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关问题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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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关问题研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关问题研究
财政厅社保处
【摘要】作为新一轮医改的重要内容,2009年6月,国家正式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但一年多来的实践表明“成绩不易、问题不少”。
本文试图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涵、全国和我省的实施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梳理,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
“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
”这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明确指出: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正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上日程,并作为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任务之一。
同年6月18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启动和部署2009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启动电视电话会议。
7月7日,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这标志着我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随后,各省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均启动实施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应该说,国家的这一系列政策和举措,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供的制度设计和发展机遇。
本文试图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涵、全国和我省的实施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梳理,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发展和政策建议。
1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认知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目前,政界、学界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定义还存在分歧,但这是分歧不是对“公共性”、“均等化”过程中政府主导性作用,而是在于服务的内容以及均等化内涵方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三方面含义:
一是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二是服务内容是动态的,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三是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机会均等的核心理念。
1.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必然选择
1.2.1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创新。
当前,我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既包括针对人群的疾病监测和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又包括针对个体的疫苗接种和孕产妇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还包括社会可承受的具有成本效果的基本临床服务。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医改的一个重要抓手,可以让人民群众看到各级政府在切实履行承诺,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对医改的信心。
1.2.2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的有效途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环境的变迁、生活方式的改变等各种因素,我省公共卫生服务面临巨大的挑战:
一些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流行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新发传染病的问题日益严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趋增多,已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给卫生服务带来巨大压力。
在人口众多、资源相对匮乏的条件下,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发展公共卫生事业。
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既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又减轻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负担,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1.2.3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人民群众得到健康实惠的重要举措。
针对传染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国家确定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白内障手术治疗、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育龄妇女补服叶酸等项目。
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效果,国家确定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和妇女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以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既可免除或缓解疾病对人民群众的威胁,也有利于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公平性和可及性,直接关系到亿万群众和家庭,使人民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健康实惠。
1.2.4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让全体城乡居民免费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利于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差异、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公平性,也有利于改善居民健康状况,促进社会和谐。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单纯医疗服务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康管理职能转变,这是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的目的所在。
2、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现状的基本评议
2.1新医改启动以来公共卫生服务取得重大进展
2009年7月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进入发展正轨,项目实施取得了明显进展。
2.1.1初步建立了管理制度。
2009年以来,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生部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版)》,明确了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要求。
各省(区、市)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出台并完善相关政策,明确任务目标,组织业务培训,签订责任状,开展督导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服务落实。
2.1.2建立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
2009年7月,财政部下达补助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4亿元,中央按东、中、西地区不同比例予以补助。
2010年将中部6省243个县(市、区)补助标准按西部地区补助水平执行,加大对中部困难地区的经费支持力度。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地方经费。
卫生部医改监测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已达到17.5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筹资机制基本建立,为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2.1.3有效落实了服务任务。
全国各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广泛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数量稳步提高。
卫生部医改监测第3季度分析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9月,城镇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为35.8%,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为24.4%,农村地区已提前完成2010年医改任务目标。
全国慢性病规范管理人数达3299.4万人,其中高血压2168.3万人,糖尿病594.1万人,重性精神疾病121.2万人。
慢性病管理的人数较2010年3月监测数据增加了21.7%。
2010年4-9月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人数达3902.9万人,占65岁以上老年人总数的34.5%。
3岁以下儿童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详见下表)。
2.2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深入推进
为贯彻全国和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启动和部署我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工作,2009年8月24日,我省卫生、财政、人口计生委制定了《安徽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皖卫防〔2009〕85号),明确现阶段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主,同时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稳扎稳打,深入推进,成效出现。
2.2.1政策制度保障到位
为保障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在充分调研和总结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我省率先出台了《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0]1168号)和《安徽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卫疾控秘[2010]576号),推动建立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考核结果和补助经费直接挂钩机制。
这两个“办法”和“实施意见”,构成了我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一体两翼”制度设计,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2.2.2项目资金筹集到位。
我省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筹集标准,2009、2010年按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5元,2011年人均不低于20元,以后年度筹集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010年,中央财政按常住人口人均15元筹资标准的60%给予补助,其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规定,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对长丰等30个县(市、区)按80%给予补助;省市县级财政承担常住人口人均15元筹资标准40%的部分,由省与市县级财政按5:
5比例分担,其中:
省对长丰等30个县(市、区)仍按常住人口人均15元筹资标准40%部分的50%给予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
根据统计年鉴,2010年我省城乡常住人口6135万人,全年共筹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0.5亿元,其中:
中央财政6.29亿元、省财政1.84亿元、市县配套2.37亿元。
各级财政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财力保障。
2.2.3年度任务执行到位。
在制度和资金保障到位的前提下,我省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较好的完成了目标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2009年9月至2010年12月底,全省累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1781.1万人,总体建档率27%,其中:
城市居民建档664.1万人,建档率为48%;农村居民健康为1117.56万人,建档率为22%.为236.4万名0-36月儿童提供基本儿童保健服务267万人次.为130万名孕产妇提供基本孕产期保健服务241.6万人次。
全省65岁以上老人登记管理人数421.3万人,其中:
城市老人131.8万人,管理率为113.2%;农村老人289.5万人,管理率为71.36%。
城市高血压患者登记管理人数108.7万人,管理率为58.13%;农村高血压患者登记人数为223.3万人,管理率为34.3%。
城市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人数30万人,管理率为96%;农村糖尿病登记管理人数为56.04万人,管理率为51.6%;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人数12.8万人,管理率26.1%。
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详见表1)
表1:
2010年12月全省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2010年度累计完成数
启动以来全部累计数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
●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
4397392
6640634
其中:
计算机管理人数
1617330
2405218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人数
9484499
11176454
其中:
计算机管理人数
1200507
1494470
2
健康教育
●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
1136
1348
●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数量[书(册)、宣传单、画(张)]
32106033
42140456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数
63445
867701
●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次数
756856
902894
●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居民参与人数
4960479
6534350
3
预防接种(各苗种接种率由省疾控中心根据儿童信息化系统进行统计并月报)
●0-6岁儿童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人数
2817681
4495781
其中本月出生儿童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人数
495961
1195944
●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总剂次
14952958
20550707
4
传染病管理(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全省疫情网络报告情况进行统计并月报)
5
儿童保健
●3岁以下城市儿童人数
467336
557966
●3岁以下城市儿童保健管理服务人次
667651
793236
●3岁以下农村儿童人数
1588829
1806305
●3岁以下农村儿童保健管理服务人次
1567810
1876828
6
孕产妇保健
●城市孕产妇人数
232142
328886
●城市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人次
647379
755040
●农村孕产妇人数
823855
970043
●农村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人次
1392859
1660910
7
老年人保健
●城市65岁以上老人健康登记管理人数
967153
1317597
其中健康规范管理(健康体检、健康评估、随访等)人数
690087
964312
●农村65岁以上老人健康登记管理数(人)
2053936
2895013
其中健康规范管理(健康体检、健康评估、随访等)人数
1624635
2212919
8
慢性病管理
●城市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846523
1087093
其中城市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体检、健康指导、专案管理等)人数
657055
834234
●农村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1863388
2233236
其中农村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体检、健康指导、专案管理等)人数
1367553
1648820
●城市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216946
299549
其中城市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体检、健康指导、专案管理等)人数
165617
221461
●农村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432822
560394
其中农村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体检、健康指导、专案管理等)人数
305535
381259
9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纳入重性精神疾病项目管理人数(建档人数)
106542
127890
其中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随访、服药督导等)
80532
97456
说明:
1、截止上月底全部累计数:
指自2009年9月以来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累计完成的数量;2、“城市”:
指县级及以上的城区街道常驻人口或指定管理对象,“农村”:
指乡镇级和村级常驻人口或指定管理对象。
2.3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现行情况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投入量大,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这些问题或是全国“通病”。
2.3.1资金使用不到位。
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不到位等因素,使得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存在一定的结余。
2009年,全省各级共筹集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8.6亿元,实际仅使用5.8亿元,其余资金由于项目任务未完成分别结余在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并滚存至2010年继续落实未完成的项目。
从2010年情况看,1-12月份,全省实际使用资金约9亿元,仅占年度筹资总额的85%,总体进展较为缓慢,资金效益没有充分体现。
2.3.2资金监督不及时。
一是考评考核不及时。
绩效考评是保证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但项目实施前两个年度,中央和省均未出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办法和相关资金管理措施,地方考评考核操作缺乏统一的政策依据和相关标准,使得考评考核的政策不完善,机制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二是检查督导不及时。
部分项目自开展以来,省市级均未开展过专项督察指导,且已开展的督察指导也缺乏规范性,组织推进力度不足。
这就使得项目进展受到阻碍,如,同一地区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间进展不平衡,老年保健、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项目推动较为顺利,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病管理等项目进展相对缓慢。
如,居民健康档案仅完成16.8%、重性病管理仅完成14.1%。
二是区域进展不平衡。
全省各县(市、区)工作进度不一,有的地区进展较快,有的较为缓慢。
以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为例,全省平均完成率为15%,但17个市进度相差很大,铜陵市完成率最高,达到80%;淮北市完成率最低,不到11%。
2.3.3资金绩效不明显。
项目实施两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达到近20亿元,资金量非常之大,同时,市县不同还不同程度地安排业务经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管理和业务人员,应该说是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从实际成效看,群众没有感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阳光”,主管部门也没有感受到项目实施的“政绩”,财政部门更没有感受到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钱到底花哪去了?
”由于没有显性的绩效衡量指标,使得工作推进受到一定影响,如城乡进展不平衡问题。
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展较好,农村地区总体进展缓慢。
如,全省各地建立城市老年居民保健143万人,完成71%,而农村仅完成44%;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城市完成20%、农村完成15%;高血压管理,城市完成20%、农村完成18%;糖尿病人管理,城市完成32%、农村完成26%。
2.3.4资金管理不稳固。
一方面,人员素质不适应。
县级专业指导机构和基层执行机构人员业务水平不够,特别是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专业性强,执行难度大。
我省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岗位没有明确的设置标准,岗位缺失、专人缺少。
特别是相关财务管理人员多为兼职,使得资金管理没能及时跟上去。
另一方面,工作机制不适应。
项目启动之初,中央和省没能及时研究出台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市县在资金管理操作时存在很多的随意性,财政、卫生、经办机构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工作衔接存在问题。
此外,对项目主管部门、技术指导单位、具体执行单位等各地做法不一,且职责分工不明确,联动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不健全,也很多程度上影响到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对加快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建议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加大力度加以推进。
3.1政策设计层面:
让需方明白服务什么
导致现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不满意,部门相互扯皮,群众受益不深的一个根本因素在于现行的制度设计不够科学。
为此,一要明确服务主体。
政策设计要让主管部门、执行机构、人民群众各方都做到“心里明白”。
各级政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
今年,国家准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标准(不低于25元/人年),就更应该引起重视,用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方式,告诉群众,能享受哪些服务内容。
这方面可以借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方面的做法。
如,住院分娩的对象就能明白政府补多少、到哪个部门去领取补助,如果没有得到补助,也知道去哪里需求“救济”。
二要坚持分类实施。
现阶段,在推挤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的基础上,对现行10类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可积极探索发放服务券等方式。
凡是能落实到具体人群的一律实行服务券形式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机构提供服务的同时收取服务券,并据此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办理经费结算。
如预防接种和乙肝疫苗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项目,都具备通过服务券形式提供服务的条件。
如果项目难以落实到具体人群的,则仍然采取“预拨+结算”的办法,如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报告与处理等项目。
三要做到易于理解。
根据国家规定,现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9大类21项服务内容,但是实践表明,这种设计过于复杂,理论性表述较为浓厚,城乡群众根据搞不清自己能够享受哪些服务,该有哪个部门或机构提供,可以享受到多少项服务,等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制度设计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
3.2操作实施层面:
推进成本核算机制
目前,各地对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做法不一样,缺乏全国统一的顶层设计。
有的搞了成本核算,但核算的指标、价值取向多为经验数据,缺乏科学支撑;有个干脆“打捆”算账,钱给到位就行;有的就借机拆分项目资金,逐步分解作为部门工作经费,等等。
这些问题,归根就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项目没有科学的成本核算,不知道该给多少钱才是合理的。
因此,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具体项目要进行定量任务考核,并逐项开展成本核算。
一要明确各类项目经费分配。
以2011年人均经费提高至25元为例,通过任务测算,分别设定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10个项目分别能分到多少钱(详见图1)。
二要明确各类项目的单位经费分配(详见表2)。
在此基础上,在根据任务执行情况,按其经费分配总额、项目单位经费,开展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估。
三要明确各项目经费的具体用途。
按照易于服务、易于考核、易于监督的原则,细化服务项目,向辖区居民公示可以免费享受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为居民发放家庭服务手册,规范各项资金的具体用处。
图1:
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分配表及占比
表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单位费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2009年2010年单位费用
2011年单位费用增加情况
2011年单位费用
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每建1档10元
建1档10元,管1档5元
2
健康教育
每院、中心17000,村、站1200
每院、中心6000,村、站600
每院、中心23000,村、站1800
3
预防接种乙肝补种
每剂次7元
每剂次5元
4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
每院、中心8000,村、站200
每院、中心5000,村、站200
每院、中心30700,村、站400
5
儿童保健
每人230元(0-3岁)
每人增加35元(0-6岁)
每人265元(366元)
6
孕产妇保健
每人190元
每人增加90元
每人280(303)元
7
老年人保健
每人30元
每人增加90元
每人120元
8
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每人60元,糖尿病100元
高血压人增加60元,糖尿病增加80元
高血压人120元,糖尿病180元
9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每人100元
每人增加180元
每人280元
10
卫生监督协管
每院、中心20000,村、站800
每院、中心20000,村、站800
3.3工作推进层面:
各司其责并形成合力
建立领导有力、分工明确、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是有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前提。
为此,一要建立领导协调机构。
各地应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九项基本公卫项目领导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与计划、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二是建立组织实施机构。
进一步细化分工卫生部门内部疾控、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农村卫生等内设机构的职责分工。
各级疾控、妇幼等公共卫生机构是指导主体;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是合理划分乡村责任。
现阶段,要突出合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室的职责进行分工,明确乡村两级职责,在此基础上合理划分经费补偿比重。
结合任何落实的可行性和乡村两级现状,乡村两级总体上可以按7:
3进行划分(相见表3)。
表3:
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落实项目职责分工及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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