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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孔孟老庄历史观比较
孔孟老庄历史观、军事观比较研究
第八章孔孟老庄的历史观之比较
第一节孔子的历史观
一孔子与《春秋》
孔子晚年编写过《春秋》这是我国现存的最早的一部编年史。
孔子又整理过《尚书》,这也是我国现存的最古的一部史料汇编。
以前还有“六经皆史”的说法,认为孔子对待上古文化的基本态度,体现为他说的“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因而他编的“经书”,都是前代的史料,而孔子的主要贡献,便在于保存历史,传授历史。
照这种说法,在中国历史上,孔子主要以史学家而现身。
持此说最力的,前有清朝的章学诚(参见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一·易教上》《章氏遗书外篇·丙辰札记》等),后有近代的章炳麟(参见章炳麟《訄书·订孔》、《国故论衡·明解故》等),他们在近代学术界都有相当大的影响。
所以,我们在研究孔子思想体系的时候,不可不对孔子的史学思想,作一番专门的探讨。
《春秋》是以鲁国为中心的编年史。
它记载的史事,由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开始,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为止,共二百四十二年。
这段历史时期,就被后人根据《春秋》,而命名为“春秋时代”。
《春秋》本为各国史书的通称。
《国语》便提到晋国有人“习于《春秋》(《国语·晋语七》),楚国对太子“教之以《春秋》”(《国语·楚语上》)。
墨子也曾说“吾见百国《春秋》,并具体说到“周之《春秋》”,“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齐之《春秋》”(《墨子·明鬼》)。
而鲁国的史书向来叫作《春秋》,则有多种记载可证(参见《孟子·离娄下》、《礼记·坊记》、《韩非子·内储说上》等)。
这就表明,在孔子以前,早有《春秋》之名,体例也应该相近。
现存的《春秋》,是孔子所作,首先见于《孟子》: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
孔子惧,作《春秋》。
《春秋》天子之事也。
是故孔子曰:
‘知我者其惟《春秋》乎!
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孟子·膝文公下》)
暂且不谈动机问题,就说“孔子作《春秋》”,是不是事实呢?
有一种意见,以为孟子在造谣。
理由是:
第一,既然说《春秋》有“义”,为“天子之事、,“这样一件大事业,《论语》中找不出一点材料来,不是极可疑的吗!
”(钱玄同:
《答顾颉刚先生书》。
《古史辨》第1册。
)第二,《春秋》“是一部鲁国底‘断烂朝报,”,“孔丘底著作究竟是怎样的,我们虽不能知道,但以他老人家那样的学问才具,似乎不至于做出这样一部不成东西的历史来”(钱玄同:
《论(春秋》性质书》。
《古史辨》第1册)。
这都不成其为理由。
我们知道,孔子生平的不少重要事迹,比如几度在鲁国做官,参加鲁、齐夹谷之会等,在《论语》中也没有记载,难道能说这些事实不存在吗?
我们也知道,判断古人的学问,主要应该根据他们的著述,假如连孔子的著作也不知道,那未凭什么断定他的学问才具高明,因而不会做出“一部不成东西的历史来”呢?
可见,这样的“疑古”,无损于传统见解的一根毫毛,相反却暴露上述意见的持有者,比谁都崇拜孔子,所以疑来疑去,目的只在于保护孔子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
其实,从战国到两汉,说及孔子与《春秋》关系的,何止一个孟子?
《庄子》记有孔子在“治”《春秋》的话(见《庄子·天运》)。
《韩非子》记有孔子曾与鲁哀公讨论《春秋》的对话(见《韩非子·内储说上》)。
荀子曾批评孟子喜欢“案往旧造说”(见《荀子·非十二子》),却没有批评他关于“孔子作《春秋》”之说是臆造;相反,后来流传的有关《春秋》的不同解说,据清朝学者考证大多出于荀子的传授(可参见汪中《苟卿子通论》、《述学》补遗。
)。
这些属于不同学派、不同见解的作者,都肯定《春秋》同孔子有密切关系,怎能说孟子所云非事实呢?
所以,司马迁说孔子晚年“因史记作《春秋》”(《史记·孔子世家》),又说:
“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
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
”(《史记·孔子世家》)这个记载,尽管后来有不同意见,例如说孔子是“修”,即对鲁国史记加以删订,而不是“作”,即根据各国《春秋》重新改写(杜预《春秋序》:
“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去其典礼。
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法。
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则刊而正之,以示劝戒。
其余则即用旧史。
史有文质,辞有详略,不必改也”),然而事实还是可信的。
因为说孔子删订也罢,改写也罢,都不否认现存的《春秋》,的确经过孔子的整理、加工和改订,的确经过孔子的笔削,有的史料保存了,有的史料删掉了。
既然如此,那未孔子在对旧史“笔则笔,削则削”的时候,必定依据一定的原则,是没有疑问的。
二所谓“《春秋》之义”
孟子说过: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
晋之《乘》,楚之《椅机》,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
孔子日:
‘其义则丘窃取之。
’”(《孟子·离娄下》)就是说,孔子改订的《春秋》,讲的也是齐桓公、晋文公一类人的事情,用的也是一般史官常用的文字,但有一点与过去的史书不同,即这部《春秋》里保存了《诗》亡之后逐渐湮没的“义”。
可见,在孔子那里,写历史只是一种手段,宣传“义”才是他的目的。
“义”者,宜也,就是通常所说“应该如何”的意思。
孔子当然不是要在一切事情上发“应该如何”的议论。
在讨论孔子的政治思想的时候,已经说过,孔子注意的中心问题,是“礼”,就是复兴已被社会实践否定了的三代之礼,这是他在政治上的基本信念。
为了实现这个信念,孔于忙忙碌碌地奔走了一生,然而总是行不通。
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孔子才坐下来改订《春秋》,也就是重新改写他那个时代的近代史和现代史。
显而易见,孔子要发的“应该如何”的议论,只能说是借历史来继续发挥自己的基本政治信念。
关于这一点,司马迁的叙述,应该说大体符合实际。
他记载道:
“子曰:
‘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
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
’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
据鲁,亲周,故殷,运至三代。
约其文辞而指博。
……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
《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懼焉。
”(《史记·孔子世家》)司马迁受董仲舒的影响,讲《春秋》时往往采取公羊学派的诠释,时有过份穿凿之词,如这里所谓《春秋》“据鲁,亲周,故殷”云云,便有臆说的嫌疑。
但他说孔子作《春秋》是“道不行”而心不宁的表现,他说孔子在《春秋》中倾注着“贬损之义”,他说孔子写《春秋》的方法是用简单的文辞表达广博的旨意,他说孔子希望通过《春秋》之义来警告“乱臣贼子”,来教诲后世的王者,等等,则都有相当的根据。
那末,具体他说,所谓“《春秋》之义”指什么呢?
《庄子》里有句话,说是“《春秋》以道名分”(见《庄子·天下》。
此篇大约是庄子后学的作品,它扼要地叙述了春秋战国时代各个学派的主要见解,对于我们研究这个时代的思想史,十分重要)。
它就颇为精炼地概括了孔子注入《春秋》的“贬损之义”。
所谓名,就是名称、概念。
从认识论来说,概念是人们在实践中引起的对事物的感觉和印象的深化,是开始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的第一步,因而也是理性认识的第一步。
概念来自事实,反映事实。
所以,春秋战国时代的思想家,从孔子到孟子,从老子到庄子,从苟子到韩非,都把探讨名与实的关系,当作自己的一大任务,这本来是不错的。
孔子尤其重视政治生活中的“名”。
大约在鲁哀公七年至十年(公元前488年一公元前485年)之间,孔子带着一批学生流亡在卫国。
他的很多学生在卫国做了官。
卫出公也有意用孔子在卫国执政。
这时于路问孔子,如果他执政,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
孔子说:
“必也正名乎!
”那一段议论(另详第二章),就是著名的孔于“正名”论。
它在认识论上的是非,前面谈哲学思想时已讨论过,兹不赘述。
这里要继续讨论的,是它同改订《春秋》的关系。
从时间上看,孔子发表这个主张,是在他自卫返鲁之前。
过了两三年,他就结束了长达十四年游说诸侯的生涯,回到鲁同专心从事教育和著述,不再想做官了。
因此,他在卫国准备出仕前说的这番话,可以看作他对自己毕生政见的总结,或者说他要把自己的理想变成现实的最后一次宣言。
然而卫君终于没有用他,他也终于认定“鲁、卫之政,兄弟也”(《论语·子路》),“行道”的想头从此幻灭,于是回老家去编写《春秋》,借历史来陈述自己的政见。
如果说,所谓《春秋》之义,主要在于贯彻孔子想从政治上正名的主张,应该说合乎孔子思想发展的逻辑。
春秋时代,政治生活的变化很剧烈,大国争霸,战争频仍,西周以来的奴隶主统治秩序在瓦解中,新的封建统治秩序在难产中。
到处都在发生名与实的矛盾。
大至周天子的共主地位问题,小到作为札器的酒槽式样问题,都有待讨论,确定恰当的概念或名称,以反映变化中的历史实际。
就是说,那时的历史条件,产生了在政治上正名的客观需要。
所以,孔子身居危邦,欲治乱国,把正名看作当务之急,行不通而后改从历史方面进行研究,如果单就他的主观愿望而言,本来也无可厚非。
问题在于,何谓正名,如何正名,各个阶级各个学派有着很不相同的理解。
有的以为应该适应变化中的现实而制定新概念,有的以为应该纠正变化中的错误而恢复旧概念。
看来,孔子对于正名的理解,属于后一类。
必须指出,假如旧概念没有过时,仍然是客观事物的恰当反映,不该被否定而被胡乱否定了,那未除了引起社会生活的混乱,如西汉未王莽依据《周礼》把全国的官职和行政区划的名称统统改掉的后果那样,就不可能有任何一点积极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把正名理解为主要是恢复旧概念,就是合乎时宜的,完全适应拨乱反正的客观需要,决不算什么“复旧”、“倒退”。
但孔子的主张并非如此。
他所以要正名,是因为要叫人安“分”。
分,也就是职分、本分,在先秦一般是指君臣、父于、男女之间的界限,尊卑、上下、长幼之间的秩序。
孔子一向强调主奴界限要严,等级秩序要明,其衡量的标准便是西周奴隶主统治者所制定的“礼”(详见本书第四章《孔子的政治思想》)。
这套统治秩序,在春秋时代已经乱七八糟,这在孔子看来简直不可容忍。
孟子说他鉴于旧社会及其支配法则在没落下去,怪异的学说与残虐的行动又在滋生,“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因而感到恐惧,于是作《春秋》(《孟子·滕文公下》)。
这种分析,符合孔子的思想。
既然孔子的直接目的,在于揭露他那个时代的“乱臣贼子”所言所行,都在破坏有数百年传统的旧礼,都在破坏本来是不可逾越的旧等级旧界限,那末他通过这种揭露,旨在宣传已被实际生活否定了的旧名,不但应该复活,而且应该永远不变地存在下去,就不难理解了。
一部《春秋》,贯串的指导线索,便是“道名分”。
全书若隐若现的“义”,便是“复礼”。
它不是普通的历史书,而是孔子的政见书。
所以孔子才说,知我罪我,其惟《春秋》乎!
(《孟子·滕文公下》)
三从“《春秋》笔法”看孔子的史观
然而,从形式上看,《春秋》仍然是一部普通的编年史。
不妨举它记载的第一年,即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为例:
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秋,七月,夭玉使宰嘎来归惠公仲子之帽。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公子益师卒。
这就是一年记载的全文,总共才六十二字,却分六条,记了六事。
其它各年也一样,全书仅一万六千余字。
由这里可以看到《春秋》在表现形式上的几个特点:
一是文句非常简短,书中记载一个事件,最短的只用一个字,最长的也不过四十多字;二是记录若断若续,虽用年、时、月、日的序列把各个事件串在一起,但每条记载又都是孤立的,相互间没有内在联系;三是以鲁国为中心,记载的事情以鲁国居多,行文的口气以鲁国为主体;四是记载的事件主要是各诸侯国君主贵族的日常政治活动,包括战争、外交、宗教、婚丧等,也涉及天象变化和自然灾害;五是全书没有在所记事件之外夹附任何议论,粗看似乎是不带成见的客观记录,或者是乱抄而成的材料汇编。
与孔子同时或略迟,鲁国还有一位史学家左丘明(孔子称赞过左丘明,见《论语·公冶长》)司马迁曾说“左丘失明,厥有《国语》,见《史记·大史公自序》。
一般认为,左丘明是春秋晚期的鲁国史官,《国语》》《左传》的作者),撰写了一部《左传》(《左传》在西汉时才传世,今文经学家认为是西汉刘歆割裂《国语》而成,此说不可靠。
但它的记录比《春秋》多十六年,可能是战国初期成书的作品),也是春秋时代的编年史,也是以鲁国为中心,也是以等级名分观念为指导线索,但是体系完整,内容详尽,叙事生动,文字优美。
《春秋》同它一比,便更显得贫乏、零乱、干瘪、乏味。
所以,北宋的王安石就已讥笑《春秋》是“断烂朝报”(见《宋史·王安石传》。
以后有人说这是宋代反对新法者诬蔑王安石之词。
详见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卷十一。
但从辨证引文看,王安石确实说过此语),近代的梁启超也曾批评《春秋》象“流水账簿”(见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
《饮冰室专集》第16册,第11页),即使十分崇拜孔子的胡适,也不得不说单是作为史书的话,《春秋》是部“极不可读的史书”(见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商务印书馆1919年版,第98页)。
不过,在这方面,似也不可过份责备孔子。
因为孔子不是专职的史官,也不是把写作史书当作目的。
他只是利用鲁国史官所积累的某些材料,作为“道名分”的手段,而且在当初很可能只是编写了一个提纲式的东西,作为向学生传授他的政治见解的依托。
所以司马迁说他是根据旧的史记,“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而书成之后,“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拒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看来是比较确切的。
正因如此,要研究孔子如何借历史陈述政见,便不可不进一步探讨《春秋》的表现形式,即所谓“《春秋》笔法”。
根据司马迁的说法,孔子的主要学生,都接受过不便于记载的褒贬大义的教育。
他们在孔子去世后,转相传授,便形成对《春秋》之义的不同解说,到西汉时已出现五种“传”(汉代五种《春秋传》是:
《春秋左氏传》三十卷,《春秋公羊传》、《春秋谷粱传》、《春秋邹氏传》、《春秋夹氏传》各十一卷。
邹氏、夹氏二传早亡)。
现存的还有三种,即《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
历代的经学家,怀着宗派的偏见,都说本派祖传的一、二部传,才表达了孔子写定《春秋》的真实意图。
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他们都承认《春秋》本文的用字措词,或者材料取舍,记载详略,确实包含着孔子的是非褒贬的意见在内。
所以,要探讨《春秋》笔法所体现的用意,又应该综合三传的解释(从汉朝以来,今文经学家都排斥《左传》,说它“不传《春秋》”。
从它的记载同《春秋》并不密切配合而言,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
但《左传》记春秋历史最详,要弄清《春秋》记录的真实程度,必须同《左传》相比较。
所以这里仍把它算作一种“传”),才能看清楚。
《春秋》笔法所表现的孔子名分观念,具体分析起来,有以下几点:
1、用三讳维护三纲
尊重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这是记录和编纂历史的起码守则。
我国古代有很多史学家,都站在朴素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方面,倡导和实行据史直书,反对曲笔讳饰,因而在史学领域形成了一个尊重史实的好传统。
为了保卫这个传统,有些史学家还甘冒杀头的风险。
在孔子以前,便有两则著名事例。
一例发生在公元前607年,晋灵公胁迫执政赵盾逃亡,被赵盾族人赵穿攻杀,赵盾随即回都执政,于是晋国大史董狐就写道:
“赵盾弑其君。
”并将记录在朝内公布。
他这样写,是根据晋国法律,揭露赵盾是杀死国君的实际主谋(《左传》宣公二年。
董狐归罪赵盾的理由是:
“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何?
”),就是直书。
另一例发生在公元前548年,齐国大夫崔抒发动政变,杀死齐庄公,“太史书曰:
‘崔杼弑其君。
’崔子杀之。
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
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左传》襄、二十五年)为了说一句真活,太史兄弟四人都视死如归,还有一位史官继续挺身而出,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
但是,孔子虽然也称赞董狐,说他“书法不隐”,是“古之良史”③,但自己实行的却是一条相反的守则:
“《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公羊传》闵公元年)就是说,孔子在编书时,涉及这三者的过失或罪恶,就运用曲笔,替他们回护或遮掩。
有人说,这三讳见于《公羊传》,乃是后世黜儒曲学阿的笔法,同孔子无关。
其实不然。
讳者,隐也。
有一回,楚国的大夫叶公告诉孔子,他那里有个立身正直的人,其父窃取了别人的羊,自己便出面揭发。
孔子却说:
“吾党之直者异于是。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论语·子路》)”在任何时代,盗窃都被看作危害公共利益的坏行为,即使剥削阶级也不得不明令禁止,然而孔子却认为名分高于国法,维护尊长地位比保护社会安宁更要紧,所以隐瞒尊长罪恶便叫“直”,揭露尊长罪恶反而叫“曲”。
可见,在著史中提倡混淆是非曲直的三讳,毫无疑问是孔子的嫡传心法。
例证在《春秋》中随处可见,略举数则:
《春秋》僖公二十八年:
“天王狩于河阳。
”照字面看,是说周襄王到晋国的河阳巡视狩猎。
紧接着下文又记:
“壬申,公朝于王所。
”晋文公跑到周襄王行在举行朝觐礼。
如果信为实录,则会认为周天于与诸侯间的君臣之分,在春秋中叶依然很严格,天子依然有权威,诸侯依然守规矩,一切都和西周初年一样。
但一看三传的解释,便知事实恰好颠倒了。
原来这是晋文公玩弄的一个诡计,名曰“挟天子以令诸侯”:
他在公元前632年率领晋、齐、宋、秦联军打败了楚、陈、蔡联军,随即大会诸侯,举行“践土之盟”,把周天子召来与会,宣布承认他的霸主地位;接着又率领诸侯举行“温之会”,还是叫周襄王跟着,并用周襄王名义拘捕了不服晋国称霸的卫成公。
《左传》记此事道:
“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
仲尼曰:
‘以臣召君,不可以训。
’故书曰:
‘天王狩于河阳。
’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据杜顶注,孔子这样写还包含着表彰晋文公尊王之功德的意思,因而也包含着为晋文公讳之意)《公羊传》说:
“狩不书。
此何以书?
不与再致天子也。
”(《公羊传》傅公二十八年。
)《谷梁传》也说,孔子这样写,“全天王之行也,为若将守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
”(《谷梁传》僖公二十八年。
范宁集解谓守音狩)都承认孔子隐瞒历史真相,以维护已崩坏的君臣名分。
这是所谓“为尊者讳”的一个突出例子。
《春秋》隐公十一年:
“冬,十有一月,王辰,公薨。
”鲁隐公其实是被鲁桓公杀死的,按传统的据史直书的写法,应该是“公子允弑君”。
但孔子却用了形容国君自然死亡的“薨”字,又不说死的地点,葬的时间,这就露出了隐瞒史实的马脚。
《公羊传》解释说:
“何以不书葬?
隐之也。
何隐尔?
弑也。
弑则何以不书葬?
《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
”(《公羊传》隐公十一年)这是替孔子开脱,说他于隐瞒之中还有揭露,但此说如属实,反而更证实孔子存心曲解事实,把“贼不讨”的罪责推到鲁国臣子头上。
春秋弑君三十六,其中鲁君就占四名,还有一名鲁君被逐,二名鲁君曾被晋国扣押。
但因他们都是鲁国定、哀二公的祖父辈,《春秋》便一概隐而不书,讳莫如深。
这是所谓“为亲者讳”、同时“为尊者讳”的几则突出例子(参看罗壁:
《识遗·孔子讳鲁》)。
《春秋》闵公元年:
“冬,齐仲孙来。
”此人是谁?
传说不同。
据清朝学者考证,就是鲁国公子庆父(陈立:
《公羊义疏》卷二七。
《左传》杜预注以为,《春秋》说到的齐仲孙,即传文中的齐仲孙湫,为齐大夫。
陈立据各书考证,以为《左传》记载有误,《公》、《谷》二传的说法是对的)。
这个君位觊觎者,在上一年鲁庄公死后,马上谋杀了储君子般,逐走了执政季友,准备篡位,但因国人不服,他不得已外逃齐国。
鲁闵公即位,季友再执政。
庆父外仗强齐支持,内欺君幼弟弱(鲁闵公是庆父之侄,即位时才十岁。
季友为庆父之弟,即季孙氏之祖,在鲁国号称贤人),又回鲁勾结鲁庄公夫人哀姜,再次阴谋篡位,时人谓“不去庆父,鲁难未已”。
他果然于次年又谋杀了鲁闵公。
庆父三年弑二君,《春秋》在这里却连名也不提,为什么呢?
因为庆父自齐返鲁,是得到闵公、季友同意的。
按照当时标准,接纳弑君“贼人”己是错,接纳本身又给他提供了再度弑君的机会,季友等更有错。
但对于庆父来说,闵公是尊者,季友既是亲者,又是贤者。
如彰明庆父此次返鲁的前罪后恶,则等于把闵公、特别是季友的错误也揭露了。
所以,孔子用“齐仲孙来”四字,表示庆父外逃后己非鲁人,返鲁也是齐国派来,这样鲁国君卿放纵“贼人”、造成后患的恶名便推卸干净。
这就是三讳具备的典型事例(《公羊传》闵公元年:
“齐仲孙者何?
公子庆父也。
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
系之齐也。
曷为系之齐?
外之也。
曷为外之?
《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参见何休注及陈立疏)。
如前所述,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三纲说。
他借历史来表达的名分观念,也是围绕着三纲说旋转。
从《春秋》那样讲究三讳,不是可以看得很清楚吗?
2、用旧名号维护旧王统
孔子承认历史有变化。
他把春秋以前的整个历史,分成两大时期,即“天下有道”和“天下无道”(《论语·季氏》)。
所谓道,作为先秦思想家的通用术语,意思是指社会历史的法则,或规律。
但它的具体涵义,在各派思想家那里是很不相同的。
孔子说的道,就是“礼乐征代”由统治阶级的那个等级所决定。
根据这个标准,孔子把“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说成历史处在“天下有道”时期的证据,反之则证明历史处在“天下无道”时期。
由历史所昭示,自西周中叶“国人之乱”前后,到孔子生活的鲁国昭、定、哀三公在位之际,大约四百余年间,“礼乐征伐”的决定权,岂止不“自天子出”,而且愈来愈下移,从诸侯手里转到大夫手里,最后落到大夫的家臣手里。
于是,孔子又把“天下无道”的历史时期,分成三个阶段:
开始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据他说可以延续十世;中间是“自大夫出”,据他说至多延续五世:
末尾最不行,“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
”(均见《论语·季氏》)
清朝有位学者认为,孔子关于“天下无道”时期分三阶段的说法,实际上是“一部《春秋》之发凡起例”(顾栋高:
《读〈春秋〉偶笔》,《春秋大事表》)。
他说得很有道理。
但他又以为孔子把整个西周算作“天下有道”的鼎盛时期,则不很确切。
孔子具体指出三阶段依次为十世、五世和三世,总计“天下无道”时期己延续了十八世。
古代以三十年为一世,十八世合计约五百四十年。
自《春秋》绝笔那年,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往上推,则“天下有道”的下限应该相当于西周的穆王、共王在位前后[我国历史上有确切纪年,始自西周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距鲁哀公十四年为三百六十年。
再上推至周穆王即位前后,当在五百年左右]。
按照司马迁的评价,在西周时代,“成、康之际,天下安宁”;“昭王之时,王道微缺”;穆王即位,“王道衰微”,“自是荒服者不至”,“诸侯有不睦者”;共王更无所作为;“豁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三传到周厉王,“诸侯不朝”,“国人英敢言,道路以目”,终于激起国人暴动,厉王出奔,朝廷无君,“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引文均见《史记·周本纪》)。
可见,周天子手里的“礼乐征伐”大权,在穆王前后己逐渐丧失。
由这一点来说,孔子关于两个历史时期的区分,大体合于历史实际。
因此,孔子的理想政治,总是奉周初文、武、周公时期作楷模,而不提昭、穆以后的周道,也就可以理解了。
所以,孔子承认历史在变,是说社会政治在逆行,也就是同历史应该走的路背道而驰。
在他看来,全部春秋史,就是天下愈来愈“无道”的变迁史。
有人说他将齐桓、晋文称霸看作“天下有道”时期的尾声,理由是他们都以尊王攘夷为号召,孔子在《春秋》中表示嘉许。
这是没有根据的推测。
孟子已说,“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孟子·梁惠王上》)。
他们所以不谈,就因为孔于不嘉许。
相反,孔子认为,只有使社会变回“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才算从“无道”复归于“有道”。
当然,这不是简单地要求社会上的全部事物都回到西周初年的样式。
那种抓住孔予的一两句话,把孔子丑化为每事不讲变通的老顽固的做法,歪曲了孔子的本来面目。
孔子的真意是只要重新实现“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五百年“无道”的不幸历史便终结了。
尽管当时周天子虽已名存实亡,孔子仍然幻想靠他来代表王统,使各级统治者都守本分,杜绝非分之想。
这正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硬要使过时了的、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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