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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瓦斯管控
关于深刻汲取普安县“8.11”瓦斯突出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关键环节管控的通知
公司所属煤矿:
为贯彻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2号《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普安县政忠煤矿“8.1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31号)》以及《毕节市安委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关键环节管控的通知》(毕安委【2015】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各煤矿在瓦斯治理的薄弱环节和“短板”的情况,为确保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安全可靠,补齐安全“短板”,各矿需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关键环节的管控,并且要做到管控有效。
一、加强以下重点环节、薄弱环节的管控
1、瓦斯超限处理:
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是否比照事故处理并查明瓦斯超限原因,是否落实了防范揩施。
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管路维护检查是否及时,计量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3、钻孔施工(质量是否达标)与抽采时间(是否充足)。
4、是否建立抽采台帐。
5、基点设置与控制(是否建立基点管理台帐)。
6、区域验证与防突考察是否正常进行。
7、取样过程及数据真实性。
8、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9、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是否及时准确指导生产作业)。
10、采掘工作面放炮管理,(是否严格实施)远距离放炮与撤人,放炮环节管理(装药连线,水炮泥使用。
二、建立通风瓦斯分析制度,制定瓦斯零超限目标制度
1、改变全矿井、一翼的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报公司审批后实施;采区、采掘工作面、封闭采空区和井巷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各矿必须制定瓦斯零超限目标制度,从制度、机构与人员配置、投入等确保瓦斯不超限,并严格执行公司《瓦斯超限追责制度》对瓦斯超限在未得到有效治理,强行进行生产的,按瓦斯超限程度对煤矿进行处罚。
3、发现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第139条、第140条、第141条的规定处理,并分析超限的原因、采取的措施、追究责任,建立台帐。
三、把好基点关
公司对各矿实行瓦斯抽采基点管理,采取与双达标报告相配套的原则在掘进工作面由公司每循环统一设置基点,矿上建立基点管理台帐,并每天填写,公司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管理掘进进尺,不得超掘。
四、把好瓦斯抽采关
(一)瓦斯抽采技术关
1、设计
瓦斯抽采设计中的抽采半径、钻孔个数、孔径、深度、方位角、倾角等参数,要符合当地主监管部门要求和矿井实际情况,对本矿井的煤层瓦斯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保证预抽时间,确保抽采的有效性。
2、及时准确上图
每个采掘作业点都要根据验收小票和单孔台账数据分别绘制掘进工作面瓦斯抽采钻孔竣工成果图、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钻孔竣工成果图和检验孔竣工成果图。
3、施工放线、验收、上图,钻孔台帐
瓦斯抽采钻孔施工放线,及时填写放线、施钻、验收记录表,同时填写验收小票和单孔台账数据。
建立瓦斯抽采钻孔单孔管理台账,
(二)把好钻孔施工现场关
1、严格按设计施工。
钻孔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定”(定孔位、定孔深、定角度),钻孔孔位、倾角、方位角、孔深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易操作、易掌握的放线方法。
2、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须认真填写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
钻进过程中,每加一次钻杆,要记录一次孔内钻杆数,长度及孔内煤岩变化情况,遇到孔内煤、岩性发生变化时须及时记录。
3、钻孔施工原始记录表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严禁钻孔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
4、每台钻机处设计图板必须清晰完好,并根据变更设计要求实时更新。
5、钻孔台帐必须字迹清楚且注明每个单孔施工进尺,当班未施工完的钻孔,只填写当班进度,并在现场交接清楚。
下一班施钻情况必须另行填写,不得两班或几班进尺混填。
6、每班钻孔施工完毕,原始记录表一式三份,由防突队报送至技术部和通防部,未见钻孔原始记录表的,现场不得验收。
(三)把好钻孔质量验收关
1、承担验收任务的人员或其他人员必须熟知钻孔施工参数和有关规定、标准、掌握钻孔参数测量、操作技术,钻孔施工负责人要积极配合验收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2、原则上单孔施工完毕立即由跟班安全员对照钻孔设计参数进行验收,并将整个退杆过程全程视频保存备查。
验收人员要对照钻孔设计参数和有关要求随机测量验收,并认真如实填写《钻孔验收报表》,做好验收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钻孔要描述清楚或注明原因。
3、《钻孔验收报表》填好后,验收人员和施工负责人要在现场共同签字确认,验收人员负责将验收单交矿通防部。
4、不合格孔(废孔)规定:
钻孔孔位、方位角、倾角超过标准规定的;施工过程中埋钻、掉头钻、掉杆钻的;所有不合格孔(废孔)必须重新施工。
(四)确保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
1、根据钻孔数量及巷道实际情况安设三通和放水器。
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管路适当距离(间距一般为200m—300m,最大不超过500m)应设置放水器,抽放孔接管抽放后必须悬挂板牌。
2、指定专人定期对各类抽采参数(抽采量、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等)进行测定,所有抽采参数必须由专人测定并做好记录和台帐,保证所测数据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并及时填写和对比分析,为抽放系统故障查找提供依据。
3、及时安装符合规格的孔板流量计,孔板流量计安装必须达到其技术要求。
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应留设观测孔,以观测钻孔的抽采瓦斯浓度、负压。
对抽采效果不好的钻孔,应进行及时处理。
4、泵运行工况负压应不低于40—50kPa;预抽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五)把好取样过程及数据真实性关
1、进行检验时,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2、检验点应布置在预抽钻孔密度小,预抽时间较短,不受抽放、排放和地质构造影响的地方。
3、检测孔施工严格按检测孔设计施工,取样孔深度、方位、倾角均应符合规定要求。
4、按照公司《顺层抽采效检取样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执行,规范取样步骤与程序,严禁弄虚作假。
四、区域验证与防突考察
1、各矿必须严格执行区域验证和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发现数据超标或接近临界值,立即采取防突措施,直至措施有效为止。
2、区域验证要求
⑴采煤工作面进入无突出区域时,立即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
⑵工作面每推进10~15m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
⑶构造破坏带连续验证;
⑷煤巷掘进工作面至少打1个≮10m超前孔(或物探)探明前方地质构造。
3、采掘工作面应保留的超前距
⑴最小预测超前距:
2m;
⑵最小措施超前距:
掘进工作面5m(地质破坏7m);回采工作面3m(地质破坏5m)。
五、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做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确保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检、不误报,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2、各类传感器及时校验与调校。
六、进一步加强放炮各环节管理
1、各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放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和远距离制度,坚持放炮撤人警戒制度。
掘进工作面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防突风门外。
2、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放炮的规定要求,炮眼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必须使用粘土炮泥封实。
3、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采面可实行分组装药分组启炮,但各组之间必须保证有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装药。
4、各矿须加强对放炮撤人警戒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七、建立通风瓦斯分析制度,制定瓦斯零超限目标制度
1、改变全矿井、一翼的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报公司审批后实施;采区、采掘工作面、封闭采空区和井巷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必须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各矿必须制定瓦斯零超限目标制度,从制度、机构与人员配置、投入等确保瓦斯不超限,并严格执行公司《瓦斯超限追责制度》对瓦斯超限在未得到有效治理,强行进行生产的,按瓦斯超限程度对煤矿进行处罚。
3、发现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第139条、第140条、第141条的规定处理,并分析超限的原因、采取的措施、追究责任,建立台帐。
八、加强瓦斯日常管理的几个特殊环节管控
(1)无计划停风的瓦斯管理
1、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如因检修等原因要停电停风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没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2、主、局部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后,矿安全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迅速进行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通报有关领导和部门。
3、要建立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无计划停风,能够迅速按应急预案处理。
(二)采煤面隅角的瓦斯管理
1、回采工作面隅角不能及时冒落的,必须及时处理,隅角支护在进入采空区前必须完成脱锚回收工作,并加设风障和隔离墙。
2、在回风隅角的瓦斯检查区域应明确规定检查点的位置,并吊挂检查说明牌。
回风隅角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安设在瓦斯浓度高的部位,距帮200mm,距顶300mm;未经瓦检工的同意,采煤队人员不得更改瓦斯传感器的吊挂位置。
3、采煤工作面及采空区内,严禁出现大面积空顶现象。
采空区顶板不能随采冒落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采煤工作面不得生产。
当采煤工作面内及与工作面相连的采空区空顶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产处理,否则以瓦斯超限作业查处。
(三)瓦斯排放时的瓦斯管理
1、任何地点的瓦斯排放都必须编制专门的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应根据对瓦斯超限程度预测结果明确瓦斯排放的方法、供风量、瓦斯排放路线、停电撤人范围、风流风量控制方法、警戒设置、瓦斯排放时的瓦斯检查点、监测点、瓦斯排放的组织领导和职责等内容。
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必须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并有记录可查。
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3、排放瓦斯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四)巷道贯通时的瓦斯管理
1、巷道贯通前,必须制定巷道贯通措施,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瓦斯检查员等必须现场指挥,进行贯通。
2、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两端巷道不发生瓦斯积聚现象,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贯通后风流风量稳定。
(五)通风设施
1、通风设施的安设可靠合理和构筑质量达标。
2、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特别是采掘工作面回风联络巷设置风门有人员、材料车进出地点的风门必须严格管控,防止风门常开导致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贵州天健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煤矿掘进循环进尺与基点管理台帐
工作面名称
循环数
批准进度(m)
基点设置
施工进度
汇报人员
填报人员
审查人员
设置日期
编号
离迎头距离(m)
日期班次
离基点距离(m)
说明:
1、此表每班由安全员或跟班矿长向调度室汇报进度后由调度员填写,数据要求真实准确,矿长或工程师每日审查,禁止超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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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进一步 加强 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