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中心城区公共租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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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中心城区公共租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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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中心城区公共租赁
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
住房申请书
区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吉安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制
说明事项
一、本申请书由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编制,供吉安市中心城区提供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使用。
本申请书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二、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对于申请条款及专业用语不理解的,可以向吉安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咨询。
三、□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表格或部分为填写内容。
四、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家庭成员(如配偶及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均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五、申请人应慎重、如实填写承诺书并签字盖手印。
六、申请人需如实提供《吉安市中心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通告》中所要求的附件及证明,并附于申请表后。
六、出具证明单位经办人、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七、相关名词解释
1.收入,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无住房,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者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3.住房面积包含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私有产权面积(包含经济适用住房及房改房)和租住的公房面积(包含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一)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
近期免冠照片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工作现状
□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无业□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
婚姻状况
□已婚□未婚□离异□丧偶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申请人类型
□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
□非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居民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否
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与申请
人关系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职业
1
2
3
4
拟申请房屋
类型
□低保家庭□非低保家庭(家庭月人均收入为元)
□廉租住房
拟申请人数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人均㎡
□公共租赁住房
拟申请人数
家庭年收入
共计元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
人均㎡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情况表
(二)
收
入
情
况
申请人
是否拥有机动车辆
□是(车牌号为,购买价为元)□否
主要收入来源
廉租住房
申请人
□低保收入(月收入元)□低收入(月收入元)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
年收入共计元
其中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
共同申请人
是否拥有机动车辆
机动车辆购买价
个人月收入
(单位:
元)
个人年收入
(单位:
元)
1
2
3
4
合计
廉租住房
申请户
□低保收入(月收入元)□低收入(月收入元)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
年收入共计元
其中工薪收入元,财产性收入元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住房情况表(三)
住
房
情
况
申请人
是否承租公房、廉租房或公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是否有私有产权房(含经适房、房改房、集资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私有产权房(含有限产权)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共同申请人
是否承租公房、廉租房或公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是否有私有产权房(含经适房、房改房、集资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私有产权房(含有限产权)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共同申请人
是否承租公房、廉租房或公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是否有私有产权房(含经适房、房改房、集资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私有产权房(含有限产权)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共同申请人
是否承租公房、廉租房或公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是否有私有产权房(含经适房、房改房、集资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私有产权房(含有限产权)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共同申请人
是否承租公房、廉租房或公租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是否有私有产权房(含经适房、房改房、集资房)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本城区是否转让私有产权房(含有限产权)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否
非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住房情况表(四)
申请人直系亲属住房情况
直系亲属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城区拥有住房情况
套数
建筑面积(m2)
户籍人数
申请人父亲
申请人母亲
申请人配偶父亲
申请人配偶母亲
子(女)
子(女)
子(女)
子(女)
子(女)
子(女)
子(女)
子(女)
审核意见表(五)
社区居委会初审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人均月收入元,年收入元。
该同志人均住房面积㎡。
并张榜公示天,无异议。
该同志家庭符合承租住房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街道办事处复核意见
经审查,并张榜公示天,无异议。
该同志家庭符合承租住房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区民政局复核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家庭符合承租住房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区政府复审意见
经审查,并张榜公示天,无异议。
该同志家庭符合承租住房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市民政局会审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家庭符合承租住房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家庭符合承租住房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市人民政府审定意见
经审查,并张榜公示天,无异议。
该同志家庭符合承租住房条件。
经办人:
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承诺书
本人及参加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全体共同申请人严格遵守《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住房保障及其他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
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共同申请人签名:
【1寸免冠照片张贴处】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1:
共同申请人2:
共同申请人3:
共同申请人4:
申请人需提供的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户口簿复印件粘贴处
结婚证、离婚证复印件粘贴处
低保证复印件粘贴处
《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个体工商户)
退休证复印件粘贴处(退休人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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