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第八章2版.docx
- 文档编号:24273144
- 上传时间:2023-05-25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1.93KB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第八章2版.docx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第八章2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第八章2版.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第八章2版
1、所有权权能中,()是指权利主体对物进行利用,以满足某种生活或生产需要的权利
A:
占有权
B:
使用权
C:
收益权
D:
处分权
答案:
B
解析:
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财产实际控制的权利;使用权是指权利主体对物进行利用,以满足某种生活或生产需要的权利;收益权是指权利人获取基于财产而生的物质利益的权利;处分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财产进行处置的权利。
2、(),这是对无权占有的再分类
A:
单一占有和全面占有
B:
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C:
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D:
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E:
答案:
D
解析:
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这是对无权占有的再分类。
3、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王某恐怕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传染了别的牛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
刘某经过时发现了,将牛拉回家中,经过刘某的精心喂养,此牛病愈并成为一头高产奶牛。
半年后,王某听说此事,向刘某索要此牛。
依照法律,王某()
A:
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拾得牛并据为已有,构成不当得利
B:
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此牛所指出的费用及劳务费
C:
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于适当补偿
D:
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牛的所有权
答案:
D
解析:
王某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属于事实上的处分。
4、根据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特点,下列现象中,属于加工的是()
A:
将他人的玉石雕刻成玉器
B:
大米与小米掺在一起做饭
C:
木窗安装在房屋上
D:
啤酒中加入饮料
E:
答案:
A
解析: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中,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新的、不能分离的财产。
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方的财产并将该财产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财产。
加工标的物仅限于动产,加工的材料须属他人所有,加工人须有加工行为,加工还必须是因加工而制成新物。
5、张三盖房挖地基时,挖出一瓦罐,内有银元5000块及棉布一块,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
王天明,1938年4月2日”。
王天明是王四的爷爷,1938年被日寇杀害。
该银元()
A:
应归王四所有
B:
应归国家所有
C:
应归张三所有
D:
应归张三、王四共有
E:
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3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
6、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是()
A:
甲的银行存款所获的利息100元
B:
乙购买布料制成的一件礼服
C:
丙通过遗嘱继承其兄的一间房屋
D:
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一台旧电扇
E:
答案:
C
解析:
丙通过遗嘱继承其兄的一间房屋,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中的“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乙购买布料制成的一件礼服,属于“原始取得”中的“加工”。
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一台旧电扇,属于“原始取得”中的“拾得遗失物”。
甲的银行存款所获的利息100元,属于法定孳息。
7、姜某因出国,将自己的一台电脑交由胡某暂时保管。
在姜某出国期间,胡某与并不知情的刘某就买卖该台电脑签订了书面协议。
此后,刘某支付了合同约定的价款,并约定在支付价款后第5日胡某交付电脑。
但是,在第3日姜某发现此事,当即要求胡某返还该台电脑。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刘某对胡某不是该台电脑的所有权人并不知情,构成善意取得
B:
刘某基于书面协议取得的电脑的所有权应当予以保护
C:
刘某已经支付了对价,应当取得该台电脑的所有权
D:
该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刘某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
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
1.受让人须是善意的;2.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3.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
以上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
8、刘某将油漆放在孙某家中,由其代为保管。
孙某在装修房屋时误将刘某的油漆当作自己的,在自己的房屋上进行粉刷。
对粉刷后的油漆所有权归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孙某利用油漆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不能取得粉刷后的油漆所有权
B:
孙某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不能取得粉刷后的油漆所有权
C:
刘某可以行使物权返还请求权,恢复其对油漆的所有权
D:
孙某依法取得粉刷后的油漆所有权,但应向刘某支付相应价款
答案:
D
解析:
误将刘某的油漆当作自己的,属于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最基本的法律效果在于,善意取得一旦具备构成要件,受让人即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依法取得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只能请求占有人赔偿损失,而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该项财产。
9、甲、乙、丙共有房屋一套,甲欲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丙表示不买,甲未通知乙转让之事。
2个月后,丁愿意购买,甲接受了丁的购房款,此时,丙、乙均要求以同一价格购买甲的份额,甲父也要购买,甲的份额应当转让给()
A:
乙
B:
乙与丙
C:
丁
D:
甲父
答案:
A
解析:
《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
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10、王某写信给其侄女王芳,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芳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
后王芳与李岩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元美金。
该项钱款依法()
A:
应属于王芳的婚前个人财产
B:
应属于王芳与李岩的夫妻共同财产
C:
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D:
应视王某的意思而定其所有权之归属
E:
答案:
A
解析:
我国经修正的《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1、甲的哥哥2007年底去世,留下遗嘱给甲一处房子作新房。
甲与乙于2008年1月登记结婚,3月接到房子并办理登记,搬进居住。
因该房屋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翻盖,共花费6万元。
现二人离婚,对房屋的权属发生了争议。
依法该房屋所有权应()
A:
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办理登记时,二人已登记结婚
B:
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因为二人以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翻盖
C:
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甲的哥哥的遗嘱中已说明将房屋给甲和其妻子共有
D:
属于甲单独所有,因为甲已于其哥哥去世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
答案:
D
解析:
我国经修正的《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2、甲、乙、丙三人买了一辆小汽车跑出租,后因利润不高,就决定终止原有关系,但三人都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用()办法来处理
A:
作价补偿
B:
变价分割
C:
实物分割
D:
退回厂家
E:
答案:
B
解析:
针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
13、在我国,夫妻财产属于()
A:
按份共有的财产
B:
共同共有财产
C:
个人所有财产
D:
集体所有财产
E:
答案:
B
解析:
我国共同共有的形式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14、不具有家庭关系的甲和乙共有两间平房,因拆迁,双方发生争议,甲主张该房是按份共有财产,乙主张是共同共有财产,但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共有性质,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为()
A:
共同共有
B:
按份共有
C:
甲个人所有
D:
收归国有
E:
答案:
B
解析: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此时应当如何认定共有关系?
《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15、在区分所有情况下,专有部分经分割后方可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它必须具备的条件中,不包括()
A:
具有独立的建筑结构
B:
具有独立的使用功能
C:
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和附属设施
D:
通过登记后,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
E:
答案:
C
解析:
在区分所有情况下,专有部分经分割后方可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的建筑结构;具有独立的使用功能;通过登记后,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
共有部分则指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和附属设施等不具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部分。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宅小区内的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之外,还应当经()同意
A:
业主委员会
B:
物业管理公司
C:
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D:
全体业主
答案:
C
解析:
《物权法》第77条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
17、居住在某居民小区三号楼一层的张某不愿交纳电梯维修费用,并表示绝不乘坐电梯。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李某不同意维修电梯,因而有权拒绝交纳电梯维修费
B:
李某放弃了乘坐电梯的权利,因而可以免除其交纳电梯维修费的义务
C:
李某有权放弃对电梯维修的权利和义务
D:
李某应当交纳电梯维修费
E:
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72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
18、相邻关系是()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A:
不动产
B:
动产
C:
两个以上相互毗连的不动产
D:
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连的不动产
答案:
D
解析: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连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9、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等方面
A:
所有权的独占性
B:
所有权的全面性
C:
所有权的单一性
D:
所有权的间断性
E:
所有权的弹力性
答案:
A,B,C,E
解析:
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所有权的独占性、所有权的全面性、所有权的单一性、所有权的存续性、所有权的弹力性。
20、下列财产中,属于天然孳息的有()
A:
割橡胶树收获的橡胶
B:
家畜产下的幼仔
C:
牛乳制成的乳酪
D:
股东分得的红利
E:
出租房屋的租金
答案:
A,B
解析:
孳息主要指物所生的利益。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
21、天然孳息包括()等
A:
母牛所生牛仔
B:
母鸡生蛋
C:
果树结果
D:
将牛乳制成乳酪
E:
出租房屋的租金
答案:
A,B,C
解析: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即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母鸡生蛋、果树结果等;天然孳息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工的(例如从羊身上剪下的羊毛等)。
但是人工产生的物必须不是对出产物进行改造加工,例如将牛乳制成乳酪,就不是天然孳息。
22、下列现象中,属于事实上的处分的是()
A:
所有权的转让
B:
毁损书稿
C:
拆除房屋
D:
消费
E:
加工
答案:
B,C,D,E
解析:
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
23、根据法律的规定,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等
A:
混合
B:
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
C:
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D:
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
E:
国有化和没收
答案:
A,D,E
解析:
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
24、下列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法的有()
A:
某甲通过接受遗赠取得遗赠的财产
B:
国家取得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所有权
C:
张某通过买卖方式取得邻居王某的房屋的所有权
D:
农民收割自家责任田中的庄稼,并因此取得收获物的所有权
E:
发现埋藏物
答案:
B,D,E
解析:
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最初取得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
原始取得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所得。
(二)收益。
(三)添附。
(五)拾得遗失物。
(六)发现埋藏物。
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张某通过买卖合同取得的住宅均属于继受取得。
25、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
A:
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而取得所有权
B:
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
C:
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D:
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
E:
国有化和没收
答案:
A,B,C
解析:
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国有化和没收,属于原始取得。
26、共有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包括()
A:
共有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
B:
共有的客体是共有物
C:
在内容方面,各共有人对同一共有物或者按一定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或按平等原则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D:
共有是所有权的联合
E:
共有是使用权的联合
答案:
A,B,C,D
解析:
共有是所有权的联合。
27、吴某和钟某是夫妻。
根据《婚姻法》,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A:
吴某婚后所得的工资
B:
钟某婚前购买的房屋
C:
吴某婚后继承所得的汽车
D:
钟某购置的私人衣物
E:
吴某在婚后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
答案:
A,C
解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28、甲在一栋临街居民楼的顶层有一套住房。
乙公司看中了该楼所处的地理位置,与甲签订了一份租用甲住房的房顶悬挂广告牌的合同,约定乙公司每年向甲支付使用费5万元。
该楼的其他住户丙、丁等人知道后,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甲给予补偿,遭到甲拒绝。
于是,丙和丁便代表其他住户,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住房的上方
B:
房顶属于居民楼各房主共有部分,甲无权独自处分
C:
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出租给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D:
丙、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房顶获得的收益
E:
甲只须通知丙、丁等住户关于使用房顶的合同,无需和他们分享收益
答案:
B,C,D
解析:
房顶悬挂广告牌的权利,属于共有权,即全体共有人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之外的其他部分享有的权利。
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法定权利,并不排斥共有人基于约定产生约定共有,例如某些区分所有人将不设定专有权的部分设定共有权。
同时也不排除各区分所有人通过约定而规定共有物的使用方法(如规定是否允许他人在建筑物之上设置广告牌等)。
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各区分所有人应不分份额地共同合理地使用,而对按份共有的财产,则各区分所有人应按照确定的份额使用、收益。
任何区分所有人超越权利范围而使用,侵害他方权益,应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29、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对相邻关系的基本规定,我国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的相邻关系
A:
相邻用水、排水和自然流水关系
B:
相邻通行关系
C:
相邻土地利用及防险关系
D:
相邻共有关系
E:
相邻采光、通风关系
答案:
A,B,C,E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对相邻关系的基本规定,我国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的相邻关系:
相邻用水、排水和自然流水关系;相邻通行关系;相邻土地利用及防险关系;相邻采光、通风关系等。
30、关于相邻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
相邻权是法定的权利
B:
相邻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
C:
相邻权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变更、丧失
D:
相邻权不需要经过登记即可对抗第三人
E:
相邻权人行使权利必须支付相应费用
答案:
A,D
解析:
(1)相邻关系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然限制或扩张,是法定的。
(2)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的权利,是权利本身的限制或扩张。
(3)相邻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不能单独地取得或丧失,它不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地役权可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其取得、丧失和变更有一定的原因。
(4)相邻关系的成立和对抗第三人不需经过登记。
(5)相邻关系中当事人行使权利时通常是无偿的。
31、下列关于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A:
相邻关系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然限制或扩张,是意定的;地役权是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因协议而产生的权利的限制和扩张,是法定的
B:
相邻关系不是独立的权利,而地役权是独立的权利
C:
相邻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不能单独地取得或丧失,它不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地役权可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其取得、丧失和变更有一定的原因
D:
相邻关系的成立和对抗第三人不需经过登记;而地役权的成立需经登记
E:
相邻关系中当事人行使权利时通常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取得既可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
答案:
B,C,D,E
解析:
相邻关系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当然限制或扩张,是法定的;地役权是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之间因协议而产生的权利的限制和扩张,是意定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土地 登记 相关 法律知识 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