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科技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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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科技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
济科字〔2014〕44号
关于印发《科技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处,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8月26日
科技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为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在自主创新中的桥梁作用,促进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2〕28号)和《济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特点,以研发设计服务业、科技金融服务业、技术交易及科技咨询服务业、科技信息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等领域科技服务业为重点,促进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
到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达到80%以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较为健全,形成一批服务专业化、运行规范化、发展规模化的科技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经纪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科技服务从业人员,全市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和交易总额在全省位次稳步前移,科技信息平台和协作网络进一步健全,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幅力争达到20%以上,占服务业总量的比重显著提升。
二、主要行动
(一)壮大研发设计服务业行动
1、主要目标
构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研发平台,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开放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平台20家,新建市级研发平台200家,省级以上各类企业研发机构总数超过18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到180万平方米以上。
2、行动内容
(1)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加强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建设。
高标准建设山东省鲁南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济宁分所(山东物联网技术研究院)、国家LED检验检测中心、山东科学院济宁分院、鲁南煤化工研究院,加快推进华大基因研究院济宁分院、惠普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济宁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济宁高新区太阳能热综合利用公共服务平台、表面材料处理公共服务平台、转化医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科技创新企业研发平台建设。
引导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积极面向行业开展公共服务。
重点推动新型纺织材料、生物发酵等领域重点企业创建国家级工程(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工程机械、生物医药、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先进装备研究院、生物医药研究院、光伏研究院等研究机构。
围绕梁山专用车、微山新能源、金乡化工等优势产业,建设鲁南工程技术研究院行业分院。
依托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各级各类企业研发平台,积极扶持和培育在先进装备制造、纺织服装、能源工业、食品工业、造纸工业等优势特色领域的研发服务。
推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济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园建设,依托济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加大对在孵企业支持力度。
鼓励建设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引导民间资本注入投资,探索市场化运作新模式。
(2)深化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产学研一体、产业创新链条完善、有利于成果转化的技术创新联盟和校企联盟,形成“抱团发展”优势。
通过开展项目合作等形式,加快建立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工程化研究、产业化关键技术应用示范相互配套衔接的科技创新体系。
(3)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国家LED检验检测中心、先进装备制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测试方法、测试技术等基础能力,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培育第三方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检疫、计量、认证技术服务。
(二)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行动
1、主要目标
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为目标,完善“投、保、贷、补、扶”一体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集聚资源,实现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设立天使基金,争取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规模达到45亿元、推动2家企业在新三板和主板等上市融资;继续推进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放大作用。
2、行动内容
(1)搭建科技金融支撑服务平台。
统筹政策、信用、企业、资金、人才、项目等资源,在有条件地区建设1-2家区域性科技金融支撑服务平台或一站式服务中心,为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
(2)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为科技型企业、银行、担保公司开展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权质押和股权质押贷款,进行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助。
(3)建立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中介服务组织。
鼓励引进设立知识产权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产品创新,扶持企业通过知识类产权质押融资。
(4)鼓励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鼓励具有社会责任感、有资金实力、经营诚信度高的企业(集团)投资兴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采取贷款和投资相结合的经营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发展。
(5)加大对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优化政府科技经费投入结构,提高偿还性资助、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贷后补助以及股权融资等方式的比重。
对成功开展技术合同交易的科技型企业,优先予以融资支持。
结合孵化器建成“天使投资+孵化培育+股权转移”配套联动的投资模式,向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创业团队等初创期科技企业进行天使投资。
(6)大力推动科技企业“新三板”挂牌上市。
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按县市区分区域进行“新三板”及知识产权质押、劳动法、证券上市等培训,优先支持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企业申报科技项目,进驻孵化器的企业给予费用优惠和政策支持。
(三)培植技术交易与科技咨询服务业行动
1、主要目标
整合与筛选国内外技术资源,鼓励规范发展技术交易、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技术经纪等科技中介服务,培育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从业人员。
3年内累计推动200项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和重点项目转化落地,全市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10亿元。
2、行动内容
(1)鼓励行业成立技术交易和科技咨询协会,组建机构,协调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依据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建立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择优开展试点示范。
(2)强化鲁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职能,打造集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规范性技术产权交易活动等为一体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其向服务专业化、功能社会化、运行规范化方向发展。
(3)巩固发展与中国技术交易所、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北方技术交易市场和上海技术交易所的合作,实行资源共享,加强创新驿站建设,扩大国际化科技合作范围,推动高新技术与高新技术产品国际化交易。
(4)对符合我市新兴产业领域,在我市转化并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按照一定比例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培育和壮大全市技术经纪人队伍,技术经纪人总量达到500人以上。
(四)提升科技信息服务业行动
1、主要目标
以科技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为核心,完善服务内容,拓展服务空间,推动科技信息服务业与产业发展的融合互动,全面提升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能力。
科技统计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达500家,科技文献集团用户达500家,大型科学仪器会员单位新增200家,共享设备达600台(套)以上。
2、行动内容
(1)加强科技政策、科技信息研究,充分发挥科技信息服务业在产业体系中的支撑作用,加大科技信息的收集、调研、统计,完善科技信息统计平台,为政府决策提供高水平服务。
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收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形成企业技术需求信息与科研单位技术成果信息共享互动机制。
(2)强化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山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合作关系,完善提升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工程技术图书馆济宁服务站和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济宁高新区服务站服务功能。
(3)提升“云计算”及大数据技术应用理念,整合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科技决策系统平台、科技文献和专利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等,建设济宁市“科技云”服务平台,加强深度行业科技信息定制服务,支撑企业创新需求。
(4)加强创新方法推广应用与服务,建设集培训、咨询、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方法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创新方法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培养技术创新型人才,形成一批新成果、新专利、新产品,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行动
1、主要目标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化发展。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产出能力,优化专利质量和结构,全市发明专利申请增长10%以上。
提升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数量,专利纠纷及专利案件查处办结率达到90%以上。
2、行动内容
(1)实施专利产业化工程,围绕我市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支柱产业等,重点扶持一批核心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优先向发明专利、创新型中小企业倾斜。
(2)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试点管理,扶持辅导一批规范化管理(贯标)企业。
(3)增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在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联络点,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志愿者队伍,完善维权援助专家库。
(4)大力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积极引进和培育代理、评估、转移等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重点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优势企业专利工作者、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与科技服务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建立科技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统筹规划、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的作用。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业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发展合力。
(二)加大要素支持。
加大投入力度,集聚各类科技要素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
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基础好、能力强、业绩显著、信誉优良的科技服务业机构;科学制定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认定标准,认定一批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包括事业单位),择优给予补助;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等方式,积极促进科技服务业基地建设,力争建成一批具有专业性、特色性的科技服务业基地;鼓励企事业单位面向生产性技术需求,研究开发和组织实施一批服务类技术创新创业项目;依托济宁市科技信息网、生产力促进中心建立“科技服务业网上平台”,鼓励依托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建立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
(三)强化人才支撑。
搭建科技服务业专业化人才市场、科技中介市场,实现科技服务业人才合理配置。
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建立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
依托驻济高校和专业化培训机构,加大科技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科技服务业从业队伍。
(四)完善统计考核。
健全完善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
根据科技服务业特点和发展实际,建立统计报表,健全统计标准、指标体系。
加强科技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完善对服务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的统计,建立行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分析季报制度,促进统计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提高统计数据时效性和准确性。
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奖励办法,对科技服务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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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 科技 服务业 三年 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