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用户手册D.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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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用户手册D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
用户手册
2008年10月15日
1系统登录1
1.1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1
1.2规范直销经管信息库2
2禁传工作录入4
2.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4
2.1.1添加4
2.1.2查看/修改6
2.1.3导出6
2.1.4删除7
2.2查处传销案件7
2.2.1添加7
2.2.2查看/修改11
2.2.3导出13
2.2.4删除13
2.3参与传销人员13
2.3.1添加14
2.3.2查看/修改15
2.3.3查看历史查处情况16
2.3.4导入17
2.3.5导出17
2.3.6删除17
3禁传工作复核18
3.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18
3.1.1查看/复核18
3.1.2导出21
3.2查处传销案件21
3.2.1查看/复核22
3.2.2导出26
3.3参与传销人员26
3.3.1查看/复核26
3.3.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28
3.3.3导出29
4禁传工作审核29
4.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29
4.1.1查看/审核30
4.1.2导出32
4.2查处传销案件32
4.2.1查看/审核33
4.2.2导出36
4.3参与传销人员36
4.3.1查看/审核37
4.3.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40
4.3.3导出41
5禁传工作查询41
5.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41
5.1.1查看详细信息42
5.2查处传销案件主体情况42
5.2.1查看详细信息43
5.3查处传销案件44
5.3.1查看详细信息45
5.4参与传销人员信息46
5.4.1查看详细信息47
5.4.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48
6禁传工作统计49
6.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49
6.2查处传销案件50
6.3参与传销人员51
7禁传工作分析53
7.1动态分析53
7.1.1查询已发布分析模型54
7.1.2查看分析结果54
8直销企业56
8.1直销报备信息授权56
8.2授权情况查询57
9直销监管录入58
9.1直销协查58
9.1.1添加59
9.1.2查看/修改60
9.1.3删除61
9.2直销监管61
9.2.1添加62
9.2.2查看/修改64
9.2.3删除65
10直销监管复核66
10.1直销协查66
10.1.1查看/复核66
10.1.2导出68
10.2直销监管68
10.2.1查¥看/复核69
10.2.2导出72
11直销监管审核72
11.1直销监管72
11.1.1查看/审核73
11.1.2导出76
12直销监管查询76
12.1直销协查77
12.2.1查看详细信息77
12.2直销监管78
12.2.1查看详细信息79
13直销信息查询79
13.1企业基本信息查询80
13.2直销分支机构查询81
13.3服务网点查询82
13.4直销员信息查询84
13.5直销培训员信息查询85
13.6直销产品信息查询86
13.7保证金信息查询88
13.8退货信息查询89
13.9违法及处罚情况查询90
13.10考试信息查询91
13.11培训信息查询92
13.12重大变更信息查询94
14直销信息统计95
14.1直销企业报备情况统计95
14.2直销企业总体信息统计96
14.3保证金信息统计97
14.4直销员信息统计98
14.5直销培训员信息统计99
14.6直销产品信息统计100
14.7退货情况统计101
14.8违法及处罚情况统计102
14.9考试信息统计103
14.10培训信息统计104
14.11直销行业动态统计105
15直销信息分析106
15.1动态分析106
15.1.1查询已发布分析模型107
15.1.2查看分析结果107
16举报投诉108
16.1举报投诉处理108
16.1.1添加投诉件109
16.1.2处理110
16.1.3导出115
16.2举报投诉查询115
16.2.1查看116
16.2.2导出117
16.3举报投诉统计117
17内部交流118
17.1总局公告118
17.1.1查看119
17.1.2导出119
17.2地方汇报119
17.2.1添加汇报120
17.2.2查看/修改120
17.2.3导出121
17.2.4删除121
1系统登录
本系统是基于WEB的应用程序,建议计算机屏幕的分辨率为1024*768,浏览器使用IE6.0以上版本,将本网站设置为可信任站点。
用户首先打开浏览器,在浏览器的地址文本框中输入所需登录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的域名地址,便可在浏览器的页面显示区看到登录页面,如图所示:
1.1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
单击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图标,便可在浏览器的页面显示区看到传销违法人员信息库登录页面,如图所示:
输入禁传工作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单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打击传销工作用户的主页面(这里以西藏省局为例进行介绍),显示如图所示:
1.2规范直销经管信息库
单击规范直销经管信息库图标,便可在浏览器的页面显示区看到规范直销经管信息库登录页面,如图所示:
输入规范直销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单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规范直销经管用户的主页面(这里以西藏省局为例进行介绍),显示如图所示:
2禁传工作录入
地方局用户录入禁传工作信息,上报给本级工商局具有复核权限的人员复核后,上报给所属上级工商局审核。
对于地方局自己录入的禁传工作信息,在状态为“暂存”或“退回修改”时可以进行维护。
2.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地方局用户登录系统后,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录入】下的子菜单【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在页面右侧显示禁止传销总体工作录入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2.1.1添加
单击【添加】按钮,即可弹出“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录入”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输入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如统计期间、负责人等信息,其中“填报机关”系统根据登录用户信息自动提取,不可更改;“填报时间”系统自动提取当前日期,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界面中的数据工程输入完毕后:
如单击【暂存】按钮,则对输入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暂时保存在录入列表中(不能进行复核,但可以进行修改、删除等维护操作)。
如单击【保存】按钮,如果当前用户具有复核权限,则提示“是否复核这条记录”,若选择“确定”,则进入复核页面,可进行复核操作(具体参见“禁传工作复核”相关内容);若选择“取消”,直接进入下一步操作(本信息进入待复核信息列表中,等待复核);如果当前用户不具有复核权限,则直接进入下一步操作。
如单击【关闭】按钮,则不保存信息直接返回到“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列表页面。
如果“连续添加”选择“是”,则单击【暂存】或【保存】按钮后,成功保存当前输入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后,出现“操作已成功,添加下一条”的提示,确认后进入录入界面,用户可连续添加多条记录。
填报机关、填报时间、数据范围自动填写默认值。
注:
“数据范围”是指本报表包含那些工商局采集的数据,系统自动提取当前工商局,用户可以修改。
2.1.2查看/修改
在列表中,单击要查看的禁止传销工作情况右侧操作栏中
图标,即可查看或修改该禁止传销工作情况信息,如下图所示:
其中“最后操作人”系统自动提取最后操作人姓名;“最后操作日期”系统自动提取最后一次操作本信息的日期;“当前状态”系统自动提取该条信息当前的状态。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的格式导出到本地。
其余操作同“添加”。
2.1.3导出
单击列表页面查询栏中的【导出】按钮,可以将查询出来的结果信息导出为本地Excel文件。
2.1.4删除
在列表中选择要删除的信息左侧的多选框
,然后单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所有被选择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
2.2查处传销案件
地方局用户登录系统后,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录入】下的子菜单【查处传销案件】,在页面右侧显示查处传销案件录入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2.2.1添加
单击【添加】按钮,即可弹出“查处传销案件录入”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输入查处传销案件信息,其中,“案件编号”为系统自动生成,不可更改;带*为必输项。
界面中的数据工程输入完毕后:
a)如单击【暂存】按钮,提示“暂存成功,请添加涉案主体信息”。
●如选择“主体类型=传销企业个体工商户”,单击【增加】按钮,弹出“传销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新增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输入传销企业信息,带*为必输项,单击【保存】按钮。
本信息进入涉案主体列表中,显示如下图所示:
●如选择“主体类型=传销组织(不包括企业)”,单击【增加】按钮,弹出“传销组织(不包括企业)”新增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具体操作同“涉案主体=传销企业个体工商户”。
●如选择“主体类型=涉及传销网站”,单击【增加】按钮,弹出“涉及传销网站”新增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具体操作同“涉案主体=传销企业个体工商户”。
●如选择“主体类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单击【增加】按钮,弹出“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新增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具体操作同“涉案主体=传销企业个体工商户”。
注:
所属传销组织下拉列表中显示的传销组织名称,是“主体类型=传销组织(不包括企业)”中新增的。
如果“连续添加”选择“是”,则单击【保存】按钮后,成功保存当前输入的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信息后,出现“操作已成功,添加下一条”的提示,确认后进入录入界面,用户可连续添加多条记录。
●如选择“主体类型=其他参与传销人员”,单击【增加】按钮,弹出“其他参与传销人员”新增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具体操作同“涉案主体=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
涉案主体添加完毕后,单击【关闭】按钮,对输入的查处传销案件暂时保存在录入列表中(不能进行复核,但可以进行修改、删除等维护操作)。
b)如单击【保存】按钮,如果当前用户具有复核权限,则提示“是否复核这条记录”,若选择“确定”,则重新进入复核页面,可进行复核操作(具体参见“查处传销案件复核”相关内容);若选择“取消”,直接进入下一步操作(本信息进入待复核信息列表中,等待复核);如果当前用户不具有复核权限,则直接进入下一步操作。
c)如单击【关闭】按钮,则不保存信息直接返回到“查处传销案件”列表页面。
如果“连续添加”选择“是”,则单击【暂存】或【保存】按钮后,成功保存当前输入的查处传销案件信息后,出现“操作已成功,添加下一条”的提示,确认后进入录入界面,用户可连续添加多条记录。
案件编号自动填写默认值。
2.2.2查看/修改
在列表中,单击要查看的查处传销案件右侧操作栏中
图标,即可查看或修改该查处传销案件信息,如下图所示:
其中“最后操作人”系统自动提取最后操作人姓名;“最后操作日期”系统自动提取最后一次操作本信息的日期;“当前状态”系统自动提取该条信息当前的状态。
a)修改查处传销案件信息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的格式导出到本地。
其余操作同“添加”。
b)修改涉案主体信息
删除:
单击需要删除的涉案主体所在行操作栏中的
图标,可删除该传销企业信息。
修改:
单击需要修改的涉案主体所在行操作栏中的
图标,可查看或修改该涉案主体信息(如:
传销企业信息),显示如下图所示: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的格式导出到本地。
其他具体操作同“添加”。
2.2.3导出
单击列表页面查询栏中的【导出】按钮,可以将查询出来的结果信息导出为本地Excel文件。
2.2.4删除
在列表中选择要删除的信息左侧的多选框
,然后单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所有被选择的查处传销案件信息。
2.3参与传销人员
地方局用户登录系统后,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录入】下的子菜单【参与传销人员】,在页面右侧显示参与传销人员录入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2.3.1添加
单击【添加】按钮,即可弹出“参与传销人员录入”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输入参与传销人员信息,其中带*为必输项。
界面中的数据工程输入完毕后:
如单击【暂存】按钮,则对输入的参与传销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录入列表中(不能进行复核,但可以进行修改、删除等维护操作)。
如单击【保存】按钮,如果当前用户具有复核权限,则提示“是否复核这条记录”,若选择“确定”,则进入复核界面,可以进行复核操作(具体操作见“参与传销人员复核”相关内容);若选择“取消”,则直接进入下一步操作(本信息进入待复核信息列表中,等待复核);如果当前用户不具有复核权限,则直接进入下一步操作。
如单击【关闭】按钮,则不保存信息直接返回到“参与传销人员”列表页面。
如果“连续添加”选择“是”,则,则单击【暂存】或【保存】按钮后,成功保存当前输入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后,出现“操作已成功,添加下一条”的提示,确认后重新进入录入界面,用户可连续添加多条记录。
注:
以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相同为判断条件,如果某人被查出的次数大于1次,则系统自动提示。
2.3.2查看/修改
在列表中,单击要查看的参与传销人员右侧操作栏中
图标,即可查看或修改该参与传销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其中“最后操作人”系统自动提取最后操作人姓名;“最后操作日期”系统自动提取最后一次操作本信息的日期;“当前状态”系统自动提取该条信息当前的状态。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的格式导出到本地。
其余操作同“添加”
2.3.3查看历史查处情况
单击某个参与传销人员的“被查处次数”,系统弹出此人历次被查出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击操作栏中的
图标,显示此人此次的“详细查处信息”;如果此人和案件有关,则在“案件相关”列中显示“是”,单击“是”,显示和此人相关的案件信息。
注:
以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相同为判断条件,如果某人被查出的次数大于1次,则系统自动提示;且结果列表中显示的次数与被查处的次数相同。
2.3.4导入
通过该功能,可以从系统外部导入参与传销人员的信息。
单击【导入】按钮,弹出参与传销人员信息导入页面,如图所示:
可以通过【帮助及工具】按钮,下载模板到本地,在模板中输入数据再上传,也可以直接从本地上传对应格式的文件。
2.3.5导出
单击列表页面查询栏中的【导出】按钮,可以将查询出来的结果信息导出为本地Excel文件。
2.3.6删除
在列表中选择要删除的信息左侧的多选框
,然后单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所有被选择的查处参与传销人员信息。
3禁传工作复核
本级工商局用户录入禁传工作信息,上报给本级工商局具有复核权限的人员复核后,上报给所属上级工商局审核。
对于进入复核阶段的信息,用户可以退回给录入用户修改,或直接上报给所属上级工商局,没有直接修改的权限。
3.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地方局用户登录系统后,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复核】下的子菜单【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在页面右侧显示禁止传销总体工作复核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3.1.1查看/复核
单击
按钮,即可弹出“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复核”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的格式导出到本地。
a)复核退回
如果发现录入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存在问题,可以选择对其“复核退回”,则单击【复核退回】按钮,则界面下方出现“退回意见”输入框,在其中输入退回原因后,单击【复核退回】按钮,将本条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退回给本级工商局的录入用户,如下图所示:
b)复核并上报
如果录入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准确无误,则复核并上报。
复核并上报有两种方式:
●在详细页面,单击【复核并上报】按钮;
●在列表页面,选中需要复核并上报的信息所在行的复选框,单击【复核并上报】按钮,进行批量复核并上报。
如果“连续处理”选择“是”,则单击【暂存】或【保存】按钮后,成功复核当前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后,出现“操作已成功,处理下一条”的提示,确认后系统自动提取下一条记录的详细信息并显示,用户可连续处理多条记录。
注:
当前状态=“上级退回”时,在复核详细信息会显示上级退回意见,如下图所示:
3.1.2导出
单击列表页面查询栏中的【导出】按钮,可以将查询出来的结果信息导出为本地Excel文件。
3.2查处传销案件
地方局用户登录系统后,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复核】下的子菜单【查处传销案件】,在页面右侧显示查处传销案件复核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3.2.1查看/复核
单击
按钮,即可弹出“查处传销案件”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单击需要查看的涉案主体所在行操作栏中的
图标,可查看该涉案主体信息(如:
传销企业信息),显示如下图所示: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的格式导出到本地。
a)复核退回
如果发现录入的查处传销案件信息存在问题,可以选择对其“复核退回”,则单击【复核退回】按钮,则界面下方出现“退回意见”输入框,在其中输入退回原因后,单击【复核退回】按钮,将本条查处传销案件信息,退回给本级工商局的录入用户,如下图所示:
b)复核并上报
如果录入的查处传销案件信息准确无误,则复核并上报。
复核并上报有两种方式:
●在详细页面,单击【复核并上报】按钮;
●在列表页面,选中需要复核并上报的信息所在行的复选框,单击【复核并上报】按钮,进行批量复核并上报。
如果“连续处理”选择“是”,则单击【暂存】或【保存】按钮后,成功复核当前的查处传销案件信息后,出现“操作已成功,处理下一条”的提示,确认后系统自动提取下一条记录的详细信息并显示,用户可连续处理多条记录。
注:
当前状态=“上级退回”时,在复核详细信息会显示上级退回意见,如下图所示:
3.2.2导出
单击列表页面查询栏中的【导出】按钮,可以将查询出来的结果信息导出为本地Excel文件。
3.3参与传销人员
地方局用户登录系统后,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复核】下的子菜单【参与传销人员】,在页面右侧显示参与传销人员复核列表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3.3.1查看/复核
单击
按钮,即可弹出“参与传销人员”页面,显示如下图所示: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的格式导出到本地。
a)复核退回
如果发现录入的参与传销人员信息存在问题,可以选择对其“复核退回”,则单击【复核退回】按钮,则界面下方出现“退回意见”输入框,在其中输入退回原因后,单击【复核退回】按钮,将本条参与传销人员信息,退回给本级工商局的录入用户,如下图所示:
b)复核并上报
如果录入的参与传销人员信息准确无误,则复核并上报。
复核并上报有两种方式:
●在详细页面,单击【复核并上报】按钮;
●在列表页面,选中需要复核并上报的信息所在行的复选框,单击【复核并上报】按钮,进行批量复核并上报。
如果“连续处理”选择“是”,则单击【暂存】或【保存】按钮后,成功复核当前的参与传销人员信息后,出现“操作已成功,处理下一条”的提示,确认后系统自动提取下一条记录的详细信息并显示,用户可连续处理多条记录。
注:
当前状态=“上级退回”时,在复核详细信息会显示上级退回意见,如下图所示:
3.3.2查看历史查处情况
单击某个参与传销人员的“被查处次数”,系统弹出此人历次被查出的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击操作栏中的
图标,显示此人此次的“详细查处信息”;如果此人和案件有关,则在“案件相关”列中显示“是”,单击“是”,显示和此人相关的案件信息。
注:
以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相同为判断条件,如果某人被查出的次数大于1次,则系统自动提示,且结果列表中显示的次数与被查处的次数相同。
3.3.3导出
单击列表页面查询栏中的【导出】按钮,可以将查询出来的结果信息导出为本地Excel文件。
4禁传工作审核
上级工商局在接到下属工商局上报的禁止传销信息时,需要对其进行审核,包括:
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审核、查处传销案件审核、参与传销人员信息审核。
4.1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
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审核】下的子菜单【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在页面右侧显示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在审核列表中,当前状态只有“已上报”一种情况。
下属机关复核完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只上报到它的所属上级工商局审核,上级工商局审核完后不需要继续上报。
4.1.1查看/审核
对于下属机关上报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需要对其进行审核,单击待审核“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右侧操作栏中的
图标,进入此“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发现下属机关上报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存在问题,可以选择对其“审核退回”,则单击【审核退回】按钮,则界面下方出现“退回意见”输入框,在其中输入退回原因后,单击【审核退回】按钮,将本条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退回到原上报的下属机关,如下图所示:
如果“连续处理”选择“是”,则单击【暂存】或【保存】按钮后,成功审核当前的禁止传销总体工作情况信息后,出现“操作已成功,处理下一条”的提示,确认后系统自动提取下一条记录的详细信息并显示,用户可连续处理多条记录。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的格式导出到本地。
4.1.2导出
单击列表页面查询栏中的【导出】按钮,可以将查询出来的结果信息导出为本地Excel文件。
4.2查处传销案件
单击页面左侧的主菜单【禁传工作审核】下的子菜单【查处传销案件】,在页面右侧显示查处传销案件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页面上侧为查询条件区,下侧为查询结果列表区,在查询条件区输入查询条件然后单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列表区列出查询结果。
在审核列表中,当前状态为“已上报”或“上级退回”。
下属机关复核完的查处传销案件信息,上报到它的所属上级工商局审核,上级工商局审核完后,可以继续上报到它的所属上级工商局再审核,直至总局。
4.2.1查看/审核
对于下属机关上报的“查处传销案件”,需要对其进行审核,单击待审核“查处传销案件”右侧操作栏中的
图标,进入此“查处传销案件”审核页面,如下图所示:
单击需要查看的涉案主体所在行操作栏中的
图标,可查看该涉案主体信息(如:
传销企业信息),显示如下图所示:
如单击【导出】按钮,将该详细页面以Excel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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