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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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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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枣庄大都·湖景花园工程
监
理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编制:
许浩
批 准:
田传吉
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0日
目录
1、工程监理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2
2、安全监理制度及安全监理方法……………………………………6
3、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6
4、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8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0
6、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制度……………………………………12
7、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4
8、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15
9、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7
10、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21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23
12、应急救援管理制度………………………………………………28
13、安全费用管理制度………………………………………………30
14、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33
15、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5
16、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36
17、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41
18、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42
19、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5
20、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47
21、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0
2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1
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
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发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按照原国家颁布的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1.2、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
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1.4、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5、对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的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现场监理部质量、安全专责工程师职责
现场监理部若未设置质量、安全工程岗位,其职责由总监、副总监、监理员代替。
2.1、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
2.1.1、在总监、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1.2、负责编写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2.1.3、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重点审查安全施工、文明措施。
2.1.4、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和规定,督促承包商编制安全控制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督网络,明确安全生产第一安全责任人。
2.1.5、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整理、分发会议纪要。
2.1.6、处理施工现场一般安全事故,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2.1.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2.1.8、负责对本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1.9、负责编写工程安全工作总结。
2.2、质量专责监理工程师
2.2.1、在总监、副总监的领导下,负责开展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2.2.2、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2.2.3、编制工程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2.2.4、负责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组织监理人员学习。
2.2.5、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收集质量反馈信息。
2.2.6、参与工程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3、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质量安全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3.2、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3.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3.4、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
3.5、参加施工单位的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对安全工作计划、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3.6、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3.7、参加审查施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开工前,检查施工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实施。
3.8、审查施工承包商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
3.9、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
3.10、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项目安全监理制度
监理单位任命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项目监理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及质监、安监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监理行业技术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
安全监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坚决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布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坚决执行公司的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及时解决事故隐患,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
3、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审批具有针对性地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4、要坚决杜绝事故产生的原因,如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
5、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6、定期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
7、搞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抓好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8、其他安全生产相关事项。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直接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
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3、负责专项施工安全验收及专项施工安全检查,做好相关实施情况记录。
4、及时、全面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其负责的监理工作情况。
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安全监理方法
1.安全审核制度
审核程序:
1、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总监审批。
2、承建商提交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总监审批。
审核要求: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要全面、要有针对性。
2、编制人应具有相关资质,本人签名。
审批人应是企业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名。
并盖公章及时间。
审核内容:
1、核查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2、核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承包商及分包商资质;
4、审查拆装队伍、桩机队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队伍资质;
5、审查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文件;
(1)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
(2)安全生产目标;
(3)承建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4)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安全生产制度;
(6)三级教育制度;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7、审查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1)基础施工基坑支护方案;
(2)脚手架施工方案;
(3)摸板工程施工方案;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方案;
(6)外用电梯安装拆卸方案;
(7)塔吊安装拆卸方案;
(8)起重吊装作业方案;
(9)施工机具防护方案;
(10)消防措施;
(11)应急救援预案;
(12)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3)文明施工方案(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上下安全通道、防火、防盗、防雷、防毒、在建工程与周围行人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夜间及特殊条件下施工等安全技术措施,噪声、卫生、劳动保护、淤泥渣土排放控制措施。
)。
(14)其他:
(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深基坑边坡支护、人工挖孔桩、机械打桩、大型吊装)。
8、审查其从业人员资质。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9、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有国家劳动部门(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在本市工程应有《施工安全上岗证》。
记录: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审核记录表
2.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方法:
1、定期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每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一次,
2、随机检查。
项目监理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及日常安全巡查;
3、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项目总监针对气候特点可能带来的危害组织安全检查;
4、对深基坑、设备安装、脚手架、井字架等使用计量器具实测实量。
安全检查内容:
1、按照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现场安全进行检查评分。
2、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问题处理:
1、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详实记录,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即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地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正。
3、对发出的整改通知,责任部门应立即确定整改方案,“三定”(定人、定期限、定措施)进行整改。
4、整改完成后,应及时检查验收,保留相关记录。
记录:
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程监理安全目标实现。
根据《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劳动保护法》,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
主要是查现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工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
2、查管理、查制度:
主要是查各施工单位班前会、安全学习情况;施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文件;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日常活动(做到有内容,有针对性,有记录);严格执行二票三制(二票:
工作命令票、特殊工序命令票;三制:
每周一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工作命令票制度、班前讲话制度);奖惩分明,有记录,有整改措施,有台帐;各种工序都应有安全措施。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
主要是查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火工产品及放炮管理工作到位情况;各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有效;电气设备的防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
现场器材保管:
施工用材料及机具设备有无损坏、摆放是否整齐安全。
二、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
1、日常巡回安全监督检查:
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在开展质量监督同时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措施,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例会、班前会。
施工单位安全员持证上岗,安全考试合格,登高作业人员有合格体检报告。
3、安全查岗:
不定期对部分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安全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和复检。
三、基本要求
1、由现场监理部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查岗活动,由副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参加。
2、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工处理,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准开工。
4、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属于安全施工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必须按建设单位追究责任。
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3、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专责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2、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安全专责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向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3、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上报公司监理部。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3.1、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项目总监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2、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3、其他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4、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5、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6、以上(3.1)—(3.5)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4、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监理部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4.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4.2、监理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工地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
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6、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骋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综合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7、综合部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8、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临时合同工)等。
3、总则
3.1、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3.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工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6~50周岁。
因特殊需要招用未满16岁的员工,应经本地劳动部门批准。
4、职责
4.1、综合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4.2、监理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现场监理部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3各现场监理部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女员工特殊保护
5.1、各公司各部门、现场监理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
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5.2、在工作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5.3、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5.4、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每天应给以1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
5.5、由超高压输电公司每年定期对女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6、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6.1、根据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学生的学习、劳动、休息时间的暂行规定》,对未满16周岁的学生,在进行生产实习时的劳动时间规定为,第一学年每天不得超过6小时;第二学年每天不得超过7小时;第三学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
6.2、公司各职能部门、现场监理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工作。
6.3、未成年工在安排劳动时,不宜从事特别繁重的劳动、高空作业和对身体有害有毒的作业等。
6.4、在录用未成年工时,必须经过体格检查,以便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工作。
7、考核
对不执行本制度,按考核规定执行。
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加倍处罚,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施工单位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监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先分别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监理部查验认可。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都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人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
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处理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1、公司对现场各监理部实行质量安全目标管理,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实现质量安全目标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的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现场监理部和责任人予以惩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给予处罚。
3、对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做了显著成绩的现场监理部和个人,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奖励包括:
绩效考核加分,通报表扬,现金奖,惩罚包括:
绩效考核扣分,通报批评,扣绩效工资,降级使用,辞退。
对实现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现场监理部,将获得公司组织的年度先进提名,包括电力行业优秀总监、先进部门、先进个人。
4、对特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按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第3.3条执行。
5、对重大人身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按中国南方电网《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第3.5条执行。
6、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监理部,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
如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以隐瞒事故论处,按超高压输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试行)惩罚条款执行。
8、工程现场监理人员有弄虚作假的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9、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丢失等情况,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办法》。
10、现场工程停工待检点没有停工检查的质量控制点、旁站点没有跟班旁站的、巡视点没有巡视的,由公司按《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检查办法》进行处罚。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1.1、工程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
工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1.1.2、工程项目设安全专责工程。
1.1.3、各施工单位应设兼职的安全人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1.1.4、工程项目安全专责工程师受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同时受建设单位的领导与业务指导。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责任制原则:
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即: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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