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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山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目次
1编制目的……………………………………………………………………3
2编制依据……………………………………………………………………3
3适用范围……………………………………………………………………3
4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3
5职责分工……………………………………………………………………3
6隐患排查方法………………………………………………………………3
7隐患排查标准………………………………………………………………4
8隐患等级划分………………………………………………………………5
9隐患治理原则………………………………………………………………11
10隐患治理措施………………………………………………………………14
11隐患治理效果验证…………………………………………………………15
12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使用要求………………………………………………15
13附件…………………………………………………………………………15
14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流程图…………………………………………………16
山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一、编制目的
为系统有序地做好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级考核要求,特制订本指南。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0号)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合于**公司各厂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工作。
四、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1、总体要求。
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的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总体目标。
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挡”;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五、职责分工
1、安监部负责组织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承担公司层面的组织、指导、考核等主要职责。
2、品管部负责体系编写规范的把控。
3、各厂区承担建立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厂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的开展过程及有效性全面负责,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4、在制定管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由安监部帮助指导实施。
六、隐患排查方法
1、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管理体系)
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委会的下设领导小组,是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公司安全副总,安监部负责人和各部门、子公司的安全负责人以及员工代表组成。
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安全总监
副组长:
安监部经理
组员:
各部门、子公司经理、各厂区安全科负责人、各科室车间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员
工代表
2、隐患排查分级
公司隐患排查共分为五级检查,公司级、厂区级、车间级、班组级、岗位自检。
3、隐患排查方法(依据体系)
安全检查表法(SCL)是开展隐患排查最直接、最检查、最便于发动全员参与的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是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工程、系统中已知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一般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适用于工程、系统的各个阶段,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主要是依据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国家、地方的相关安全法规、规定、规程、规范和标准,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国内外行业、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
3)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经验,特别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印发事故的各种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成功经验。
4)系统安全分析的结果,如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找出的不安全因素,或作为防止事故控制点源列入检查表。
4、隐患排查内容包括: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安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管理的缺陷。
七、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与要求编制不同专业、不同检查层级的隐患排查标准,隐患排查标准应用安全检查表的方法逐一制定。
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等对一直的危险类别、设计缺陷以及与工艺设别、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进行判别检查。
1)按照专业,检查表可划分为: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表、职业健康检查记录表、应急救援物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蒸汽安全阀检查记录、电气设备安全检查表、防火防爆及消防安全检查表、机械设备安全检查表、防护器具检查记录。
2)按照检查层级,安全检查表可划分为:
公司级安全检查表、车间级安全检查表、班组级安全检查表、安全员检查记录表。
3)按照时间,安全检查表可划分为:
春季防火检查表、雨季“八防”检查表、冬季“六防”检查表、节假日前安全检查表、员工日常自检记录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表。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八、隐患等级划分
1、隐患等级划分
按照隐患的危险程度,可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三个等级。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伤害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较小,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查的隐患。
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B级为国家标准分级,C级为我公司自己规定的无伤害事故隐患。
有以下情形为A级一般事故隐患:
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b)安全生产投入未按规定落实的;
c)装置、设备、工艺有缺陷不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d)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不健全的;
e)职工(相关方作业人员)未经过培训或安全告知的;
f)特殊工种职工未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无证上岗的;
g)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登高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断路作业不按规定办理作业票的;
h)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使用已停用或报废的设备;
i)改建、扩建、装修作业未遵循“三同时”规定的;
j)相关方资质或安全职责约定缺陷。
有以下情形为B级一般事故隐患:
a)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规范的;
b)危险场所安全标识不全的;
c)电线乱搭乱接、线头裸露的;
d)消防器材缺失的;
e)不按时巡回检查各种安全设施,不按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或填写不全的;
f)无消防、液氨泄漏应急演练预案的;
g)厂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的;
h)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或未组织各类应急演练的;
i)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对员工进行危险因素告知的;
j)其它一旦发生事故,能致轻伤1至2人,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
有以下情形为C级无伤害事故隐患:
a)他人、自己、设备设施造成的惊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b)环境不良造成的摔倒、磕碰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c)他人、自己、设备设施造成的摔倒、磕碰等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d)存在“三违”现象的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
较大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一般事故发生且有一定整改难度,再短期内能够立即整改排查的隐患。
A)厂房建筑年久失修或未及时修理的;
B)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
C)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D)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有效管理的;
E)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F)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G)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H)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I)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J)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K)施工检修项目作业时,未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
L)未向作业、施工、检修人员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
M)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N)防爆场所未使用防爆设备或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的;
O)重点消防部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P)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混乱,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
Q)作业场所未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的;
R)举行大型活动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的。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放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A、B二个级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事故隐患,属于A级重大事故隐患。
a)生产或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装置,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厂外主要道路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b)压力容器重大危险源:
是指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MPa*m³的压力容器(群);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
c)锅炉重大危险源:
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10t/h的蒸汽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4MW的热水锅炉;
d)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毒物质罐区、易燃液体压力容器以及大于或等于5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管道,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定期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
e)存在其他可能导致特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的。
有以下情形为B级重大事故隐患:
a)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罐区等储存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相邻工厂企业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b)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运输装卸设施、电力线路、办公生活区等,相互之间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c)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区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d)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e)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f)生产或使用甲类气体或甲、乙类液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生产或使用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和储运设施的区域内,未按规定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g)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h)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泄压面积、安全疏散通道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仓库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通道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i)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等规定要求的。
包括: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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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患 排查 治理 体系 实施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