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规程执行稿.docx
- 文档编号:24286600
- 上传时间:2023-05-26
- 格式:DOCX
- 页数:39
- 大小:61.81KB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规程执行稿.docx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规程执行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规程执行稿.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规程执行稿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内部管理规程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12月18日修订印刷
2018年12月8日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简介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位于锡都秀丽的阴山西麓,金湖文化广场。
于2004年3月成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活动处、培训处、后勤处、党政办公室。
作为个旧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我们强化部门合作,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定期举办各种专题讲座,构建教育网络。
组织面向全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和面向全市中小学初一、高一新生家长开展的心理健康家庭教育专题讲座、面向全市中小学生书画比赛及优秀作品展、组织《消费大讲堂》小手拉大手、开展的“圆梦蒲公英——乡村学生看个旧”活动。
还有面向中心各专业学生开展庆“六一”文艺演出、“迎新春游园”活动、“亲子活动”,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选拔赛和业余艺术考级工作,开展的以上十项公益活动时间长,规模大、影响范围广、已成为我中心的公益品牌。
常年开办红领巾艺术团舞蹈队、合唱队、科技、美术、书法、声乐、拉丁舞、民族舞、跆拳道、乒乓球、篮球、写作、快乐英语等专业培训。
现已成为全市青少年儿童校外活动的主要阵地。
获得国家级嘉奖:
2005、2006年在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妇女儿童工作部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举办的全国“心中有祖国,心中有他人”主题教育活动中被评为先进集体。
2007年获得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评选的第二届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优秀团队“银杏奖”。
2008年参加第五届全国少年儿童书画大赛获优秀集体奖。
2011年11月被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命名为全国示范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获得省级嘉奖:
2006年在云南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考核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2007年1月,在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的优秀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评选中荣获一等奖。
2010年8月被云南省妇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关工委命名为云南省示范家庭指导中心。
2013年11月获得由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云南省第四届学校体育舞蹈锦标赛红河赛区小学组团体总分第四名及优秀组织奖。
2013年12月在云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举办的校外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我中心报送的《法律伴我健康成长》荣获一等奖。
2012年至2015年在云南省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举办的云南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评估中荣获优秀等级光荣称号。
2016年5月,在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中认定为示范单位。
获得州级奖项:
2009年至2016年,每年都获得共青团红河州委、州教育局评选的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英语口语大赛红河分赛区选拔赛优秀组织奖。
2013年7月获得由共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文化体育局、红河州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颁发的“2013年乍甸乳业杯”红河州首届健美操、体育舞蹈锦标赛暨云南省体育舞蹈邀请赛优秀组织奖。
获得市级奖项:
2005年12月,在中共个旧市委、市人民政府、云南锡业集团公司为“中国锡都、个旧首届国际锡文化旅游节”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中,我中心荣获三等奖。
2006年12月被个旧市妇联评为个旧市巾帼文明示范岗。
2009年6月被共青团个旧市委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10年,被定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2011年3月被个旧市总工会命名为个旧市先进职工之家。
2013年2月获得由个旧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个旧市文体局、个旧市教育局颁发的个旧市中小学生“学法守法.珍爱生命”书画比赛优秀组织奖。
2013年3月被个旧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个旧市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2013年6月被中共个旧市教育局委员会授予“2012——2013年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2013年11月在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开远市总工会、开远市文体局主办的“民族团结杯”红河州围棋邀请赛中荣获团体第一名。
2010—2013年被中共个旧市委、个旧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连续十一年个旧市教育局对中心综合目标量化考核、党建目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荣获一等奖。
目 录
1、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机构设置图………………………………05
2、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机构设置…………………………………06
3、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人员名单 …………………………06
4、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07
5、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组织建设十项制度………………08
6、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制度…………………………………10
7、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工请假制度…………………………12
8、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工考勤制度…………………………13
9、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履职考核纪律规定…………………………14
10、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年度考核实施方案………………………15
11、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岗位设置实施办法………………………19
12、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竞争上岗考核办法………………………25
13、竞争上岗积分考核量化表…………………………………………26
14、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职称评聘方案………………………27
15、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30
16、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工福利发放办法……………………32
17、职工群众活动和医疗保健制度……………………………………33
18、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评先选优程序及方案………………34
19、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年终常规工作……………………………38
20、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39
21、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44
22、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常设机构…………………………………46
23、《管理规程》修订记录……………………………………………48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机构设置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介绍:
1、党政办公室
兼有行政办(包括人事、档案)和党办(包括组织、宣传)的职能;教育管理平台的文件管理和查收。
2、后勤处
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车辆维修及办公用品采购手续办理。
3、培训处
组织和实施各种培训;对各类培训进行管理、协调和评价。
4、活动处
组织承担各类青少年活动的策划和安排。
中心人员组成:
1、中心在职在编人员8人
在职在编人员名单:
尚亚泽闵真张克明李勇杨继芳幸佐林 龙艳琼丁涛
2、外聘人员名单
张薇龚卫红李 茜胡 勇苏福珠刘亚菁 周少映 李雪姣
印解初闵刚田 忠谢学明 普 俊 杨璐嫣 陈 娜王洪波
普黎娜 郭 平 金 榕段孟汐董婷唐中喜周辉包颖
杨昆仑杨敬兰姣邓勤杨波丁雅岚赵永丽何芝瑾
张红云罗依萍向颖黄丽芬孙亮张燕肖扬吴董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部门人员名单
青少年活动中心(所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外聘人员40人)
主 任:
尚亚泽 书 记:
闵 真
部门名称
人数
部门领导
部门人员
主任办公室
1
尚亚泽
书记办公室
1
闵真
党政办公室
1
幸佐林
后勤处
2
李勇
丁涛
培训处
2
张克明
龙艳琼
活动处
1
杨继芳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师德规范
一、努力学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和水平。
二、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或活动方案,正确指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三、热爱学生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单位荣誉,共创文明之风。
五、与时俱进顺应教育形势发展,更新教育观念。
努力掌握现代化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发展创造性思维。
六、廉洁从教保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
七、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规范,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调课,杜绝教育教学事故。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注意自己仪表举止。
衣着整洁朴素、端庄高雅,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支部
组织建设十项制度
一、支部委员会分工负责制度
1、组织工作由闵真(支部书记)负责;
2、纪检工作由尚亚泽负责;
3、宣传工作由幸佐林负责。
二、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中心党支部与教育局党委签定党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且分解细化任务指标给中心每一个班子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年终教育局党委对中心党支部进行考核,对中心党支部实行目标管理。
2、中心党员与中心党支部签订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考核评比,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
三、“三会一课”制度
1、班子中心理论组学习:
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支部党员大会:
每单周召开一次;
3、党课:
书记、主任每年至少两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民主评议。
(议程是:
1、学习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2、自评;3、互评;4、反馈;5、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
五、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每年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
每年召开一次职代会,进行述职述廉述责及干部民主测评。
六、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经常性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主任、书记找中心部门负责人谈、找党员和后备干部互谈。
每年每位教职工交六份谈心交心活动记录。
七、党员学习制度
单周星期三上午10时(除特殊情况)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政治学习。
每年交四篇3000字的学习笔记及两篇学习心得。
八、议事、表决制度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防止个人专断;讨论决定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必要时,进行表决。
九、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积极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委举办的培训班,平常以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进行教育培训。
十、“创先争优”表彰制度
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每年表彰一次。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会议制度
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必要的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是管好中心办好中心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会议讨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能使中心员工统一认识,为办好中心而共同努力,主要会议有:
行政会议制度
一、中心政务会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
主要讨论党支部、党政办公会议的决议及贯彻执行情况,解决中心行政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政办公会议,中心主任、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
会议内容:
议中心大事、管办学方向。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每月两次,周三上午10点召开,在职党员参加。
二、班子会:
每季度一次,中层以上领导参加,遇有紧急特殊情况,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为: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研究组织发展工作。
3、研究中心有关决策及中心热点、焦点问题。
三、与会者务必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须经书记批准,若会议改期,由办公室写出会议改期通知。
教职工大会制度
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工大会,总结布置工作、开展学习,召开会议之前,办公室须提前在会上、网上及电话进行通知。
会议纪律:
凡属青少年活动中心召开的各种会议,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者调至振动;会议进行期间不要随意进出会场,接打手机;会场内保持安静,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教职工大会,每月两次,周三上午九点召开。
内容为:
1、布置工作。
2、中心工作通报。
3、文件传达。
4、政治学习。
5、中心政务公示。
按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会议的需经中心主任、书记批准;若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由办公室写出改期通知。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关于各种假期的规定
1、事假:
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时,在征得组织同意后,可给事假,并办理请假手续。
2、病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才得准假。
3、婚假:
按有关文件规定。
因故需延长,须征得组织同意,方可作事假处理。
4、产假:
按有关文件规定。
5、凡子女参加高考、中考教职工,给假三天,不计考勤(不得延期使用)。
6、凡教职工的子女结婚,给假三天处理事务,不计考勤(不得延期使用)。
7、参与中心组织义务献血的教职工,给假三天休息,补助营养费300元,三天的假期不能延休。
8、丧假:
父母、配偶、子女、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死亡按政策给予3天的丧假,路途除外,节假日顺延。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凡请假者,均由办公室主任在《教职工考勤统计表》上记录,每月一次,并附上请假条,由中心党政办公室保存。
2、中心党政办公室应按月公布全体教职工的考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领导反映。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有关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参加的各种会议及各种活动都要由主持人进行考勤。
3、党政办公室主任要认真负责,严格考勤,并告知行政值日领导作记录。
4、每月的考勤及工作情况月报表,认真统计,勿错、漏。
5、考勤人员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一经发现予以惩处。
6、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职,或虽已请假但尚未批准而离职的以及逾期不归而未办理续假手续的,均作旷工处理。
7、教师上课迟到20分钟以上,以旷工计;坐班人员迟到1小时以上,以旷工计。
8、早退超过2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计。
9、事故:
不按时交各种计划、总结、心得、报表等行为,工作疏忽等对中心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行为。
10、各种请假正常情况下必须提前1天,若不能提前,必须要说明理由。
11、请假时必须办理好手续,若电话请假必须在回岗上班后24小时内办理好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12、未尽事宜,由党政办公会议裁决。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和年度考核纪律规定
为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及年度考核工作,防止违反纪律的现象出现,现作如下规定:
1、职评领导小组及评审考核组全体成员要加强自身的思想修养,认真学习和评审考核有关的政策及评审考核条件,不断提高自己掌握政策水平。
2、评审考核组成员要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参加评审工作,秉公办事,严格按照评审考核条件、评审考核程序办事,对申报职称、参与考核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评审考核组成员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对评审考核情况,任何人不能擅自外传,更不准向当事人透露。
4、申报人需要了解评审情况的,在评审工作结束一定时期后,由职评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向当事人说明,除此之外,评审考核组成员不得擅自向当事人透露评审情况。
5、评审考核组成员无论谁违反了评审考核纪律,都要认真追究,造成严重后果要给予纪律处分,取消评审组考核成员资格,两年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申报人员知道情况的,要提供透露人姓名,知道不报告,五年内不得申报,两年内年度考核不合格。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精神,经中心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对年度考核作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年度考核的原则
年度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做到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在注重政治标准的前提下,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期目标的实绩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方面综合进行。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
主要考核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能:
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
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
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考核标准应以各系列《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中对不同职务的不同要求为依据,结合本人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由考核单位制定。
3、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勤奋敬业;完全具备本专业职务档次所要求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履职期间刻苦钻研、更新、拓宽知识,专业技术能力、水平提高较快,是中心的主要骨干;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具备专业技术职务档次所要求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水平和履职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全年事假不超过30天。
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5、年度考核要严格标准条件,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数按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几类人员的考核
1、当年内应参加继续教育考试但未参加者,不能考核为优秀。
2、待聘时间超过三个月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人员,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3、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人员,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受行政记过处分人员,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未解除处分期间的第二年或第三年,可根据本人实际表现确定考核等次,但未有特殊贡献的不得确定为优秀。
5、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
其中:
所犯错误与其职务有关的,确定为不合格,因其它错误而受处分者,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6、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
7、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8、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9、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2、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和不定等次的人员,按下列办法处理:
(1)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得续聘原岗位,但可以低聘;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者可解聘或重新调整其工作,如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后的当年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人员,可视单位情况或续聘、低聘、或重新调整安排。
五、年度考核机构: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尚亚泽
副组长:
闵真
成员:
李勇 幸佐林张克明
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尚亚泽
成员:
闵真李 勇幸佐林
张克明
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青少年活动中心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云厅字〔2007〕13号)和《关于下达2010年个旧市事业单位岗位核准数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青少年活动中心编制10个,规格为正科级,领导职数3个,内设4个科室,现有人员9人。
(二)青少年活动中心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其中管理岗位0个,占岗位总量的0%;专业技术岗位9个,占岗位总量的90%,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按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单位规格(或配备的领导职级规格)确定。
我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为正科级七级职员岗位。
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
本次设置五级职员岗位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
4:
4,分别设置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6个、初级岗位1个。
2、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
4:
4,设置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
4:
3,设置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2个。
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
5,设置十一级岗位0个、十二级岗位1个。
3、对符合二级(三级等)专业技术岗位条件,按省(州市)文件规定另行申报。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1、设置技术工岗位1个,其中,技术工二级0个、技术工三级0个、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1个,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0%,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0%。
2、设置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包括严重的教育教学事故)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
4、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或近一个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
(一)管理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3、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根据中心安排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严格落实德育首位,端正办学思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严格履行教学常规要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严格依照《个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规程》及相关补充规定实施教学,严于律己,带动良好风气,积极影响他人;
3、服从中心的教学工作安排,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爱生如子,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态度良好;
4、教学质量好、学生成绩好,能承担中心安排的任何教学任务;5、积极开展教育科研,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
2、工作尽忠尽职,任劳任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按时按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其它条件。
五、岗位聘用
按照《个旧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个旧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个人〔2009〕14号)等有关文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少年 活动中心 管理 规程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