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锦丰镇环境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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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锦丰镇环境规划文本
201000
张家港市锦丰镇环境规划文本
2004年
目录
第一章总论4
第1条编制目的4
第2条编制依据4
第3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4
第4条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5
第5条规划重点5
2锦丰镇概况6
第6条自然环境概况6
第7条社会经济状况6
第8条建成区基础建设6
第9条工业集中区建设7
第10条建成区环境质量和主要环境问题7
第11条主要环境问题7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8
第12条调查范围与内容8
第13条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8
第14条锦丰镇规模预测8
第15条锦丰镇城镇性质及功能定位8
4大气环境保护规划10
第16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10
第17条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目标10
第18条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0
第19条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10
5水环境保护规划11
第20条给水工程规划11
第21条雨水工程规划11
第22条污水工程规划11
第23条主要水系水文情况及水环境功能规划11
第24条水系综合整治规划12
第25条锦丰镇污水处理系统工程12
第26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12
6建成区声环境保护规划13
第27条声环境质量现状13
第28条声环境功能区划13
第29条噪声控制措施13
7锦丰镇城镇绿地系统及景观控制规划16
第30条规划原则16
第31条规划布局16
8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17
第33条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及处理处置现状17
第34条固体废弃物产生量预测17
第35条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方案18
9工业污染控制规划19
第36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现状19
第37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预测19
第38条镇域工业污染控制规划19
第39条农村及农业生态环境现状20
第40条农村及农业生态环境规划20
11环境保护与生态工程项目汇总及投资概算21
第41条锦丰镇环境保护与生态工程项目汇总及投资概算21
12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22
第一章总论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面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促进小城镇环境建设,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环境优美城镇创建活动。
为促进张家港市生态城市建设,锦丰镇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决定创建全国优美小城镇。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要求,编制《张家港市锦丰镇环境规划》。
第2条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江苏省委、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
(4)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意见》;
(5)江苏省建委关于下发《江苏省重点中心镇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苏建委[2000]28号);
(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关于印发<小城镇环境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环发[2002]82号);
(7)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建设厅苏环然[2002]ll号文;
(8)《张家港市总体发展规划》(2001—2020);
(9)《张家港市生态市建设规划》(苏州科技学院,2003);
(10)政复(2003)29号文《江苏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
(11)《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3条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努力解决锦丰镇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为中心,加强锦丰镇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锦丰镇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锦丰镇的经济与环境保护同步发展,把锦丰镇建成张家港市域北部的经济中心,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3)实事求是,针对锦丰镇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功能定位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关系。
(4)坚持环境保护规划以锦丰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其它专业规划相互衔接和协调。
(5)坚持规划的前瞻性与实用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立足当前,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适度超前性。
第4条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锦丰镇全域,总面积114平方公里,包括原锦丰镇、三兴镇与合兴镇的行政区域。
规划基准年:
2003年;近期:
2004~2005年;中期:
2006~2010年;远期:
2011~2020年。
2020年。
第5条规划重点
本次环境规划重点为水环境保护规划、大气污染控制规划、工业污染控制规划和锦丰镇城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锦丰镇概况
第6条自然环境概况
锦丰地处长江南岸,太湖平原的北缘。
镇中心所在地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8´,北纬31˚57´。
距张家港市政府所在地杨舍镇15公里,位于张家港市沿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心。
锦丰镇北临长江,与如皋市、通州市隔江相望,东面与乐余镇辖区相连,南与杨舍镇毗邻,西面与大新镇接壤,面积114平方公里,人口10.97万人。
锦丰镇大部分土地原系江水携带泥砂沉积,形成大小沙洲,逐步积涨、延伸、并联而成。
境内无山多水,地势低而平坦。
平均海拔1.7米至4米,平均高程为2.4米。
境内河道密布,纵横交错。
流经境内的区域性河道有一干河、二干河、三干河等。
长江沿锦丰一带江面宽阔,长江水位受潮汐影响十分明显,通江干河和圩港都由节制闸控制水位,控制水位为3.2米。
年平均潮位约3米,年平均高潮位3米左右,年平均低潮位1.95米左右。
境内地形平坦,一般海拔较高的地方,成陆时间早,土壤砂性较轻,以黄夹砂为主;海拔较低的地方,土壤砂性较重,以砂壤土为主。
锦丰镇属北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水充沛,日照较丰富,无霜期长。
年平均气温15℃,历年雨量平均为1031.8毫米,全年以东南风占多,风向频率占16%,西风较少,风速平均为3.9米/秒。
第7条社会经济状况
锦丰镇是长江三角洲的工业重镇,是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为长江三角洲沿江开发带中资金密集型中心镇。
目前已形成以冶金为主,机械、电子、轻工、化工、建材、塑料加工等十多个门类较为齐全的行业结构。
2002年锦丰镇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2.9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41亿元,占6.1%;第二产业13.27亿元,占57.7%,第三产业8.29亿元,占36.1%),财政收入1.85亿元。
新锦丰镇2003年由原锦丰镇、三兴镇、合兴镇合并组成,现辖有28个行政村,4个居民委员会。
2003年底,全镇人口为109729人,其中,建成区常住人口21282人。
在册人口的城镇化水平接近20%。
第8条建成区基础建设
锦丰镇建成区面积3平方公里。
建成区有大小干道(包括环镇路)14条,主干道宽24米,一般干道宽16米,铺装面积8.5万平方米,铺装率100%。
主街道设有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隔离带,路灯、交通标志配套齐全,建成区和通过建成区的主要干道共16条。
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有大口径下水道10.6公里,污水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企业污水经处理后排放,处理率达到100%。
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2平方米。
第9条工业集中区建设
2003年,工业集中区面积达1.6平方公里。
内有华润集团公司、金鹿集团公司、塑料厂、冶金机械厂、有色金属合金厂、火花塞厂、工业电炉厂等企业。
镇北形成锦丰轧花剥绒厂和全国特大型企业沙钢集团为主的苏州市沿长江工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10条建成区环境质量和主要环境问题
(1)地表水。
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聚集,区域环境压力逐渐加大。
水环境质量问题较为突出。
(2)大气。
锦丰镇域内大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良好,S02、TSP等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噪声。
锦丰镇建成区各噪声监测点昼间的噪声基本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
(4)绿地。
锦丰镇人均公共绿地为11.2平方米(按常住人口计算),属于人均公共绿地较高地区。
第11条主要环境问题
(1)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
城镇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工业用地比例偏高,人均居住用地偏大,公共设施用地不足,不能满足城镇第三产业发展需要。
工业用地分散,在建成区南北分散分布。
(2)环境压力较大。
乡镇工业的发展和城镇发展、人口聚集,造成了地表水资源的严重污染,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机械行业发展较快,生产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也日渐突出。
未来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人口的增长,对于水环境容量的压力会日益增大。
(3)城市道路规划用地不足,沿江公路两侧绿化树木很少,使区域景观和声环境均受到影响。
(4)锦丰镇共有耕地面积95272亩,占镇域总面积的55.7%。
农村生活污水和水产、养殖等废水直接就近排入地表水体,乡村居民点相对分散,存在土地浪费现象。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第12条调查范围与内容
调查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主要集中在城镇建成区。
调查内容为镇域污染源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
实地调查与收集近几年的社会和经济统计资料、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资料、各企业的排污申报资料和镇环保工作总结等文件,并在建成区补充进行声环境监测。
第13条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根据江苏省和苏州市的远景规划目标,2010年前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人民生活从小康走向富裕。
张家港市作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代化应走在全省和全市的前列,锦丰镇作为张家港市的四个中心城镇之一,规划目标是:
到2010年,努力把锦丰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开放、民主法制健全、环境整洁优美、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健康富裕的现代化城镇。
本次规划在张家港市生态市建设和张家港市总体发展规划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锦丰镇的实际,参照《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提出了锦丰镇近期和远期的城镇环境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见表3-l。
第14条锦丰镇规模预测
(1)锦丰镇人口规模
根据锦丰片区城镇体系规划的人口规模预测,锦丰区(包括大新镇)2020年区域人口规模将达到15.00万人,建成区人口将达4.5万人。
(2)锦丰镇城镇用地规模
锦丰镇建成区占地面积为3平方公里,总体规划近期至2010年城镇增加建设用地411.47公顷,远期至2010年城镇增加建设用地600公顷。
第15条锦丰镇城镇性质及功能定位
锦丰镇的城镇性质定位为:
长江三角洲沿江城镇发展轴重要的工业城镇,张家港市域北部以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冶金工业为主的中心城镇。
锦丰镇的功能定位为:
张家港市域北部城镇的片区中心镇,随着沿江工业带的形成,将逐步从中心镇转变为张家港市的一个区。
序
号
指标体系
规划目标
指标名称
现状
近期
(2005年)
中期
(2010年)
远期
(2020年)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1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7177
7500
7800
8200
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12388
13000
14000
18000
3
公共设施完善程度
完善
完善
完善
完善
4
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
100
100
100
100
5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100
100
100
6
城镇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
达到国家卫生镇有关标准
达到国家卫生镇有关标准
达到国家卫生镇有关标准
达到国家卫生镇有关标准
城
镇
建
成
区
环
境
7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8
空气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9
声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10
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1l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100
12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无
80
100
100
13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
11.2
11.5
13
15
14
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100
100
100
100
15
清洁能源普及率(%)
80.7
90
95
100
乡
镇
辖
区
生
态
环
境
16
森林覆盖率(%)
13.4
15
>16
>17
17
农田林网化率(%)
91.72
100
100
100
18
水土流失治理率(%)
>70
>90
>95
100
19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公斤/公顷,折纯)
239.9
235
<220
<200
20
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
>85
>90
>95
100
2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100
100
100
100
22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00
100
23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8
100
100
100
24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0
>95
100
100
25
工业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100
100
表3-l锦丰镇环境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
4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第16条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2004年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对锦丰镇的3个测点:
镇政府、锦丰中学、华尔润玻璃厂东侧居民区的常规污染因子S02、TSP进行监测。
大气环境评价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中的日平均值。
锦丰镇建成区内三个监测点的大气环境质量多数情况属于轻微污染级,主要受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排放较多粉尘的影响。
其它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属于清洁级。
第17条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张家港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结果,锦丰镇所有区域被划定为二类区,锦丰镇环境空气质量要保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第18条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锦丰镇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031吨,2020年控制在1515吨;烟尘排放总量2010年控制在900.78吨,2020年控制在450.39吨以下。
为了使全镇2010年和2020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总量控制指标内,锦丰镇将重点建设一些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并采取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的增长。
2010年和2020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低于相应的总量控制指标,大气环境质量仍能满足相应的二类功能区要求。
第19条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近期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建成区内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使“十五”期间全镇燃煤消耗量控制在2000年水平,使万元GDP能源消耗系数控制在0.5吨标煤/万元以下。
加快锅炉和窑炉改造,推广以电炉代替燃煤窑炉的新工艺。
巩固烟控区建设成果,使烟控区覆盖率保持100%。
远期,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中以天然气作为主要燃料,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量,严格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管理。
全镇应依托沙钢集团热电厂实施集中供热。
热电厂计划实施扩大供热节能技改工程,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基本能承担建成区的供热。
城镇建成区以公共绿地为核心,以滨河绿带和林荫道为骨架,形成城镇内部的绿化网络;在城镇近郊利用果园、苗圃等生产性绿地与高压走廊、交通走廊等防护型林地相结合,形成城镇外围的“绿环”。
以保障城镇的生态环境质量。
锦丰镇的经济发展比较迅速,大量基础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正在进行,要注重防止建筑扬尘和地面扬尘。
5水环境保护规划
第20条给水工程规划
锦丰建成区及周围农村均由沿江水厂供水,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基层村基本实现供水。
根据张家港市总体规划,张家港市域由长江沿江水厂供水。
根据市域规划,锦丰片区2010年供水需求量将达到12.7万立方米/日,供水量可以满足用水需要。
锦丰镇近期镇域人口将达到11.5万人,其中建成区人口3万人,远期镇域人口15万人,建成区人口4.5万人。
根据预测,锦丰镇建成区近期用水量将达到3.8万吨,远期用水量将达到6.0万吨。
建成区外乡地区人均综合用水量近期按700升/人·天,远期按800升/人·天,两者合计,预测全镇总用水量规划近期达到9.4万吨/天,远期达到达13万吨。
第21条雨水工程规划
根据锦丰镇自然气候特点,建成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雨水排放原则上采用分散、就近重力流排放,充分利用江南水乡的自然人工水体的调蓄作用。
二干河、一干河、北中心河、南中心河、老三干河为建成区内的主要河流,建成区地势平坦,大小河流纵横交错。
建成区内目前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二干河为主要排污水体。
沿建成区主要道路两侧铺设雨水管网。
规划将雨水就近排入河流,以二干河、老三干河作为主要排水河道。
第22条污水工程规划
目前锦丰建成区生活污水大部分为直接排放,二干河水体污染较为严重。
规划近期(2005年)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排放系数均取0.75,远期(2020年)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排放系数取0.75和0.60,预计2005年污水排放总量为9万吨/天,2020年为7.8万吨/天。
第23条主要水系水文情况及水环境功能规划
二干河——具有取水、灌溉、纳污、航运等功能,二干河通航能力为60吨。
一干河——90年代起成为张家港市主要饮用水河道。
老三干河——1975年冬,在该河东500米处另行开凿新三干河,老三干河遂彻底废航,仅作灌溉河道。
由于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且大量工业废水排放造成建成区部分水环境质量有下降趋势,有时不能达到现有功能区要求。
目前锦丰镇多数河流水质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二干河等河流的环境容量已有所下降,根据江苏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二干河水质保护目标为Ⅳ类,其它河道水质为Ⅲ类。
第24条水系综合整治规划
根据锦丰地势特点及雨水排放和防洪要求,应提高水体流动性,提高排水能力。
在建成区范围保留部分水塘,满足景观和泄洪要求。
规划期内应对建成区内主要排水河道二干河、北中心河、南中心河、九龙港等进行疏通。
对乡镇级河道如:
双红港、九龙港、太平港、锦阳河、建设支港、夹漕港等,应进行河道清淤和疏通,增加建成区水网的密度,充分发挥江南水乡河湖水道的自然调蓄功能。
对零星断头沟裁弯加以填埋,保证用地的平整。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完成锦丰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污水处理量5千吨/日)的建设。
(2)完善建成区内的排水系统,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完成建成区内沿沿江公路、杨锦公路、锦店路等的污水干管的铺设。
(3)对二干河、一干河、老三干河、北中心河、南中心河等进行整治,使其符合排洪要求,并在两岸预留一定的空地,以便今后拓宽和绿化。
第25条锦丰镇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近年来,锦丰镇在进行城市道路、居民生活区建设的同时,建设了一些排水管道,但由于各种原因,城市基础设施仍相对薄弱,村与村之间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排水体系,现有的管道系统多为雨污合流制,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近排入河道。
锦丰镇工业发展较快,主要工业企业有冶金、机械、建材等。
目前锦丰建成区采用雨污合流制,大量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河道淤塞,河水滞流。
而且随城市建设和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水环境问题将十分突出。
2004年污水处理厂扩建完工后,能基本解决区域污水直接排放问题。
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二干河。
第26条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分析
锦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使生产、生活污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量将得到大幅削减。
污水管网工程的建设,将会大量截流排入二干河的污水,使各河段分散的点源集中处理,为整个流域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奠定了基础。
同时,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的实施,减少了入河污染物的排放负荷,将使区域河流的水质得到较大改善,使锦丰建成区域环境容量增大,为锦丰镇的工业提供了发展空间。
6建成区声环境保护规划
第27条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在锦丰镇建成区设置13个噪声监测点(不包括交通干线两侧)的监测结果。
各噪声测点昼间的噪声声级在52.3~64.2dB(A)之间,工业集中区内3个测点的噪声值全部达到《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所规定的3类标准;居民、文教机关区域中的10个噪声监测点中有8个超过《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所规定的2类标准。
在锦丰镇建成区内7条公路上设置7个噪声监测点,测点昼间噪声声级在68~73dB(A)之间,车流量在10~30辆/分之间,仅有两个监测点超标。
第28条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锦丰镇总体规划及张家港市《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执行标准的规定,锦丰镇噪声划分为3个区域。
(1)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锦南路以北、二干河以西、杨锦路以东、河中路以南区域(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除外),执行二类标准适用区域。
(2)工业集中区
太平港以东、杨锦公路以西、沿江公路以南、锦南路以北大工业集中区,执行三类标准适用区域。
(3)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沿江公路、杨锦路、锦店路、锦中路等主要道路两侧区域,执行4类标准适用区域。
第29条噪声控制措施
◆工业噪声控制:
根据锦丰镇建成区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目前建成区内的工业噪声昼夜基本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为保证今后工业噪声不影响周围环境,应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新建工业项目必须安置在工业集中区,且务必有防治噪声的具体措施,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噪声防治措施必须实行“三同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审批。
(2)对新建工业项目的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罩,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各项目的总图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将其布置在远离厂界处,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厂区绿化,特别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厂界噪声。
(3)在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如出现厂界噪声超标现象,由环保管理部门对其实行限期治理。
◆交通噪声控制:
考虑到锦丰镇今后入驻企业的不断增加,周围交通干道的机动车辆会较目前大为增加。
为避免或减轻交通噪声污染,实行交通噪声控制已不容忽视。
交通噪声的防治需要从道路的规划设计及绿化、交通车辆行驶噪声的降低和交通噪声的管理三方面入手:
(1)道路的规划设计及绿化
建成区内道路呈方格网状布局,在交通干道两侧应预留一定距离的缓冲带,在该缓冲带内栽植混合林带,品种可以是草皮、乔灌木,和常青绿篱等。
绿化减噪是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噪声控制措施之一,此措施一般可降低噪声4~6dB(A)。
(2)控制车辆噪声源强
机动车辆是交通噪声的污染源,降低车辆的行驶噪声意义重大。
根据我国“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l495—79,凡是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任何车辆都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安装排气消声器。
进入市区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喇叭,此举可降低交通噪声约5.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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