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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当代以人为本的和谐观
建构当代“以人为本”的和谐观
摘要:
资本主义确立了“以物为本”的和谐观。
这种和谐观主张人在物质利益上面达成和谐,即人在获得感性物质利益上面实现公平和正义。
这种和谐并非是人所具有的最高意义上的和谐。
相反,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家所确立的和谐观则是“以人为本”的。
这种和谐观主张按照人的道德尺度来达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当代应该吸收古希腊意义上的“以人为本”的和谐观的积极因素,在“代际伦理”的基础上确立以人为本的和谐观。
关键词:
以物为本;以人为本;和谐观;代际伦理
一、资本主义确立的“以物为本”的和谐观
资本主义确立了以物为本的生存方式。
文艺复兴以来,人的生存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个转变就是从以神为本转向了以物为本。
众所周知,中世纪是受“神学”所统治的时代。
而文艺复兴则针对这种神学统治提出了“回到人本身”的所谓的“人本主义”。
这种人本主义实际上就是倡导“人性”,而所谓的“人性”此时就是指人与“神性”相对的“感性”。
因此要求人去追求现实的感性利益。
这样,就形成了“以物为本”的生存方式。
资本主义是这种生存方式的极端表达。
所以,以物为本是文艺复兴以来,人类突破神学统治的一条物化的道路。
它甚至构成了资本主义的生存法则。
什么是以物为本?
也就是人的生存离不开“物”,总要依靠“物”来满足生存的各种需要。
但是,物本来应该成为人生存的一个“手段”而不应该成为人生存的目的。
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物化的生存方式,其根源就在于私有财产。
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人类生活完全被物的规则所统治。
正是在克服资本主义物化的生存方式上,马克思提出了共产主义的生存理想。
共产主义恰好是对资本主义物化的生存方式的批判。
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人类生存的最高目标是“回到人本身”。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共产主义的本质论述时指出:
“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
”[1]也就是说,人应该成为生存的目标。
但是,人在与“物”打交道的时候,就很容易沉浸在物当中而失去对自身的把握,这就是“物化”。
物化是与自由相对的一个范畴。
物化实际就是异化的一种形态。
我们经常说,人总是处在异化状态之中。
这其中包括多种情况。
在中世纪,人的异化主要表现在宗教异化方面。
人不再是人,而是异化为神。
到了文艺复兴以后,人的异化形式发生了变化,人不再把自己异化为神,而是把自己异化为“物”。
马克思把这种情况称为“商品拜物教”。
资本主义的生存方式把物作为人类生存的第一尺度,人在资本面前失去了自由。
因此,马克思所要克服的人的异化主要就是物化。
也就是说,马克思实现了从对神的宗教的批判转向了对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的异化状况的批判。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
“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
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
于是对天国的批判转向对尘世的批判。
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
”
早期资本主义的社会发展也主张和谐。
但是这种和谐主要是在物的范围内的和谐。
无非是人在物质利益上面达成的普遍性。
法律是这种和谐的保证。
资本主义有一种理性,海德格尔曾经指出是“计算性思维”。
它区别于另外一种思维,即“沉思之思”。
这种计算理性就是要让人在经济生活当中实现一种“和谐”。
资本主义制度也是出于这种计算理性的要求被建立起来的。
可以说,资本主义是人文主义的坟墓。
自从资本主义建立,人就开始把物作为尺度来衡量一切。
马克思曾经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
“凡是资产阶级已经取得统治的地方,它就把所有封建的、宗法的和纯朴的关系统统破坏了。
它无情地斩断了那些使人依附于‘天然的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即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别的联系了。
它把高尚激昂的宗教虔诚、义侠的血性、庸人的温情,一概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冷水之中。
”尽管资本主义也一直主张社会的和谐,但是,这种和谐都被限定在物质生产和经济增长的范围之内。
正因为这种和谐是被限制在物的范围内的,即不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来建立的,因而这种和谐并不能被真正建立起来。
资本主义也企图解决社会的冲突,但毕竟由于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所决定,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
在政治生活当中的和谐,也都浸透着物质利益原则。
所以,当资本主义主张通过理性来建立一种社会的和谐的时候,其潜在的前提就是,仅仅在物的范围内来实现某种和谐。
可见,它的大前提就错了。
所以,即便能在某种范围内建立一种和谐,却也不是人的理想的生存状态。
正是这种传统的以物为本的和谐观,才导致对和谐的破坏。
从马克思开始,一直到当代的基本任务就是重新建构以人为本的和谐观,其终极的指向为“人的和谐发展——人对自己的可能生活和未来的追求与创造,对人类发展与人类生活的终极追求”。
资本主义确立的“以物为本”的发展观在资本主义那里发展到了极致。
因此,马克思的工作就是重新“恢复”以人为本的和谐观。
之所以说要“恢复”,是因为以人为本的和谐观早在古希腊以柏拉图为代表的理性主义哲学中就已经被确立起来了。
因此,我们可以从以柏拉图为代表的古希腊主流和谐观当中获得重要的启示,从而为当代确立以人为本的和谐观奠定理论基础。
二、古希腊和谐观对当代的启发意义
以人为本的和谐观在古希腊就已经被建立起来了。
古希腊哲学思想中的关于“和谐”的思想,可以说是以人为本的和谐观的典范。
它对后世仍然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启发意义。
为什么说古希腊的“和谐观”是以人为本的呢?
古希腊的和谐观主要是由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建立起来的。
这种以人为本的和谐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柏拉图是从人性论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谐”的。
第二,在柏拉图看来,理想国家一定是建立在“正义”原则基础之上的。
而正义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用他的话说,和谐就是每个人都履行自己的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就是和谐。
第三,以人为本的和谐观还体现在柏拉图为人类生存所提出的“设想”当中。
正是由于上述三个方面的特点,我们认为当代建构以人为本的和谐观,仍然要吸收古希腊的以人为本的和谐观中的积极因素。
或者说,我们当代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要恢复古希腊的以人为本的和谐观。
当然,这种恢复不是对原来和谐观的重建。
即便是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也不是对古希腊文化的真正复归。
我们所说的对古希腊和谐观的恢复,在一定意义上是指我们从当代人类生存的背景出发,吸收古希腊时期的和谐观,从而建立当代社会发展的和谐观。
因此,我们从对古希腊的以人为本和谐观的分析中,能够得出对当代建构以人为本和谐观的启示。
首先,对于人来说,和谐首先应该是人性内的和谐。
这种人性内的和谐为社会和谐提供了基础。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有吸收古希腊所建立的社会和谐观的可能。
尽管人类社会发展几千年,但是,人性内的先天的结构是不会发生改变的。
因此,我们今天才有继续学习古希腊文化、学习中国古代文化的必要。
也就是说,对人来说的那些普遍性的问题是人类的永恒真理。
比如,“人类应该是向善的”这样一个命题就是普遍的。
和谐问题也是如此。
和谐问题应该源于人类的本性。
因此,我们在和谐观的问题上对古希腊和谐观的考察在当代仍然具有积极的意义。
对于和谐问题来说,其最高的本体论意义就在于人性内各个要素之间的和谐。
这是一切和谐的最终根源。
在这个意义上,在古希腊哲学中就已经形成了以人为本的和谐观。
柏拉图在其《理想国》中所确立的理想国家模型就是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的。
这种国家的最大特点就是“和谐”。
首先和谐是指一个国家内,是由不同社会角色所构成的一个统一体。
比如,最起码要有统治者、辅助者和工匠三种角色。
这样,好的国家无非是说这三个社会角色之间达成“和谐”。
他还进一步指出:
“当人的这三个部分彼此友好和谐,理智起领导作用,激情和欲望一致赞成由它领导而不反叛,这样的人不是有节制的人吗?
”
其次,柏拉图的总的想法是,在“人”的范围内来思考人的生存状态。
这一点对于当代确立以人为本的和谐观具有如下重要的启发。
我们所追求的“和谐”包括了社会生活的每个领域,比如政治和谐、经济和谐、文化和谐、制度和谐等等。
但是,这些具体的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和谐,总要以一种最普遍领域的和谐为基础。
而这个最普遍领域的和谐,一定要在精神领域中实现,因此,和谐首先要在社会的“正义”当中被确立起来。
这是我们按照柏拉图的对于人的“普遍性”的人性论所获得的重要启发。
因为只有“正义”才是社会理性的普遍表达。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首先要在社会正义的领域中建立起一种和谐观。
这样,我们就有必要从理性出发来思考和谐的理性基础。
在一定意义上,社会的和谐程度取决于该社会的理性发达程度。
也就是说,越是坚持理性的社会,社会越有健全的规则,因而也就越有秩序、越和谐。
因此,柏拉图认为,对于人来说,没有比理性更加重要的了。
因而对于国家的存在来说,国家作为人的普遍性形式,其和谐主要就来自以理性为基础的正义原则。
也就是说,好的国家就在于有理性,理性才能促成国家的和谐。
这样,如果整个国家都是按照理性的原则被确立起来的,那么就实现了真正正义的和谐。
最后,柏拉图提供了一种以人为本的“生存理想”。
对人来说,什么是“本”?
这是理解和谐观的重要问题。
在柏拉图看来,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理性”或“精神”为本。
人的存在是在精神上趋向永恒的,因而,需要有一种生存理想。
在这个意义上,所谓以人为本,也就是要让人类为自己的生存确立一种形而上学的生存理想。
柏拉图认为,应该废除私有财产,废除各种“私情”。
因为在他看来,人类社会的一切矛盾,最终都是由于两件事:
一个是私利,一个是私情。
因此,柏拉图主张,理想的国家应该是没有私利和私情的。
因而,要废除私有财产,也不能组建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
孩子也不应该由每个家庭自己抚养,而是应该由社会公共部门抚养,这样才能废除私情。
虽然柏拉图的这些设想看起来过于理想化,但是,理想国家作为最好的生存状态,应该在原理上符合柏拉图所设想的基本条件。
而且,本来就是一种理想国家的“设想”,设想总是趋向完美,这也似乎就表明了“理想”对人来说的真实意义。
理想国家的模型不在于其是否真实,而在于能否提供一种人类生存的形而上学。
作为无限性存在的人,总是需要对自身未来的某种设想。
而且,正因为这些设想是不能实现的,它才成为真实的。
因为对于人来说,完成了的东西就已经失去了生命。
这样说来,柏拉图所设想的理想国恰好因为它没有现实性而成为了现实性。
人总是生存在“未来”的理想之中。
所谓“和谐”,也就是要让人类在其为自身所提供的“生存理想”中生存。
有了这一理想,人类才能进入和谐。
这一点构成了我们理解以人为本的和谐观的最高的人性论基础。
由此看来,人类社会的和谐,最终还是因为能够确立一种社会生活的理想。
如果没有这种形而上学提供生存理想,这个社会只能在物质利益层面存活。
而这种单纯在物质利益方面的生存又回到了资本主义的物化状态,因而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柏拉图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或许就在于:
理想社会的和谐状态,一定是建立在超越功利的而且对未来充满理想和期待的秩序之中,否则和谐是不能真正被建立起来的。
那么,按照古希腊的和谐观本质,我们所要提出的问题就是:
当代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去重建这种以人为本的和谐观呢?
当代恢复古希腊样式的以人为本的和谐观,在笔者看来应该把后代人包括在内,因而,或许只能通过“代际伦理”的方式恢复古希腊样式的和谐观。
如何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超越资本逻辑的冲击而实现超越性,进而恢复以人为本的和谐观,应该成为“代际伦理”的基本目标。
三、建立在“代际伦理”基础上的和谐观
当代建构以人为本的和谐观,仍然不能摆脱“人类中心主义”。
所谓的“以人为本”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所隐含的问题是:
究竟以人的“什么”为中心?
是以人的“感性欲望”为中心(资本主义),还是以人的“理性法则”为中心?
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了我们对“人类中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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