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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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规章制度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实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3.校长在学校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学校管理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实行统一领导。
4.校长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
5.校长要带领教职工办好学校。
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中国教育政策和发展纲要》,认真执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决定及教育法律法规。
努力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2.制定和实施学校的远期和近期目标,发展规划,学年、学期计划,认真总结经验并不断改进工作。
3.统筹安排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
4.统筹安排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教职工的政治和业务水平,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培养、考察、调整中层干部,发挥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5.负责对教师的聘任和学校的人事安排工作、教职工的考核、评估、奖惩工作。
6.设立精干有效的指挥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及其他常规制度,实行校长统一指挥,教务主任协助校长工作,分层负责。
7.主持校务会议,研究学校重大事项,发扬民主作风,科学决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8.科学评估教职工工作,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发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第二章:
教学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
学校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的原则,加强教学理论的研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原则
1.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原则。
2.与发展教学相结合的原则。
3.教法与研究学法相结合的原则。
4.全体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
5.守则与灵活多样相结合的原则。
三、制定教学计划:
1.计划前,各科目备课组所有教师要做到三个熟悉。
熟悉教学大纲:
明确本科教学目的任务,了解教学内容的安排,弄清本科教学应遵循的原则。
熟悉教材:
通读教材,理解教材的内在联系,明确各章节在整体中所处的地位,明确本学期的教学要求和教学重点、难点。
熟悉学生:
主要熟悉学生“双基”、“能力”、“学风”、“方法”四个方面的情况。
2.教学计划要具备以下内容:
(1)对教材内容、实验的补充、删减或改进意见。
(2)提出落实教学任务要求,提高质量的改进措施和意见。
(3)教学进度,课时安排。
(4)“尖子学生”“学困生”的跟踪培养措施。
四、备课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
熟悉大纲、通览教材,写出教材分析,总的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结构层次,教学指导思想及方法。
2.一般应包括教学目标、要求、重点、难点、方法、步骤、作业、课后小结等,做到备学生、备教材、备方法,做到个人备课与同科同科组教师集体备课相结合,平时提前备一周的课。
3.要做好教具、演示、实验等一切准备工作。
五、课堂教学
1.认真组织教学。
坚持由始至终全过程,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2.教学原则:
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直观性、启发性、循序渐进、巩固性、因材施教等。
3.每一节教有目的,练有中心,学有效果,观点正确,精讲多练,避免满堂灌。
4.语言要准确、鲜明、生动。
板书有计划,书写工整、规范。
六、作业
1.练习题目要慎重选择,要符合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
2.要及时批改。
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的知识、能力上的漏洞和缺陷,及时进行补救。
要坚持教师全部批阅,学生自己改正的方法。
教师的全部批阅要起到三个作用:
(1)学生是否按时交了作业,按要求做了作业。
(2)大多数学生出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在课堂上进行讲评、弥补。
(3)个别学生的错误应认真分析,全面细致的了解每一个学生的缺陷。
3.在每次作业中的问题,教师应做记录和分析。
如发现关键性或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在班级进行讲评,弥补缺陷。
4.各科的学生作业练习,要按本学科的规范要求,严格训练,培养出好的学风和习惯。
七、成绩的考核
1.学习成绩的考核是教师对学生学习状况、自己教学状况的重要反馈渠道,是促进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的方法。
成绩考核包括平时、阶段、期中、期末考核及学期成绩评定。
2.成绩包括作业、提问、小测验、作文、实践、制作等项。
4.阶段测验随堂进行,不排监考,也不必调课统一进行。
八、教学研究
1.提高教师的业务文化水平,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要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从教学实际出发,确定研究专题,注意积累和总结教学经验,每学期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
2.每月各教研组有半天时间进行教研活动,教务主任负责检查,定期总结交流。
做业务考核依据之一。
3.每学期组织公开课教学。
课前要有充分的准备,课后要进行详细的座谈或评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归档。
九、教学领导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分析研究教学工作的问题,领导干部要兼课,经常深入教研组和教学班,有计划的听课,参加备课和教研活动,检查指导教学工作及时纠正问题和发现好事例以扶植支持,使教学工作处在不断的改进和提高过程中。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一、常规工作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
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定期例会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德育工作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实际,及时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2.教育学生不能随意触动校内电路设施的开关和线路,不带火具,各班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
3.教育学生在人员密集处,要遵守秩序,不拥挤,不推搡,作文明的中学生。
4.教育学生遇有紧急情况,要听从老师管理疏导,训练好学生紧急脱险演习。
5.对校内人员密集处,尤其是楼道、校门口、厕所等处。
要派教师管理,及时疏导学生。
6.做好学生的冬季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件的发生。
7.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在社会上遵守法纪,提高守法意识。
8.总务处做好学校财物财产的检查、管理和保护工作。
9.加强对班主任的工作管理指导,提高班主任安全责任意识,保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总务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5.做好学校财产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对全校电路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计算机房、楼道、消防设施。
加强防范措施。
6.领导和组织全校的安全检查工作,每学期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隐患。
7.对校内的房屋要加强检查,每学期初、中、都要检查一次有文字备考,符合安全方面有关要求,及时消除隐患。
8.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工作。
9.加强后勤各部门的工作领导及指导,做好防盗、防汛、防火的检查组织工作。
10.加强门卫值班管理,明确岗位职责。
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
五、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学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使消防安全工作与学校的发展相适应。
3.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逐级防火责任制。
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
4.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委员会,校长担任防火委员会主任。
各部门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5.学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的行为、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6.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规划,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7.学校全体师生,必须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六、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教务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委审批。
5.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任课教师附连带责任。
6.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7.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8.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9.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
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10.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11.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12.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13.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活动。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善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
根除传染病病源。
坚持卫生扫除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5.认真做好预防各种疾病消毒工作。
九、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与区教育局签定的责任书。
校长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
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
员工管理制度
一、聘用原则
1.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学校的需要进行。
2.学校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无种族、宗教、性别、年龄等的区别。
3.学校的招聘以面试、笔试方式为主,由人力资源部和各用人部门进行面试。
二、聘用要求
1.相应工作岗位的学历条件;
2.相应岗位的业务能力及要求;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服从意识;
4.良好的职业道德;
5.认可学校的经营方式及策略、校园文化、规章制度、办学理念。
三、试用与转正
1.新聘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
若用人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2.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对试用期内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三个方面进行。
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如果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辞退。
试用期满且未达到学校的合格标准者,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转正或辞退,试用期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以下情况均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判处有期徒刑(含缓刑),尚在服刑者;
(2)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者;
(3)通缉在案者;
(4)经学校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5)未满16周岁者;
(6)有欺骗隐瞒个人学历、工作经验、行为者;
(7)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8)酗酒、吸毒者;
(9)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10)亏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偿者;
(1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者;
(12)有反国家、社会、政府行为者;
(13)有违社会伦理道德者;
(14)不具有职业素养者;
(15)怀有其它商业目的者;
(16)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
4.试用期内表现优异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5.试用人员试用合格,其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结束时,学校根据员工试用期表现作出相应的人事决策。
四、录用程序
1.各部门主管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发展和职位空缺情况,向人力资源部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用人部门协同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2.实行体检制度,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开始以前,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出示体检证明。
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被学校录用。
3.新录用员工报到应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4.入职通知书;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份
6.居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回执复印件(全职员工);
7.已婚女性提交生育证复印件:
8.入职体检健康报告复印件;
9.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针对教师岗位);
10.职称证(针对教师岗位);
11.上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一寸的彩色照片4张;
13.需要办理的其他入职手续。
14.所有员工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不得谎报或虚报,否则视为严重违法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有权随时予以辞退,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5.所有员工个人情况,如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情况通知人等发生变化时,应于三日之内通知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更新信息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员工自负。
五、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地方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自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2.学校人力资源部为劳动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具体职责包括:
制定、修改、完善、解释学校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保管劳动合同及与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及时归档。
3.学校下属各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由校长或由校长委托人签署。
4.学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自用工之日起二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6.劳动合同由员工本人与学校校长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劳动合同文本由学校和员工各执一份。
8.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人力资源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人力资源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未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或擅自离职,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可追究员工的赔偿责任。
11.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当月工资按实际天数结算;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学校将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六、员工行为规范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2.不仅从语言上,更从行动上向学生及家长表明:
他们的需求就是我们的追求。
3.认真听从上级主管的工作指示和教导。
上下级之间应当以诚相待,彼此尊重。
4.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或其他部门沟通意见看法。
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的团队合作关系。
5.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开发自身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6.学校持续健康的发展,取决于每位员工的态度和行为是否符合学校的期望,每位员工谨记自己代表学校,在任何地点、时间注意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7.为学生提供的其他服务,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报酬、赠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8.员工应礼貌待客,举止得体,微笑服务,不能以貌取人:
9.礼貌的对待家长及来访者;
10.与家长交谈时应态度和蔼,注意使用礼貌用语,禁止言语粗鲁;
11.对家长提出的询问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问题,应当日内请示解答;
12.与学生家长相遇,要主动让路;与学生家长同行,应礼让家长先行。
13.仪表不整洁或不符合着装要求的员工不得进入学校。
14.不得故意走动拖出声音,不能在校区大声喧哗。
15.保持口气清新、不能有体味、保持穿着干净整洁。
16.爱护学校财产和设施:
17.保持工作环境干净整洁,确保公共场所整洁卫生,不可随意乱扔杂物。
18.保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工具性能良好,运转正常。
19.按照安全规则使用办公设备。
20.严禁不正常使用或破坏学校财物,在墙上乱划或不遵守安全规则均属于过错行为。
21.学校财产属学校所有,任何盗窃或擅自将自己管辖下的财物拿出学校,不论价值多少均属严重过错,学校可立刻解除劳动合同。
22.故意破坏学校设施或财物者,一旦发现,学校可立刻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付维修费或重置费。
23.员工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办公桌、办公设备、保险柜,乃至储存在办公设备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学校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24.注意环境保护及节能措施:
25.不要随地吐痰;
26.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27.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
28.关闭一切不使用的电气设备;
29.节约用水,关紧水龙头;
30.不浪费纸张、纸制品;
七、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因行业的特殊性,学校各个部门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作息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及校长批准执行。
但综合工时不得低于每周40小时。
2.考勤周期:
XX教育员工的考勤周期一般为本月1日至本月31日。
3.迟到、早退、旷工规定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按10元/次扣罚;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含3次)视为旷工1天,按旷工规定处罚。
(2)员工不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缺勤视为旷工。
旷工1天双倍扣罚工资、福利;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5日,或一年旷工达10日者(含迟到、早退折算数),属“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4.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正常情况下至少提前1天申请,事先应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时间和事由。
(2)请假半天以内的,由部门考勤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4天以上(含4天)的由校长批准。
(3)员工请假期满,须到批准人处办理销假手续。
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所延长假期按事假处理。
未经允许而延期的,其延期时间视为旷工。
申请延长病、事假者,应提前1天续请假。
(4)除特殊情况外,员工不得无故先休假后补办请假手续,凡未按审批程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5.休假规定
(1)员工申请病假2天或以上者,必须出示医院的有效的诊断证明和收费单据,同时学校有权要求员工出示病历、药费证明、病假单等。
(2)员工申请休病假的,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
对于伪造相关诊断证明、隐瞒事实或通过任何不正当方式获得病假的,一经查实将视同旷工并追究责任。
(3)病假期间,员工的薪资按员工本人的月基本工资发放。
(4)全年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下年度不再享受学校的带薪年休假。
(5)在XX教育劳动合同期间结婚的、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且在23岁以下(不含)的女性员工和在25以下(不含)的男性员工,均有权享受3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
(6)23岁以上(含)的女性员工和25岁以上(含)的男性员工,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带薪婚假
(7)员工申请休婚假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持结婚证书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
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2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
(8)婚假期间,员工的薪资按员工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9)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10)签订劳动合同的男员工在其配偶生育时,可享受3天的护理假。
符合晚育条件的,或者配偶难产(包括剖腹产)的,或者多胞胎生育的,可享受7天的护理假期。
(11)产假和护理假按照自然天数计算,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员工的薪资按员工本人的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12)员工的直系亲属(法律拟制的直系亲属)去世,可批准3个工作日的假期。
丧假期间,员工的薪资按员工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13)员工累计工龄一年以上(以劳动合同为准)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14)年休假天数规定:
工龄1年到3年,年休假5天;工龄3年到6年,年休假10天;工龄6年到10年,年休假15天;工龄10年以上,年休假20天。
(15)年休假应安排在当年度的业务淡季使用。
同时须申请获得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16)年休假不得累计,不得转入下一财年。
第五章:
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尊师制度
1.对老师有礼貌,路上遇见老师要真心问好。
2.尊重老师的劳动,上课和集会要专心致志,不随便说话,不搞小动作,不东张西望。
3.上课时向老师问好要热情严肃,下课时要待老师离开教室后才能出教室。
4.认真听从老师的教育,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做到有错必改。
5.热爱集体,主动协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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