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扩增项目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24323714
- 上传时间:2023-05-26
- 格式:DOCX
- 页数:23
- 大小:99.57KB
铜陵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扩增项目实施方案.docx
《铜陵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扩增项目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铜陵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扩增项目实施方案.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铜陵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扩增项目实施方案
铜陵市2017年妇幼疾病筛查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文件要求,大力发展妇幼健康事业,完善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和优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2017年妇幼疾病筛查项目内容
(一)延续项目:
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产前(唐氏)筛查,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市区低保人群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二)新增项目:
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B超筛查),新生儿眼病筛查。
三、2017年妇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要求
(一)政府主导,分级筹资。
实施市民生工程妇幼疾病筛查项目所需经费,主要由政府主导,市、县(区)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筹集。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实施民生工程妇幼疾病筛查项目的要求,统一规划项目实施内容,分季度实施,到2017年底达到规定的目标任务。
(三)明确职责,部门协调。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卫生计生、财政、民政、妇联、残联和宣传等部门职责,各司其责,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协调推进项目实施。
(四)整合资源,完善功能。
实施民生工程妇幼疾病筛查项目,立足于现有医疗保健资源。
在现有资源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和完善功能,达到医疗保健资源配置和服务功能最优化,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四、各子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6)
附件:
1、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2、产前(唐氏)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3、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4、铜陵市区低保人群适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5、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6、新生儿眼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在原有两种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苯丙酮尿酸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基础上,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的支持下,做好铜陵地区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项目管理工作,建立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患儿转会诊网络,做好确诊患儿救助管理工作。
(二)具体目标
1、筛查目标任务数:
10500人次。
新生儿代谢病筛查率达85%。
2、为初筛阳性的新生儿建立确诊及转会诊支持通道。
3、提高新生儿父母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晓率。
二、项目内容和流程
1、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系统建设及维护。
2、开设遗传代谢性疾病咨询门诊,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群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知晓度和接受度。
3、开展项目管理和技术培训。
4、各助产机构对分娩的产妇及家属进行项目筛查的知情告知,对新生儿采血留取血片,每周固定时间由专人送至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市新筛中心负责登记、核对并送检。
5、筛查结果高危儿召回、健康宣教,签署知情同意书,高危儿复检。
6、对高危儿进行追踪随访。
三、项目经费
新生儿35种疾病免费筛查项目35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5:
5分担。
市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向市财政局和市卫计委报送筛查数据库,经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项目领导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加强项目宣传,全面组织筛查,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
在项目的每一阶段及时开展项目质控评估和项目总结。
(二)职责分工。
1、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内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病筛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辖区内项目宣传,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项目落实。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经费,负责项目数据库审核,及时拨付项目经费,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3、民政及社保部门负责确诊患儿的医疗救助工作。
4、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的健康教育、血样标本的采集、采血卡片登记及递送工作,协助追踪随访机构,使可疑病例在最短时间内得以确诊和干预。
5、市妇幼保健院为新生儿35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筛查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培训、实验室检测、可疑病例召回和随访工作;定期督导工作质量和进度,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三)项目督导。
项目工作实行“过程督导”,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保健机构进行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资金管理。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
产前(唐氏)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筛查项目,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率,提高人口素质。
全年筛查任务6300人。
二、项目实施对象和筛查机构及流程
(一)筛查对象
全市(含枞阳县)所有孕14-20周的孕妇,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进行免费筛查。
(二)筛查机构
市妇幼保健院
(三)筛查流程(见唐氏筛查流程图)
1、铜官区和郊区所有进行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由产检医生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孕妇进行项目筛查的知情告知,填写申请单,指导孕妇到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进行项目筛查。
2、义安区妇计中心、义安区人民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对在本单位进行产检的孕妇由产检医生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孕妇进行项目筛查的知情告知,核对孕妇身份证、登记、填写申请单,指导孕妇到检验科及时抽血,留取血样送检;检验科负责分离保存血清,每周有专人送至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
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负责登记、核对和检验,同时将检验结果反馈到各采血单位,与各单位项目联系人加强联络,督促检验结果异常的孕妇进行进一步检查。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前咨询、产前诊断。
3、枞阳县妇幼保健院、枞阳县医疗机构及各乡镇卫生院对在本单位进行产检的孕妇由产检医生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孕妇进行项目筛查的知情告知,核对孕妇身份证、登记、填写申请单,指导孕妇到检验科及时抽血,留取血样送检。
三、项目经费
产前(唐氏)筛查项目188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5:
5分担。
市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向市财政局和市卫计委报送筛查数据库,经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项目领导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加强项目宣传,全面组织筛查,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
在项目的每一阶段及时开展项目评估和项目总结。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妇幼健康机构、妇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
项目执行机构要抽调知识扎实、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专门的筛查队伍,确保筛查质量。
(二)职责分工。
1、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加大宣传,让老百姓知晓项目实施内容,主动要求接受检查。
要做好辖区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工作落实。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经费,负责项目数据库审核,及时拨付项目经费,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3、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产前(唐氏)筛查的宣教、血样标本的采集及送检工作,并协助项目执行机构做好高风险孕妇的跟踪随访工作。
4、市妇幼保健院为产前(唐氏)筛查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筛查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培训、实验室检测、高风险孕妇随访工作;定期督导工作质量和进度,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三)项目督导。
项目工作实行“过程督导”,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保健机构进行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资金管理。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唐氏筛查流程图
义安区及枞阳县孕妇早孕建册
铜官区及郊区孕妇早孕建册
各产检单位产检门诊进行产前
(唐氏)筛查宣教及知情告知
各产检单位产检门诊进行产前
(唐氏)筛查宣教及知情告知
孕14-20周至产检点产检门诊
填写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孕14-20周至市妇幼保健院
产前诊断中心门诊
实验室抽取静脉血、分离血清
填写筛查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血清标本送市妇幼保健院
产前诊断中心检测
产前诊断中心实验室抽血检测
低风险分娩后随访1次
筛查提示高风险孕妇
产前咨询门诊咨询、诊断
六、铜陵市产前筛查技术管理办法
1、产前筛查技术是指通过简便、经济和较少创伤的检测方法,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筛查。
2、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3、产前筛查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须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
4、实施产前筛查技术应当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5、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产前筛查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产前筛查技术包括:
开展与产前筛查技术相关的产前咨询、开展胎儿体表及重要脏器的超声筛查、母血生化免疫筛查、进行预防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7、产前筛查项目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目标疾病危害程度大;
(2)产前筛查后能落实后续诊断服务;
(3)产前筛查技术必须技术成熟、可靠、安全、有效和可接受。
8、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产前诊断管理办法》及《产前诊断技术规范》,以保证经产前筛查发现可疑病例的后续诊断。
9、所有提供产前检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妇进行早孕检查或产前检查时,发现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提供咨询服务,并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同意转诊者,将其转诊至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
(1)羊水过多或者过少者;
(2)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者;
(3)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
(4)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者;
(5)有2次以上不明原因的流产、死胎或新生儿死亡者;
(6)孕妇年龄≥35周岁的;
(7)筛查结果异常者。
10、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对每一位孕妇进行:
(1)产前咨询;
(2)对妊娠14-20周的孕妇进行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3)对孕中期的孕妇进行B超筛查;
(4)孕期保健和生育健康知识的普及;
(5)预防先天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11、产前筛查结果须以书面报告形式送交被筛检者。
筛查报告应包括筛查项目所针对的先天缺陷与遗传性疾病发生的概率、具体数值和相应的临床建议。
12、开展产前筛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发现胎儿异常的情况下,经治医师必须将终止妊娠和继续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孕妇,由孕妇夫妻双方自行选择处理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若孕妇缺乏认知能力,由其近亲属代为选择。
13、产前筛查发现或可疑胎儿异常,但孕妇拒绝进行产前诊断选择继续妊娠的,应对胎儿及新生儿进行追踪监测,并详细记录。
追踪监测中发现为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分娩医院要按出生缺陷监测管理要求填写“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卡”,并逐级上报。
14、对于产前筛查技术和结果,经治医师应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向孕妇或家属告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风险性,使其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结果的不确定性。
15、不得擅自进行胎儿的性别鉴定。
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医学上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附件3: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筛查项目,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口素质。
全年筛查任务6300人。
二、项目实施对象和机构及服务流程
(一)筛查对象
全市(含枞阳县)所有新出生的0—1岁儿童在42天体检时,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进行免费B超筛查一次。
(二)筛查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
铜陵市城区儿童由所在儿童保健门诊填写筛查申请单,指导家长带儿童到市妇幼保健院B超筛查门诊进行项目筛查。
2、枞阳县人民医院和枞阳县中医院:
枞阳县儿童由县各儿保门诊填写筛查申请单,指导家长带儿童到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进行项目筛查。
(三)筛查流程(见附件流程图)。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四、项目经费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项目222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5:
5分担。
市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向市财政局和市卫计委报送筛查数据库,经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项目领导组织。
开展项目培训,加强项目宣传,全面组织筛查,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
在项目的每一阶段及时开展项目质控评估和项目总结。
(二)职责分工。
1、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内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辖区内项目宣传,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项目落实。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经费,负责项目数据库审核,及时拨付项目经费,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3、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多种形式的项目宣传,提高全员知晓率,同时做好确诊患儿的跟踪随访。
4、市妇幼保健院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筛查工作具体实施;对枞阳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先心病”筛查项目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知晓率、满意度等进行督导考核;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5、枞阳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B超筛查项目筛查工作组织实施及阳性患儿跟踪随访工作;并每月按时向市妇幼保健院报送筛查数据库,确保基础信息资料录入完整、准确、真实。
6、先天性心脏病定点筛查机构要严格遵守儿童“先心病”筛查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提高儿童“先心病”筛查技术服务水平,确保筛查质量。
(三)项目督导。
项目工作实行“过程督导”,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医疗助产保健机构进行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资金管理。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流程图
枞阳县儿童42天体检
市三区儿童42天体检
各儿保门诊
开具筛查申请单
县各儿保门诊
开具筛查申请单
至枞阳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B超筛查门诊
至市妇幼保健院B超筛查门诊
填写筛查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筛查提示异常
转儿童先心病专科门诊就诊
附件4:
铜陵市区低保人群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对市区低保人群中30-59适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2017年完成2000人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任务。
二、项目内容
(一)宫颈癌筛查
1、分发妇女宫颈癌宣教手册、普及健康知识。
2、各区对筛查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发放宣教手册及免费筛查卡,并告知筛查程序。
3、知情同意。
所有参加筛查的人员都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4、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在筛查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后完成,或在登记时进行,以便准确了解基本情况和健康知识掌握程度。
5、妇科检查:
妇科盆腔检查。
6、液基簿层细胞学检查:
含取材、刮片、病理。
7、阴道镜检查:
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8、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阳性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9、建立数据库
建立铜陵市妇女宫颈健康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对所有筛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储存、统计、分析等处理。
(二)乳腺癌筛查
1、分发妇女乳腺健康宣教手册、普及乳腺自检知识。
对筛查对象进行登记,分发乳腺癌健康教育手册,并告知检查程序。
2、知情同意。
所有参加筛查的人员都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3、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在筛查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后完成,或在登记时进行,以便准确了解基本情况和健康知识掌握程度。
4、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数字化摄影:
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数字化摄影。
5、建立数据库
建立铜陵市妇女乳腺健康信息数据库管理系统,对所有筛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存储、统计、分析等处理。
(三)人员培训
包括管理人员和从事检查技术工作的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项目管理方法、项目实施方案、专业技术检查和质量控制等。
(四)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配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摸底,深入家庭,广泛宣传,动员妇女参加“两癌”检查;利用网络、电视等宣传阵地,普及妇女“两癌”检查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要积极主动宣传“两癌”防治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三、保证措施
(一)组织管理。
成立“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区低保人群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机制。
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落实职责,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在市“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安排下开展工作。
负责健康教育、咨询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
要明确一名院级领导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质量控制工作;明确专业技术人员,配套必要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认真完成各类检查项目和结果填写。
认真审核填写筛查妇女个人信息,为参与检查的妇女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填写和录入体检信息,将健康查体情况及时反馈给受检对象。
对确诊患者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患者或家属,并指导患者治疗。
做好疑似患者的追访、转诊和确诊患者的随访工作。
做好信息统计管理和上报工作。
建立绿色通道,明确在妇科、乳腺疾病方面有较高水平的技术人员,为检查出的疑似病例提供相应的诊断服务。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责。
负责辖区内筛查对象摸底、登记并发放免费筛查卡,组织辖区筛查对象到定点检查机构进行专项健康检查,开展辖区健康教育及宣传工作。
协助检查机构,做好本辖区疑似和确诊病例的追访、检查和随访等工作。
四、资金筹集、结算及管理办法
(一)经费标准和结算办法:
铜陵市区低保人群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其中,宫颈癌检查:
妇科检查+液基薄层细胞学检查(TCT)170元/人次;乳腺癌检查:
乳腺临床检查+乳腺数字化摄影170元/人次,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5:
5分担。
定点检查机构每季度向市卫计委和市财政局报送“两癌”筛查数据库,经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二)经费管理。
专项检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检查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妇女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宫颈癌筛查流程图
乳腺癌筛查流程图
附件5:
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B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是儿童肢体性畸形中最常见的一种疾病,是造成儿童致残的一个重要因素。
通过对婴儿进行髋关节B超检查,可提前发现其是否患有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提前干预,降低治疗成本,减少患儿痛苦。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筛查项目,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口素质。
项目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全年筛查任务3600人。
二、项目实施对象和筛查机构及流程
(一)筛查对象
全市(含枞阳县)0-4月龄常住儿童。
依托儿童健康体检,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进行髋关节B超免费筛查一次。
(二)筛查机构
铜陵市妇幼保健院。
(三)筛查流程(见附件流程图)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四、项目经费
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B超筛查)项目144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5:
5分担。
市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向市卫计委和市财政局报送筛查数据库,经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项目领导组织。
开展项目培训,加强项目宣传,全面组织筛查,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
在项目的每一阶段及时开展项目质控评估和项目总结。
(二)职责分工。
1、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辖区内项目宣传,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项目落实。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经费,负责项目数据库审核,及时拨付项目经费,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3、民政及人社部门负责确诊患儿的医疗救助工作。
4、市妇幼保健院为免费筛查项目责任单位和定点筛查机构,负责项目筛查工作具体实施;制定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免费筛查工作计划、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指导工作开展,定期督导工作质量和进度,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5、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的组织协调工作。
6、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全员的知晓率,同时做好确诊患儿的跟踪随访。
(三)项目督导。
项目工作实行“过程督导”,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保健机构进行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四)资金管理。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儿童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婴儿发育性髋关节发育不良B超筛查)流程图
儿童健康体检
市妇幼保健院开具筛查申请单
义安区、枞阳县各医疗保健单位儿保门诊开具筛查申请单
开筛查申请单
填写筛查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家长持申请单到市妇幼保健院B超筛查门诊
出具筛查结果
异常
正常
儿保门诊专案管理
转骨科门诊就诊
附件6:
新生儿眼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筛查项目,尽早发现如视网膜肿瘤、视网膜发育不良、脉络膜缺损、先天性白内障、视网膜出血、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等新生儿致盲眼病,从而准确判断新生儿的眼部健康状况,早期予以干预,减少医疗成本,降低患儿痛苦。
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全年筛查任务数3600人。
二、项目实施对象和筛查机构及流程
(一)筛查对象
全市(含枞阳县)所有新出生婴儿(1岁以内),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进行免费筛查。
足月新生儿眼病筛查首次检查时间:
出生后3-7天内。
早产儿眼病筛查首次检查时间:
出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
(二)筛查机构
市妇幼保健院。
(三)筛查流程(见新生儿眼病筛查流程图)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四、项目经费
新生儿眼病筛查项目273元/人,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5:
5分担。
市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向市市财政局和卫计委报送筛查数据库,经审核后拨付专项经费。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项目领导组织。
开展项目培训,加强项目宣传,全面组织筛查,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
在项目的每一阶段及时开展项目质控评估和项目总结。
(二)职责分工。
1、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辖区内项目宣传,协调各相关部门督促项目落实。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项目经费,负责项目数据库审核,及时拨付项目经费,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3、民政及人社部门负责确诊患儿的医疗救助工作。
4、市妇幼保健院为新生儿眼病筛查项目责任单位和定点筛查机构,负责项目筛查工作具体实施和阳性患儿随访工作;并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5、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铜陵 提高 妇女儿童 健康 水平 扩增 项目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