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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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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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惠民、兴业、善政”为目标,以“互联网+”为创新引擎,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重点,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社区管理和民生服务体系。
到2017年,全市初步建成以一套系统(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两个支撑平台(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三项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相互促进融合,市、区县(市)、街道、社区四级信息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的社区智慧管理和服务体系,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妥善解决”。
在政府引导下,引进社会力量和资本,建立智能化社会服务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社区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全市社区的智慧化。
(二)工作原则。
1.统一规划、多级负责。
市级负责顶层设计,并承担全市基础性项目;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和本领域的应用推广和拓展性建设任务。
2.科学设计、分步实施。
在遵循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广泛调研论证,合理设计,科学试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需求出发,确定最符合社区实际和特点的建设模式,并科学有序推进。
5.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6.务实创新、安全可控。
鼓励有关部门和企业树立“互联网+”与智慧社区建设相融合的创新思维,推动传统领域通过互联网与社区有效结合。
同时,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网络设施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对各区、县(市)及其组成部门、街道和社区的网络设施建设统一布局、加快推进,到2016年年底,将社区办公场所的网络整合到市电子政务外网,社区网络宽度接入能力不小于10M,逐步扩大社区公共区域WIFI无线网络覆盖率。
(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大数据局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部门:
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硬件设施建设。
根据社区规模和实际,为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等标准化办公配套设备,方便社区居民办事。
进一步发挥社区“一厅一校”的作用,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上网服务。
(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配合部门:
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3.加快推进社区便民服务终端建设。
通过政府和企业协同投入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根据社区规模,逐步为社区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缴费和公共服务信息查询一体机,方便社区居民缴纳各种费用和查询各类公共服务信息。
在社区养老、医疗等领域提供电子辅助终端,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信息化服务支持;在广电、传媒等领域探索高清交互数字终端进入家庭,开设智慧社区专区(频道)。
(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服务业委;配合部门:
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二)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建设。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以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健全完善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实施创新驱动。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对于确需通过社区受理的便民服务事项,要精简手续、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办理,提高行政效能。
进一步落实社区办理事项准入制度,公开具体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内容、申报材料、程序和办理时限,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强化流程监督。
积极推行社区“全科社工”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开放式办公、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服务模式。
开展全程委托代理、全年无休假等便民服务,打通市民办事的“最后一公里”。
(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配合部门:
市政务服务办、大数据局)
2.整合社区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搭建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
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作为智慧社区的业务支撑,兼具政务事项办理和基础信息采集功能。
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凡涉及社区居民的政务和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集中办理。
加快社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一口式办理平台迁移或集成,最大限度整合基层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终端和管理台帐,增强部门协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提升社区居民的使用率和满意度。
(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配合部门:
市大数据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3.推进网格化社区服务管理,搭建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
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作为智慧社区的数据支撑,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对人、地、物、组织、事件等各种资源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实行定向网格化管理,为社区居民、企业和政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动态大数据服务和应用。
各地区以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和依托,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服务资源和信息网络进行整合,搭建区、县(市)级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公共服务、基础数据、经济商务、绩效考评等功能,并延伸至街道、社区。
(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配合部门:
市大数据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三)完善和提升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创新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社区服务创新模式。
支持驻社区单位与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提供各种服务。
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商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进社区。
(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服务业委;配合部门:
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2.完善“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
在微信服务平台运营所形成的社区服务、党政服务、媒体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需求的基础上,构建整体服务框架,进一步开发基于移动端的手机应用,按照智慧沈阳建设要求,打造最贴近社区居民的媒体服务、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的平台;同步拓展“社区智慧屋”线上到线下服务模式,到2017年建成300个智慧屋,并以智慧屋为节点,实现“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的社区安全、智慧家居、便民服务等线上功能的线下落地和体验。
(牵头部门:
市网信办;配合部门:
市民政局、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
3.加快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和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建设统一的集社区政务、公共和商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
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整合网上服务、服务热线、移动终端、网络电视、自助服务终端、电子显示屏等服务渠道,充分利用“沈阳新社区”、“我的沈阳”智能门户等资源,为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提供统一应用和可扩展支撑,作为各类智慧信息系统的统一入口和信息发布的统一出口,为市民提供“实时在线”的个性化服务,为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提供社区数据支撑。
加快电子政务向基层延伸,将政务公开、事项预约、查询咨询代办等服务推送给社区居民。
结合“智慧沈阳”重点工程,对养老、就业创业、气象、卫生、文化、教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进行信息整合、个性化信息推送和智能服务。
以社区养老服务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为切入点,逐步拓展各类社区服务与智慧社区的融合。
(牵头部门:
市民政局;配合部门:
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2016年1月-8月)。
在全市选择部分社区作为智慧社区试点。
以推进重点项目试点运行为主要目标,梳理各类数据和业务,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体系。
初步建成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率先实现民政、残疾事业、就业创业类事项的一口式办理。
通过“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各类标准化社区事务事项。
初步完成试点社区的一口式办理标准化改造和基础信息化设备配套。
初步完成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采集试点社区网格基础数据。
(二)完善和试点阶段(2016年9月-2017年5月)。
进一步扩大智慧社区试点范围,在全市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的社区逐步推广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
完善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加大网格化数据采集力度。
建成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探索引进社区商业服务。
(三)提升和推广阶段(2017年6月-12月)。
在全市推广智慧社区试点成果。
社区所有政务和公共事务进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实现跨区域通办。
在条件较好的地区探索大数据应用。
通过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健康、卫生、体育、教育等其他智慧系统互联互通,在养老、家政、生活服务等领域与线下实体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多种品牌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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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 社区 建设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