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草畜产业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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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草畜产业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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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草畜产业考核办法
会宁县2011年草畜产业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草畜产业,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草畜产业提升年取得实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草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草畜产业提升年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按照目标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考核验收各乡镇草畜产业提升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二、考核范围
全县28个乡镇畜禽饲养量、11555工程、品种改良点、新增紫花苜蓿面积、饲草资源利用、动物防疫等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
全县草畜产业提升年考核分两步进行:
1、乡镇自查自验。
各乡镇先组织人员开展自查验收,将养殖数量、养殖企业、养殖小区(场)、规模养殖户、紫花苜蓿面积、品种改良点、青贮池等指标落实情况,务必按10月20日以前报县农牧局。
2、县上统一考核。
采取查看资料、随机抽查、现场核实的办法进行考核。
考核验收以上报花名册为依据,草畜企业、养殖小区(场)、品种改良点逐一进行实地核实验收。
规模养殖户,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村,共抽查30户规模养殖户,入户进行核实饲养量、新增紫花苜蓿面积、青贮池数量,推算全乡镇饲养量、规模养殖户、新增紫花苜蓿面积、青贮池建设等任务落实情况。
同时,对乡镇重视程度、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动物防疫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全县草畜产业提升年考核实行百分制。
根据目标任务难易程度分配分值。
1、畜禽饲养量(5分)。
以入户考核计算全乡镇畜禽饲养量,完成县上下达指标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每缺额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
2、乡镇重视程度(10分)。
会议安排部署、下达指标、签订责任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等;组织开展防疫工作;协调金融部门投放贷款;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和现场培训情况;新组建相应的专业合作组织等。
通过查看会议记录、相关文件、入户入场调查、现场查看合作组织运行等情况,落实每项工作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3、11555工程(40分)。
养殖小区(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得15分;未完成建设任务,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没有建成1处养殖小区(场)不得分;超额建成1处养殖小区(场)根据规模大小加2-5分,超过2处以上最多加10分。
规模养殖户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得25分;未完成建设任务,每缺额5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15分;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每超额5个百分点加2分,最多加5分。
4、新增紫花苜蓿面积(5分)。
通过入户抽查计算新增紫花苜蓿面积,全面完成种植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每缺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
5、饲草资源利用(25分)。
入户抽查青贮池建设,紫花苜蓿适时收割,饲草加工销售量,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利用率等。
青贮池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者得20分,每缺5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10分;有新增饲草加工购销点者得5分。
6、动物防疫(15分)。
防疫检疫工作有部署安排,并与村防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村防疫员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防疫药品领取及时,免疫密度、耳标佩带达到要求,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得满分。
否则,酌情扣分。
年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由县畜牧兽医局提供)。
7、加分项。
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草畜产业建设方面的重大项目加10分;完成草畜龙头企业建设任务加10分,未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按建成数量比例计算加分;建立肉羊、生猪鲜配或肉奶牛冻配点,并开展改良技术服务,群众满意度高的加5分;年内乡镇草畜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加2分;年内在本乡镇召开县级草畜产业现场会加5分;召开市级现场会加10分;召开省级现场会加15分。
五、组织领导
成立草畜产业促进年督查考核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考核小组。
从12月上旬开始进行全面考核。
六、奖罚兑现
1、表彰奖励。
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乡镇,按排名分3个等次予以奖励。
2、通报批评。
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
会宁县2011年草畜产业考核评分表
附件2:
会宁县2011年规模养殖场(小区)验收评分标准
附件3:
会宁县2011年规模养殖场(小区)考核评分情况统计表
附件4:
2011年全县规模养殖户抽查考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5:
2011年全县草畜产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附件6:
2011年全县草畜产业考核评分汇总表
会宁县2011年草畜产业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及考核标准
分值
考核内容
打分
1
畜禽饲养量:
完成县上下达指标的得满分;未完成任务,每缺额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
5
类别
任务
实际
占%
加分
牛
羊
猪
鸡
综合
2
乡镇重视程度:
通过查看会议记录、相关文件、入户入场调查、现场查看合作组织运行等情况,落实每项工作得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10
会议安排部署、下达指标、签订责任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等
组织开展防疫工作
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和现场培训情况
协调金融部门投放贷款
新组建相应的专业合作组织及培训情况
综合
3
11555工程:
养殖小区(场)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得15分;未完成建设任务,按完成比例计算得分;没有建成1处养殖小区(场)不得分;超额建成1处养殖小区(场)根据规模大小加2-5分,超过2处以上最多加10分。
规模养殖户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得25分;未完成建设任务,每缺额5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15分;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每超额5个百分点加2分,最多加5分。
40
类别
任务
实际
占%
加分
小区场
规模户
综合
4
新增紫花苜蓿面积:
全面完成种植新增紫花苜蓿面积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每缺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5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额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
5
类别
任务
实际
占%
加分
新增
面积
5
饲草资源利用:
入户抽查青贮池建设,紫花苜蓿适时收割,饲草加工销售量,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利用率等。
青贮池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者得20分,每缺5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10分;有新增饲草加工购销点者得5分。
25
类别
任务
实际
占%
加分
青贮池
加工点
6
动物防疫:
防疫工作有部署安排,村防疫员工资足额发放到位,防疫药品领取及时。
免疫密度、耳标佩带达到要求,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得满分。
否则,酌情扣分。
年内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
15
乡镇重视程度
免疫密度
耳标佩戴
综合
7
加分项:
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草畜产业建设方面的重大项目加10分;完成草畜龙头企业建设任务加10分,未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按建成数量比例计算加分。
建立肉羊、生猪鲜配或肉奶牛冻配点,并开展改良技术服务,群众满意度高的加5分。
年内乡镇草畜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带动示范作用明显的加2分;年内在本乡镇召开县级草畜产业现场会加5分;召开市级现场会加10分;召开省级现场会加15分。
乡镇名称:
总分:
会宁县2011年规模养殖企业、养殖场(小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
验收时间:
年月日
必备条件(任
一项不
符合不得验收)
1.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
可以验收
不予验收
2.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养殖档案。
验收
项目
考核
内容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扣分
原因
一
选
址
与
布
局
(15分)
(一)选址
(6分)
水源充足,通风良好得1分,供电稳定得1分。
2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其它畜禽养殖场及畜禽屠宰加工、交易场所500米以上,得2分。
2
占地面积符合各种畜禽养殖需要。
2
(二)布局
(9分)
生活区、生产区、污水处理区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区分开,各区相距50m以上,生活区与其它区未区分者扣3分,其它任意两区未分开扣1分。
4
生产区内各功能区分开。
3
净道与污道分开,不交叉。
未区分扣2分,存在交叉扣1分。
2
二
设
施
与
设
备
(35分)
(一)建筑面积(10分)
达到县上制定的各种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筑面积。
10
(二)生产设施(16分)
有必要的饲草料加工贮藏设施,其中牛羊养殖场必须有青贮池否则得0分。
10
有必要的饲喂设备。
2
饲料、药物、疫苗等不同类型的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设施设备完善得1分;储藏标识清晰得1分。
2
有自动饮水系统得1分,加药系统得1分。
2
(三)防疫设施(9分)
有防疫隔离带得1分,防疫标志明显得1分。
2
有兽医室得2分。
2
场区入口有车辆、人员消毒池得4分,生产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得1分。
5
三
管
理
与
防
疫
(24分)
(一)制度建设(6分)
有生产管理、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并上墙,执行良好得3分。
3
有不同阶段畜禽生产管理规程,不完整酌情扣分。
3
(二)人员素质(2分)
有1名以上经过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培训的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得2分。
2
(三)引种来源(2分)
种畜禽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得1分,“三证”真实完整得1分。
2
(四)档案管理(10分)
有生产记录档案,包括配种、产仔、哺育、保育与生长肥育记录,得2分,记录保存3年以上得1分。
3
有防疫档案,包括消毒、免疫、抗体监测记录,得2分,记录保存3年以上得1分。
3
有病死畜处理档案,包括解剖、无害化处理记录,得1分,记录保存3年以上得1分。
2
有员工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各得1分。
2
(五)防疫管理(4分)
进入生产区严格执行更衣、冲洗,执行良好,得2分。
2
根据抗体监测结果制定免疫计划,执行良好,得2分。
2
四
环
保
要
求
(20分)
(一)环保设施(6分)
有固定的粪便储存、堆放设施和场所,并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
得3分。
3
有粪污发酵或其他处理设施,或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理的大型贮粪池。
得3分。
3
(二)废弃物管理(5分)
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不排放得3分,有定期污水监测记录得2分;或采用农牧结合方式处理利用,得5分。
5
(三)无害化处理(6分)
配备焚尸炉或化尸池等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得3分。
3
病死畜采取焚烧或深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得2分,记录完整,得1分。
3
(四)环境卫生(3分)
场区内卫生状况较好,垃圾集中存放,位置合理得3分。
3
五
养殖
情况
(6分)
(一)饲养规模(4分)
饲养规模达到县上制定的标准化养殖小区要求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4
(二)生产管理水平(2分)
饲养畜禽达到其应有的生产标准,管理水平较高者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2
总分
100
说明:
各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时视质量差异酌情扣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单项内容最低分为0分;除有特殊说明外,各项考核指标以养殖场当年统计数据为准;总分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上推荐为市级标准化示范场。
验收人员签字:
2011年全县规模养殖场(小区)考核评分情况统计表
乡(镇):
年月日单位:
米2、米3、万元、头(只)
规模场(小区)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详细地址
占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完成投
资规模
养殖
类型
存栏
其中:
存栏基
础母畜
青贮
建设类型(新建或改扩建)
联系
电话
得分
青贮池
贮草棚
乡镇负责人签字:
考核成员签字:
2011年全县规模养殖户抽查考核情况统计表
乡(镇):
年月日单位:
头(只)米2、亩、万元、
户主姓名
详细地址
养殖
类型
存栏
其中:
存栏基础母畜
占地
面积
建筑
面积
种草
防疫情况
参加培训情况
联系电话
玉米
苜蓿
其他
小计
乡镇负责人签字:
考核成员签字:
2011年全县草畜产业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单位:
家、户、万头(只)、米3、亩
序
号
乡镇
11555工程
青贮池
种草
龙头企业
养殖场
(小区)
规模户
总饲养量
任务
完成
任务
完成
任务
完成
任务
完成
任务
完成
任务
完成
1
会师
2
丁沟
3
中川
4
新添
5
侯川
6
党岘
7
杨集
8
老君
9
太平
10
翟所
11
八里
12
柴门
13
韩集
14
平头
15
大沟
16
四房
17
甘沟
18
汉岔
19
新塬
20
土门
21
刘寨
22
草滩
23
土高
24
河畔
25
郭城
26
新庄
27
头寨
28
白塬
2011年全县草畜产业考核评分汇总表
序号
乡镇
重视程度
(10分)
畜禽饲养量(5分)
11555工程(40分)
种草
(5分)
饲草利用
(25分)
动物防疫(15分)
加分项
合计
名次
1
会师
2
丁沟
3
中川
4
新添
5
侯川
6
党岘
7
杨集
8
老君
9
太平
10
翟所
11
八里
12
柴门
13
韩集
14
平头
15
大沟
16
四房
17
甘沟
18
汉岔
19
新塬
20
土门
21
刘寨
22
草滩
23
土高
24
河畔
25
郭城
26
新庄
27
头寨
28
白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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