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与社会第三章:婚姻、家庭与社区.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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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婚姻、家庭与社区本章主要介绍了婚姻家庭的基本含义和本质特征,分析了婚姻家庭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演变的历史,阐述了现代社会婚姻家庭发展的情况,特别是网络时代的到来对婚姻家庭发展的影响,介绍了社区现代及其和谐社区的构建问题。
第一节婚姻与家庭的含义本节是这一章的重点。
主要分析了婚姻的定义、本质和类型,以及家庭的含义、结构和功能等内容。
在学习时,应着重基本概念的理解和掌握。
人生的两个主题:
事业与家庭,即成家立业(爱情、婚姻),爱情、婚姻、家庭,是自古以来历久弥新的话题伏羲、女娲于昆仑山祈天:
(烟合,烟散。
)婚姻家庭是人类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和社会单元之一,没有婚姻家庭,就没有人类社会。
家庭以婚姻为前提,婚姻以爱情为基础。
一、婚姻1婚姻的基本含义与孟子同时代的告子说:
“食、色、性也。
”(孟子告子上),此乃婚姻的生物性因素。
还有社会文化性因素,“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汉代郑玄在诗郑风笺中讲:
“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
”(唐代孔颖达也有同样观点,P:
70)在礼记经解注中讲道:
“婿曰婚,妻曰姻。
”可见,我国古代的解释主要着重于婚姻的形式嫁娶仪式,以及由婚姻这一事实而衍生开来的社会关系夫妻关系和姻亲关系。
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亦是证明。
西方社会学者对婚姻的界定:
韦斯特马克:
婚姻是“得到习俗或法律承认的一男或数男与一女或数女相结合的关系,并包括他们在婚配期间相互所具有的以及他们对所生子女具有的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韦斯特马克效应】(Westermarckeffect)指出两个早年共同长大的儿童在成年后不会对彼此产生性吸引力。
(芬兰人类学家爱德华韦斯特马克),默克多:
仅仅存在于当经济的功能和性功能结合为一种关系之时凯瑟琳高富:
建立一个女子与一名或几名其他人之间的一种关系,用以确立新生儿的合法性,并使其成为社会所接受的一分子。
婚姻的定义:
婚姻是基于性爱基础之上的为社会或国家所认可的男女两性结合、维持适应和解体的过程,即婚姻过程。
男女两性之间基于社会文化认可的性的经济结合而产生的具有互惠性和义务的夫妻关系。
(本教材)婚姻过程一般包括:
择偶过程、嫁娶过程、维持适应过程、解体过程(离婚或自然解体)。
2婚姻的本质婚姻是两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因而婚姻具有历史性。
婚姻的本质表现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
婚姻的自然属性主要表现在男女两性基于性爱的需要而达到性的结合,从而满足男女两性性生理(是一个正常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和生理成熟阶段后,出现的对异性的向往和性的要求。
)和性心理(指由男女遗传因素所决定的和生理因素而造成的性心理活动。
主要包括:
男女性别角色的认同、性机能反应和性的欲望。
)的需求,以及通过婚姻这种形式繁衍后代的需要。
婚姻的社会属性主要表现在男女两性通过婚姻关系实现结合,从而在社会生活中实现人性的完美和统一。
婚姻的本质主要通过其社会属性表现出来。
柏拉图:
婚姻就是追求完美。
黑格尔:
婚姻是男女“双方人格的同一化”婚姻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社会环境因素对婚姻关系生成、维持适应和解体的制约作用。
主要包括:
性环境因素、个体的经济社会地位、社会意识形态和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等。
3.婚姻的功能
(1)保持社会稳定
(2)为繁衍后代提供适宜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人类不同于动物,从另一角度来看最为脆弱关于婚姻的汉字:
规、安、妄(P72)(3)实现性别分工基础上的食物共同分享(4)增进不同群体之间的联合和亲政策是汉匈双方在彼此利益的驱使下进行的,是双方妥协的结果,和亲在西汉初客观上给人们带来的了稳定,有利于人们建设和谐的家园,有利于休养生息政策的顺利实施;汉匈和亲给双方人们带来了的建设家园的平和局面。
王昭君故里塑像,南郡秭归县宝坪村(今湖北省宜昌兴山县昭君村)。
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4婚姻类型及婚姻关系形态功利型的婚姻(utilitarianmarriage)指男女的结合建立在实际目的上的婚姻。
有时也指那些为了实际上的需要或方便而生成的婚姻关系,它并不重视伴侣间的亲密关系。
情感、政治、经济等,内涵型的婚姻(intrinsicmarriage)指男女双方彼此有深厚的感情,在彼此的心目中的价值衡量上以对方的福利为首的婚姻,它的建立基于伴侣间的亲密及彼此的感情。
完全功利型或内涵型的婚姻是一种理想的形式,在这两种婚姻类型之间衍生出各种婚姻关系形态,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五种:
无生气的婚姻(devitalized);消极同趣味的婚姻(passive-congenial);有生命的婚姻(vital);全盘的婚姻(total);冲突性的婚姻(conflict-habituated)。
二、家庭1家庭的基本含义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
男女通过婚姻结合而组织成家庭,家庭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社会组织。
家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夫一妻制构成的单元;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
从社会设置来说,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设置之一,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
从功能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性满足,经济合作,普遍意义上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位。
从关系来说,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关于家庭含义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人口生产关系论认为家庭是以一定形式的经济为基础的人口生产关系。
家庭所担负的最基本的社会职能是通过人的生产和再生产来维持生命的延续和人类的延续,从而为社会的存在和良性循环提供最基本的要素人。
经济关系论认为家庭最本质的是经济关系。
家庭的形式、性质、职能、结构等都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并随之发生变化,家庭内部的关系也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
感情关系论这种观点认为,家庭最本质的关系是情感关系。
男女之间有没有感情,是否互爱是家庭建立、组成或离异的关键性要素。
多层次论认为家庭本质上是多层次的,是社会关系、物质关系,以及人本身的生产关系的三个层次的综合,要认识家庭的本质不能割断各个层次之间的联系。
2家庭的结构特征家庭结构指家庭内部的构造,即成员的成份及相互关系。
家庭成员的成份,即家庭成员由哪些人组成。
家庭成员的成份及数量决定着家庭结构的类型。
根据家庭成员的成份、数量及其相互关系,家庭结构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种:
核心家庭(“标准家庭”或“基本家庭”)即由一对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其共同特征是:
人数少、规模小、结构简单,只有一对配偶、一个权力和活动中心。
拉尔夫林顿认为,夫妻和子女是“一切家庭结构的基础”。
扩大式家庭指由两对或两对以上的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包括:
主干家庭,又称直系家庭,即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联合家庭,又称大家庭或复式家庭,指至少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同代夫妻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其他家庭形式主要指丧失配偶的孤老家庭;丧失父母的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或者是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组成的家庭。
根据一个家庭的发展过程,可以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单身期一个成年人的择偶时期,是一个家庭产生的预备期或酝酿期。
新婚期家庭结构上表现为年轻夫妻、无子女。
“满巢”期夫妻和未分居的子女构成的家庭。
可将其分为三个阶段:
“满巢”期,由一对夫妻和一个处在学龄前的孩子组成;“满巢”期,由一对夫妻和处于成长教育期的孩子组成;“满巢”期,孩子已经长大,但父母仍须给予支持。
“空巢”期包括:
“空巢”期,子女已分居,夫妻仍有劳动能力;“空巢”期,已退休的老年夫妻,子女早已离家分居。
鳏寡期包括:
鳏寡就业期,指尚有劳动能力的独居老人;鳏寡退休期,指已退休养老的独居老人。
3家庭的功能满足性生活的需要和对性生活进行社会控制;家庭是人口生产的基本单位,承担着生育子女繁衍后代和养育子女的社会责任;为家庭成员提供经济的支持;,为家庭成员提供感情的保证。
主要表现在形成共同的思想感情基础、形成和谐的心理状态,增强家庭成员间的亲密程度三个方面;家庭是社会的基本消费单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消费是社会消费的基本特点;社会稳定的功能,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稳定有赖于家庭的和睦。
第二节婚姻与家庭的历史演变本节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了人类婚姻家庭的演变史。
学习时应注意家庭形式演变的四个阶段,以及促使其变化的原因。
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揭示: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组织形式。
家庭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到了较高的形式。
一、乱婚制(前婚姻家庭时期)乱婚是性学对于原始社会的婚姻状况的描述,也就是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没有任何束缚的真正的动物性的性结合。
乱婚被认为是婚姻制度出现之始、群婚出现之前的一种状态,介乎有秩序和没有秩序之间。
吕氏春秋恃君览一曰:
凡人之性,爪牙不足以自守卫,肌肤不足以捍寒暑,筋骨不足以从利辟害,勇敢不足以却猛禁悍。
然且犹裁万物,制禽兽,服狡虫,寒暑燥湿弗能害,不唯先有其备,而以群聚邪!
群之可聚也,相与利之也。
利之出於群也,君道立也。
故君道立则利出於群,而人备可完矣。
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
此无君之患。
故君臣之义,不可不明也。
自上世以来,天下亡国多矣,而君道不废者,天下之利也。
故废其非君,而立其行君道者。
君道何如?
利而物利章。
二、群婚制群婚制,又叫集团婚姻制,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它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态,其本质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或排斥。
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具体可以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个阶段。
群婚制是一种“有限制的杂交”。
1.血缘婚大约出现在170万年前的人类蒙昧时代中期,是在同辈分内部发生两性关系的婚姻集团。
相同辈分的人互为夫妻,很自然地构成了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血缘家庭。
这种婚姻家庭形式又称作等辈婚或兄妹婚,是群婚制的最初阶段。
血缘婚或血缘家庭也称血缘公社,它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生活单位。
作为一种婚姻制度,血缘家庭排除了不同辈分的直系血亲之间的性关系。
具有两个最基本的特点:
血缘群婚和知母不知父。
血缘婚形成的群落是血缘家族,在血缘家族阶段,还没有产生氏族,是原始群向氏族公社过渡时期的婚姻家庭形态之一。
血缘家庭是人类社会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也是人类第一种家庭形式。
它的出现表明,人类不仅在物质资料生产方面摆脱了动物状态,而且在人自身生产方面也摆脱了动物状态,从而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身体结构的显著变化。
2.亚血缘婚(普那路亚家庭)“普那路亚”是夏威夷语亲密伙伴的意思。
“普那路亚家庭”这个名称来自于最早发现实行这种家庭形式的夏威夷群岛的土著人。
“普那路亚家庭”由美国民族学家L.H.摩尔根(1818年11月21日-1881年12月17日)命名,并把它作为群婚家庭的典型。
普那路亚家庭是群婚制的第二种家庭形式,产生于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是群婚制最发展、最典型的阶段由族内群婚发展为族外群婚。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绝对禁止集团成员(直系血亲)之间的性关系、婚姻关系,人们只能在集团之外寻找性伴侣或婚姻配偶。
普那路亚家庭的产生原因:
自然选择的作用人类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血亲婚配的弊病,从而逐渐产生了禁止同胞兄弟姐妹之间通婚的观念;经济发展的状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出现了旧家庭公社的分裂和新的家庭公社的建立。
三、对偶婚人类家庭发展的第三种形式,产生于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交替的时期。
对偶婚是从多偶婚向单偶婚(一夫一妻制)的过渡,指的是一对男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内比较固定的同居,但双方能够轻易离异的个体婚。
对偶婚,亦称对偶家庭。
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
对偶婚为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
从多偶婚(伙婚)向单偶婚过渡的一种形式。
其形式有走婚,望门居,不落夫家等。
走婚是“母系”家庭中重要组成部分。
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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