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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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监理细则
智能建筑弱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肖家河住宅工程J地块项目监理部
2014年3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肖家河村
工程性质
住宅楼
建筑耐久年限:
50年
建筑用地面积
62813.628㎡
工程名称
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J地块)
总建筑面积
188982㎡
地上/地下建筑面积
139911㎡/49071㎡
建筑类别:
二类单元式高层住宅楼
安全等级:
二级
耐火等级:
一级
人防等级:
5级
抗震设防烈度:
八度
建设单位
北京大学
设计单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弱电工程主要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广播系统、电话及网络系统、楼宇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AV及监控系统、对讲及信号覆盖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燃气报警系统等多个分项工程。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监理规划。
2、设计单位提供的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
3、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用图集》(92DQ)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6)IEC、IEEE、EIA、NFPA等国际标准暖通、给排水等其他专业提供的设备条件。
4、我国现行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管理标准
三、设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广播系统
本住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一级防火等级进行设计。
火灾自动报警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结构;总线为甲类环形4线制,并设隔离模块在回路中做分段,报警及联动、控制信号均通过总线传输。
本住宅区域及行政办公区域内的所有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信号均上传至消防控制室,其中行政办公设区域火灾控制器。
本住宅的消防控制室设置在10号楼一层,面积约26平方米,其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并与其它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消防联动控制台、消防广播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电梯监控设备、消防电话主机及EPS电源设备等。
消防广播系统在每间客房内设置自带蜂鸣器的感烟探测器,探测器连接至楼层火灾自动报警总线中。
扬声器选择功率为3W的扬声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含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防广播、消防专用电话、应急照明等五个子系统。
2、电话及网络系统
3、楼宇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
本系统范围包括各水泵系统控制,计量信号数据传输,通风及防排烟系统、新风机、空调器、末端设备等。
4、AV及监控系统
电视信号采用同轴电缆传输,通过机顶盒连接至电视机。
线缆采用5类线。
5、对讲及信号覆盖系统
6、信息发布系统
7、燃气报警系统
燃气报警系统对燃气管道天然气的泄露进行连续检测、报警。
对天然气泄露检测的仪表选用催化燃烧式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本系统包含可油(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探测器、电磁阀、排风设备。
本报警系统要求在检测区内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有声光报警输出,并切断燃气进气电磁阀,停止供气;同时启动排风设备,故障排除后手动复位电磁阀。
电磁阀选用防爆型燃气紧急切断电磁阀为常闭型,工作电源和控制由控制器输出,可手动启、停操作。
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位置与墙及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且周围0.5米以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与用气设备的水平距离为1.5—4米。
四、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及要求
电气安装工程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
通过正确的工艺、合理的程序,把门类广泛,价值昂贵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等按照设计要求在施工中形成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
考核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则为:
确保安全供电和用电;考虑工程的使用年限或使用寿命;功能健全、可靠;注意装饰效果;节约能源;方便维护和检修。
安装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房屋建筑的使用功能以及生命财产的安全。
因此监督承包单位确保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编制电气安装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估算电气工程造价。
在施工中对质量、投资和进度做到控制在前,言而有据。
五、弱电监控部位
本弱电工程根据设计要求共有多个分项工程,需加强监控:
消防报警系统:
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器、手报等安装工程;
弱电系统:
包括电视、电话网络布线、无可视对讲、燃气报警系统等工程;
六、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控制项目
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一一般项目
1
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的接地或接零
第14.1.1条
-1.2条
2
金属管的连接
第14.1.2条
3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
第15.1.1条
4
电线穿管
第15.1.2条
1
金属导管的防腐
第14.2.4条
2
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
第14.2.5条
3
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名配导管的固定
第14.2.6条
4
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
第14.2.7条
5
柔性导管的长度、连接和接地
第14.2.10条
6
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的处理
第14.2.11条
7
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
第15.1.3条
8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的选择
第15.2.2条
9
线槽敷设
第15.2.3条
2、低压电器检查接线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可接近的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7.1.1条
2
绝缘电阻测试
第7.1.2条
一一般项目
1
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检查情况
第7.2.1条
2
接线盒内裸露导线的距离,绝缘防护措施
第7.2.4条
3、综合布线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规范。
阶段
施工项目
质量要求
设
备
安
装
1、交接间、设备间、设备机框、机架
规格、程式、外观;安装垂直、水平度;油漆不得脱落、标志完整齐全;各种螺丝必须紧固;防震加固措施;接地措施。
2、信息插座
规格、位置、质量;各种螺丝必须拧紧;标志齐全;安装符合工艺要求;屏蔽层可靠连接。
电(光)缆布放(楼内)
1、电缆桥架及线槽布放
(1)安装位置正确
(2)安装符合要求
(3)符合布放线工艺要求
2、缆线暗敷(包括暗管、线槽、地板等方式)
(1)缆线规格、路由、位置
(2)符合布放缆线工艺要求
缆线终端
信息插座
(1)符合工艺要求(包括配线模块、光纤插座、跳线)
系统调试
1、工程电气性能测试
连接图、长度、衰减、近端串音(两端都应测试);设计中特殊规定的测试内容。
2、光纤特性测试
衰减;
长度。
3、系统接地
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验收
1、竣工技术文件
清点、交接技术文件
2、工程验收评价
考核工程质量、确认验收结果
4、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
质量要求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规定。
工程
项目
质量要求
布线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接;
每回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探测器周边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小于15M;
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探测器的底座应牢固可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探测器的“+”线应为红线,“-”线应为蓝线。
手动火灾报警器的安装
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按钮的外接导线应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引入导线应整齐,避免交叉,端部应有明显标记,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应留有20CM余量,进线管出应封堵;
控制器主电源进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记;。
消防接地的安装
工作接地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使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必须分开。
系统调试功能的检查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消音、复位功能;
故障报警功能;
火灾优先功能;
报警记忆功能;
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和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火灾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
七、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
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
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1)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施工图相互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
(3)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
(4)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来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的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合工程协议,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路径的有关文件等;
(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载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
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
(1)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北京供电局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
(2)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分包单位应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评定所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
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执行。
(3)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②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③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全有效。
④了解施工企业大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进一步观察了解。
3、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1)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
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2)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
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内容包括:
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破损;开箱清点并做记录,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验;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产品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
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中的规定。
4、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重点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方案的真实性及可信度。
有针对性的制订监理措施。
掌握具体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措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3)、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
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
施工用电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准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荷载;正确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5)、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遗漏;
②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③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④砼基础及构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⑤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用地,施工道路畅通;
⑥基坑已回填夯实;
⑦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
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
全部暗装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八、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
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
必须熟读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1、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证书,并登记备案。
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电气安装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
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3、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工程洽商。
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
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
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认可。
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要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记录。
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做好中间测试和收尾测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9、结合供用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
10、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消耗。
(1)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2)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施工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对距地面1.8M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时及时埋入。
(3)抹灰阶段
①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修理。
②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查轻体结构上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现遗漏及时补救。
③电气工程的管路、配电箱贴脸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补救。
④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⑤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他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掉进异物。
(4)喷浆及其后期阶段
①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
②喷浆后进行照明器具及面板的安装,操作时站位正确,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面弄脏碰坏。
(5)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①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
②水下线,一般为50线或1M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③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④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的基准。
⑤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九、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材质与试验检查方面主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要求
(1)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出厂合格证;
(2)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项目的试验记录;
(3)材料、设备未按规范和设计规定适用的场所使用;
(4)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2、设备试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的缺陷
(1)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的单位(系统)试验,调试及运转记录;
(2)试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3)动力、照明等分项,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记录;
(4)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要求
(1)未按系统分主子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抗值不符合要求;
(2)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接地装置及设计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3)隐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缺处理结果。
4、管路敷设通病
(1)一般管路敷设通病
①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②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补偿,未加保护;
③管路弯曲处有邹折、凹穴及裂缝等现象:
弯扁度>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规定值;
④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⑤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⑥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和规定,油漆污染;
⑦管路与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和要求时,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⑧暗敷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砂浆。
(2)暗管敷设通病
①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②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③管连接方法不符和要求;
④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
⑤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3)吊顶内敷设时的通病
①管材不符和要求
②管路不顺直,不牢靠,在能进入的吊顶内有拦腰管,拌脚管;
③对不能进入吊顶、灯头盒或接线盒深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
④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
⑤钢管敷设不符和要求
5、配线工程通病
(1)管内穿线不符和要求;
①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和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②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③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④先穿线后装护口:
⑤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⑥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⑦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40%;
⑧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
⑨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2)导线连接通病
①铜线连接未刷锡;
②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
③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
④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⑤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线芯;
⑥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
⑦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
6、配电箱、盘通病
(1)箱体加工不符和要求
①不是经两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
②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和要求;
③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④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⑤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
(2)箱盒装置不符和要求
①位置、标高不符和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②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与墙面不平正;
③箱、盒口抹灰甩槎,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
④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⑤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
⑥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
⑦箱内配线有接头。
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
⑧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切路径不符和要求;
⑨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7、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
①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一致;
②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③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未达到规定要求;
④标高不一致,超允许误差;
⑤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性开关。
8、插座安装通病
(1)①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
②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误差;
③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水防溅插座;
④浆活污染,螺丝脱扣。
(2)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①接地(零)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②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
③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④金属灯具距地2.4米以下时未接地;
⑤地(零)线采取串联接法(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⑥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定值;
9、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不协调的通病
⑴现浇结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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