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选择造价机构入库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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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选择造价机构入库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选择造价
机构入库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人:
XXX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XX公司
日期:
二零一八年八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选择造价机构入库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XX公司受**县财政局委托,就**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选择造价机构入库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
**县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选择造价机构入库招标项目
2、采购编号:
LZC2018-Bg124
二、招标项目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财政局的安排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对审核结果进行稽核。
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
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平顶山地区或在平顶山地区有分支机构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不含暂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18年1月份以来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授权委托人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3日00时00分整至2018年9月7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不允许)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该修改的视为已收到该澄清内容。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该修改的视为已收到该修改内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九、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3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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