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制度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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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制度1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选聘人才的质量和有效控制人力成本,依据公司经营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聘工作原则
(一)客观公正:
公司将对每位符合基本制度的应聘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察,任何人不得以权谋私。
(二)适者聘用:
公司将依据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价值观、人品素质和职位任职能力的考察,以招聘符合公司基本用人标准和职位任职要求的人员。
(三)近亲回避原则:
公司不照顾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亲属的应聘。
第三条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的原则和纪律,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应遵守招聘工作的职业道德,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第2章招聘方式
第四条公司招聘可采用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主要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数量、新员工到岗时间和招聘费用等因素做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情况,一方面是公司有效配置人力资源的途径,另一方面使得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发展一致的工作岗位,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二)外部招聘:
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组织外部招聘工作,可以通过参加招聘会、广告、网站公布及职业介绍所等形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外部招聘渠道。
第3章招聘工作管理部门
第五条公司招聘计划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招聘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的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4章用人标准及流程
第七条公司基本用人标准
(一)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符合公司倡导的价值观。
(二)年满16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真实、完整地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
(四)身体健康,没有急、慢性传染病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不符合职位要求的疾病。
第八条所招聘人员应符合公司规定的相应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并通过相关考核。
第九条招聘程序
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为保证满足公司用人需要,保证招聘工作的正常开展,用人岗位每年年末(特殊临时用人由董事长批准)须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对部门人员状况进行分析,按照实际需求制定部门下一年度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分析,制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后将年度招聘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董事长及集团批准的用人计划组织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实施:
(一)用人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填写《部门人员需求表》报人力资源部,说明招聘要求,包含明确的岗位描述、任职资格条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二)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协调,认真审核该职位的工作性质、等级以及部门人员编制计划等,提出采用公司内部招聘或对外招聘的建议,并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上报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三)审核应聘者的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并明确要求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对照任职资格要求的资质证明;对于这些材料,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核实;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招聘工作原则、基本用人标准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四)面试:
主要根据用人基本标准、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第十条审批录用:
人力资源部对通过面试的人员报人事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能录用。
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
第十一条录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与相关资料、手续。
第十二条录用人员试用期1-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3年。
第5章新录人员考核与聘用
第十三条各用人部门负责新录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
第十四条对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人事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予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试用期满后,符合录用条件者,人力资源部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后为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填写《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本人填写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总经理、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
第6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员工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保证员工培训的有效性,提升公司人力资源整体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
第三条采用课堂教学、实际操作指导、自学、多媒体教学、外派、内请培训、拓展训练等多种培训形式。
第2章管理部门及职责划分
第四条各部门培训职责划分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是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和对具体实施工作的考核;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行为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三)品质保障部负责组织、协助对全员质量意识、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四)安环部负责安全、消防、环境/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培训;
(五)技术工艺部负责技术知识、工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六)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培训计划的制定,报送人力资源部统一协调并落实培训计划,并负责对操作者实施培训;
(七)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落实相关的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3章师资来源与职责
第五条企业培训讲师的来源及职责
(一)培训师来源
1、公司内部培训师;
2、公司外部聘请培训师;
(二)培训师的职责
1、认真备课,写出教案,编写培训讲义,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电子版培训资料;
2、按规定时间、地点授课;
3、负责本次培训课程的测试。
第4章培训审批流程
第六条员工培训计划审批规定
(一)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部门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填写《培训计划表》,并于上年末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需求或将年度员工培训计划表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二)具体培训计划由各部门根据培训需要填写《培训申请表》或《外部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分管部门领导批准,人事副总、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
(三)对于计划外培训项目,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前,需将追加培训项目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备案。
第5章培训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员工培训经费管理与使用
(一)员工培训经费的提取:
员工培训经费按薪酬总额2.5%计提,专款专用。
(二)员工培训经费的管理:
员工培训经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口管理,当年用不完的,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具体培训计划按质量体系、安全、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程序填写《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各部门未经备案、审批的培训,财务管理部不应将其培训费用计入教育培训经费,未经备案审批的培训,人力资源部将不计入员工培训档案。
(三)员工培训经费的使用:
1、员工培训经费可用于购买教学资料、教学用品(笔墨、纸、教具等)。
2、员工培训经费可用于员工短期外出接受技术、业务、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本着以培训骨干,就近不求远的原则,节约培训开支。
3、员工培训经费可用于支付编写培训教材的稿酬,其标准为20元/千字。
4、员工培训经费可用于支付从公司以外聘请教师的费用。
5、员工培训经费可用于支付公司兼职教师授课的酬金。
课时酬金标准如下:
高级工程师50元/课时;工程师40元/课时;助理工程师及以下30元/课时。
(每课时40分钟)享受中层及以上待遇的培训教师,不予以支付授课酬金;属部门内部本职培训工作的培训教师,不予以支付授课酬金;属部门培训职责范畴内的培训教师,不予以支付授课酬金。
6、员工培训经费可用于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考试、上岗(转岗)考核的费用,包括出(审)题、监考及评卷人的酬金。
监考费标准为:
每课时20元。
评卷费标准为:
1.0元/份。
第6章培训考核与评估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和对具体实施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具体如下:
(一)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培训制度。
新录用的员工、转岗的员工、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上岗证是员工经培训、考核,胜任岗位工作的资格证明,操作层员工持证上岗率100%。
1、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满时,经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独立上岗操作、改变工种、调换新的岗位、生产新产品、实行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材料、操作新的设备时,需求部门应预先提出培训申请,并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也要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在安环部备案。
(三)上岗考核内容
员工上岗、转岗均应经过严格的考核,对操作层员工,一般考核的内容分为:
理论知识、实际操作二部分。
第九条员工培训考勤制度
培训师负责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对在培训时间内迟到、中途不请假退席者罚款50元;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全年累计两次以上者罚款200元。
第十条培训效果评估
无论外派培训还是内部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保证员工技能的提高。
考核成绩不合格进行再培训,外派培训人员考核不合格,培训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外派培训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员工参加外部培训,须提前填写《外部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后,经分管部门领导、总经理审批方可参加培训。
(二)外派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外派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等事项。
无“外派培训协议“,部门私自委派学习,费用自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则给予部门主管以相应处罚。
第7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和不妥之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补充和修改。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表:
《培训申请表》
《外部培训申请表》
《上岗证》
三、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并将其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各级各类员工。
第2章绩效考核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核制度制定过程、执行过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
让被考评者了解考核的程序、方法和时间等,提高透明度。
(二)客观性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三)开放沟通原则:
通过考核沟通,解决被考评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四)差别性原则:
对工作性质不同的部门进行考核的内容要有区别。
(五)常规性原则:
将考核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成为常规性管理工作。
(六)发展性原则:
考核的目的在于促进人员和团队的发展与成长,而不是惩罚。
(七)及时反馈原则:
便于被考评者提高绩效,考核者及时调整考核办法。
第3章制度建设管理部门
第四条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负责宏观层面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完善及最终贯彻执行的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工作。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以及管理副总经理负责贯彻董事长的管理意图,组织相关人员和部门投入到此项工作中来,并对其进行框架性的指导和必要的协调控制。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将上级领导框架性的指导细化,收集公司各部门工作资料,整理并拟定各部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奖惩依据,并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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