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机构产科母婴安全管理参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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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机构产科母婴安全管理参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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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产科医务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病区管理;定期巡视病房,严格执行陪护和探视制度。
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并启动病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2、责任护士要向住院孕产妇及陪护人员进行入院宣教,宣教内容:
(1)入院须知。
(2)探视陪护制度。
(3)母婴同室知情告知书。
宣教后责任护士和孕产妇要签名。
3、医护人员实行床头交接班制度,母婴情况床头交接。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1、产妇及陪护人员不应将新生儿交给主管医护以外任何人员照管,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
2、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新生儿离开母婴同室区。
3、因医疗护理等需要母婴分离时,由监护人陪同。
4、认真核对产妇姓名、住院号、婴儿性别、出生时间、体重、体表情况;核对与腕带信息是否一致。
5、护士应按护理级别定时巡视病房,并做好记录。
6、出院时由主管医生(儿科大夫)交待新生儿情况,家属确认后双方签字。
7、若产妇无独立行为能力或死亡,由新生儿父亲签字认领,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其它监护人持有效证件认领,并登记签字。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产妇及新生儿、产房与病房交接制度
1、产妇分娩后在产房观察2小时,无异常时由助产士将产妇及新生儿同时送到病房,与护士、家属共同确认产妇身份和新生儿信息。
2、助产士与护士共同确认新生儿。
(包括产妇姓名、住院号、婴儿性别、出生日期及体重)、新生儿腕带与出生记录单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3、双方认真交接确认后,将交接情况认真记录,双方签全名,交接记录保留于病历内。
4、交接后病房责任护士做自我介绍,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产后健康宣教及护理。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剖宫产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1、产妇佩戴腕带入手术室。
2、助产士接新生儿时应同术者确认新生儿,佩戴腕带,与手术室巡回护士认真核对,抱出手术室外与陪护人确认。
3、助产士接新生儿与监护人返回病房,与病房护士核对、确认签字,完成新生儿交接。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新生儿查对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士填写新生儿腕带,内容为:
母亲姓名、住院号、新生儿体重、性别、出生时间(具体到分钟)。
腕带佩戴松紧适宜。
2、各项护理操作前后,应核对新生儿性别及腕带信息是
否相符,并检查新生儿腕带有否松动、遗失、字迹模糊等情况,必要时更换新腕带。
3、出院时,护士应与母亲共同核对新生儿腕带信息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撤除腕带,办理离院手续。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新生儿交接班制度
1、产科医护人员佩戴胸卡上岗,工作时间坚守岗位,按时巡视病房。
2、每日晨会交班,交接新生儿出、入院人数、高危患儿情况及特殊处置的情况。
3、责任护士与夜班护士实行床头交接班。
4、发现新生儿腕带脱落或家属自行摘下,经护士双人核对产妇及新生儿信息无误后,及时佩戴。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弃婴处理制度
1、对小于37周的早产儿(有生机儿),应认真填写孕周、性别、死婴、畸形、处理结果等,由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和当班助产士(当班护士)签名做好登记。
2、对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报告科主任或医院领导。
3、医院内或周边发现弃婴时,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和公安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转送社会福利部门。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提供弃婴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会人员提供弃婴。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胎儿遗体、新生儿遗体处理制度
1、胎儿遗体、新生儿遗体应当由其监护人妥善处理。
2、委托医疗卫生机构处理的,监护人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署《委托处理协议书》后,由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程序处理。
3、胎儿遗体、新生儿遗体应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严禁将胎儿遗体、新生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严禁从事患者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
4、遗体处理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母婴同室知情告知书
各位产妇及家属:
为了保证宝宝的健康平安,请与我们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新生儿在母婴同室,接受母亲(监护人)和医护人员的监管未经批准,不准将新生儿交由其它人员。
2、任何人都不许将新生儿抱离母亲身边,需要治疗时,应严格执行母婴安全相关制度。
3、医师、护士挂牌上岗,定期沟通与产妇和监护人员进行沟通,母亲和监护人熟悉主管医师、护士。
4、监护人不可擅自将新生儿抱离病区。
5、母亲休息后,医护人员和留陪人员要加强监护。
6、母婴同室一般情况下留陪两人,因病情需要,经主管医师同意,适当增加陪护人。
7、住院期间任何时间、任何理由都不得取下新生儿腕带。
8、住院期间发现任何可疑的人和事请及时与值班医师或护士联系。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制度
一、陪护制度:
产妇家属们,您好,为了给住院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休养、治疗环境,请您遵守如下有关规定:
1、不得翻阅医疗文书及资料。
2、不得乱窜病房谈及有碍病人健康及治疗之事。
3、不得在病人床上坐、卧及在病室内洗刷个人物品。
4、爱护公物,不得在病区内吸烟、吐痰、聚众聊天。
5、母婴同室一般情况下留陪两人,因病情需要,经主管医师同意,适当增加陪护人。
6、母亲休息后,医护人员和留陪人员要加强监护。
7、母婴同室区工作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保卫科,陪护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医护人员联系。
8、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二、探视制度:
产妇家属们,您好,为了给住院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休养、治疗环境,请您按医院规定探视病人。
1、探视时间为每日下午3:
00—6:
00。
2、探视每位病人,不得超过2人同时探视,尽量缩短探视时间,并保持病室安静。
3、病情不宜探视时(患呼吸道传染病、体温高和红眼病等患者)严禁探视,医护人员有责任劝阻。
4、防止交叉感染,学龄儿童不得进入病房探视。
平遥县中医院
2013年9月
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1.母婴同室区护士加强巡视和安全宣教。
2.母婴同室区陪护人员发现可疑情况时立即通知值班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发现有可疑人员时,应立即通知保卫科和上级领导。
3.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加强陪护,防止意外发生。
4.医护人员协助保卫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应急流程
病房与产房交接流程
入产房:
待产妇入产房(意识不清的病人使用腕带)
主管医生(值班医生)与产房护士(助产士)交接
分娩后,在待产室观察2小时
助产士护送到病房,详细交接治疗、阴道出血、宫底高度、子宫收缩情况、会阴伤口、膀胱排空情况、生命体征
回病房:
剖娩后的新生儿
新生儿体表情况、性别、脐带结扎情况、面色、哭声
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
新生儿入室交接记录
床号____母亲姓名____父亲姓名____
婴儿性别____
出生时间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
出生方式:
顺产口、剖宫产口、臀(助牵引)口
婴儿腕带有口无口
脐带包扎渗血口无渗血口
体表检查做口未做口
面色:
红润口青紫口苍白口
哭声:
响亮口嘶哑口哭声小口
特殊情况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助产士签名:
____病区护士签名:
____
家属签名:
____
入室时间:
____
新生儿出科室记录
项目时间
新生儿筛查
转院
出院
护士签字
家属签字
备注
平遥县中医院弃婴、死婴处理登记
项目
时间
母亲姓名
孕周
性别
死婴或畸形
医生签名
助产士(护士)签名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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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 医疗机构 产科 母婴 安全管理 参考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