暫時的。
這種情況有好處亦有壞處,好的方面就是人們永不放棄,永懷著“善”這理想不斷地奮鬥。
當人們心中的“善”的概念是正確時,這是沒有問題的,但當人們心中的“善”的概念是不妥當時,後果便是盲目地永遠錯下去。
善概念的內容是什麼?
最高善的意含又是什麼呢?
假若我們不弄清這些概念實際上是代表什麼,我們一切“向善”的努力輕則化為烏有,嚴重者,則我們不但得不到幸福,而且會走向災難。
實際的情況是:
被稱為禮義之邦的中國,講道德已有三千多年歷史。
孔子是二千多年前的人,在他以前講論道德之風已十分流行,孔子被視為聖人,被稱為萬世師表,結果發生打倒孔家店,在文化大革命,更要批孔。
孔子是被視為儒家的宗師,儒家在中國是提倡道德的主流,道德的目的是善,但當發生問題時好像總是衝著提倡道德的儒家。
在古文獻中已有不少批評儒家的文章,例如老子、莊子,淮南子等。
文化大革命更以批孔為口號,而竟然也有號召力,不禁問:
這大災難的發生是否只是偶然呢?
它是否與儒學有關呢?
這是值得研究道德哲學的學者去關心的問題。
儒家在中國已有二千多年的歷史,至今我們仍然很相信儒家的道理可以為人類帶來幸福,因此我們仍願意把我們的寶貴時間和精力用在這方面的研究。
可是,當我們回顧一下歷史,我們看到人的心靈至今仍未安頓下來,因為我們所相信的------道德會為人類帶來幸福,至今仍未實現,類似王子比干,文天祥、岳飛,印度的甘地,甚至神聖的耶穌等人的不幸遭遇的發生說明了甚麼問題?
哲學討論中,這就是康德提出的最高善問題,說白一點是德福能否一致的問題。
最高善這概念很早就有,但意義含糊,康德指出最高善之“最高”意含有歧異。
(註6)康德除了指出最高善意含有歧異,也指出“善”(good)之意含有歧異的,它可解作“好”。
這裡可順便一說,惡可作“壞”(bad)解。
依此,我們當使用“善”這字時,我們可能是指好之意。
在一般使用中,善是指謂意志,而好是指物質方面的滿意。
為了被免概念的混淆,康德把善定位於德性,德性之善是道德地善,是絕對善(absolutegood),“好”是相對的善(relativegood),好壞之判斷是因人的品味(taste)而定的,因人而異,因此是不定的。
在我們的傳統觀念中,是否有由於概念混淆而引至思想混亂這問題出現呢?
我們先從《論語》入手,然後再看看佛經及王陽明、王龍溪與胡五峰等人的思想中“善”的意含。
甲仁與善在《論語》中的意含
《論語》歷史悠久,紀錄被視為成德之學之宗師孔子的言論。
在《論語》中,孔子並沒有定說什麼是善。
據統計,《論語》中“善”出現了36次,作形容詞“好”之意有22次,作名詞用只5次。
(註7)把“善”作為形容詞用是表明“善”是個人的判斷,即孔子認為是善的,其他人不一定會認為是善,孔子也“意識到「善惡」的判斷沒有一定的標準,一般人對「善惡」的判斷不一定正確(此句中之善之意含稍後再談),這點由孔子說「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註8)可見。
在《論語》中,孔子提倡「仁」,他說:
「人而不仁如禮何?
」(註9)「仁」與「善」有什麼不同呢?
「仁」與「善」之不同可從《論語》孔子如何使用這兩概念可見。
據後學的詮釋,「仁」是本心,本心是潛藏於內的,因此孔沒有確定地指出誰是仁者,這點可在《論語》,他對學生問他誰是仁人的答覆中見到,在《公冶長篇》當論及冉雍、子路及令尹子文時,他以“不知其仁”和“未知”作答。
在《憲問篇》,孔子論及管仲時,他說管仲「如其仁」,有仁德,但是子路和子貢都認為管仲“非仁者”。
他們提出的理由是管仲事二主,所事之君主被刺殺後,他的同儕召忽已自殺,但管仲不死。
孔子認為管仲有仁德的理由是管仲使天下太平,他說“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
如其仁,如其仁。
”又說“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干今受其賜。
”(註10)孟子對管仲的功績和孔子的看法也不同,孔子看重管仲的功績,但孟子對管仲的功績,則不甚看重,見孟子《公孫丑篇》。
於此我們可看到他們對同一事件判斷的分歧。
孔子對於「善」雖亦沒有定說,但他能肯定地指出那些是善,那些是不善,他沒有說不知道,很明顯,孔子認為“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干今受其賜。
”是善的,由此他才說「如其仁,如其仁」。
從他們的說話中,我們可看到,孔子是從現實事情得以妥善解決作為判斷的根據,而其他人則以存心作為根據。
他們是站在不同的兩個界域,依不同的原則去作評估。
存心是不能從外面行為測度的。
孔子從現實事情來看,管仲確是做了許多好的(善的)事情。
他認為不能否定管仲是仁者之可能。
若依康德哲學的義理,由孔子對「仁」的使用可見,在孔子心中,“仁”是相當於康德的「善的意志」,牟先生把「仁」釋為「純粹理性的心」,「純粹理性之心」與「善的意志」亦是相應的。
從以上例子可見,孔子對概念的使用是很清楚的。
就由於「善」可解作好,在釐清概念後,剛才說“孔子也意識到善惡的判斷沒有一定的標準”,應改為“孔子也意識到好壞的判斷沒有一定的標準”,“一般人的對好壞的判斷不一定正確”。
孔子認為仁者才能正確地判斷好壞,「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註11)。
從上例可見,人們對仁與善的觀念是混淆的,孔子提倡仁,人們尊敬他,即使不解仁是什麼,但因此而認定仁是善也是很自然的。
依分析,我們可見孔子“仁”和”“善”的意含的分別,他是以「善的意志」為仁,以“好”為善之意含。
由於孔子提倡仁,人們便認為存心是最重要,把仁等同善,於是“善”也用來指謂意志,習慣了後,忽略了可由結果檢查之“好”之意含。
從對人們對管仲之評鑑中,我們可見,人們對孔子提出仁的思想矯枉過正,孔子提倡仁,希望把人從禮教中救出,但人們又走向另一極端。
與此同時,不難想像,有些人仍是執於禮教之觀念,此即兩個極端情況同時存在,十分混亂,在此情況下,我們就不會奇怪大災難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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