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宫省制度与三省六部制的形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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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宫省制度与三省六部制的形成
浅析宫省制度与三省六部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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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演变过程中,从秦汉的三公九卿制到隋唐的三省六部制是一个极为重要发展阶段,也是高中历史教材重点讲述的内容。
现行的四套高中历史教材(人教版、岳麓版、人民版、大象版)都是严格按照新课标要求,将相关内容压缩到一个单元内作专门介绍,不仅教材容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教学过程也难与具体的历史情境相结合。
一堂课下来,不少学生对涉及三省六部的某些重大问题—例如“三省”的来源、“三省”的形成过程以及促成“三公”向“三省”演变的内在规律等仍然感到一知半解。
因此上好这堂课,对学生的疑惑作出合理的历史解释,对教师的知识储备和发散能力是一个重大考验。
本文试就些问题,略加分析探讨。
一、宫省制度与设官分职
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建立了一套以皇帝为核心,以宫省为职能分界的新型中央官僚体系—宫省制度。
皇宫分为前廷和后宫两大部分,前廷是百官朝拜皇帝和对坐议政的地方,这里设有负责侍从皇帝、襄赞礼仪的官员,他们被称作宫中官、宫官,宫官在宫中的办公机构叫做寺或监;后宫是皇帝、后妃的生活区,这里门禁森严,故称禁中,汉元帝时为避国丈王禁讳而改称省中,在省中为皇帝后妃服务的官员称为禁省官、省官,省官在禁内的办公部门称作署,必要时省官还会占用禁外宫内的台阁办公。
而在皇宫之外设有主管国家各种事务的政务机构,因地处外廷,故称外廷官或者朝官,我们熟知的三公及大部分诸卿都属于朝官,其中巫相等三公的办公机构称作公府。
一般来说,在宫省制度下,三类官员的权力以宫省为界由内向外逐级递增,但在与皇帝的私人关系上,三类官员与皇帝的亲密程度却是由近及远逐层递减。
韩非子有云:
“以疏远与近爱争,其数不胜也。
”川历代皇帝为了有效行使权力、驾驭群臣,不断遵照由“内”制“外”、以“亲”制“疏”原则对三类官员进行机构调整和权力转换。
隋唐时期的“三省”,即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便是由秦汉时期的省官尚书、中书和侍中发展演变而来。
二、“三省”的来源与演变
尚书之名始于秦代,“秦时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
”叫依秦制,尚书不过是少府属官“六尚”(尚冠、尚衣、尚食、尚沐、尚席、尚书)之一,其机构称作尚书署,地位低下,权力也很小。
少府原为巫相所领九卿之一,因掌管天子的衣食经费,不久脱离巫相控制成为皇帝的“私府”,为宫官的重要成员。
而作为省官的尚书,职责是在禁中替皇帝保管图书、文墨和百官章奏,与皇帝的亲密程度又非上司少府所能比拟,所以很快尚书对少府的隶属关系也名存实亡。
西汉初年,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巫相“掌巫天子,助理万机”,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比较大,与皇帝朝夕相处并具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尚书便被赋予了削弱相权的使命。
汉武帝时,决策中枢由三公府移入禁内,以侍中、尚书、中常侍以及其他文武侍从人员组成中朝。
作为中朝重要成员的尚书开始“并掌诏奏”川,即拥有了纳呈百官之奏与草拟皇帝之诏两项职能,由皇帝的生活秘书变为政务秘书,其权力自不可同日而语。
汉成帝时,尚书署开始分曹办事,对三公所领之各部门实行对口监督联络。
到了东汉,尚书机构得以进一步扩大,并由禁内外迁至宫内中台,遂称为尚书台。
史载,“光武帝亲总吏职,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公)府。
尚书台长官尚书令号为百官“端挨”,凡皇帝诏令,“尚书行下三公,或不经由三公,径下九卿。
’真所谓“天下枢要,在于尚书”,外朝辅政的大部分权力都被尚书台架空了。
曹巫建魏后,解除尚书台与少府的隶属关系,将尚书台外迁至宫外皇城,尚书台正式取代三公府成为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
尚书台长官尚书令“总齐机衡,允厘六职”,号称“朝政之本”。
川,至此尚书最终完成了剥夺巫相权力的使命。
到南朝萧梁时又将尚书台改称尚书省,这样就形成了六曹(吏部、左民、度支、祠部、都官、五兵)、二仆射、一令的省曹机构体系,为隋唐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此时的尚书虽有“省官”之名,却己是地地道道的朝官了。
尚书令权力扩大后,皇帝需要任用新的宫廷卑职加以牵制,中书省便应运而生。
“中书”的称谓在汉朝出现,‘已与尚书原为同一职务。
汉武帝喜游宴后廷,为了娱乐、理政两不误,“始使宦者典尚书事”叫,赐名中书渴者令。
因职掌原本尚书掌管的诏奏文书事宜,故中书令又被称为中尚书。
由士人所担任的尚书自汉武帝起就不断外迁,以宦者担任的中书(中尚书)则留居后宫,充当皇帝与尚书之间的联络人。
到汉宣帝时,百官封事,“辄下中书令出取之,不关尚书”川朋,是为中书令夺尚书之权始。
汉成帝即位后,罢去中书宦者,此后汉朝未再设中书。
曹操封魏王后,仿东汉制度在王府内置秘书监,事实上重建了中书机构,将秘书令作为他“运筹帷握,佐命移柞”仁。
魏文帝曹巫将原魏王府秘书监改为中书省,设在宫中,“典尚书奏事”。
中书省出现后,尚书台典机要之权移于中书。
中书令“以其地在枢近,多承宠任”,时人目之为“凤凰池”。
两晋时期,中书权力继续上升,“晋司徒巫相两不并置,中书之署,实总机要,是为宰相,以毗大政。
不过中书令虽己是事实上的宰相,但却未能摆脱宫官身份,取代尚书省从后台走上前台。
两晋南朝之际,中书省权力渐重,以至危及皇权。
于是另一种与中书抗衡的组织—门下省开6g始出现并逐步扩张。
门下省长官侍中的权力演变极富有戏剧性。
据史载,“秦置侍中,本7}相史也,7}相使史五人往来殿内奏事。
换句话说,侍中原是相派到皇帝身边的联络人员,属于朝官系统。
但是由于长期在皇帝身边负责资讯传输,在西汉初侍中便改换门庭,作为加官成为入侍天子的近臣。
侍中因时常候于禁门之外以备皇帝顾问又被称作门下官,作为皇帝的亲信,侍中甚至需“宿值庐于石渠门外”。
到了东汉,正式在宫中设立“侍中寺”,侍中由加官变为实官,职能也从无固定职掌变为“掌侍左右,赞导瞩事,顾问应对”,一个新的政务秘书机构开始显现雏形。
东汉末年,宦官势力被清除后,侍中寺由宫中迁入禁内,代替宦官主管皇帝的日常起居,称作侍中省。
由朝官内迁为宫官,再由宫官内迁为省官,侍中似乎越来越远离政治事务。
但是在皇权专制体制下,靠近皇帝就意味着它终有一天会大权在握。
果不其然,汉献帝初侍中便可“省尚书事”,即审评书机构的奏事。
魏文帝曹巫置“侍中省”和“散骑省”于禁省之中,二省“掌侍从左右,关通内外”,有些侍中居然“综理万机”,渐与中书省成分庭抗礼之势。
西晋之时,侍中在朝廷己居显要地位,“备切问近对,拾遗补网北朝之时,门下省侍中由于接近皇帝,除“从容侍从,承答顾问”外,还可“参掌诏命,平处文籍”,己被百官誉之为“小宰相”了。
说它是“小宰相”,是因为此时侍中虽然参决军国大政,却仍然“蜗居”禁省之中,处理皇室宫务是它的一项重要职能。
直到隋场帝另设殿内省专门负责皇帝起居,门下省(原侍中省)这才由禁中外迁至宫内,专主封驳,成为堂堂正正的朝廷命官。
三、“三省”制与隋唐政治
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隋唐时期确立的三省中枢体制堪称结构完整、布局匀称、职责清晰的典范。
首先从政治地位上看,三省中各省己是法定的政权机关,而不是皇帝的个人附属机构。
在中朝制度下,决策事务多操于禁省,皇帝亲自过问一切政务,正所谓“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而“台阁”本质上还是皇帝的秘书侍从。
而三省制下各省的职责权力有着充分的制度和传统保证,大体上说中书省具有出令权和勘议权,门下省则署颁制救、裁决庶政,尚书省则负责政务执行。
这种权力分配受到当时文武百官的承认和维护,当时有“不经凤阁(中书省)莺台(门下省),何名为救的说法。
三省制实际上将汉武帝以来皇帝独占的政府权力还于宰相,只不过一分而三而己。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省制削弱了专制皇权。
其次从政务处理上看,三省制实行的是集体宰相制。
在秦汉三公九卿制下,7}相自行开府辅政,官位最高,权力最大,由相自行辟除椽属的黄阁一度成为独立皇帝之外的权力中心。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鉴于尚书令、中书令和侍中在过去不同时期均是实际上的宰相这一历史事实,循名责实,使三省长官共居宰相之位。
隋制,尚书令、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同为宰相,唐初因“太宗尝为尚书,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巾习,至此形成了二仆射、二侍中、二中书令的群相制。
至于三省的职掌,普遍的说法是中书省出诏令,门下省主封驳,尚书省掌执行,但这只是三省制下政务处理的理想模式而己。
事实上,从隋朝开始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便己是定制,到了唐初,“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
”仁门三省均参与诏令的决策和审议,遵行宰相一致原则,而且越是重大议题越是如此。
需要说明的是,“三公”仍然是隋唐官僚体系中的最高职位,“太尉一人,正一品,司徒一人,正一品,司空一人,正一品。
三公,论道之官也。
”可见三省虽有秦汉三公之权,却无秦汉三公之贵。
与秦汉三公制相比,隋唐时期的宰相人数增加了,宰相的官位下降了,宰相的决策权力也大为分散。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省制又强化了专制皇权。
第三,从三省自身的权力格局来看,尚书省处于强势地位。
在官职品阶上,作为尚书省副职的尚书仆射为从二品,而作为正职的中书令和侍中却只有正三品,孰高孰低不言自明。
在布局结构上,尚书省要比其它两省要规整完善。
按太极宫三省建制,主行政的尚书省居禁外皇城,主决策的中书省、门下省居宫城中朝。
唐朝时尚书省己完全外化为国家权力机关,省、部、司三级机构编制齐整、功能完备,上下级关系十分明确,己是一个高效科学的行政体系。
中书省、门下省机构则较为分散庞杂,例如二省主衙虽设在宫中,但仍有部分机构设在禁内,称“内省”,以至于中书令、侍中进入内省还要进行搜身,即所谓的“霸制”。
显然中书省、门下省尚保有家臣色彩的残余,还未能完全实现结构功能的一体化。
在决策权力上,也并非三省并重,而是向尚书省倾斜。
隋文帝把历代尚书各曹确定为六部,又总结汉魏以来官制发展规律,理顺了原来的九卿与尚书的关系,使其成为尚书各司指挥下的事务机构。
经过这一番改革,尚书省的职官体系空前庞大,主要行政职能部门六部二十四司全部直隶于尚书省,且连原皇室的私府九寺五监甚至监察机构御史台都围绕尚书省来运转。
虽说自汉武帝以来决策程序一直没有脱离禁宫,隋唐君主内心也一定不希望外朝机构染指决策,但是在政治实践中,将一个利益关系如此强大的机构排除出决策层显然是不可能的。
结果正如四库馆臣所说,尚书省“事无不统,即不预机事,亦称政本之地。
”口吕〕尚书省由于同时具有决策和执行两项职能,得以凌驾于中书省和门下省之上而成为国家的政治中枢,其权力膨胀己到皇权所不能容忍的地步。
这就为唐高宗以后尚书仆射逐步退出宰相序列、尚书省机构被支解架空埋下了伏笔。
结语
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出现和相继掌权,是我国古代宫省制度下官员职务权力整合消长的一个缩影:
省官、宫官和朝官构成了一个以皇帝为中心的三级分层体系,官员位于宫省体系的具体哪个层级,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前途。
当皇帝感到外朝长官威胁其权力时,处于这个体系最内部的省官被赋予制衡朝官的重任,省官在皇帝支持下逐步参与朝政、获得权力的同时,却在体系中逐层外化,与皇帝的关系日益疏远;当省官由“主书小吏”完全外化为朝廷重臣之时,皇帝便会物色新的省官加以牵制,如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
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只不过是宫省制度在发展演变过程中一个比较醒目的关节点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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