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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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考核细则
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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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考核细则.doc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对监理单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履行监理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监理单位从事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其检查考核。
第三条 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下同)、质量监督单位、运行管护单位、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
第四条 考核对象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依照程序并合法取得中标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负责我市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
第五条 考核依据
1、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
2、省、市下发的关于对监理单位考核评定的有关文件。
3、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
4、监理公司制定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
5、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6、来自其它参建单位反馈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 考核形式
分为考核组考核和建设单位考核两种形式。
局农村水利科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考核,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单位考核。
采用监理单位进场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一个监理周期进行考核。
考核组成员在局考核人员库中随机抽取,考核人员库由局根据科室分工及专业、学历、职称要求统一成立。
建设单位考核由各建设单位从本单位内部选取人员组织实施考核。
第七条 考核程序和计分方法
一、考核程序
考核组考核:
(一)根据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及安排,在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每次考核由市水利局农水科从考核人员库中随机抽取考核人员组成考核组,确定考核组具体成员并明确分工。
(二)市水利局农水科根据开工申报资料或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确定考核时间。
(三)根据开工申报资料或根据工程的进展和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对施工监理现场进行考核。
l、听取项目监理工作情况汇报;
2、根据《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考核评分表》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核查;
3、听取建设单位、施工方意见;
(四)考核组根据《考核评分表》的考核记录进行讨论、评分、形成考核意见和结果。
(五)考核组与监理单位交换考核意见和结果。
(六)考核组将考核意见和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整理汇总后报局农水科。
建设单位考核:
由建设单位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根据《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考核评分表》的项目和内容自行组织安排考核,考核意见和结果于每次考核完成的5个工作日内整理汇总后报局农水科。
二、计分方法
考核以每个标段监理项目为单位对监理单位进行综合评定:
每个标段工程监理项目以历次考核分数进行平均得出该标段监理项目最终考核得分。
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
现场监理机构和设备配置情况20分;监理管理文件15分;现场监理工作60分(质量管理30分、进度控制15分、计量与投资控制5分、安全与廉政10分);施工方意见5分。
综合评定分值由市水利局农村水利科根据考核组考核分及建设单位考核分加权平均计算总分:
考核组考核分占60%、建设单位考核分占40%。
考核综合评定等级最终以监理单位负责监理的各标段项目综合评定分值最低的标段监理项目确定。
考核综合评定:
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综合评定为A级;
考核分在85(不含)—95分(含)的综合评定为B级;
考核分在75(不含)—85(含)分的综合评定为C级;
考核分在60(不含)—75(含)分综合评定为D级;
考核分在60(含)分以下综合评定为E级。
考核周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评定为E级:
1、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他人名义或者是允许他人以自已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的;
2、施工现场未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上岗人员或者是使用无证人员上岗的;
3、对工程参建各方、从业人员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资格、生产许可不履行核验,从而使其进入工程现场的;
4、对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而不坚决制止的;
5、对发现工程中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材料、设备,没有阻止施工人使用的及发现不合格产品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的;
6、不认真履行监理制度,所提供的工程监理资料有弄虚作假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 考核内容
1、监理机构和设备配置情况
(1)现场组织:
人员是否分工、职责是否明确;监理人员的配置专业与工程特点是否配套;对监理人员的调换是否办理相应的手续;考勤制度是否建立,记录是否齐全及真实。
(2)监理人员情况:
总监是否与投标承诺或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相符,是否存在挂名现象;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按规定执业,是否存在违规同时监理两个以上水利工程和超权限工作现象;根据投标承诺或监理合同,监理人员是否全部到位;监理人员是否挂牌上岗。
2、监理管理文件
(1)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是否及时完成;监理规划是否报建设单位备案;是否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有无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是否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档案管理:
监理月报是否完整全面,是否按期送建设单位、监督单位审阅;监理日记是否按要求填写,原始纪录是否完整、格式是否正确;现场监理档案是否制定管理制度,是否分类清楚、收集齐全、编制统计汇总目录,原始资料是否按规定填写。
3、现场监理工作
包括:
质量、进度、计量和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和廉政建设。
(1)质量管理
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
是否有审核手续并及时提出意见,对方案的合理性审核是否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
②工地会议:
是否及时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历次工地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③工程测量:
是否有完整的测量复测方案;是否对施工方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是否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检测手段齐备,检测频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④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构件)、重要工序旁站和工序交验签认:
是否存在已签认的工程不合格现象;是否存在签认资料不全或未签认、签认资料无具体意见或不及时现象;是否存在未旁站现象或没有旁站记录;是否能够预先发现问题,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重大问题是否及时汇报。
⑤试验检测工作:
是否审核签认施工方的检测资料;是否对施工方检测中的严重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是否建立了施工方检测和监理抽检台帐;是否建立了原材料、构件进场记录;是否对材料或商品砼及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按规定独立抽检;对施工方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是否有效监督。
⑥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
发生质量事故是否及时报告;发现质量缺陷是否能够及时指令施工方进行处理;是否有处理结果和分析报告。
(2)进度控制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
是否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对施工方上报的年、季、月、旬计划的审批是否准确,检查和调整是否及时;是否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施工方的工、料、机投入情况;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提出分析意见;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工程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是否进行有效分析并审核施工方延期申请手续。
(3)计量与投资控制
①工程量计量和签发:
是否按时审核签发计量证明;已审核的计量数据是否存在明显错误;工程量发生变化是否及时签署调整意见。
②投资控制:
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复核是否有差错;是否及时开具支付证书报告。
(4)安全管理和廉政建设
①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事故处理有无记录档案;能否及时发现现场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建设单位;有无审批签证施工方的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记录;是否督促施工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等按要求规范设置,措施得力,交通便道符合合同规定。
②廉政建设:
是否建立廉政建设规章或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有无向施工方承包工程和指定分包,经营或指定推销、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是否对违规人员进行了处理。
4、施工方意见:
对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
第九条考核结果处理
(一)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并录入监理单位业绩档案,作为监理单位工程招投标评分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纪单位和人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二)综合评定为A、B、C级的施工监理现场方具备现场监理资格;综合评定为D、E级的,该施工监理现场所监理的工程应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三)综合评定为A、B级的通报表扬;A级的在下一年度招投标评分过程中予以加1分;B级的在下一年度招投标评分过程中予以加0.5分;综合评定为C级的不予奖励和惩罚;综合评定为D级的给予严重警告,并在一下年度招投标评分过程中予以减2分;综合评定为E级的按照《昆山市建筑业市场准入、清出若干规定》及补充意见执行。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昆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考核评分表表1
受检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考核评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记录
扣分
实际得分
一、现场监理机构和设备配置情况(20分)
现场组织10分
1、人员分工及职责
无人员分工及职责(-2分)
2、专业人员配置
监理人员专业与工程特点不配套(-1分)
3、人员调换
调换人员无办理手续(-1分/人)
4、考勤记录
无考勤记录、记录不全或虚假混乱(-1分/处)
监理人员情况10分
1、总监理工程师
与投标承诺或监理合同不符及挂名(-2分)
2、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未按规定执业,违规同时监理两个以上水利工程和超权限工作(-2分/人)
3、监理人员到位情况
根据投标承诺及监理合同,监理人员未到位(缺1人-l分)
4、监理人员挂牌情况
未挂牌上岗(-0.5分/人)
二、监理管理文件(15分)
监理管理文件7分
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因监理单位原因未及时完成(-2分)
监理规划未报建设单位备案(-2分)
未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和依据(-1分/项)
无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1分/项)
未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分)
监理档案8分
1、监理月报(2分)
未按期送建设单位、监督单位(-l分/次)
不完整、全面(-1分)
2、监理日记(3分)
未填写监理日记(-2分)
监理日记原始记录不完整、格式混乱(-2分)
3、现场档案管理工作(3分)
无管理制度(-1分)
分类不清、收集不全、无统计汇总目录(-2分)
原始资料未按规定填写(-0.5分/份)
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考核评分表表2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记录
扣分
实际得分
三、现场监理工作(60分)
质量管理30分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3分)
无审核手续或未及时提出审核意见(-1分)
经审核的方案合理性未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1分)
2、工地会议(2分)
未及时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分)
工地会议记录不完整(-l分)
3、工程测量(2分)
无完整的测量复测方案(-1分)
未对施工方的控制测量和施工放样测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2分)
未对关键部位进行监控测量复核(-2)
4、隐蔽工程、重点部位(构件)、重要工序旁站和交验签认(8分)
已签认合格的工程不合格(-3分/项)
应签认的资料不全、未签认、无具体意见、签认不及时(-1分/份)
未旁站或没有旁站记录(-2分/次)
未能够预先发现问题,导致质量事故发生(-3分)
重大问题未及时汇报(-2分)
5、试验检测工作(7分)
未审核签认施工方检测资料(-1分)
未及时纠正施工方检测中的严重问题(-2分)
未建立施工方检测和监理抽检台帐(-1分)
未建立原材料、构件进场记录(-1分)
未对材料或商品砼及构件试验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未按规定独立抽检(-3)
对施工方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未有效监督(-2分)
6、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5分)
发生质量事故未及时报告(-2分)
发现质量缺陷未及时指令施工方进行处理(-1分)
无处理结果和分析报告(-2分)
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考核评分表表3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记录
扣分
实际得分
进度控制15分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
未按时上报进度统计报表(-3分)
对施工方上报的年、季、月、旬计划的审批不准确、检查和调整不及时(-3分)
未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施工方的工、料、机投入情况(-3分)
对计划超前或滞后未提出分析意见(-3分)
对进度滞后的工程未采取有效措施(-3分)
工程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未进行有效分析,未审核施工方延期申请(-3分)
计量与投资控制5分
l、工程量计量和签发
未按时审核签发计量证明(-1分/份)
已审核的计量数据存在明显错误(-2分/份)
工程量发生变化未及时签署调整意见(-2分/次)
2、投资控制
未严格执行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3分)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复核有差错(-1分/份)
未及时开具支付证书报告(-1分/份)
安全管理与廉政建设10分
1、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事故处理无记录档案(-2分)
未能及时发现现场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上报建设单位(-3分)
未审批签证施工方的安全技术措施(-2分)
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记录(-1分)
未督促施工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等按要求规范设置,措施得力,交通便道符合合同规定(-1分)
2、廉政建设
未建立廉政建设规章或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2分)
向施工方承包工程和指定分包,经营或指定推销、采购建筑材料和设备(-2分)
未处理违规人员(-2分)
四、施工方意见(5分)
一般(-1分)、较差(-2分)、差(-3分)、极差(-5分)
(注:
上述各项考核项目的扣分以该项最高分为最高限值,扣完即止。
)
考核人签字:
被考核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昆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考核E级评定表表4
(直接评定E级项目)
受检单位: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
是/否
考核记录
一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他人名义或者是允许他人以自已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二
施工现场未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上岗人员或者是使用无证人员上岗。
三
对工程参建各方、从业人员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资格、生产许可不履行核验,从而使其进入工程现场。
四
对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而不坚决制止。
五
对发现工程中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材料、设备,没有阻止施工人使用及发现不合格产品不按规定及时上报。
六
不认真履行监理制度,所提供的工程监理资料有弄虚作假。
七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注:
监理单位存在上述所列任一条描述行为的即直接评定为E级)
考核人签字:
被考核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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