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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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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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1、目的:
1.1.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入职,培训和离职管理程序,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范围:
2.1.公司全体人员。
3、定义:
3.1.员工:
这里是指公司全体人员;
3.2.普工:
这里指生产一线,非月薪制员工;
3.3.职员:
这里指办公室人员,月薪制员工;
3.4.内训:
指由公司内部讲师授课,地点不限公司内;
3.5.外训:
指人员外派受训或聘请外部讲师到厂授课;
3.6.入职培训:
对新入职员工实施企业文化理念培训,职责与制度培训,规范与礼仪培训;
3.7.岗前培训:
指新进人员在试用期期间或转新岗前,给予职务所需的最基本专业知识训练;
3.8.在职培训:
指正式员工为提升工作技能或专业知识所进行的训练。
3.9.合同离职:
员工因终止履行合同或协议而离职。
3.10.辞职:
员工由于某种原因主动辞去工作。
3.11.辞退(解雇):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企业予以辞退。
3.12.开除:
公司开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者。
3.13.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以上,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4、职责:
4.1.行政人事部:
4.1.1.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废止等工作;
4.1.2.行政人事经理全面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4.1.3.招聘专员对人员的招聘,入职,离职工作负责;
4.1.4.培训专员对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工作负责。
4.2.各用人部门:
4.2.1.负责对人员基本甄选、建议、决定权。
4.2.2.负责在职培训的实施和监督,负责离职相应决定权。
5、工作程序:
5.1.招聘管理:
5.1.1.申请:
需求部门申请:
本公司如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由各部门主管/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
5.1.2.审核: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更新组织架构和确定人员编制,上报副总及总经理批准,副总对需求情况进行确定,核定人员,不予审核通过的「人员增补申请单」反回申请部门;
5.1.3.批准:
审核通过的「人员增补申请单」交经副总、总经理同意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招聘事宜。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提升,择优录取,并倡导亲属回避制度。
5.2.招聘:
5.2.1.招募:
人事专员依「人员增补申请单」以及「岗位职责说明书」决定招聘渠道并发布信息,简历筛选,招聘管道:
5.2.1.1.网络招聘:
中国人才热线,前程无忧网等(适用于管理人员,高中层人员,技术人员)。
5.2.1.2.现场招聘:
人才大市场,(适用管理、高技能人员)
5.2.1.3.工业区附近或门口张贴招聘信息(适用于普工)
5.2.1.4.附近人才市场(适用于初级中级技术人员)
5.2.2.发布信息:
人事专员接到批准的招聘申请后立即根据招聘管道进行多渠道发信息,注意以下事项:
5.2.2.1.网上招聘必须每日更新,如果回馈不理想,网上招聘简章不合适,及时更改招聘信息(包括要求或职位名称)。
5.2.2.2.通过专业网站进行人才搜索,每日搜索(包括更换关键词和条件)。
5.2.3.简历筛选:
人事专员对各种管道来的简历进行筛选
5.2.3.1.应聘条件的筛选:
从年龄,工作年限,性别要求,学历等基本要求进行第一轮筛选;
5.2.3.2.从简历的逻辑性(时间,地点连续性,)真实性进行判定;对有意向的备选人员可以电话了解具体情况,对于筛选后的备选简历可发给用人单位主管/经理进一步筛选,并于当天内确定是否通知来面试,人事专员必须跟进当天完成是否通知。
5.2.3.3.确定可以面试的人员,由人事专员通知备选人员前来公司面试,通知内容(时间,地点,面试岗位,乘车路线,面试须带证件,以及明确电话(找不到地点时的实时通讯电话),同时通知参加面试或复试的面试考官: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面试人员,岗位。
5.3.选择:
5.3.1.应聘人员到公司前台后,前台了解是面试人员后,给予「面试人员登记表」填写,确定填写完整后交于人事专员。
5.3.2.前台应试职责:
面试人员接待,确认「面试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不清楚不完整要求填写后方可交于人事专员。
5.3.3.人事专员对面试人员进行初试:
5.3.3.1.普工:
5.3.3.1.1.普工首先进行目测筛选,对于年龄,形象等不符合要求的淘汰掉;
5.3.3.1.2.普工进行普工面试试题测试,成绩不合格淘汰掉;
5.3.3.1.3.进行身份证或学历证验证,对无身份证,或身份不能及时证明的淘汰掉;同时验证年龄,未满18周岁不予复试,并确认能办理银行卡(工商银行);
5.3.3.1.4.以上三点合格后交生产部门复试。
5.3.3.2.员工:
5.3.3.2.1.人事专员依「面试人员登记表」对员工进行相关员工素质测试试题测试,并作出评定。
5.3.3.2.2.然后进行专业试题测试,测试由用人部门主管确认评定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5.3.3.2.3.进行身份证或学历证验证,对无身份证,或身份不能及时证明的淘汰掉同时验证年龄,未满18周岁不予复试,并确认能办理银行帐号(工商银行)。
5.3.3.2.4.将「面试人员登记表」、员工素质测试试题或专业试题等资料备齐交招聘小组。
5.3.3.2.5.初试由用人单位,行政人事部或部门主管组成招聘小组进行面试,并填写「面试人员登记表」主要评价内容:
基本素质,基本专业技能,价值取向等方面做出一个基本判断。
5.3.3.3.主管以上人员,工程人员,研发人员
5.3.3.3.1.如员工初试流程;
5.3.3.3.2.面试考官一般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其中用人单位经理,总经理拥有对其录用决策的最终决定权。
5.3.4.复试:
主要是对应聘者与岗位契合度进行考察,包括对岗位所需技能的掌握程度,胜任该岗位所需具备的综合能力等方面:
5.3.4.1.复试录用权限;
5.3.4.2.普工由生产部主管复试为最终录用决定权;
5.3.4.3.员工由部门经理复试为最终录用决定权;
5.3.4.4.主管以上人员,工程师,研发人员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复试为最终决定权。
5.3.4.面试评估表的填写
5.3.4.1.初试记录:
填写基本素质,基本专业技能,价值取向,是否可以复试;
5.3.4.2.复试记录:
岗位技能掌握程度,岗位胜任能力,是否录用;
5.3.4.3.用人单位根据公司薪资标准,录用待遇建议,转正后待遇建议,
5.3.4.4.人事专员要对面试评估内容是否完整填写进行督促。
面试当天收回面试评估表。
5.3.5.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只限办公室人员)是对应聘者与工作有关的一些背景信息进行查证,以进一步确定应聘者的任职资格经初试,复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由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主要内容包括:
工作经历,职务等。
并在面试评估填写调查结果。
5.4.录用:
5.4.1经初试,复试,背景调查,薪资确认,录用决定权限人员签字确认后,人事专员进行通知录用。
5.4.1.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人事专员电话通知其报到。
通知内容:
工作岗位,岗位职务,薪资待遇,福利情况,试用期,报到时间入职手续所需资料。
5.4.1.2.经评定未录取人员,将其资料归入公司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
5.4.2.招聘工作的总结与评估,主要包括以下项工作:
5.4.2.1.招聘工作的及时性与有效性:
人力资源配置达标率每月统计一次;
5.4.2.2.招聘成本评估:
招聘费用多少;
5.4.2.3.对录用人员的评估。
5.5.新员工报到:
5.5.1.初录用的员工接到录用通知后,在指定日期到行政人事部门报到。
5.5.2.因故未按期前往报到的初录用职员,人事专员应在当日晚5点前与其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并及时通知用人部门。
5.6.办理入职手续:
5.6.1.新加入公司员工需在入职当天准备的入职材料:
5.6.1.1.填写由公司统一设计的「人事资料登记表」,随附个人简历一份;
5.6.1.2.提供近期免冠彩色近照(1寸2张);
5.6.1.3.身份证(要与本人相貌仔细核对)、居住证(过期与否)、学历证书(网上查验)、本人银行帐号复印件;
5.6.1.4.加盖原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应届生不要求);
5.6.1.5.公司指定医院的近期体检表(体检时间不超过一年)(是否健康);
5.6.1.6.应聘特殊工种的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该工种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校);
5.6.1.7.担任特殊岗位的职员(如财务、司机),须提供深圳户籍人员担保书,并同担保人同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担保手续;办理担保手续时,担保人须填写「员工担保书」同时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联系电话、居住地址;本公司人员不能为担保人;
5.6.1.9.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不办理入职手续
A.经查实被录用人员提供的资料虚假者;
B.证实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者有其它劣迹者。
5.6.2.入职手续的办理
5.6.2.1专员仔细核实以上材料(包括数据的齐备,填写的完整性,以及资格书和担保手续办理);
5.6.2.2.人事专员对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以上数据):
5.6.2.3.为新员工办理考勤卡,考勤卡必须能显示其姓名,人事专员务必试刷后放可交于员工;
5.6.2.4.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只限工程技术研发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在入职当天订立,同时必须在「劳动合同登记签收表」上确定签名;同时必须对公司关键术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5.6.2.5.行政人员为新职员安排宿舍;
5.6.2.6.人事专员安排网管为其分配邮箱;
5.6.2.7.上述工作备齐后,由行政人事部介绍新员工与全体员工认识;或通过邮件的形式,将姓名,职位,电话,邮箱,部门等基本信息发给公司相关同事或通过会议的形式将新员工介绍给公司同事;
5.6.2.8.在15个工作日之内,所规定手续仍无法齐备的,将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赔偿;
5.7.试用、考核、办理转正手续:
5.7.1.用人部门和行政人事部对试用期内的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主要从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
5.7.2.员工在试用期内,因表现不佳或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用人部门填写「辞工申请单」交往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经核准后,同用人部门主管/经理一起提前三天通知试用人员,予以辞退,在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按其当月实际工作天数发放工资,由人事填写「工资结清单」(附「辞工申请单」交财务结算工资,并开「行李放行条」,离职工资当天发放。
对于办公室人员在离职时还需填写「办公室人员离职交接单」。
5.7.3.在试用期的员工,人事专员于该员工结束试用前十五天将「转正申请表」交于试用期员工部门负责人。
提前由其决定是否转正或延长试用期的情况。
5.7.4.部门负责人将「转正申请表」给可予转正的人员进行自评,然后直属主管,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人事部意见。
5.7.5.办公室职员还需进行员工转正考核和评定,经考核评定合格者,「转正申请表」交副总/总经理批准。
5.7.6.批准后的「转正申请表」当天返回用行政人事部交于试用员工签字确认,直属主管与其面谈。
5.7.7.员工签字确认后的「转正申请单」于一周内返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5.8.调岗及动态表:
5.8.1.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因其它原因调动目前岗位,到新的岗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按岗前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填写「岗前培训记录表」。
5.8.2.调动员工需填写「调岗申请单」,经原部门及需求部门双方同意后交行政人事部、审核部审核及副总批准,同时填写「员工动态表」一式三份,人事、个人及部门各一份。
5.9.培训管理:
5.9.1.入职培训:
由行政人事部对新入职员工定期进行入职前的培训。
培训时间为半天。
5.9.1.1.培训内容:
公司概况与发展简史、公司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员工工作纪律、礼仪规范、公司人事政策、规章制度公司、其它相关运营体制、安全教育,5S基础知识、公司团队建设。
5.9.1.2.培训记录:
对于员工守则上的条款让员工知悉,并签字确认,对于员工违纪处分及奖励制度的培训,同样让员工知悉,并签字确认。
5.9.2.岗前培训:
指新员工的试用期间及员工调新岗位的试用期间,主要培训内容为岗位职责、操作流程与技能培训。
培训时间为一天.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
入职指导:
5.9.2.1.新职员到部门前,人事专员提供以下资料及入职指导公司组织架构图,新员工岗位「岗位职责说明书」;本部门工作流程XX程序文件;「岗前培训记录表」。
5.9.2.2.并提供以下指导:
5.9.2.2.1.员工守则」的培训对于「员工守则」上的条款让员工知悉,并签字确认。
5.9.2.2.2.「员工违纪处分及奖励制度」的培训,同样让员工知悉,并签字确认。
5.9.2.2.3.「岗前培训记录表」的实施,监督岗前培训的实施情况。
5.9.2.3.各用人部门为新员工指派一名指导员,对其工作、学习进行全面辅导。
并进行岗前培训,为新员工介绍新工作岗位的内容、职责、工作流程,提供相应的制度文件,帮助员工尽快熟悉新岗位;并填写「岗前培训记录表」。
5.9.2.4.岗前培训总结,完成对新员工及新岗位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同新员工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填写「岗前培训记录表」,不断改进与提高。
5.9.3.生产员工的生产技能培训,公司实行上岗证制度,任何上岗前或调岗前都必须通过新岗位岗位技能培训,通过工程部,或品质部考核通过后方可发放上岗证,同样,当新技术的推广或某此工位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品检人员有权要求该岗位人员离岗或重新上岗培训,达到要求后方可发上岗证上岗
5.9.4.特殊岗位的培训
公司内部特殊岗位如:
品管的实验员,内校员,内审员等需持证上岗,上岗前需经过工程部,品质部或相关机构专业培训认可后方可上岗。
5.9.5.在职培训:
5.9.5.1.提出培训需求:
部门主管每年9月份提出次年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填写「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
5.9.5.2.确认及汇总:
行政人事部应确认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内容及课程时数安排的适宜性,并汇总「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
5.9.5.3.审核:
5.9.5.3.1.行政人事部所汇总提报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应呈副总经理,审核各培训需求项目是否符合公司质量政策及目标;
5.9.5.3.2.审核也可按召集各部门主管会审的方式进行,核准后按计划实施。
5.10.培训实施:
5.10.1.各部门应根据核准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项目按月实施;
5.10.2.属通用性的项目可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集中培训;
5.10.3.培训所需要的教材及讲师,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
5.10.4.如外派培训,可由行政人事部视课程的重要性,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外部训练申请表」备案;并根据情况确定培训后对公司服务承诺,并由公司保留外训取得证件。
外训需要经过副总,审核部审批,总经理批准。
5.10.5.如部门或员工在年中需要增加某项培训需填写「员工内部训练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交往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
5.11.外训:
5.11.1.公司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外训:
5.11.1.1.符合员工职前训练、专业技能提升训练需求的人;
5.11.1.2.因政府规定或政策的实施变更有受训需要的;
5.11.1.3.符合公司阶段性营运计划需求所指派受训者。
5.11.2.需外训者需填写「员工外部训练申请表」提出申请,由申请人、部门主管、审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核完毕后,从财务预支培训费用,参加培训。
5.11.3.培训完毕后依内训程序填写各种记录,教材及相关培训证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并转训其它部门人员。
5.12.培训监督与考核:
5.12.1记录:
无论是公司内训还是公司外派培训的结果,均应于受训完成后将受训记录两星期内送交行政人事部登录于个人的「员工培训记录表」上,以作为人员资格鉴定及未来人事调迁的参考依据。
5.12.2.培训纪律:
5.12.2.1.所有人不许无故缺席;
5.12.2.2.手机一律调整到静音状态;
5.12.2.3.禁止上课中途离开;
5.12.3培训考核方式与考核
5.12.3.1.员工参加培训应在「会议培训出席签到表」上签到,必要时应由各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派人抽点。
5.12.3.2.公司实施培训后,应由讲师进行培训结果考核,考核方式可分笔试、口试、实际操作或交心得报告等方式选择一至两种实施。
5.12.3.3.对于一些关键重要课程的考核,可通过第三方进行考核,如由工程或品质对生产技术人员进行考核。
5.12.3.4.公司规章制度培训、工作业务流程培训,生产员工技能培训、需要通过考试测评;
5.12.3.5.其它在职培训包括业务技巧,产品知识,管理技能等培训以课后三个工作日内上交「培训心得体会与意见调查」,逾期以缺交培训心得处理,不记上课者培训课时。
5.12.3.6.第一次不及格需做出检讨说明,并补考,生产员工技能培训不合格不配发上岗证;
5.12.3.7.第二次(补考)不及格者,生产员工调离工作岗位,一年内之内不作本岗位调薪升职。
5.12.3.8.第三次(第二次补考),以不适合岗位劝退。
5.13.离职管理:
5.13.1.离职审批权限:
5.13.1.1.生产员工由各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
5.13.1.2.办公室人员由各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副总批准;
5.13.1.3.副主管、主管、经理由各部门经理/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5.13.2.员工辞职:
5.13.2.1.员工填写「辞工申请单」,注明辞职原因,真正了解此类辞职应承担的后果并签字确认,向本部门提交辞职申请。
5.13.2.2.辞职职员所在部门经理与其进行面谈,全面了解员工辞职原因。
5.13.2.3.市场部及关务的员工离职部门经理应对应收款项作清晰注明,应收款项处理意见,工资,奖金意见作出处理意见说明,未做说明或说明不合公司规定后果由部门经理承担。
5.13.2.4.部门经理经审核后并在「辞工申请单」上签字后,经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一份到行政人事部。
5.13.2.5.部门经理安排人员与辞职职员作工作交接,办公室职员按「办公室人员离职交接单」办理。
5.13.3.行政人事部与辞职职员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并进行员工离职面谈。
如果辞职员工是公司的关键员工或表现优异者,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应设法挽留;
5.13.4.经最终批准后,人事专员通知离职人员(普工离职,应由其文员或组长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并通知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等相关单位办理该员工离职手续,并做数据保存和变更;
5.13.5.离职员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5.13.6.辞退程序:
5.13.6.1.被辞退员工所在部门经理直属主管或经理填写「辞工申请单」,详细说明辞退原因。
5.13.6.2.辞退员工直属主管/经理/副总签字确认,提交到行政人事部。
5.13.6.3.行政人事部审核员工辞退申请,深入了解情况后在「辞工申请单」上注明辞退意见,办公室人员离职由副总批准,主管以上及重点岗位员工转呈副总/总经理批准。
5.13.6.4.经最终审批权限的签字审批后,行政人事部与被辞退员工进行辞退面谈,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5.13.6.5.并通知财务部和行政人事部等相关单位办理该员工离职手续,并做数据保存和变更。
5.13.7.合同离职程序:
5.13.7.1.合同到期员工,人事专员须提前40天通知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或直属主管;
5.13.7.2.员工提出离职,按正常离职程序办理。
5.13.8.自动离职程序:
5.13.8.1.员工构成自动离职条件:
连续无故旷工3日及以上;
5.13.8.2.人事专员了解情况属实后,应在旷工的第三个工作日发出自动离职通知;
5.13.8.3.离职员工所在部门应同样在第三个工作日填写「辞工申请单」。
5.14.离职移交手续办理:
5.14.1.无论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正常的工作移交,并办理离职手续,无论员工以何种情形离开公司,均有义务完成下列工作,办公室人员依「办公室人员离职交接单」办理:
5.14.1.1.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先填写「辞工申请单」;
5.14.1.2.到行政人事部和仓库归还公司提供的各种工具和物品,行政人事部和仓库做登记;
5.14.1.3.规定时间内向财务部结清财务款项;
5.14.1.4.最后工作日上交工作用品、厂牌和证件,并清算工资所得;
5.14.1.5.保守公司商业、技术秘密;
5.14.1.6.清偿对公司的债务;
5.14.1.7.办理档案、社保手续,应在离职日将户口、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离公司。
5.14.2.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违约金或补偿费金额另行规定。
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5.14.3.如果已离职员工被查实在受聘于公司期间或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公司仍有权追究该离职员工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5.14.4.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5.15.离职工资结算:
5.15.1.离职员工(合同离职,辞职)应得工资(岗位薪资)由财务核算。
凡员工未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或工作交接者,应付工资暂不发给放,待该员工办完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后进行核算,
5.15.2.办理完离职相关手续后,各用人单位在上午十点前给出工作时数、加班时数以便人事核对。
5.15.3.离职员工可在辞退手续办理完后当日结清工资,结算工资在上午进行,如有到下午推迟到第二天结算。
5.15.4.结算方式:
5.15.4.1.各部门文员给出考勤情况,人事文员核对出勤天数,病事假,迟到旷工早退情况,注明奖罚情况。
5.15.4.2.行政人员核算出住宿水电费,物品扣款。
5.15.4.3.财务人员核算个人借款,以及其它合约款项。
5.15.4.4.人事依「工资结算清单」将结算情况交于财务进行工资结算。
5.15.4.5.财务审核,审核部审核,经副总/总经理批准,依上述标准方式发放工资,对当日结算工资的离职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要及时回馈行政人事部。
6、引用文件:
6.1.无
7、引用记录:
7.1.「人员增补申请单」--------------------------------HR-R-001
7.2.「岗位职责说明书」--------------------------------HR-R-002
7.3.「面试人员登记表」--------------------------------HR-R-003
7.4.「人事资料登记表」--------------------------------HR-R-004
7.5.「保密协议」--------------------------------------HR-R-005
7.6.「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HR-R-006
7.7.「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HR-R-007
7.8.「岗前培训记录表」--------------------------------HR-R-008
7.9.「员工外部训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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