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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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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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制度
药房制度
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门诊,急诊各药房的处方审核,调剂,核对和发药及药品管理工作。
2.必须严格遵守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3.调配处方时,做到四查十对,对其内容认真阅读审核,对不符合书写要求或错误的处方拒绝调配。
4.药品数量,金额,破损,丢失等负责有直接责任
5.特殊药品管理和调剂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6.药房调剂人员根据处方权医生的签名字样,确认处方开具者身份的真实性,确保处方用安全性。
7.对急诊处方,特殊优待人群的处方,优先配发,其处方按顺序调配。
8.对取得患者以礼相待,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不得与患者争执。
9.保持药房和配方位置的整洁,卫生,做好配方前的准备工作。
下班前按规定整理,统计处方后,填写各种日记,认真交,接班。
10.执行调剂安全工作制度。
管好门,窗,水,电,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非体药房人员不得自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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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西药房调剂工作规程
1.药品调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处方审查和发药审核的对窗口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有一定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2.药房你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为他人外借,换药品。
3.麻醉药品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专用处方。
4.每半年对已发出药品的处方进行一次分析评估。
包括:
处方各项内容的完整性及书写的正确性,不合理用药或禁处方。
5.药房的设施,用具有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6.药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自脱岗。
7.药房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态度好,讲解得体,主动热情为病人提供服务。
8.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精,麻药品柜等。
定期检查防火设备,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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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审核处方,用药医属制度
药师重视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的审方权。
药房应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操作规程等相关规范,制度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药名,剂型,数量,茶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准确调配药品。
1.药师在电脑上收到处方或用医药属,先查看患者科别,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临床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剂量,给药方法,处方日期,处方医师等内容是否完整,确认其合理性。
确定处方医师的处方权限,是否起权限。
2.药师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构的判断: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量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替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静脉输液确定溶媒的适应性:
(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3.药师处方审核后,对处方或用药医属存在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其调整并签名。
对用药错误或者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者医属应当调配。
4.对于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如果处方没有医师双签字,未附有或者签字的说明书,应当调剂,并告知处方医师,请起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5.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断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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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管理制度,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进行管理。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养护,发放等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入。
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须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
4.对进出专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业账册,进出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发放人和复核人及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在审方时还应检查开方医师是否有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不得调配末经医院考核合格不具备使用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资格的医生处方。
同事核对医生的签字字样与医院签名留样是否一致。
对冒充医生签字的处方,药房有权调配并报告上级领导。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对违反规定。
7.发放请领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瓶,并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8.患者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贴剂的,再次调配时须将原批号的安瓶及用过的贴剂收回,并记录收回的安瓶或废贴数量。
9.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瓶,废贴由专人负责记录。
10.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求患者将剩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1.更换管理人员是应有详尽的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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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17、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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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药品库房应设立麻醉,精神药品专用库房或专用保险柜,并安装防盗和报警装置。
报警装置终端应与保卫科连线。
药房,制剂室应配备麻醉,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
各临床科室应有相应防盗。
对于麻醉,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须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记录。
2.对麻醉,精神药品的购入要求货单位送货到库,以减小中间环节,运输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和事故。
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发放,调剂,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应能及时查找或追踪。
3.严格麻醉药品处方管理,处方按卫生部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印制,其应加上患者身份证号填写栏目,统一编号,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应有登记。
4.对患者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过期,失效,破损,患者退回的药品,应由专人负责计数,保存,须经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证后,监督销毁,并做好记录。
5.保卫科应将麻醉,精神药品储存作为重点关注安全点,确保24小时值班制,每晚必须定时检查,严防被盗事件的发生。
6.对本规定行情况纳入各相关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由远领导,医务部,护理部,药剂科,保卫科组成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
对违反本规定者按国家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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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库工作制度
1.药库是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和供应:
化学试剂,消毒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在药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扣或其它变相回扣。
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度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
4.特殊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和申购单,导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5.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进行。
保管上实行,五专即:
专人,专柜,转账,专册,专用处方。
6.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
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药品应分类码放,多位与地面距离应不小于10,厘米;有明确的标识。
、
8.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
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管,以逼备查。
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进入内。
9.药品库房应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帐目并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应定期盘点库存,并将盘库情况和结果详细记录。
10.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应该分别由专人担任。
11.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应分类保管,保留三年以备查,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有记录。
12.药品库应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止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应单独设置化学危险品库房,用于存放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品和医疗用消毒剂。
库房内外应配备齐全的消防灭火和防暴器材,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14.药品库房应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以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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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咨询制度
医院药物咨询服务是临床药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药学人员展现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舞台。
为开展全方位的药物咨询服务,更好地向患者,医师,护士和公众提供优质药学服务,解答药学疑问,提供合理用药信息及树立药学人员良好的形象,制定本制度。
1.工作时间
(1)门诊咨询;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点至11点.
(2)临床药学小组咨询;每日正常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
(1)门诊咨询;在门诊大厅设立“药师咨询台”使患者清晰看到咨询处及咨询药师。
(2)临床药学小组咨询;临床药学各办公室。
3.工作方式
(1)主动向患者,医师,护士和公众讲授安全用药知识,发放合理用药宣传材料及通过药讯宣传合理用药的知识。
(2)面对面解答有关药物咨询的问题。
(3)通过电话及相关人员介绍解答有关药物咨询问题。
4.工作内容
(1)建立咨询记录(时间,问题,解答,解答时限,参考资料,尽量保留患者的资料,电话,需求等)。
(2)整理药物咨询资料。
以“药物咨询”的形式在我院墨玉县妇幼保健站药事通讯上及时通报有关药物咨询知识。
(3)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咨询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咨询者需求或药学人员注意的问题等。
并写出文字材料或论文,报科主任审阅并留档。
(4)收集药学人员药物咨询所需的资料。
(5)建立与临床科室良好的沟通粱道,及时回答药物有关的咨询问题。
5.工作质量的问题
(1)热诚,冷静,耐心地听取咨询者的询问,严禁对于咨询问题推诿,损害药学人员形象。
(2)对不能确切回答的问题,应积极寻求答案,再进行恰当地回答。
当面不能回答时,可有效利用信息资源或在临床药学小组共同商后,通过电话尽快给予及时回答。
(3)针对不同咨询对象(如患者,医师,护士和公众),从不同角度有则重地向其提供合理药物信息,即有针对,有则重地回答不同的人群的问题,对特殊人群应提示其药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回答问题应认真,仔细,注意,交流技巧;尊重咨询者并为其保守秘密。
(4)答询内容可靠可信,应有据可查,每日门诊咨询人员至少应填写2份详细有价值的资讯记录。
(5)每月每人完成一份药物咨询的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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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采购流程图
固定计划临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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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处方调剂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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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诊药房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2.门诊西药房调剂工作规程
3.药师审核处方,用药医属制度
4.药物咨询制度
5.药品采购流程图
6.门诊处方调剂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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