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实用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监理的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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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实用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监理的规划
第一章总则
根据*************镇人民政府与我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范围,为便于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便于有序的开展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方与承建方签订的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内容,并根据该项目的特点编制本规划。
1.1工程基本概况
1.1.1工程名称:
*************镇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1.2工程地点:
*************镇;
1.1.3工程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亩。
主要建设内容为:
渠道3条,总长5443米,其中***沟长3850米,***沟长1100米,***村排水渠长493米;泥结碎石路面机耕路5条,总长2855米,其中***渠道上机耕路长782米,***渠道下机耕路长650米,***机耕路长500米,***村机耕路长430米***村机耕路长493米。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2.1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在保证合格的基础上争创优良工程。
1.2.2工期目标: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
1.2.3投资目标:
*************镇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财政审核预算总投资为***元,施工中标价为:
***元,投资总目标以批准的概算总投资为控制额,不能突破概算。
1.3监理工程范围
按照监理合同对施工合同中所有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全面控制和合同、信息、安全管理。
1.4监理依据
1.4.1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
1.4.2发包人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1.4.3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和说明等;
1.4.4发包人和监理人下发的文件;
1.4.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1.4.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1.4.7《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
1.4.8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汕头市的有关规定。
1.5监理组织
1.5.1监理机构
监理服务是一项“高智能”工作,监理人员的素质、监理组织机构的设置、管理制度、监理手段和监理方法等都直接影响着监理服务质量。
1.5.2监理岗位设置、岗位职责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部人员安排:
项目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监理员:
***
1.5.2.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
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进行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17)、对工程质量进度作出杰出贡献员工进行嘉奖。
1.5.2.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编写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
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量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志。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想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
必要时可向总监理工程师建议调换监理员。
1.5.2.3监理员——按照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承担现场监理具体工作。
监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
核实工程量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
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1.6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6.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内容、责任、权利和义务。
1.6.2根据监理合同成立监理机构,监理部工作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到位。
1.6.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等。
1.6.4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1.6.5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1.6.6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1.6.7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1.6.8参加工程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9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6.10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等。
1.7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工作制度
1.7.1主要工作方法
1.7.1.1审查设计文件(图纸)
在收到发包人或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图纸)后,2天之内监理部审查后按合同要求发给承包人工程师图(设计文件),要求承包人认真核查,然后,总监主持召开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意图、澄清图纸问题。
1.7.1.2现场记录
认真完整的编写监理日志,记录施工现场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7.1.3发布文件
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7.1.4旁站监理
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对清基放样进占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对隐蔽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1.7.1.5巡视检验
对所有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7.1.5跟踪检测
试样检测前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试样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结果确定。
1.7.1.6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对试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
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即抽检。
1.7.2监理工作制度
1.7.2.1开工审批制度
单位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提出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签字后,方可开始施工。
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不得擅自开工。
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1.7.2.2工作会议制度
监理工程师每周末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提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工程开工后每半月召开一次工地例会,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发包人代表、设计代表和承包人领导及有关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
工地例会的目的在于:
总结上半月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和施工质量及安全情况,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办法,协调各方的工作,讨论确定下半月施工计划及主要措施。
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而临时决定召开工地专题会议。
工程参建各方的代表都可以提议召开工地专题会议。
工地专题会议一般由总监主持召开。
工地专题会议的目的在于:
协调或研究解决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质量、进度、或费用问题。
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并根据不同层次分别由总监、项目监理工程师主持。
现场协调会的目的是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它重大问题只提出,另召开专题会议解决。
工地例会和工地专题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记录,会后根据记录整理出纪要,由发包人代表、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等会议参加各方代表签字确认。
会议纪要对各方起约束作用,会议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现场协调会由与会各方代表在会议纪录上签字即可。
会议纪要或记录确定的事项应严格依据合同的规定作出。
1.7.2.3监理工作报告和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按公司发布的《监理月报编制规定》或发包人要求的监理月报编写内容方法,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月报内容应当真实,数据可靠,全面反映当月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投资、施工安全和事故处理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方面监理工作的开展。
(2)、各级监理人员应按照建设监理工作日志管理的要求,将当天监理情况写入监理工作日志,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修改监理工作日志。
监理工作日志应按规定进行审阅和保管。
(3)、根据监理项目情况,监理部设置专门的监理岗位,负责工程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文件、资料及档案应认真执行《工程监理项目文件、资料及档案管理规定》。
及时准确发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做发送和签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收到的文件和资料及时登记并传递有关人员处理。
(4)、工程资料和相关文件应按档案管理要求按期进行整编归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按规定移交发包人。
第二章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的原则
工程质量控制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依据施工图纸,坚持“科学规范,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顾客满意”的原则,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实行对人员、机械设备、原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动态跟踪检查,做到可控管理,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2.1.1以施工图纸、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为依据,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工程建设合同中的工程质量要求。
2.1.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以过程预控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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