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人事之窗.docx
- 文档编号:24304899
- 上传时间:2023-05-26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41.25KB
内江人事之窗.docx
《内江人事之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江人事之窗.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内江人事之窗
内江人事之窗
第二期(总第20期)
内江市人事局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目录
※※※※※※※※※※※※※
【调查与研究】
※理顺关系完善体制建设一支建制统一的高素质的
森林公安队伍亟不可待
——市编办赖国文李阳成潘莉
※完善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东兴区编办
※从东兴区的人才现状看人才流动
——东兴区人事局陈文化
【观察与思考】
※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是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市编办李阳成
※经济发展人才先行
——市中区人事局江玲陈俊
【人事信息】
※市中区全力推进人事编制改革四举措
※资中县农民技能培训成效显著
【仲裁案例选登】
——市人事局赖国文
◆调查与研究◆
理顺关系完善体制
建设一支建制统一的高素质的森林
公安队伍亟不可待
——来自内江市森林公安现状的调查报告
赖国文李阳成潘莉
保护森林就是保护地球,保护地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内江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加大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力度,全市林地面积已由2000年的209.5万亩,发展到2005年的250.2万亩,森林面积由2000年的196.9万亩发展到2005年的224.7万亩,森林覆盖面积由2000年的24.38%发展到2005年的27.83。
到“十一五”,全市的林地将扩展到286万亩,森林面积将扩展到289.72万亩,森林覆盖面积将达到30%。
林业的发展,不仅改善了环境,促进了农业发展,而且造福了子孙后代,实践证明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为了发展和保护这片森林,该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经过了几十年的奋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甚至生命和伤残的代价。
威远县森林警察大队龙涛同志,为保护森林,在与犯罪分子搏斗时双双坠入20多米的悬崖致残,至今身上还保留着4块钢板和30多颗螺钉,成为内江市唯一的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可他却还是一名“聘用干部”,按照现行政策他的伤残等级都没有资格评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加大,木材价格上涨,加上政府又规定对天然林禁伐,乱砍乱伐、盗伐林木、乱占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等犯罪将会增多。
内江市属浅丘地貌,森林和林地分散,与重庆、宜宾、自贡、泸州、乐山、眉山等市接壤,多数地方又是农、林交错,全市40多名森林警察,平均每人要负责近7万亩森林、8万亩林地面积的保护工作,今后,打击与保护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形势将更加严峻。
但是,目前的森林公安的现状怎能适应形势需要。
因此,理顺关系,完善体制,建立一支强大的、高素质的森林公安队伍势在必行。
据调查,内江市目前森林公安的现状存在四大问题:
一、关系不顺。
从管理上看,全市的森林公安工作现属林业和公安两个部门双重管理,其机构、编制由省公安厅、省林业厅联合确认和下达。
编制性质既有行政,也有事业,经费来源虽然都是财政供给,但标准不一,连编制统计都无法单列;从其职能看,全市并不十分统一和明确,有的县区的林业公安只负责打击涉林犯罪,有的县区的林业公安不仅负责打击涉林犯罪,还要负责林区治安,有的县区既负责打击涉林犯罪、负责林区治安,还要负责森林防火、并担负保护野生动物的任务,有的县区还要担负本县区公安局分配的临时任务;从人员管理上看,其行政管理由林业局负责,但招警、授衔又是公安部门。
二、机构不健全,花样百出。
全市三县两区的森林公安机构都是经过四川省公安厅和林业厅正式文件批准并先后于1982年、1987年、1997年相继建立的,但名称不一:
内江市林业局是公安科(原为公安处),市中区林业局是公安科,东兴区、威远县、隆昌县既是该县区林业局公安科,又是该县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中县县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其机构性质,市林业局公安科为行政,县区林业公安机构既有行政又有事业,有的甚至是行政与事业混杂;机构级别更不统一,有的级别同于局内科(股)室,有的县区干脆就未定级别,只是让林业局副局长兼任林业公安科长或森林警察大队队长;其下设机构也不一致,全市除资中县设有金李井、双河,威远县设有连界三个林区派出所外,不仅威远、资中县的其余林区、林场和隆昌县的云顶、圣灯、油房三大片33万亩、东兴区41万亩、市中区15万亩森林没有一个林区派出所,甚至省级内江市长坝山森林公园都没有设立森林公安派出所,遇有“情况”,根本无法及时处理,更谈不上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有的同志把这种情况戏称为“马后炮”。
三、编制警力严重不足,人员混杂,素质不高。
1、警力严重不足。
内江市辖三县两区,117个乡镇,人口421万,幅员面积5386平方公里,重点林区乡镇和林场45个,森林面积227万亩,林业用地250.2万亩,森林覆盖面积27.83%,森林资源分散,农林交错,林区治安复杂,森林资源保(管)护任务重、难度大。
但是,省林业厅、公安厅下达的控制编制数仅有92人,平均每人(包括领导干部和内勤人员)要负责3万多亩。
由于从警资格、经费不足等多种原因,目前全市实有在岗人员仅有57名,其中在编在岗警察42名,非警人员但在从事该项工作的15名;有的县区森林公安科仅有警员2人,有个森林派出所只有1名干警,遇有“情况”根本无法及时单独处理,只能当个“二传手”。
2、人员混杂。
在现有的42名警员中,多数是从林业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中连人带编划转的,有公务员身份的仅9名,且有3人是肩挑两担,既是林业局的领导,又是林业公安的领导。
33名事业编制的警员中,有的原来就是警察,有的是安排退伍兵,还有的是“聘用干部”,这些人员多数还分别占用着林业局的行政或事业编制。
3、素质不高。
一是年龄老化。
42名警员中平均年龄达41岁,50岁以上的11人,占27%,59岁的就有2人,35岁以下的仅有10人(其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仅2人)。
二是学历低。
42名警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27人,占64%,高中中专以下的15人,占36%,仅有初中文化的就有4名,占9.3%。
三是素质不高。
由于警力不足且分散,加上林业和公安双重管理,无法统一纳入系统组织的专业培训,其警员的专业技能与实际需要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将林业治安案件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处理。
四、待遇低,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全国专业公安系统中直接配置到乡镇,工作在基层、山区、森林这种最艰苦条件下的只有林业公安,而待遇最差的也是四川的林业公安。
目前,内江市森林公安的工资是按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标准核定的,虽然均由地方财政供养,但他们是“干公安的活”,却没有享受到公安的待遇。
工作经费上,虽然全省核拨了部分天然林保护专项经费,但由于内江市各级财政经费紧张且情况不一,全市各县区每年核拨的工作经费都远远低于公安的工作经费标准。
由于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因此,装备也就落后,除资中县外,其余县区都没有专用警车。
其他装备也差,往往出现“警察不如匪”的怪现象,这种情况怎能适应森林保护的需要?
森林公安的建制、管理机制、待遇等方面尽管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内江市的森林警察队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政策,竭尽全力地打击破坏森林(林业)资源和野生动物的犯罪分子。
为了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维护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做出了积极贡献,有的甚至不惜自己的身体乃至生命。
但是,森林公安的现状与他们承担的责任极不相称。
应尽快理顺森林公安体制,提高他们的待遇,再不能对他们“另眼看待”了。
随着我国林业政策的调整,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和林地的保(管)护将是林业工作的重点,除专业和技术保(管)护外,打击森林犯罪工作任务将更重。
为适应需要,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改变目前森林公安现状:
一、健全机构,统一机构编制名称和性质。
全省市、县(区)森林公安机构应确定为行政机构,其名称统一确定。
其中,未直接管理林区的市(地)和大城市中的“区”林业局公安科机构名称、级别不变;当地县(区)现公安机构为“XXX公安局”的,确定为XXX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县(区)公安机构为“XXX公安分局”的,确定为XXX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
机构级别分别按当地林业局、公安局的二级机构予以确认。
森林公安分局和森林警察大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行政、法治、刑侦科(股)等机构;森林公安分局和森林警察大队下设林业公安派出所,林业公安派出所的级别按公安派出所现行级别对待。
林业公安派出所可在较集中的林区、省级以上国家森林公园、5万亩以上的国营林场单独设立。
其中,林区分散的地区,可按每10万亩森林面积设置一个的原则,根据森林分布情况,采取划片归整的办法确立森林派出所的数量。
其编制,应按所管森林面积和林区分布等情况适当核定,其中设林业公安科的可按5-6人配置,设科长、副科长各1人;设林业公安分局和森林警察大队的可按森林和林地面积每3万亩配1人的标准配备,然后按每个局(大队)增加50%的标准设置编制总数,其中行政正职和教导员各1人、行政副职2人;林业公安派出所可根据所管森林和林地面积以及工作的难易程度,按5—7人的标准核定。
森林公安的机构、编制应由当地机构编制管理、林业、公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县(区)、市逐级申报,省级机构编制、林业、公安部门考查、审核、批准后建立,一经批准和下达,任何地区、任何部门均不得突破。
二、明确职能职责,完善管理。
鉴于林业部门和林业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目前森林公安机构和森林警察纳入公安部门统一管理的时机尚不成熟,最好仍然维持现状,由林业、公安部门双重管理;人事管理纳入国家公务员序列,其森林公安机构的主官任用应由林业、公安、人事、组织部门共同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日常行政管理仍由林业部门负责,当地公安机关负责对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领导,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对下级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
其主要职能是:
(1)全权负责当地涉林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处理和移交;
(2)负责当地森林防火、灭火的组织实施和案件处理工作;(3)负责当地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案件的侦破、处理工作;(4)作好当地公安机关交办或要求协助办理的其他工作。
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会同下级公安机关对下级森林公安机关进行业绩考核。
下级森林公安机关每年度须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报告工作。
三、统一经费,提高警员待遇。
目前,内江全市的森林警察机构的工作经费和警员的工资福利均由地方财政纳入了预算,但其标准不一,且较公安的标准差距很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解决森林公安编制和经费问题极为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发出了《关于解决森林公安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42号、川办发<2006>11号),鉴于目前森林警员不多的实际情况,建议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安标准,统一一次性将森林公安机构公用经费和森林警察的工资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
同时,各级政府和各级部门,应积极主动、经常关心、爱护森林警察疾苦,支持森林警察工作,想方设法保证森林公安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装备经费落实。
四、壮大队伍,规范管理,提高素质。
队伍建设是森林公安工作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按照国办发(2005)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及时核定各市县(区)森林公安机构、编制数额,制定现有人员过渡、考核和新进人员考录办法。
鉴于目前森林公安队伍现有人员结构复杂、年龄老化、文化层次较低,但他们已在森林公安战线奋斗多年,做出了较大牺牲和贡献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不同的形式对现有人员进行过渡,即对具有国家公务员和警察双重身份的全数过渡;对具有警察身份且在森林公安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进行考核过渡为公务员;对3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虽未取得警员资格但2005年12月31日以前在森林公安部门的在册人员,可按照《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公开、统一考试,合格者予以过渡;对目前既任林业部门行政领导,又兼任林业公安领导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根据个人意愿任一种职务,不允许再“两肩挑”;对有警员身份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如本人愿意留在林业公安岗位的,可与其他人员一视同仁,按规定统一考试过渡,本人不愿意过渡的予以调整分流。
全部过渡后仍缺编的,以市为单位,及时按照国家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考录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补充,壮大森林公安队伍,并及时纳入国家公务员和警察系列严格管理和考核。
要积极做好森林警察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
根据林业公安的特点,建议省林业、公安厅共同组织,分期分批对所有森林警察集中进行一次轮训,及时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尽快适应森林保护工作的需要。
五、积极稳妥处理好余留问题。
森林公安机构编制和管理体制理顺以后,对未正常过度或未考试合格的现有人员要及时进行分流,其办法:
一是按照川委办(2004)40号文件精神,符合退休、退管要求的及时办理退休、退管手续。
二是鼓励辞职,自谋职业。
三是对仍未分流的人员采取划转林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办法分流。
其中,原从林业部门连人带编划入的,编制划归林业部门,对使用原森林公安部门成立时新核定或增加编制的人员,可按实际人数相应增加林业部门的所属事业单位编制。
人员分流以后,原使用的林业部门的(包括未过度人员已占用的)行政和事业编制归还林业部门,原森林公安部门成立时新核定或增加的编制,一律收回,不再使用。
完善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对东兴区教育体制改革运行情况的调查
东兴区编办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文件要求和内东委办[2003]177号《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东兴区于2004年4月撤(并)了40所中小学校,设立了29所乡镇(街道)中心校。
通过2年的运行,教育体制改革成果如何?
为此,区编办、教育局于今年3月份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来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区29个乡镇(街道)中心校二年来的管理体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现将调查情况归纳综述如下:
一、主要成效
1、整合了教育资源,减少了运行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
(1)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
(2)资源得到互补,力量得到整合。
(3)减少中间环节,办事效率得到了很大提高。
2、政令更加畅通,工作更加落实,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1)优化了学校领导班子,提高了战斗力。
(2)少了中梗阻,干线更加畅通。
(3)责任明确,职责分明,领导力度得到了加强。
(4)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制度建设更加明确具体,并能有效贯穿于学校的教育管理过程之中,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提高。
3、灵活性增强,目标管理落实,促进“两基”工作继续发展。
(1)各中心校结合学校规模、班额、生源等具体情况,合理搭配本乡镇(街道)教师。
(2)各中心校根据区教育局教育管理工作目标,切实将各目标任务落实到辖区各校,整体推进目标管理。
(3)工作更落实。
乡中心校明确了双重管理职能,在履行其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更了解情况,“对症下药”,中心校迅速成为学校管理中心、教育中心、教学中心、研究中心,做到“两手抓”:
一手抓本校,一手抓其它学校,有利于中小学教育教学整体安排,“两基”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实。
二、存在问题
1、农村学校教师编制严重确编,直接影响到农村教育队伍稳定。
我区目前教师编制仍然执行的是2002年下达的教师编制数,之后,由于接收企业子弟校等原因,教师数超过市下达的编制数。
根据内市编办[2005]9号文件,对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测算。
通过测算,2004年度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应为5518名,其中专任教师5022名,比2002年度新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365名,其中专任教师328名。
新增编制的原因为:
一是全区有住校生(17908名)的36所学校按川教人字(84)1号文件应新增编制;二是东兴区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区,农村生源受到很大的制约,有(少于23人的)37个村小教学点应新增编制;三是由于国家只对公办学校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使我区除奋发学校等5所私立学校以外的2594名小学生、481名初中生随时交与公办学校的可能;四是目前我区各中心幼儿园、学前班(有学生12151名)教师均占用小学编制;五是国营企业子弟校教职工移交到我区中小学,但未新增编制。
农村教育工作,条件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再加上待遇不高,所需的教师不愿来,原有的教师留不住。
如:
永东、中山、永福、杨家、石子、华山、爱国等乡镇学校。
以永东乡为例,学校教师严重缺编,缺编数额40人左右。
学校为维持运转,只有被迫自费请代课教师,目前全乡三所建制小学在岗代课教师14人。
由于各种原因,近四年来该乡学校未分配一名大中专学生,每年都有老教师在退休,现在老师缺编、结构不合理、教学水平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农村教育的正常发展。
2、学校经费紧,正常运转难
由于乡镇中心学校要负责乡镇的教育业务管理,无疑增大了中心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学校原来运转主要是靠向学生收取的杂费,现已取消各种杂费。
而从财政等渠道获得的经费几乎很少。
所以学校运转难,特别是规模小、学生少的学校。
3、教育负债大,增加投入难
由于税费改革“一费制”后,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的主要经费供给渠道(教育附加费和教育集资)被封堵,现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权限上收到区,只做到了教师的工资按月发放,而对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仍然坚持“人民教育人民办”,教育本身负债大,财政难以增加投入,将“普九”债务转移给学校,“远程教育工作”、教学条件的改善、师资的配备,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等,无“钱”发展。
4、事务管理太复杂
学校干部职数有限(各中心校设一正二副,五个中层机构),中心校的干部工作多,不仅对所属学校的各种事务进行管理,又要直接负责本部的各种具体工作,还要承担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
身体状况不容乐观;中心学校校长长年奔跑于各个学校的同时,还要担心校本部的工作是否正常;而对全区乡镇(街道)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力度不够。
三、几点建议
1、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结构比例
(1)学校编制的确定,要考虑教学点的实际情况。
现在教育系统仍然是按国办发[2001]74号和川府办电[2002]46号文件确定师生比。
东兴区属于典型的农业大区,农村生源受到很大的制约,按现行的九年义务教育法和家长的要求,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教学点。
故全区共设有教学点110个左右,其中班额学生低于23人的约点30%,如:
东兴区石盘寨小学一个教学点只有16名学生(最低时只有12名学生),低于40人的约点85%。
这样,就可能造成一个村小3个班,却只能设2个编制或5、6个班只能设4、5个编制,而城区小学一个班学生在70名左右(如:
内江市第十三小),按比例,教师编制却远远不足,学校为了维持运转,只有被迫自费请代课教师。
建议打破常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结构比例,合理确定学校编制。
(2)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重点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由于乡镇学校编制少,人员老化,流动性小;虽然已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但小学高级很少,中学高级更是寥寥无几,部分教师教学30多年了,任然评不上小学高级,很难稳定教师。
建议:
一是扩大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二是教龄在30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可评为小学或中学高级。
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
2、进一步明确乡镇中心学校责、权、利。
上级有关部门要赋予乡镇中心学校在人、财、事等方面一定的权限,并将责、权、利有机结合,通过一年多的运行,乡镇中心学校的校级领导都感叹:
无限责任,只讲奉献,大多深感身心疲惫。
3、进一步明确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主体。
要真正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就必须解决“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保稳定”的问题,真正的建立起中央和地方的投入分担机制,投入不保证,改革就难以推行。
4、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实现教育的公平性。
要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合理调配师资,保证偏远农村学校最低教学所需人员配备;要合理使用教育资源,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让边远农村的孩子也能接受到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5、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意识。
(1)以政府的名义召开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参加的教育工作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动员学生入学、保证有关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师生生活条件、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的责任,并签订好相关责任书。
(2)将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工作的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比照职能职责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予以考评、奖惩。
从东兴区的人才现状看人才的合理流动
陈文化
当今世界,经济飞跃发展,人才竞争日趋白热化,从而导致了人才的频繁流动。
谁拥有人才,谁便拥有了改革浪潮中坚不可摧的方舟。
因而,作为政府主管人才的人事部门,其最终任务便是为人才的合理流动打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流动环境。
内江市东兴区尽管也敲响了人才合理流动的大鼓,却落入了“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境地。
人才现状剖析
据调查,东兴区目前各类人才总量为80362人,其中:
党政人才1409人,占1.75%;专业技术人才6673人,占8.3%;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80人,占0.22%;技能型人才14900人,占18.54%;农村实用人才57200人,占71.18%。
尽管东兴区为开发人才资源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收效甚微。
比如:
成立人才开发办公室,建立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制度,建立东兴区籍在外人才联系制度等,但却没有形成太大的效益。
通过这些举措,尽管东兴区以6.1%的年递增率使人才有了显著的增长,每万人中拥有人才达476人,但与西部大开发和新世纪新形势下的要求对照,在人才队伍总量、结构、素质、机制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存在四个问题。
问题一:
人才总量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不足
全区党政人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仅为15人,占党政人才总量的1.06%;大学本科386人,占27.40%。
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拥有高级职称的有179人,仅占专业技术人员的2.69%。
经营管理人才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占69.0%。
技能型人才总量少,结构不合理,高级工和技师仅占全区技能型人才的2.8%。
问题二:
人才结构不合理
一是人才的行业分布不合理。
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占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的6.31%,而全区教育专业技术人才4839人、卫生技术人才624人,占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的81.87%。
二是人才的地区分布不合理。
大量优秀人才,特别是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才不断向城镇、机关和效益比较好的工商企业集中,导致偏远农村缺乏教育、医疗、农技等各类人才。
人才在城乡分布失衡问题已成为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是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全区党政人才中46岁以上449人占31.87%,35岁以下348人,占24.7%.
问题三:
人才流失严重
由于经济发展的滞后,财政困难,依靠待遇留人难,依靠事业留人也难。
由于企业待遇普遍较低,产业起点低,缺少科研经费,高层次人才难以留住,造成大量人才尤其是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不断流失。
与此同时,由于物质待遇上的差距和人才创业环境的不足以及人才激励机制的严重滞后,吸引人才也相当乏力。
“十五”期间,我区虽有成人高校、大学自考本科和专科毕业生346人作为补充,但我区每年平均输送普通高校生950人,而每年接收返回的高校毕业生不足70人,且以专科生为主。
因此,经济的滞后影响着人才的发展,而人才的弱化也制约着经济的发展,我区人才的开发与经济的发展同样面临着两难的困惑。
问题四:
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机制尚需完善。
由于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考核在很大程序上重印象轻实绩,不能客观、全面反映被考核对象的综合情况。
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在奖金分配、职务晋升等方面体现差别不大,极大地挫伤了人才的积极性。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缺乏动态管理机制。
注重职称评定、忽视跟踪管理以及专业技术职务上的终身制是一个普遍问题。
三是人才流动的机制不活,在一定程度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江 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