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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价服132号
常德市物价局常德市广播电视局
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的通知
CDCR-2009-32034
常价服〔2009〕132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物价局、广播电视局,湖南有线常德网络公司,各县市区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现将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服〔2009〕1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的收取问题
1、对未安装有线电视线路设施的旧房以及2010年元月1日前有线网络公司安装施工单位与房产开发公司或业主签订安装协议的,申请开户按每户明线300元、暗线480元(包两个端口,增加一个端口另加100元)的标准收取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
2、2009年12月31日后有线网络公司安装施工单位与房产开发公司或业主签订安装协议的新房,每户两个端口及以下的由网络传输单位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8元的标准收取安装费;超过两个端口的,每增加一个端口,加收100元的安装费。
3、新建的商业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及以户为单位的私人住宅的安装费,由网络传输单位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安装的端口数量及安装的工料成本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协商确定。
二、省局文件第二条表述的“过渡期”具体明确为:
在有线模拟信号节目关闭前均为“过渡期”,有关减免政策按省文件规定执行。
三、其他各有关规定均按省物价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湘价服〔2009〕153号文件规定执行。
各地价格部门要搞好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服〔2009〕153号)
各市、州物价局、广播电影电视局: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各地积极利用价格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
为切实解决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中的技术、服务和宣传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有线电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有线电视用户的满意度,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湘政办函[2009]212号、湘府阅〔2009〕108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有线电视初装、开通、移机、报停、复机、过户、销户等手续性收费。
对未安装有线电视线路设施的旧房及2009年7月1日之前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的新房,申请开户仍按每户明线300元、暗线480元(包两个端口,增加一个端口另加120元)的标准收取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2009年7月1日之后签订房屋交易合同的新房,由网络传输单位按每平米建筑面积6-8元的标准向建设单位或委托者收费,该费计入房屋销售价格,不得重复或单独向购房业主收取;该项收费具体标准根据房屋安装端口数量及线路设施质量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二、重新明确收视费政策。
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
居民用户家庭第一台电视基本收视费,自行购置数字电视机顶盒为每月18元;由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统一配置数字电视机顶盒,长沙、株洲、湘潭市城区为每月24.5元,国家和省级贫困县23.5元,其他市县区24元(其中城域网均为每月23元,其余为上缴干线网建设维护费)。
家庭第二、三台电视均需用户自购数字电视机顶盒,基本收视费为每台月5元,过渡期内用户自购的第二台电视机顶盒自购买之日起暂免12个月的基本收视费。
家庭第四台及以上电视比照第一台电视收取基本收视费。
非居民用户数字电视收视费比照居民家庭第一台电视收费标准收取。
数字电视报停期间的网络维护费为每户月5元。
数字电视用户收看过渡期保留的模拟信号节目不另收费。
暂未实施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模拟信号节目,基本收视费仍执行每月16.5元的规定。
有线电视增值业务服务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自行确定并报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执行。
三、加强对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及IC卡收费的监管。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统一为有线电视用户供应数字电视机顶盒的,机顶盒价格按照不盈利的原则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年核定。
2009年度全省最高限价为:
普通型数字电视机顶盒每台360元,基本交互型每台400元,简易型每台260元。
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的数字电视机顶盒,所有权属网络传输机构,用户拥有使用权;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或售卖的数字电视机顶盒,若非私自拆卸或人为损坏,负责免费保修两年,超过保修期只收取零配件费用。
各级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允许用户自行从市场购买符合当地网络传输技术规范的数字电视机顶盒。
数字化整体转换及新开户发放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不得收取费用,所需开支计入经营成本;对因损坏、丢失而申请补领IC卡的,可适当收取工本费,工本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按年核定;2009年度IC卡工本费为每张40元。
应免费对新整转用户配置二合一型机顶盒遥控器,对2009年7月1日前已整转用户提供更换二合一型机顶盒遥控器的方便,更换成本价不得超过每个20元。
四、严格执行有线电视收费减免政策,保障低收入用户能够享受有线电视数字化成果。
已进行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城域网,对暂时不愿或无力接收数字电视的有线电视用户,在全省统一关闭模拟信号前(关闭模拟信号的时间按国家广电总局广发技字[2003]440号文件执行),要保障其收看保留的不少于八套(中央1套、中央2套、中教1套、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视、湖南教育、市州县本地频道等)模拟电视节目,其收费标准由每户月8元改为免费。
对老红军、老红军遗孀、无子女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凭有效证明文书免收其第一台电视机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对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以及城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文书按第一台电视机16.5元/月收取其当年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对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其家庭当年若存在医疗费负担超过5000元或其他特殊困难(天灾人祸)事实,免收其当年第一台电视的基本收视费。
五、加快完善技术,不断提高有线数字电视的服务质量。
有线数字电视与有线模拟电视的区别,不仅在于电视节目数量的增加和清晰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能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有关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以及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交通、气象、住房等民生信息及时传输到广大有线电视用户。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确保完整传输包括不少于52套数字电视基本节目、电子节目指南、6套数字音频广播节目以及政务信息、民生信息等服务内容。
要建立、完善和落实信息采编、审发、更新制度,不断丰富并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民生信息服务内容,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和民生信息的服务质量,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便民、实用;要尽可能选优并及时升级更新服务软件,方便用户操作和收看数字电视节目;要按照湖南有线服务质量规范要求,加快网络改造步伐,努力提高网络传输质量;要有针对性地拓展数字电视增值业务,不断满足部分用户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要坚持用户自愿、服务有偿原则与用户签订协议并加强与用户的联系,及时解决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切实改进有线数字电视的宣传舆论工作。
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知识及服务收费政策的宣传,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络等多种方式,突出宣传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党和国家推进信息化发展战略、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全民信息化水平的重要途径,以及既可为社会节约资源、又可为用户节省时间等优势和典型事例;宣传出台有线电视收费政策的目的和意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相关减免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还要积极引导用户转变消费观念,以实际行动争取广大用户的理解与支持。
七、加大对有线电视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
各市州价格、广电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对所辖市县区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技术验收和综合服务验收制度,凡技术验收、综合服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批准按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收费,政务信息、民生信息不能及时更新或服务不到位的,应降低其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每月1-2元。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站在以民为本的高度,切实重视和认真做好群众看好电视、看得起电视的工作,加强对有线电视收费的监督检查。
要督促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按照规定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公示收费标准、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与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相关的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要认真受理群众对有线电视服务和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有线电视网络经营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
各级广电主管部门应加大对非法传输有线电视的经营者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
八、本通知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过去涉及有线电视收费的文件一律废止。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
有线电视 收费管理 通知
抄送:
省物价局,市法制办、市建设局、市房产局。
常德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监测科 2009年12月30日印发
打字:
龙丹 校对:
雷鸣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完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服[2009]55号
各市、州物价局:
近年来,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不断完善,促进了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有序推进,较好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
但是,仍有少数市县在推进过程中,宣传和服务工作不到位,收费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引起部分群众的不良反映。
为切实解决有线电视用户反映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行为,按照我局湘价服[2008]127号文件规定,结合全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情况,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价格。
鉴于2009年度全省统一招标采购的机顶盒价格略有降低,决定相应降低机顶盒销售价格,即普通型机顶盒每台由400元降至360元,基本交互型机顶盒每台由440元降至400元。
核定仅供收看电视(不能支持收视数据广播)的简易型机顶盒价格每台为260元。
随着数字电视机顶盒技术标准的统一和用户数量的扩大,其价格应随着成本逐年降低;对符合我省技术规范的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允许面向社会按市场价格销售。
二、IC卡工本费标准由50元降为40元;新转换用户随机顶盒的二合一遥控器不另收费,老用户要求更换二合一(学习型)遥控器的可收取成本费由30元降低至20元。
三、取消有线电视报停费、过户费、端口迁移费。
今后,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向广电网络经营者申请办理报停、过户、再开通业务均不再支付任何形式的手续费。
对已安装有线电视线路设施的商品住宅收取的开通费一律不得超过每户120元,其建设施工费用应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并计入房屋销售价格,不得再向购房业主收取(2007年7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合同执行);对未安装有线电视线路设施的住宅可继续收取安装开通费。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技术、综合服务验收合格即按新标准收费以及其他违法收费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同时要督促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公司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变更手续。
五、本通知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我局湘价服[2006]39号、[2007]73号、[2008]127号文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的通知
(湘价服[2006]39号)
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各市、州物价局:
为促进我省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和服务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关于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时间表的要求,经测算成本和召开价格听证会,综合考虑居民、社会的承受能力,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制定我省有线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
1、居民用户。
由广电网络传输机构配置1台机顶盒(含智能卡)的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
同户同址的第一台电视机,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城域网为24.5元/月,其他城市、县城(含长、株、潭的县级市、县城)城域网为24元/月,国家和省级贫困县23.5元/月;第二、三台电视机统一为10元/月台(其中收看保留的模拟4套电视节目免费),第四台电视机按第一台电视机标准收费;在不影响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的前提下,由用户自愿购买机顶盒和智能卡的,同户同址第一台电视机的收费标准统一为18元/月;第二台及以上电视机的收费标准与网络传输公司配置1台机顶盒的用户相同。
2、非居民用户。
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非营利性医院等非经营性集团用户每台电视机按居民家庭第一台电视机标准计费;经营性集团用户参照外省、市做法,按照高于普通居民用户第一台电视机收视维护费标准20%的幅度,结合实际收视时间由网络传输公司与用户协商确定。
3、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仍保留传输4套模拟电视节目,供暂时不愿接受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收看,并按8元/月户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
二、基本收视维护费的减免规定
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对于老红军、老红军遗孀,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特困户,社会抚恤人员为主体的家庭等,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1台机顶盒(含智能卡),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执行以下优惠政策:
1、老红军、老红军遗孀,凭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老干部局核发的《离休证》或相应证明,或凭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金领取证》、《有线电视用户证》,免收其第一台电视机的基本收视维护费。
2、无子女无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凭《有线电视用户证》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五保供养证》,免收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3、属于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凭《有线电视用户证》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其当年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第一台电视机16.5元/月收取。
4、符合《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中一、二级的盲、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方面残疾人为主体的家庭,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凭有效证明,第一台电视机16.5元/月;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各类残疾人,凭《有线电视用户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其当年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第一台电视机按11元/月收取。
5、属于享受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其家庭当年若存在重大疾病患者或其他特殊困难,凭《有线电视用户证》、当地县级以上的(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居民医疗救助证》,免收当年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6、属于社会抚恤的人员,凭《有线电视用户证》、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残疾军人证》、《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伤残民兵证》、《伤残人民警察证》、《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在乡老复退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金领取证》,其当年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第一台电视机按16.5元/月收取。
上述人员家庭拥有第二台及以上电视机的不再享受上述收视维护费优惠政策。
三、有线数字电视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
1、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后,用户除按规定交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外,不再缴纳原有线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对已经预交了有线模拟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用户,按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补收差价。
2、在全省数字电视整体平移期间,网络传输机构要确保基本型数字电视机顶盒的销售,对基本型数字电视机顶盒和智能卡实行最高限价,基本型机顶盒每台450元,智能卡每张50元,具体执行标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进货均价按年核定;增强型机顶盒由用户自愿选购,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的基本型数字电视机顶盒,所有权属广电网络传输机构,用户拥有使用权;由网络传输机构配置或售卖的基本型数字电视机顶盒,若非私自拆卸或人为损坏,网络传输机构负责免费保修两年,超过保修期只收取零配件费用。
3、安装开通费。
对现行在册模拟电视用户不再收取安装开通费;对非在册用户和新装用户可收取安装开通费每户300元;其中对已自行安装符合有线数字电视技术标准线路系统的住宅小区或成栋房屋,按不超过每户120元的标准收取开通费;对在网络改造过程中或尚未预埋有线电缆的,应用户要求进行电缆暗线施工安装的可加收暗线施工费,具体标准仍按湘价服〔2002〕217号文件规定执行。
4、对申请暂停使用有线电视的用户,报停期间可按每三个月(不足三个月按三个月计算)15元的标准收取网络维护费;报停后申请恢复开通的不再收取安装开通费。
5、过户费。
用户申请将原有线电视用户过户或户主更名的,可收取10元的过户费。
6、端口迁移费。
因用户原因申请迁移有线电视端口的,可按不超过120元/端口的标准收取端口迁移费。
7、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包括按规定上缴中央的中央电视台第三、五、六、八套的加密电视收视费和干线网经营单位的干线网建设维护费。
干线网建设维护费具体标准为:
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城域网为1.5元/月户(非居民用户每台电视机为一户,下同),其他城市、县城(含长、株、潭的县级市、县城)城域网1元/户月(其中国家和省级贫困县每户每月0.5元),干线网建设维护费由各城域网上缴干线网经营单位,专项用于全省干线网的建设和维护,各城域网除扣除不超过5%的手续费外,不得有任何截留或挪用。
四、有线数字电视服务要求
1、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应努力确保服务质量。
做到每天24小时为用户提供不少于52套的基本电视节目、电子节目指南、多套数字音频广播节目、政务信息、百姓生活信息等基本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二)。
2、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应加强对有线数字电视知识及收费政策的宣传,争取用户的理解与支持。
并按照用户自愿、服务有偿原则,与用户签订合同或协议。
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应下大力气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手段,及时排除网络和机顶盒故障,确保有线电视收视效果。
对不能达到每天24小时传输的城域网,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应降低1元/月户台电视机,对不能达到每天20小时传输的城域网,应降低2元/月户台电视机;对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信号连续中断2天(不含2天)以上,影响用户收看有线电视的,应相应顺延用户的收视时间或扣减其收视维护费。
3、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交费,但预收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五、切实规范有线电视传输收费管理
1、有线电视传输收费区别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各城域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涉及普通用户的有线电视的其他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有线电视网络传输机构为用户提供基本服务内容以外的增值业务收费和其他经营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业务收费由网络传输机构自主制定并按业务覆盖范围报相应的(业务覆盖跨市州的报省、跨县市的报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2、各城域网有线电视收费除上述收费项目和标准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广播电视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类有线电视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和设立诸如用户证工本费、报停费、拆装费、再开通费等涉及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用户的任何收费项目,更不得越权提高收费标准或截留、挪用干线网建设维护费。
3、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各独立核算的有线电视服务机构须凭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存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存档)、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网络验收登记表(见附件一)和本收费文件到当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凭证领购和使用地税部门印(监)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广大用户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4、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有线电视收费的管理监督职能,会同广电部门及时受理和查处有线电视用户的投诉,特别是要依法加大对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以及无资质传播有线电视并收费和截留、挪用干线网建设维护费等损害用户权益、扰乱经济秩序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有线电视收费行为规范有序。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关于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的执行时间,从有线电视实现数字化平移、用户试看数字电视不少于两个月且无重大不良反映之后,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经过省物价局会同省广电局按照《湖南省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规范》和本通知规定的服务内容验收并在《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网络验收登记表》上签署合格意见,县城(镇)经市州物价局会同广电局验收并在《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网络验收登记表》上签署合格意见后方可按规定标准收费,具体计费时间以光节点范围内整体平移时间为准;其他各项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一:
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网络验收登记表(略)
附件二:
湖南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服务内容
湖南省物价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二:
湖南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服务内容
1、标准清晰度数字电视基本节目不少于52套,包括中央电视台各频道、中央教育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各频道、湖南经济电视台各频道,湖南教育电视台,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市、州、县、区电视频道,若干省、市、区卫视频道
2、电子节目指南业务
3、数字音频广播业务6套以上(其中省广播电台不少于5套、市州广播电台不少于1套)
4、数据广播业务,包括政务信息(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政务公告、政务动态、政策信息、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政务索引等),百姓生活信息(天气预报、新闻、交通、旅游、安居置业、医疗保健等)
5、频道列表自动更新业务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
2006年03月29日 实施日期:
2006年03月29日 (地方法规)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和规范有线电视收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价服[2002]217号
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各市、州物价局:
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关于提高我省有线电视收视费的请示》收悉。
我省有线电视从1991年开始收费以来,随着传输技术不断升级,传输节目从8套增加到目前35套以上,原有的收费标准及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导致部分市县越权制定收费政策,加剧了收费秩序的混乱状况。
为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及广播电视传输干线网络的全面建成,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的管理和服务行为,保障广播电视传输正常进行,兼顾收视群众的承受能力,经审核成本和召开价格听证会,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适当提高我省有线电视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
凡有线电视城域网改造已经完成(550MHz或以上),能传输35套节目以上并经省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地区,收视维护费标准从每户每月11元提高到每户每月16.5元,其构成是:
①上缴中央的加密电视收视费每户每月2元;②省干线网建设维护费每户每月1.5元;③城域网维护费每户每月13元。
2004年全省750MHz网络改造全面完成并与光纤和微波干线网联通后,经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视维护费标准每月每户可再提高0.5元。
网络改造未完成的或未经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地区,收视维护费标准不得提高,仍按每户每月11元的标准执行;网改完成后需经省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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